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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欲 (斯嘉丽王野)


  男人举起酒杯,张泽注意到他握杯的手,一只手上只剩孤零零的两根大拇指同食指。
  男人半似得意,半炫耀地说:「我是他第一个男人。」
  轻松的气氛,对方出其不备问:「你的手指怎么回事?」
  黑发下的眼睛陡然睁大,人惊恐时下意识的表现,仿佛睡狮怒醒,男人狠盯着镜头,张泽在那一刻隔着屏幕感受到他的愤怒,然而火焰只是一霎蹿猛,很快又熄灭。
  掌握手机的人又要了一瓶好酒,这次换了蒸白,非常高的纯度,很快干下去一半,男人举起平时不轻易示人的残指……
  「这个……是报应。」
  「为什么说报应?」
  断指在脸上抹出一个比哭更难看的笑:「那时候……同性恋是好大的污点,人人都看不起你,我只好同人说,我跟他是玩玩的。」
  他有心后悔,有什么用,敌不过自尊。
  男人捏杯的手,指腹用力变形:「我家里好传统的,没毕业就催我带女朋友回家……」
  他是一鱼两吃,两者皆可。
  对方了然道:「你老婆也是大学认识的?」
  男人木讷地看向左手无名指的指根:「你说容茵?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你和朱励后来还有来往吗?」
  「没啦,没有了……我和他毕业前就失去联系了……」
  「和他分手了?」
  「他……」男人突然停下,四十几度的白酒,猛灌三四杯,「他……失踪了。」
  张泽眼神一凛,这不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对方怔然,被这个答案打得措手不及:「失踪?无端端的,怎么会失踪?」
  男人唔哝的鼻音:「他不见我,有人说他病了,他家人给他办了休学,也有人说他出国了,所以我也……」
  对方问:「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最后一次?」男人茫然的重复,再继续,仿佛重启一个开头,「我生日那天朱励没来……当时……当时,在酒吧……」不知想到什么,他男人握杯的手开始颤抖,「我喝了很多酒,看见一个长相好像他的女人……她长得好高挑,穿着高跟鞋,比朱励还高……她……」
  男人揪着黑发,痛苦揉拔:「我一定是喝醉了!跟她走了……」
  都是男人,互相很体谅:「艳福不浅……」
  但很快,对方就意识到说错话。
  酒杯以一种溃逃的姿态跌落地上,身首分离。
  「‘她’是疯的!」男人呜咽着举高废掉的手指,宽大的手掌,再抓不起一枚篮球,「你想知道我的手怎么断的?是她!用石头拼命地斫!拼命地斫!当刀那么磨,生生割断的!」
  「咩女人啊!‘她’胯下带枪的!」
  「你同警察讲过没?」
  「讲了!他们不信我!不相信我!」
  太不对劲了,对方逼问男人,为什么?
  「因为……因为……」男人支支吾吾了很久,「因为我嗑药了……」
  「摇头丸,吃了很多。」
  张泽打开窗,冷雨飘进来,新鲜空气回流,很长的一次呼吸,张泽再度坐回电脑前。
  朱励的第二任男友,方耀。
  照片上的男人,连张泽都不得不承认风度翩翩,如今自己也算成功人士了,同他比,仍然缺少一点底气,名校出身,知名投行经理,人和简历一样漂亮,前途无量。
  出色又怎样?张泽思绪万千地盯着两个标红的大字,今天第二次见了,原来林楠没有骗他,这个男人真的「失踪」了。
  这间投行公司,好像他也有老同学在那里工作。
  曾经的好兄弟,一番客套话,攀扯之间,来到正题。
  “方耀?”当然记得这个人啦,当年事情那么大,只是疑惑,“你和他认识?怎么问起他?”
  张泽扯谎:“我现在的同事,是他以前的女朋友。”
  对方没有上他的当:“女朋友?方耀弯的,怎么可能有女朋友?”
  张泽顾而言他,说:“听说他失踪了,后来一直没找到。”
  对方踌躇了一阵:“不是失踪,是死了。”
  “死了?死了为什么报失踪?!”
  “方耀的骨灰好像弄丢了。”
  “这件事闹得很大,上面压了很久……”对方唏嘘,“出了事才知道,原来他男友也是公司同事,当时方耀升任华东CEO,两个人开车去机场,半路遇上车祸,六车连撞,他为了保护他男友,方向盘向右打到死,自己撞上迎面的车,当场没救了……”
  张泽的掌心汗湿:“后来呢?”
  “唔知啊,方耀过世后,可能怕睹物思人吧,他男朋友也没做了。”


第29章 29
  ——「等你回来吃饭。」
  ——「你先吃吧,不用等我。」
  同张泽通完电话,我给自己放了半天假,驱车至离家最近的菜市场。
  生鱼档前的玻璃水缸,镇压着最生猛的海鲜,老板抓起一只张牙舞爪的龙虾:“要大就这只啦,4斤多的大花龙,不是天天有的。”
  二话不说大方埋单,一个人吃饭更不能亏待自己。
  菜档的水伯水婶很久未见我,格外殷勤,见我一身格格不入的西装,同我打笑:“最近都没有见到你来啊,上哪发财去了?”
  “打工仔啊,谈什么发财。”
  听说我找到工作,水伯嘻嘻笑:“一定是你老婆不满意你啦,年轻人,不懂惜福。”
  承他的情,我心情大好:“有什么好菜?”
  水婶很懂得,从菜摊底下捡出一兜黄芽的小菜:“新鲜的南瓜花,只有这么点啦,全给你。”贴心关照我,“剁点肉馅酿南瓜花,油里炸一炸最好吃。”
  油脂混合肉香,怎么抵抗得了?
  赶在大雨前到家,将窗台枯萎的君子兰挪到室内。
  盆底潮涨的烟蒂,花叶糜烂腐败,早死得透透的了,还舍不得扔掉。
  我自言自语惋惜:“原来用骨灰真的养不了花啊。”
  灶台上的水已烧开,五彩斑斓的花龙被肢解成三分,虾脑炖蛋、虾肉一半刺身一半黄油焗,但这都不是今晚的重头戏……砧板上剁剁、剁剁的斩肉声,迟一点就不新鲜了,一块五花三层连刀下幻化,酿入蜷缩的黄花,换了一种更娇艳的姿态投入油锅,滋滋作响地绽放,重获新生捞出来,等不及放凉了,先捻一朵入口,满嘴油香,忍不住眯起眼睛,真正的美味,甘美与共,只在出锅的一瞬。
  这口滋味好似情爱中暧昧的男女互道“我爱你”,点破前百爪挠心,摆上台面没多久,又沦为无人动筷的残羹剩饭。
  我哼着记不清词的童谣,将真丝睡裙滑落的吊带提返肩头。
  ——「食得苦,唔怕苦。唔怕苦,脱得苦。脱得苦,有福享。有福享,要回想。」①
  小时候,我阿妈都好喜欢唱这首歌给我。
  她也有过爱情,在她还是赤诚少女的时候。
  朱侠并非始终人渣,他与我妈在一起,起先也动过真性情,如珠如宝待她,五大三粗的人,天天含一粒珍珠米似的滋润她,远洋船,到处托人捎来大洋彼岸的紧俏货,口红香水牛仔裤,甚至一件以现在的眼光看都算得上性感的吊带睡衣。
  包裹严实的礼物出现在家里的那天,我们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朱侠饮了酒,看老婆的眼神,好似一壶烧滚的开水。
  我对大人间的眉来眼去视若无睹,专心对待碗里的虾姑,小心剥了壳又沾汤水,朱侠嫌我慢,粗声撵我:“吃完回屋做作业。”
  舍不得我的虾,我囫囵说:“都做完了。”
  “那就去睡觉!”
  “现在还早啊。”
  朱侠威仪的眼一瞠,我妈赶紧护着我:“乖啦,回屋去啦。”
  她也心焦,不想辜负了良夜。
  收音机里放着山口百惠的秋桜,为了这盘磁带,朱侠戒了半年的烟酒。
  比之更昂贵的是远渡重洋的睡衣,朱侠解衫似地拆开层层包装:“穿给我看。”
  关英玫红着脸,拈起那片不足二两重的布料:“买在这种东西……”
  她的抱怨声很轻,快过一阵拂动窗纱的风,令人分不清她吝惜的是钱,还是期盼更多点。
  他们只当我睡下了,但那个年纪的小孩,有几个真正听话。
  沾了那件肉粉色吊带丝裙的光,透进门缝的灯,也带了一点离奇温柔的粉红,这是我记忆中为数不多的柔情时刻,事后想来,竟然不确定是否真的发生过。
  朱侠的手臂搭在我妈腰上,把她的腰身勒出玲珑的一小截,两人在淡茜色吊灯下忘我拥抱,朱侠宽大的手掌,不知何时钻入丝裙下。
  关英玫低吟一声,妨着丈夫的手:“儿子还没睡……”
  朱侠箭在弦上,抬起她一条腿:“睡了,已经睡了……”
  “——啊!”
  似痛,似忍,难耐的先扬后抑。
  我阿妈双眸紧闭,脖子仰得折断颈的天鹅,更禽兽是我爸,咬她的样子好似一头饿狼,阿妈很痛苦,拍打阿爸的铁臂:“朱侠!我好痛!”
  我阿爸对这种凌虐好痴迷,骗她:“几快啦,忍一忍,好快就舒服了……”
  真丝被濡湿,变成好厚重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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