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也是,无论是上次在酒吧还是这一次,景云臻总能立刻赶到,如果说在他身边没有放人,丛暮自己都不相信。
“主要是保护你,”景云臻说,“我这个工作不可避免会树敌,你在我身边,我就要保证你的安全。”
“那你不如趁早离我远一点,你不用费心,我也很安全。”
“我做不到,”景云臻说,“我不想这样。”
话不投机半句多,“烦请你考虑一下我的隐私,”丛暮说,“我不想有人跟着我。”
“他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不会多嘴,也不会打扰到你。”
“可是你会打扰到我,”丛暮想起上次景云臻在酒吧里打断他寻欢,“这些人究竟是为了保护我还是为了监视我?你很怕我跟别人上床?”
“我怕,”景云臻说,“但是这不是我的本意。”
“那你总得给我个期限,”丛暮说,“不能一辈子都这样。”
景云臻没说,他想跟丛暮在一起,那丛暮就必须一辈子都处在保护圈内。他知道丛暮现在抵触他,于是说:“再忍一忍。”
丛暮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把景云臻甩掉,太烦人了真是。
“对了,”景云臻见他神色不虞,赶紧转移话题,“瓢虫跟你家的猫相处的好吗?”
说到这个还真是让丛暮挺意外的,他原本以为七星那个娇气包的性子会很排斥瓢虫,没想到她第一次见瓢虫竟然就主动给她舔脑壳。瓢虫也很喜欢她,她走到哪里瓢虫就跟到哪里,俩猫晚上睡觉还团在一个猫窝里。
“还行吧。”丛暮说。
“嗯,瓢虫的猫粮猫砂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让人收拾好给你寄过去了,你这两天注意签收。”
他办事倒一直是周到的,丛暮随意应了一声,却突然想起来:“郑言的画展,政府的新年书画展,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项目,都是你开后门才让我拿到的?”
景云臻顿了一下,“夏总告诉你的?”
“不然我还蒙在鼓里,以为自己有多厉害。”
“你是很厉害,”景云臻说,“只是缺少机会,我把机会带给你,而你完成的很好,这是你的能力。”
丛暮把水瓶拿在手里,轻声说:“总之还是要谢谢你,有的时候机会比能力更重要。”
景云臻的目光变得很柔软,他注视着丛暮的侧脸:“我也有私心。我在ash见到你那次,你动作神态完全变了一个人,看我的目光也很陌生,好像我们的过去是我一个人臆想出来的一样。我可以接受你恨我,但我不能接受你无视我,就那么跟别人一起走开。我需要一个机会靠近你。”
他的心思如此坦白,丛暮一时没说话,半晌才道:“你已经知道我完全变了一个人,如果你心里留恋的是过去那个天真浪漫,处处以你为重的丛暮,那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你不会得到他,所以我希望你趁早放弃。退一万步讲,就算你喜欢我的皮囊,或者我在床上的样子……如果你见过你就会知道,我在你的床上跟在别人床上没什么两样,你对我而言也只不过是露水情人。我心里的位置上只有祁卓。”
景云臻的神情几度变换,拳头紧握,最终只是苦笑:“我真想你骗一骗我,即使是像对夏涵说的那样利用我。”
“你不要这样,景云臻不该是这样的,在我心里你一辈子都会骄傲,不会向任何人低头。”丛暮低声说,“你那时候孜孜以求的一切,金钱,地位,大仇得报,你已经都得到了,对于你来说,我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点缀。我在你身边就是扎在你心口的一根刺,时时提醒你父母的死,提醒你曾经为了我低过头,你受不了这个。”
景云臻心中十分寒冷,他真是体贴,连这时候都在替他着想。
“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的?”景云臻看着他在街灯变换中波澜不兴的侧脸,声音竟然有些沙哑,“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你说的所有问题我都考虑过,这么多年,我想你的时候就拿这些问题一遍遍的问自己,可是深思熟虑过后我还是爱你,这是本能,我没有办法。”
“云臻,”丛暮叹了口气,“不要假装自己很痴情,你要是真的没我不行,今天我就不会被人请来喝茶。”
景云臻抿抿唇:“抱歉,我向你保证,这种事不会发生第二次。”
“你有没有想过,其实郑言挺适合你的。他长相身材跟我是一挂,非常喜欢你,家里人支持,家庭条件也好,如果是我,我就选他。”丛暮竟然语重心长地劝他跟别人在一起。
景云臻有些无力。
“可是我不爱他。”他手攥成拳抵在胸口上,勉强说。
丛暮的语气有些萧索:“感情是培养出来的……而且一辈子没你想的那么长,很快就过去了。”
景云臻能够感觉到,丛暮说这些话是真心的,他是真的希望自己跟别人在一起,这个人是郑言还是别人根本无所谓,他只是不希望自己再缠着他。可是他说的一切景云臻都反复地思索过,结论是他做不到。
景云臻看着他,“既然一辈子不长,才更要跟爱的人在一起。”
夜里十二点,丛暮从住宅楼走出来,电梯里空无一人,反光墙面勾勒出一个漆黑的影子,他低着头,亚麻色的头发隐藏在黑色鸭舌帽里,四周寂静无声,只有他自己的心跳声格外突出。
然而当他步下楼梯,却突然顿住了。穿黑色皮衣的男人站在车前,他头发理得很短,眼睛狭长,五官十分锐利——正是之前在郑言的画展上见过一面的连旗。
连旗见到他,一挑眉:“Hi~”
“你怎么在这儿?”
“等你啊,”连旗笑道,“你比我想得还要沉得住气,本来我以为上个周你就会忍不住了。”
丛暮皱眉:“你知道我要去哪儿?”
“知道啊,为了这个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一周了。”
第47章
丛暮看了一眼连旗身后的车,这辆车半新不旧,牌子也很普通,他完全不记得它是否在小区里出现过。
“你想干什么?”丛暮问。
“祝你一臂之力啊,”连旗说,“你自己去风险太高了,我老板会担心的。”
“景云臻派你来的?”
“对啊,他知道宋麟把资料给你之后你一定会想办法去找丛飞,当然,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用到刀啊棍啊这些小玩意儿,可是你身娇体弱嘛,我老板就派我来帮你,毕竟我做这个是专业的。”
“你才身娇体弱,”丛暮呛声,“他怎么知道我找了宋麟?”
“先上车再说嘛,”连旗打开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丛飞今天一点下班,你都打听好了吧?再不出发就赶不及了。”
丛暮没动:“我想自己去。”
“那我也是要跟在你后面的,这是我的任务,”连旗说,“他工作的那个夜总会地形和人员流动都很乱,但我恰好比较熟悉。我们一起去,我保证不妨碍你,万一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对吧?”
丛暮最后还是上了连旗的车,因为他给的建议确实很让人心动:“到时候你光问话就行,其他一切都交给我,堵人,揍人,说风凉话,指哪儿打哪儿。”
连旗确实很专业,他一路飙车,到夜总会门口的时候才刚刚十二点半,丛暮本来想说不用着急,没想到话还没说出口就看见丛飞裹着皮袄从夜总会后门出来了。
“早退半个小时是最基本的,”连旗很了解行情,“下车,你先别动,我把人制住你再过去。”
夜总会后面这条小路错综复杂,他们的车停在一家关了门的早餐店门口,早餐店前面有一块巨大的灯牌,上面搭着编织袋。“你站这儿,老板说你不能受风,会感冒。”连旗把丛暮安置好,从身后抽出一把增光瓦亮的匕首,吊儿郎当的朝酒吧后门走过去。
丛飞站在酒吧后门扶着墙干呕了几下,看样子是酒喝多了。他站起来以后晃晃悠悠的转了个弯,半睁着眼睛拐进了一条窄胡同。
连旗就是这个时候走上去的。他从身后踹了丛飞一脚,把男人整个人踹到地上吃了一嘴土。接着踩着他的腿把人推到墙根上,匕首迅速抵到了他脖子上。
丛飞打了个激灵,酒醒了一半,乌拉乌拉地叫:“抢劫了!救命啊!”
连旗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带着皮手套的手指掐住他喉管:“别出声,不然先剁你一只手!”
丛飞沾了半脸土呜呜嗯嗯地点头,身上一哆嗦土就顺着扑簌簌掉下来。
丛暮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一会儿。
丛飞胖了,脸色浮肿,鼻头通红,他自己哆嗦了半天,一见丛暮,愕然睁大了眼睛,喉管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丛暮没有心情续旧情:“丛飞,我有几个问题问你,你最好老老实实的说真话,不然我今天有办法逮住你,就有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你,听明白了吗?”
连旗实在是个很好的partner,丛暮话音刚落,他匕首一挥,给丛飞手腕上开了道口子,伤口不深,但是血流的厉害,看着挺唬人的。
丛飞呜呜呼痛,眼泪鼻涕都一起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