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第一天,丛暮跟景云臻去市博物馆看画展。他那天很幸运,因为景云臻朋友的引荐,竟然成功地跟江甲老师说了话,还很害羞地给江甲老师看了他最近完成的一副画。
而江甲竟然很慈祥地对他说:“加油孩子,继续努力。”
他从画展出来的时候还晕晕乎乎的,第一次主动地抱住了景云臻的手臂,无意识地靠在上面,像是小狗在洪水里抱着一根浮木,他嘟嘟囔囔,藏在景云臻臂弯里笑,说不行了,江甲老师竟然鼓励了我,完了,我要死了,我要开心死了!
景云臻觉得自己很不应该在这种时候表现出不合时宜地冲动,但事实是,他硬了。
他想起男孩柔嫩的胸脯,艳红色的乳头,柔软纤细的腰肢,哭咽时颤抖的奶音。
景云臻点了一支烟,深深吸进肺里,伸手在丛暮头发上揉了一下,接着很自然地滑下来搂住他的肩。
丛暮抬着眼睛看他,他的上目线圆且开阔,张大眼睛的时候有种无辜的天真,他说:“你抽烟呀?”
“嗯,”景云臻突出一个眼圈,眯着眼睛扬了一下头,用两指夹着烟卷递到丛暮面前,“怎么了?试试?”
丛暮被呛的咳嗽了一声,想了一会儿,闷闷地说:“不了,我还是不试了。”
上次教导主任请家长,说有学生在男厕所里偷偷抽烟,然后逮住了包括丛暮在内的五个男生。教导主任跟丛安新说:“你家小丛平时成绩不错,表现也乖,老师都蛮喜欢他的。可是这件事,虽然他没有抽烟,但是他肯定为了什么朋友义气包庇了其他同学。他不肯供出别人来,那没有办法,我只能连他一起罚,希望你谅解。”丛安新在公安局工作二十多年,从基层民警干上来,一身正气,最烦死鸭子嘴硬包庇同伙这一套,所以当下就跟教导主任说:“你们该怎么罚怎么罚,我没有意见。”
丛暮得了丛安新一顿训,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儿,只好乖乖认错:“叔叔,我跟你保证,我不学抽烟,以后也一定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儿了。”
其实丛安新没有喝酒抽烟的嗜好,丛暮从小受的教育里也没觉得这样是很酷的行为,他只是不想让朋友受处分,不是非要做让老师和他叔叔生气的事儿。
“乖宝宝。”景云臻笑了一声。
丛暮看他细长两指夹着香烟,咬着烟嘴的唇瓣是薄而艳丽的,他眯一眯眼,眼圈散开,表情有短暂的失神,让丛暮想起那天夜里他在自己体内释放时的眼睛。
婉转的,多情的,带着一点捕食者的狠戾。
景云臻送丛暮回家,小孩攥着画展的纪念品————一只鹅黄色的布袋,里面是用江甲的画做面的书签。他对景云臻说:“谢谢你今天陪我看了画展,还介绍我跟江甲老师认识,要不然我请你吃晚饭吧?”
晚上正在堵车,景云臻一只手肘搁在车窗上,翻开手机看了一眼,他说:“改天吧,我晚上还有点事。”
丛暮这才发现,他对景云臻的了解少的可怕。他知道他工作繁忙,因为有时候发给他的消息要过一阵子才会得到回复,他知道他开一辆黑色奔驰,穿阿玛尼的西装,运营一家自己的公司,所以经济条件还不错。但是除此之外,他对他一无所知。
车子缓慢移动。
景云臻看了一眼低着头的丛暮,像看一只有点伤心又努力表现的很坚强的小狗。他不自觉带了点笑,问;“前面有一家还不错的甜品屋,要不要买点零食?”
丛暮抬起头看了一下路况,很懂事地说:“算了吧,这边好像很难停车。”
“没事,”景云臻笑了一下,“想想看你要吃什么。”
艰难地停下了车,景云臻和丛暮走进温暖的甜品屋。男孩子已经忘了刚才的一点点难过,像是掉入了米缸的小老鼠,拿着包装袋装了两份相同的甜品。景云臻凑过去看,里面塞满了刚出锅的芒果盒子,抹茶大福和香橙蛋糕。丛暮不肯让他付钱,这是丛安新从小告诉他的,做人不能只沾光不吃亏,别人对你好你就要对别人好,尤其是在你想跟这个人长长久久地交往下去的时候。
景云臻把车停在楼下的时候丛暮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景云臻看了看表,还是答应了。这是他第一次来丛暮学校附近租住的公寓,公寓九十多平,两个卧室,一间放着床和书桌,另一间当做画室,画室的书架上放着完成的作品,地上随意摆着染料、画具和书,除了这间画室很有一些艺术家的随性,其他地方竟然还算整洁,连被子都整整齐齐叠了豆腐块,倒不像一个独居男生的住所。
那是景云臻第一次见丛暮的画,他不懂画,但也知道丛暮画的是很好的,是令人完全移不开目光的好。他看过了摆着的油画,又去看右手边的书架上整齐的摞着素描本,就那么随意抽出一本,他一打开,却怔了一下。
一本素描本,每一页上面都是丛安新。
而不止这一本,他抽出来的每一本,都是丛安新。
景云臻心里有点异样,但细想又觉得无可厚非。丛暮无父无母,是被丛安新养大的,身边就这一个亲人,他捡着自己最熟悉的人来画,这符合逻辑。
这时候丛暮从客厅叫他,他把素描本放回去,走到客厅去。
客厅的立灯下有两张带框的相片,一张看上去是最近拍的,丛暮穿着白T恤和大裤衩在海边的沙滩上跟丛安新哥俩好似的搂着脖子,冲着镜头比了个“v”。照片中丛安新穿着衬衣黑裤,鬓角有细微白发,但整个人非常挺拔硬朗。另一张则年代十分久远,背景像是在公园里,一对年轻夫妻搂着一个两三岁的粉团子似的小男孩,亲亲热热的坐在大树下,笑容灿烂的对着摄像机。即使是这样的像素也能看出这对年轻夫妻的相貌非常突出,男人清隽帅气,女人秀美温婉,连年纪小小的粉团子都眼睛大大,圆圆脸庞喜气可爱。
“这是我父母,”丛暮看他在看照片,走近了给他递了瓶可乐,“家里没烧水,凑合喝可乐吧。”
“你长得很像你父亲。”景云臻说。
“对,”丛暮笑了笑,“我小时候老被其他小朋友说是野孩子,因为我爸爸是爷爷家抱养的孩子,跟叔叔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个长得不像,所以我跟叔叔也不像。不过我爸和我叔叔都很帅,我叔叔就不用说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警队一棵草。我爸活着的时候是钢厂的工人,十里八乡公认的大帅哥,我妈跟他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是厂花,俩人一对眼,就一见钟情了,再然后,就有了我。”他很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长得帅是基因决定的。”
“看起来是这样。”景云臻朝他笑了笑,十分赞同的语气,但那笑意却十分浅淡。
过了两天,景云臻稍微空下来,又叫着丛暮去吃饭。地点选在城郊的一处私房菜馆,丛暮曾经跟丛安新在这里吃过一次饭,他家的椰子鸡是招牌美味。
两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侧有绿色隔栏遮挡视线,餐厅里放舒缓悠扬的纯音乐,客人并不多,气氛很好。
景云臻:“你选的地方都很不错。”
丛暮笑了笑:“你喜欢就好呀。下次你来选,我也尝尝你喜欢的菜。”
景云臻盛了汤给他:“那我可能没有你这么了解,也许选不到好地方。”
“啊?为什么啊?你平时不出去吃?自己做饭?”
“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不过我做饭还可以,有机会请你尝尝。”
“哇”,丛暮赞叹一声,“我好佩服会做饭的人,可是我叔叔做饭好难吃,不然测骨龄的医生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那我可能就和你差不多高了。”
“你年纪还小,还能长个子。”景云臻给他夹肉,“多补蛋白质。”
丛暮这才意识到景云臻一直在迁就他,他问:“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馆?我们可以下次去。”
“我不太了解本市的餐馆,”景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景云臻笑笑。
“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
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
景云臻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他笑着说:“这就要见家长了?”
丛暮脸红,讷讷不能言。
恰巧这时手机来电,屏幕显示是丛安新。他们最近几日有些争吵,丛暮害羞,加之不愿意当着景云臻的面通话,于是拿着手机往大厅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