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着头,别动,”男人也不拆穿他,只是很善解人意似的转移了话题,“那你请我吃顿饭吧——补偿我。”然后笑,笑得活色生香,能让柳下惠一边流鼻血一边打一套军体拳。
丛暮想,男人在校门口等了他半天,特意将遗失的借书证送还到他手上,顺便让他兑现承诺请客吃饭,这是很应当的事情。
所以他只犹豫了一会儿,接着对身边的男孩说,“小二,我今天不能和你去吃饭了,我刚才听刘放他们说去前面吃铁板烧了,你先去找他们好吗?对不起,明天我请你吃午饭。”
他跟同行的朋友道了歉,跟着景云臻上车,问:“我们去哪里吃饭呀?”
景云臻侧身给他系安全带,带着笑说:“你请客,听你的。”
男人身上有很淡的须后水的味道,倾身过来时温热的呼吸洒在丛暮的脖颈上,他下意识微微耸了一下肩,脑子里不合时宜的想起来前些天那混乱的一夜,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细密的痒。
丛暮偏过头去:“那,往前开两条街,有一家还不错的日料店,可以吗?”
景云臻说了好,又在发动车子的空隙问他:“你好像有点紧张?怎么,怕我吗?”见他摇头,又很温柔的笑了笑。
景云臻在丛暮身上总能感受到一种,可爱的笨拙,像是在路上碰见的,明明很想跟他回家,却因为担心他拒绝,总要躲躲藏藏眼巴巴地跟在他后面的小狗。
日料店中午没什么人,两人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丛暮很大方地对景云臻说:“你来点吧,我带够了钱,不用客气。”
这家店装修精致,食材新鲜,菜单上的价格也并不便宜。市一中的孩子普遍家庭条件好,但这也不像是孩子们的零花钱能负担的起的地方。
景云臻翻看菜单,随口问:“你经常和同学来这里吃?”
丛暮说:“没有,我叔叔上次过生日的时候我请他来过。”
“你叔叔?”
“嗯,我跟我叔叔一起生活。”
丛家的关系有些复杂,丛暮三岁没了父母,一直住在叔叔家。丛安新才四十出头,官已经做的很大了,他一直没有结婚,对外,大家都认为他心疼侄子,不想给丛暮找后妈,所以独自拉扯大哥家的孩子,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丛安新本身有一个比丛暮年纪还要大得多的未婚生子,只是父子之间非常疏远,自孩子成年后就断绝了往来。比起这个,还有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丛安新的大哥是他父母从旁系过继来的,本身大丛安新不少年纪,但兄弟二人关系十分和睦,据说丛暮父母意外身死后丛安新曾跪在灵堂发誓,要抚养侄子长大,绝不让他因为失去父母而受一点委屈。
他这些年来既当爹又当妈,对丛暮不可谓不尽心。
景云臻看着菜单,不经意地问:“拿零花钱请你叔叔吃饭?”
丛暮连忙说:“不是的,是我自己画插画赚的稿费,不是零花钱。”
他熬了好几个大夜,才凑够来这里吃一顿的饭钱。
“你还会画画?”景云臻很感兴趣地问。
“我是美术生,”丛暮说,“我学了很多年画画的。”
“那期待有机会能看看你的画,”景云臻温声说,“学画很不容易吧?任何一项能够长久坚持下来的爱好都要有毅力和热爱作支撑,这是很值得人敬佩的。”
丛暮抿嘴笑了一下:“其实还好啦,我很喜欢画画,而且一直遇到了很不错的老师朋友,我叔叔也很支持我,所以不知不觉也就走到现在了。”
“那你是很幸运,能够一直有人支持你。”景云臻说。
他目光一瞥,看见丛暮不知想起了什么似的,目光有些暗淡,心思一转,问:“你那天晚上,为什么一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我记得那时候是暑假吧?跟你叔叔吵架了?”
提起那天晚上,丛暮就有点脸红:“没有,不是吵架。你,你别问我了,你赶紧点菜吧。”
景云臻笑了一下,真的没客气,点了蓝鳍金枪鱼片,拼盘寿司,甜虾和炸天妇罗。
丛暮等他点完了,有点疑惑说:“这些吃不饱的呀。”
然后景云臻就看见他又风风火火地点了牛肉盖饭和海胆盖饭,鹅肝,春卷和牡丹虾手卷。丛暮从菜单里探出头来问店老板:“今天有没有金枪鱼尾?”
店老板四十岁左右,长发,消瘦,看上去和丛暮熟识,笑着说:“你运气好,昨天刚从深圳运来一条。”
于是丛暮又开开心心点了一条金枪鱼尾。
景云臻以为他是摆阔,没想到他是真的吃得多。
他吃饭的时候两颊鼓鼓,红艳艳的嘴唇嘟起来,唇珠饱满,本身就像是一道令人食指大动的大餐。景云臻吃饭向来只吃七八分饱,但一见着他小仓鼠似的粉白脸颊,就不自觉多动了筷子。
丛暮看男人专心地给自己剔鱼尾,露出来的手腕上带一块款式简单的机械表,手指修长,骨节突出,右手上拿了一只银质餐叉。他身姿笔直而坚挺,垂着眼睛,眉骨和鼻骨连成一道英挺的线,连下颚骨的线条都分外干练,好像给他剔一盘鱼尾就是普天之下最重要的事儿。
他觉得喉咙有点发紧,赶紧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跟景云臻说:“你别客气呀,自己也吃,不够我们再点。”
景云臻端了剔好的鱼肉放在他身前,带着点笑问:“你吃这么多,怎么还这么瘦?”
丛暮觉得不好意思,将沾了酱的手卷放到他盘子里,说:“从小我就吃得多,我叔叔也觉得奇怪,所以带我去医院看,医生说我消化系统比别人弱,所以吸收不好,吃的多也很难胖。”
景云臻笑说:“你这倒是挺让人羡慕的。”
丛暮见他笑,就有点不自觉的脸红,话自然而然的从嘴边跑出去了,他说:“你笑起来真好看呀。”
景云臻这一辈子,夸他样貌的人不知多少,但是丛暮好像格外讨喜。
他脸上总是有这种,非常甜蜜而动人的表情,让人迫不及待拆吃入腹的表情。
景云臻想起在酒吧的那个晚上。
他看着床上的男孩。
男孩趴着,整个人裹在被子里,露出亚麻色的柔软毛发和小半张瓷白的脸,睫毛长的像是停了一只蝴蝶,鼻尖挺翘,小脸挤压出了一块肉嘟嘟的软肉。
是个难得的,景云臻觉得还不错的玩意儿。
虽然青涩,但是天真得颇具风情,白的像是面团捏造的人,情动时的骨节处和脖颈都染上了动人的粉,进的深了就要叫,重了就要哭,漂亮的狐狸眼睛沾上了一层可怜的泪膜,臀眼却不遗余力地讨好地夹,坦诚的招人喜欢。
景云臻很长时间没见过这么合心意的玩意儿了,他想,明天早上起来看看吧,如果是个乖孩子,可以让他在身边留一阵。
他在沙发上抽完了一支烟,正准备到温香软玉中睡个满怀,突然看见了沙发上的一张薄薄纸片——昨夜男孩的灰色帽衫被他粗暴地扯下来扔在沙发上,那张纸片就是从那里掉出来的。
黑白色的市一中图书馆借书证,男孩的脸是垃圾像素也挡不住的青春和精致,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丛暮。
而丛是一个很少见的姓氏。
景云臻拨了一个电话,在接通电话的时候一直牢牢地盯着男孩的脸。那时候丛暮还不知道,在天亮之前,他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
第14章
日式长桌上吊了三盏鹅黄色的小灯,男孩在一中的校服里面套了一件橘黄色的羊羔绒卫衣,更衬得他一张小脸欺霜赛雪的白。
景云臻向后仰,直直地盯着丛暮的眼睛说:“你也好看啊,脸红的时候格外好看。”
他装作没看见丛暮可疑的脸红,转而问他:“你国庆有没有空?”
“怎么了?”丛暮问,“你找我有事呀?”
景云臻说:“朋友送了我两张江甲画展的门票,你要是有空可以约你朋友一起去。”
丛暮眼睛亮起来,兴奋得有点颠三倒四:“江甲老师吗?在市博物馆那个展?我,我可想去了,可是我没买到票!听说这次展在国内只办三天,因为江甲老师会去开幕式,所以第一天的票都炒到好几万一张了。”
景云臻说:“是第一天的票。”
丛暮“哇”了一声,弯着新月一般的两只眼睛,脸颊右侧的酒窝耀武扬威的盛着甜酒晃,他说:“那你为什么要送给我呀,你没有空去看呀?”
景云臻说:“你不是学画画的吗,我不懂这个,送你也算是物尽其用。”
丛暮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你不要这么想呀,看画嘛,你只需要感受就可以了,这种感受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而且这么难买的两张票,如果你都送给我,我心里过意不去,所以……”他笑眯眯的,“你如果有空,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我负责给你讲解,你负责感受。”
他手里拿着蓝鳍金枪鱼巨大的尾巴,一张明媚的小脸儿在鱼尾巴之间露出来,唇红齿白,嘴角还沾了一点点芥末膏,显得很乖,不自知的漂亮,又有那种跟季节很不相符的勃勃的生命力。
景云臻喉头动了一下,笑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