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高大的混血帅哥看了身边的漂亮男人一眼,皱眉打断她。
小姑娘让他的表情吓坏了,她上一秒还为了能跟帅哥说话而脸红心跳,下一秒已经觉得委屈,“可是……可是吃点甜点……”
“我说,不要。”混血男人面若冰霜,“让开。”
“Colin。”他身边的年轻男人有非常漂亮的一张脸,眼睛大而上挑,鼻尖高挺,下巴小巧,穿一件卡其色长款大衣,头发是浅浅的亚麻色。
他笑起来的时候极为生动,眼睛眯得像一只刚觅到食的狐狸,脸颊右侧有一个可爱的圆酒窝,贝齿列在嫣红的嘴唇上,是一个勾人的完美笑容。
小姑娘的一颗桃心在眼前晃啊晃,脸又红了。
丛暮给她道了歉,眼里带笑说自己不爱吃甜,又称赞她笑得美,然后顶着姑娘害羞的目光挽着祁卓施施然走远了。
丛暮是在到英国的第二年秋天发现自己失去味觉的,祁卓的生日在立秋这一天,晚宴的时候厨房在城堡一楼树了一个巨大的蛋糕,漂亮的像是糖果森林。
穿燕尾服的侍者切了蛋糕递给在场的客人,在蛋糕入口的一瞬间,他突然毫无预兆地奔到洗手间去干呕。
他吐的撕心裂肺,简直要将心肝脾肺都呕出来。
祁卓带他去看医生,医生说失去味觉和对甜品的反感都是他的心理障碍,在心理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他会一直维持这种状态。
丛暮很快从之前的慌乱中平静下来,他顺从的接受了这种不足,就像他知道右手不能再拿起画笔的那天一样。
其实人生也不过就是这样,他没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只能一再退让。
到家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祁卓在厨房做麻辣鸭头,他穿宽松的亚麻衬衫和长裤,身上系了一块英伦格子的围裙。
厨房开了一盏吊灯,散发出的灯光是漂亮的奶白色,祁卓的五官偏西化,眼窝深邃,睫毛很长,在灯光的照射下会在眼睑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他做菜很谨慎,用料都要放在厨房专用的小天平上过秤,时间也要卡着秒表计时,所以即使是再复杂的成品,味道也很稳定的好。
景云臻就不一样,他执着于在每个早晨裸着上身在厨房里煎蛋,后来因为被油嘣了一次,不得已穿上了不知多久以前买酱油送的大红色围裙。他不看菜谱,由着性子倒调料,手边有什么就胡乱下锅炒一通,把厨房弄得烟火燎燎,但是也许因为是有一些天赋,所以大多时候竟然味道还不错。
丛暮抱着七星站在厨房门口,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祁卓聊天,祁大厨发挥稳定,鸭肉做的麻辣且鲜香,面上铺了一层油光发亮的鲜红的辣椒,香味扑鼻,唇齿间都是跳动的痛感。丛暮恢复味觉以后开始爱吃辣,祁卓吃不得辣,因此只向着一边的清炒菜心下箸。丛暮接了两碗凉水,在里面轮番涮干净鸭肉表面的辣椒和油脂,又夹给祁卓。他跟祁卓说过很多次,不用非得迁就他的口味,祁卓嘴上答应的好,做的饭依然照旧。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了一会儿天,等到饭吃完了,将碗筷都规整到洗碗柜里,丛暮洗了一盘红提端到客厅,在祁卓身边坐下,捡了两颗最大最饱满的递到他嘴边,笑眯眯地问他:“甜不甜?”
“嗯,”祁卓也捡了两颗去喂他,“比上次买的青提好很多。”
电视开着,给暖烘烘的家里提供一点白噪音,七星站在沙发边上一眨不眨地看着两人鼓动的嘴,趾高气扬地凑上来撒娇。
祁卓吃东西的时候绝不摸猫,努力把凑上来的七星蹬到沙发下面去。他倚在沙发背上跟丛暮坐说些没什么意义的玩笑话,让人完全不能想象他白天在某座大厦的会议室里杀伐果断,字字如金的商业精英模样。
电视上正滚动播出本市的企业家论坛,简短的新闻上景云臻穿板正的西装站在五百人会议厅的台上,眉目英俊,气度迫人,连镜头都格外眷恋他。
两人突然沉默了一会儿,半晌,丛暮说:“你见过景云臻了,对吧?”
祁卓没说话,用遥控器调了一个电视节目,很平静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丛暮笑了笑:“我看新闻上说景华国际在新区的危废处理中心正在全球范围内洽谈合作商,国际上最顶尖的这类企业不就是你们了?你突然到国内来,虽然打着来看我的名义,但却天天在外面奔波,我又不傻,怎么可能还不知道。”
祁卓说:“我是来看你的。”
“好嘛,”丛暮笑说,“就当你顺便来谈个生意。”
祁卓静默不语,过了一会儿,说:“对不起,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见他?”
“我没这么想,”丛暮说,“谈生意我不担心你,双赢的事儿,为什么不谈呢?其实你跟我说也不会怎么样,没必要瞒着我。”
“我没想瞒着你,”祁卓说,“但是他跟你又没有关系,我觉得没必要特意告诉你。”
丛暮笑了一下:“但是你跟我有关系啊。”
他眼睛还盯着电视,仿佛景云臻的名字同任何一个陌生人无异。
可是祁卓突然将电视关掉,“我只是对他好奇,我想知道什么男人能让你着迷,被你这样爱着还肯伤害你……何况,丛暮,你向我隐瞒你已经重新跟他在一起的事实,”祁卓猛地转过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是一种非常璀璨的深棕色,“他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你回国再见到他,日日夜夜朝夕相对,对我却一个字都不说,丛暮,你真的拿我当你男朋友吗?”
“只是在床上搅在一起。”丛暮无奈,“你没必要跟他比,你知道的,你在我心里永远不同。”
“可是他也不同,对吧?他让你舒服吗?”祁卓面色冷峻,白种人立体的五官呈现一种紧绷的肃然,“如果我也可以让你舒服呢?如果我做的比他更好呢?”
当天夜里丛暮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的他只有十七岁,莫名其妙地在酒醉后跟一个男人上了床。
这是他这一生所有悲剧的开始。
第13章
丛暮走出校门的时候,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奔驰响了一下喇叭。正在他身边小声说话的周小二吓了一跳,下意识抓住了丛暮的手。
下一刻,一个穿西装的英俊男人从奔驰的驾驶座上走下来,迈着黑西裤包裹的修长双腿径直走到丛暮跟前来。
正是中午午休的时间,校门口一涌而出的年轻学生将路口堵的路不透风,穿校服的女学生娇羞地偷看鹤立鸡群的英俊男人,叽叽喳喳凑在一起说话。
男人个子高挑,宽肩窄腰,身材是男模一般的潇洒挺拔。他走到丛暮身前站定,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来,温声说:“丛暮,又见面了。”
他是异常英俊骄矜的长相,脸庞如上好的玉石一般洁润,眉骨和鼻骨连成的线条高耸而深邃,这一笑唇角微翘,映得眼底的光细碎得如同银河。
丛暮愣了一下,突然脸颊泛红,目光钻石一般亮起来:“嗨,你,你怎么来了?”
景云臻笑道:“你还问我,你自己没发现身上落了什么东西在我那儿?”
丛暮脑子里迷迷糊糊的,拍拍口袋,唇瓣微张,露出一个迷茫的表情:“啊?我落下什么东西了?”
景云臻从口袋里夹出一张塑料薄膜包着的纸片:“借书证,没发现?”他轻轻碰了碰丛暮的头:“小迷糊鬼。”
“啊,那你特意给我送来的呀?”丛暮不好意思地笑笑,语气有点软,“真是麻烦你了,谢谢呀。”他伸手去拿,被景云臻躲过去了,嘴角有一点放松的笑:“你上次说要请我吃饭的,我今天跑了大老远特意给你送来,还饿着肚子呢。”
丛暮听他提起上次,脸红得简直要滴血。
那天早上两人在同一张床上醒来,他累得手都抬不起来,脑中却渐渐浮现一些昨夜的稀薄记忆。记忆里自己紧紧抱着男人不肯撒手,嘟嘟囔囔地凑上前去讨吻,简直比世界上最厉害的狗皮膏药还要黏人。
男人倚在床头不做声,只是用他那双黑曜石一般的迷人双眼注视着自己——丛暮心里哀嚎一声,知道昨夜竟然是自己主动,从而犯下了这样的错误。
丛暮以为是自己强迫了男人,暗暗骂自己傻,上赶着挨了一顿爆炒,现在浑身像被坦克碾过一样痛。
他支支吾吾跟男人道歉,说对不起,你需要我做什么来补偿你,我会尽力的。
男人正站在床边穿衬衣,露出排的整整齐齐巧克力块一般的坚实腹肌,腹肌和修长健壮的两条腿之间硕大巨物被放进黑色内裤里。窗边溜出来一缕晨光,正好照在他半边侧脸上,圣洁的像是神的金光,他的脸是神圣,身体是浪荡,真矛盾,丛暮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
半晌,“你流鼻血了。”男人说。
丛暮慌忙拿手去拭,可是越擦越多,简直要在被子上流成小河。
男人递给丛暮纸巾,让他抬高了头靠在床头上,耳朵上压了小小一只纸团,“是不是屋里太干了?”男人说,语气里带点笑。
丛暮心里呜呜的捂着脸哭,真是丢脸,竟然看裸男看到流鼻血,他飞快地一瞟男人,含蓄地点了下头:“嗯,是有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