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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窟 (日尧)


  庄闻初只咬住了烟,却不知道怎么过肺,于是傅书祁再把烟拿出来放到自己嘴里,给他演示了一遍,白烟是往旁边吐的。
  这次看会了,庄闻初便跟着他的动作再做了一次,毫无意外地呛到了,连续咳了好几声。
  再来一遍才真的会了,庄闻初顺利地把烟咽进了喉咙里,再从鼻腔徐徐呼出来,白烟袅袅升腾的模样跟电影里绕着周慕云的烟雾非常相似。
  按照科学解释,尼古丁应该很快就会跟随血液的流动刺激到大脑神经,从而让人产生兴奋的感觉。
  庄闻初确实觉得清醒了不少,但不是因为尼古丁。于是他把烟拿下来,像傅书祁刚才做的那样递到他嘴唇旁边,说:“酒。”
  傅书祁依旧看着他,张嘴含住了烟,嘴唇和庄闻初手指的指腹碰了一下,然后把放在地上的高脚酒杯拿过来。
  “我只喝一口。”庄闻初说。
  傅书祁强调:“只有一口。”
  他让庄闻初就着他的手喝,真的只有一口,但是因为姿势有些别扭,庄闻初没能一次过全部咽下去,嘴角残留了一点液体,被傅书祁用大拇指擦掉了。
  酒的味道也有些奇特,紫红色半透明的液体闻上去挺醇香的,尝到嘴里却是辣的,过会儿还有点甜味。
  酒液只浅浅地在杯底盖了一层,傅书祁把烟夹在手里,握住酒杯口的位置把剩下的红酒一口饮尽。
  “不是说喝酒容易误事吗?”
  傅书祁垂下眼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哮喘病人不是不能抽烟喝酒吗?”
  庄闻初耸了耸肩:“都只有一口。等我明天回去……就不会碰了。”
  “那我也只有这一次。”傅书祁笑道。
  庄闻初盘腿坐起来,继续看电影,傅书祁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就着烟慢慢地喝。
  后来庄闻初把电影的声音按掉了,只有画面在动,在床尾地板上坐着的傅书祁回过身,微微仰着头看他。
  傅书祁在不知不觉中喝得有点多,眼眶发红,深黑色的眼珠泛着亮光。
  庄闻初冲他笑了一下,眼睛弯弯的,身体往前挪了点跪坐在床沿,抬起一只手碰了碰傅书祁的眉毛和睫毛。
  傅书祁顺着他的动作闭上眼,用稍微沙哑的声音问:“摘了眼镜能看清吗?”
  “可以,”庄闻初用指甲很轻地剐蹭着傅书祁的眼皮,“离得太远才会模糊。”
  “那你别离我太远了,学长。”说完,傅书祁缓缓睁开眼睛。
  四目相对的时候庄闻初看清了他眼睛里的红血丝,还有一点被极力克制住的情绪,都含在黑色的瞳孔里。
  庄闻初的呼吸停滞了一秒,手上随意轻蹭的动作顿了顿,又继续往下滑,停留在了傅书祁的耳朵边。
  一南一北太远了,他知道。
  傅书祁再次闭起眼睛,低了低头,慢慢把脸埋在了庄闻初胸口往下一点的位置。
  不知道会不会被听见心跳的声音,庄闻初想,听见也就听见了,傅书祁的心跳声应该跟自己的一样响。
  明明还有二十几分钟就到片尾,却已经没有人去管电影了。因为酒精起了作用,傅书祁的皮肤和气息都是烫的,庄闻初被他弄得也有些热,但顾不上那么多,手臂不受控制地往前伸,最终轻轻地搂住了傅书祁的脖子。
  “学长。”傅书祁的说话声里带着浓重的鼻音,一听就是喝了很多酒。
  庄闻初的喉咙滚了一下:“嗯?”
  “我喜欢你,”被他半抱在怀里的人忽然挣了一下,扬起脸问他,“你能不能抱抱我?”
  庄闻初被突如其来的表白弄得蒙了一下,用力眨了下眼:“已经抱了。”
  对视了一会儿,傅书祁一只手撑住床板,借力站了起来后又用一条腿跪上床沿,动作之间不小心把放在身旁的红酒瓶弄翻了,里面剩下的一点酒缓慢地淌出来。
  “学长,”傅书祁单腿跪在床沿,缓缓靠近庄闻初,一只手碰上他的头发,“闻初。”
  “嗯。”庄闻初的脸发红,让他怀疑自己只喝一口酒都会醉。
  “……闻初。”傅书祁一直小声唤他,“学长。”
  温热的称呼钻进庄闻初耳朵,一路滑进他的心里,很轻柔地挠了几下。
  两人面对面跪坐在床上,傅书祁矮下身,躺到了庄闻初的大腿上,一米九的高大身躯蜷缩起来,窝在庄闻初怀里。
  庄闻初抬手抱住傅书祁的脖子,听见他说:“那你爱我,好不好?”
  仿佛两千多个日夜在耳边分崩离析,温吞的夏天、干枯的树洞和亲手栽下的花,都只凝固在这两个字里。
  爱我,好不好?
  那是关于自己的、却未曾知晓的日夜。
  庄闻初觉得自己一定是被空气里的酒精灌醉的,脑袋和心脏都发着热,像是有人朝里面扔了一把火,噼里啪啦地疯狂烧着,根本扑不灭。
  但他又知道自己是清醒的,理智得不行,因为他点了点头,说出了正确答案:“好。”


第三十七章 初吻
  刚表白心意的人应该接吻。
  于是庄闻初低下头,手指抚过傅书祁的下巴和嘴唇,平直漂亮的唇线看上去很性感,他侧了侧脸,让唇瓣相贴。
  轻柔的一个吻,没有想象中的兵荒马乱,也不是红酒配烟的缠绵悱恻,只觉得思维都被抽空了,剩下温热的触感。
  分开之后,傅书祁慢慢睁开眼,里面盛着沉静的湖水,微微漾着水波。
  “这是我的初吻。”他说。
  原本还不觉得有什么,气氛温馨得让人融化,这句话一出来庄闻初瞬间有点脸红心跳。他抿了抿唇,说:“我也是。”
  傅书祁笑了一下,上半身动了动,从庄闻初怀里坐起来,安静地平视他。
  看了一会儿,两人之间的距离再次缩短,傅书祁抬起一只手搭在庄闻初的后颈,凑过去,吻了一下他的额头,眼角,脸颊,最后很轻地含住了庄闻初的上唇。
  庄闻初的睫毛颤了颤,闭上了眼。
  在傅书祁的印象里,庄闻初说话总是不紧不慢,起伏不大的语调十分平淡,极少有因为紧张或是愤怒而失态的时候。
  别人不容易从他的语气里察觉出情绪,但每次傅书祁听他说起一些美好的回忆时,都能分辨出来他的语气和平时不大相同。
  温和清亮的嗓音夹杂着轻微的叹息,是诉说起珍爱事物时不自觉的柔和。
  那种轻轻诉说起珍爱的事物的语气,会让傅书祁有一瞬间的走神。能被用这样语气说起的,无论是人是物,想必都是珍贵无比的。
  他曾想过,既然他能和庄闻初重新相遇认识,那是不是也能够期待未来的某一天,庄闻初也会用这样的语气说起他?
  “对不起,”第二个亲吻结束,庄闻初将额头抵在傅书祁的颈侧,说,“要你等我这么久。”
  心脏酸胀,像芒果还没熟透就被拿去榨取汁液。
  傅书祁摸着庄闻初的后颈,将他搂在怀里:“没关系,我说了,我乐意的事情不用说谢谢,也不用说对不起。”
  “其实我一点都不好,有时候想不明白,我身上的哪一点是值得被喜欢的,”庄闻初把身体放松下来,由着傅书祁碰他,“我太普通了。”过了几秒,又补充一句,“但很幸运。”
  傅书祁轻声笑了笑,他的学长啊……明明细腻又温柔,为什么对自己却这般迟钝。
  世人知晓真心之贵,所以璀璨的宝石受无数人追捧,仿佛得了一颗便是中了头彩,值得向全世界炫耀自己是被眷顾的一个。
  但真正无价的宝物极易蒙尘,大多数人会被他暗沉的表面欺骗,只有足够耐心和细致的人才能拨开云雾,触碰到他的实质。那才是真正的幸运儿。
  “有太多的人顾着低头捡宝石,忘了世间绝无仅有的辉光其实在头顶的位置。他寂静又内敛,暗藏于夜色深处,毫不知自己的宝贵,还曾经为自己不是一颗闪烁光芒的石头而伤心。”
  傅书祁搂紧了庄闻初的腰,让两具身体贴在一起,低头用下巴轻蹭他的头顶,忍不住亲了一下那里。
  他继续说道:“学长,美好的都是可一不可再的。世界上有七十多亿人口,谁也无法保证自己一定能爱上正确的人,但是我偏执还贪心,不管正不正确都想得到,得到了就不愿意松手。”
  “长得好看也算优点啊。不过在你身上远远不止好看,你善良,温柔,有自己的原则和追求,”傅书祁越说嘴角上扬得越厉害,才发觉自己之前收敛得太厉害,现在恨不得用上最好的形容词,“不是特立独行的才是不普通。我喜欢你,所以你就是最特别的。”
  没有那么多复杂的逻辑关系和因果链条。
  因为最喜欢,所以最特别,所以最耀眼,仅此而已。
  傅书祁庆幸自己找到了这轮月光,而庄闻初庆幸没有错过他。
  庄闻初自认不是散发辉光的月亮,但如果傅书祁是海鸥,或是某一片海域的浪花,他愿意做一轮月亮,只要时时刻刻能够见到他自由的生命,那他也终有一天能够将自己解放出来,奔赴向他。
  “谢谢,”说完,庄闻初才想起几分钟前说过不要说这两个字,但他不可能不感谢傅书祁,“要不要听听看我为什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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