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子:好男人都有老婆了,嘤嘤嘤~】
【Arthur:小杰的语气好心酸哦。】
元杰像是想到了什么,撑着脸露出一个略带羞涩的笑,“我,我是有点羡慕他们,他们给人的感觉很美好,就是那种,看到他们就又相信爱情了的感觉。我老板看起来是很严肃的那种人,但一提到他对象脸色就会从张飞变成关公。他对象有时会来接他,也是很可爱的一个人。对了,他们在我们单位被称为模范夫夫来着──”
【小鱼籽:夫夫!是我听错了吗?!】
【远上白云间:楼上的你没听错,刚刚小杰念的的确是一声而不是四声。】
【小杰第一妈妈粉:排楼上,小鱼籽你没听错。】
元杰摸摸鼻子,“好像暴露了什么……不过同性婚姻法通过好几年了,接受度应该还挺高了吧。你们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元杰这个问题正好也是我想问的。
【凉风有信:虽说是合法了,但是同性恋相对异性恋来说还是小众得多。】
【木木子:合法以后,再加上育婴技术的突破,同性恋面临的两个大难题就完全解决了。但是,去年那个调查显示同性婚姻离婚率很高诶,我身边就有闪婚又闪离的。】
【种菜达人:楼上的你吃瓜要吃全啊,那个调查后来证实源数据是胡编乱造的,而且闪婚闪离不是同性恋的专利。】
【你算哪块小饼干:歪楼了歪楼了,我们明明是在为现实中的绝美爱情流泪啊。】
绝美爱情,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形容我和陈诤之间的感情。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全部的故事,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吧。
还有,元杰羡慕我们什么呢?他不过是看到了我们一个幸福的剪影。幸福的背后,有过争吵,有过误会,甚至还曾经一度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生活,过得好过得坏,看各人经营。感情也是这样。
我和陈诤在这段婚姻里耗费了多少心力,才得以在外人面前展现出了一个“模范夫夫 ”的样子呢。
……
第二天,天气阴,是周五。
我下班后没直接回家,而是拐了个弯,到花鸟市场买了盆球兰,再拐到律所。
知道元杰今天要离职了,我想着,他这段时间在陈诤手底下讨生活还挺惨的,加上他昨天还夸我可爱,我不能让他白夸啊。
送他盆花,以资鼓励。
陈诤今天要加晚班,但元杰作为一个离职在即的实习生,是绝对不用跟着一起加班的。
到的时候,陈诤还在开会,我给他发完消息,便坐在接待室的沙发上等着。
元杰先出来了,他背着一个大书包,手上还拎着一个小腿高的不锈钢水壶。
我望见他,兴奋地向他招手,“嘿!元杰!”
他跑过来,问我:“你今天又来接陈哥的? ”
“是也不是,我来接诤哥,也来看你。”我把脚边的小盆栽花捧起来给他看,“送你的。”
“哇——,好漂亮!”元杰把花接过去,圆圆的粉色小球团颤颤巍巍地坠在枝蔓尽头,一点一点的像在和他问好。
“这么好看的花,真的送我吗?”
“不是真的还是假的?”
元杰讪讪笑了一下,“我,无功不受禄嘛,我想不出来你为什么要送花给我……说是送给陈哥的还差不多。”
因为你夸我可爱。
“今天不是你实习的最后一天了吗,你就当这是一个小礼物好了。”我宽慰地拍他的肩,凑近了才注意到他左脸颊正中有一颗小痣,圆润得出奇,像是刻意点上去的一样,“哎,你这颗痣……”
“元元!”陈诤推开透明的玻璃门走了进来,立在门口的方口花瓶旁边,似笑非笑,“干嘛呢你们。”
我愣了愣,随即发觉了我和元杰姿势的尴尬之处。我一只手搂着他的肩膀,半个身子贴在他身上,两个人的脸距离只有不到十公分。
我立马站直,元杰也僵在原地。
我左右看看,那两个人都不说话。陈诤是在等我的解释,而元杰,他应该是被吓得不敢说话了。
瞄了一眼元杰怀里的球兰,我计上心头,奔过去拉陈诤的手,“诤哥你快来看,我送元杰的这盆花好不好看?”
陈诤被我拉着过来看了一眼花,不说好看,也不说不好看,只对元杰说:“下班了还不回学校,想加班?”
元杰打着磕巴道:“就,就走了。”说着就要抱着花往外走。
我按住他,“等会儿,我和你一起走。”
陈诤扬起手机,亮起的屏幕显示的是二十分钟前我发给他的信息,“之前说要陪我加班的不是你?”
我纠结了,原本说要陪陈诤加班只是一个借口,家里还有菜没吃完呢,放到明天再来炒就该坏了。但陈诤这么一说,我就真的想留在这儿了。
“别皱眉。”陈诤用大拇指顺着我眉毛的纹路往下捋,滑到下巴时指尖从下唇一撇而过,“逗你呢,没想让你陪我到那么晚。你现在就回家,只能是回家,其他地方哪儿也不许去。”
我知道陈诤指的是什么。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我和宋致远曾经去过的任意一家酒吧和电影院。
“嗯,好——”我快速回了一句,“我都已经好久没去了。”
天知道当我第三四五六七八次拒绝宋致远的时候有多心虚。
没再看陈诤,我冲元杰一点头,“我们走吧。”
“慢着。”陈诤拦下我,比着胸口画了个圈,“出去记得把风衣扣子扣上。”
作者有话说:
元元对元杰绝没有非分之想!他体验的是收小弟的快落(不是)!
第35章 提议聚会
走进电梯间,我含笑看了一眼元杰,“送你回学校?”
元杰摇头,笑得有些拘谨,“不用不用,就还是和上次一样,送我到最近的地铁站就好了。”
我不想为难他,便点点头说:“行,送你到地铁站。”
打开车锁,我坐上驾驶位,元杰自觉坐到后排,空出了副驾驶座。他这样避嫌,叫我有些不知说什么好。
“那个,昱元,谢谢你。”
元杰这句谢谢来的没头没尾,我疑惑地看向镜子里他的眼睛,他躲了一下,又看回来,带着坚定的意味。
“之前我找你和陈哥买票的时候,对你们太冒犯了。但打我知道你们是一对以后,我就放弃了……能再次见到陈哥,见到你,也是我没想到的。昱元,你是个好人,我希望你能一直幸福下去。”
他说得很诚恳,我相信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好,我会的。你也是。”
目送元杰下车,我想,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了。
……
回到家,我拿出手机,陈诤给我发了新消息,只有一条。
【诤哥: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叛徒。】
我一阵心虚,却假装不懂,回了他一个问号,然后就去做饭了。
蒸半只八宝鱼,再炒个木耳油麦菜,晚饭就这么解决了。本来还想烤一盘蛋挞的,但陈诤不在家,我连吃甜点也提不起劲了。
没有陈诤陪着的晚上很无聊,我无聊到翻出了尘封月余的游戏,拿起手柄对着客厅的电视左蹦右跳。如果此刻陈诤坐在沙发上,他肯定又要笑我奇怪的四不像舞姿了。
我天生四肢不协调,做起手脚并用的动作来,总是看起来很僵硬。而陈诤,不知道是不是得益于他的滑板功底,同样的动作,他跳出来就是比我要赏心悦目得多。
我被他打击过一次后就再也不强求着让他陪我一起玩儿了。
疯了一阵,我躺在沙发上气喘吁吁。茶几上的手机响起了来电铃声,我艰难地用手指去够,抓到手一看,是宋致远打来的。
我纠结了一会儿,还是接了。希望他今天不是叫我出去玩的。
“喂,宋致远?”
“过了一分多钟你才接,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你没直接挂断啊。”宋致远语气很不满。
“那哪能呢?我刚刚在洗碗呢,没太听着。”反正宋致远不在跟前,我面不改色地撒了个小谎,“真的真的,水声可大了。”
“你别蒙我,我能不知道你。”宋致远“啧”了一下,“放心吧,今天不是叫你出来玩儿的。你看了我们学校的通知吗,再过一个月是百年校庆,到时候学校要办活动的,我就想着,趁这个机会提前全班一起聚一聚,你觉得呢?”
再过一个月是校庆了吗?说来惭愧,我对母校真没什么归属感,因为大学四年我成天往外跑,就惦记着追男人了,学业也荒废得不行,好歹能毕业就是了。
但宋致远不同,他是我们班的班长,能说会道又玩得开,集体活动从不缺席。我大学没被男生排挤纯粹是他的功劳——只要我在学校,他走哪都尽量把我捎上。
宋致远想把大家聚在一起我没意见,只是,我们毕业好像也没几年吧,没满五没满十,天南海北的,人家乐意跑这一趟?
我提出了这个疑问。
宋致远说:“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又不强求他们。反正,你肯定要去的,我们503的四个人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