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沈馥起床的时候,床的另一侧已经没人了,被褥摸上去犹有余温。他下楼时,见餐桌旁已经坐了两个人,是陆既明与沈令仪,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仿佛在聊着些什么,神色凝重,但他们见沈馥下来了,便闭上了嘴。
沈馥垂下眼睛,装作没见到,也坐下来,一同吃起早饭来。
早饭结束后,秦雁便要出门往码头去了。陆既明也不多说,他们相处了多年,秦雁令行禁止,陆既明如臂使指,信任对方就如信任自己一样。倒是原本还坐在餐桌旁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早饭的小阿突然站起来,说了句 “等一下” 便跟着过去了。
在玄关里,秦雁刚刚扣上帽子,小阿便追出来了,叫了一声:“秦大哥——”
秦雁的眼神都隐在了帽檐投下的阴影里,看不清楚。他没说话,小阿便一口气地往下说:“之前骗你是我不对,我....... 对不住。你...... 你务必要小心,千万不要有事,不然我......”
他想了几日,的确是觉得自己不对,再怎么有自己的理由,骗人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对的。再加上秦雁对自己这么好,自己骗人就是错上加错了。
见小阿又急又愧,头都要低下去了,秦雁沉声说道:“我没怪你。”
秦雁的确不怪他,他也明白小阿自有苦衷在,怎能见人就掏心掏肺呢。
他生气,更多的是气他自己。或许是一个人待了太长时间了,一旦遇到了一个可以作伴的人,便生出许多期待来,到最后突然发现他还是一个人,总有些失落,既失落也气他自己,气他自己用不该有的期待为难了别人。
秋天快到尽头了,即将入冬。秦雁披了一件厚呢子大衣,小阿隐约见到他腰间别了枪。
沈馥他们在蓬莱港具体谋划些什么,小阿并不知道,在大家眼中,他还是个孩子,没有人会把危险的事情告诉他,但他能猜。昨夜秦雁回来时,衣服上灰扑扑的,还有火药的味道。能和火药扯上关系的,都不是什么安全的事。
小阿满脸担忧地说道:“你这段时间里待我的好,我都记着呢。秦大哥,我是真心把你当大哥看待。还请你保重自己,不要出什么意外。”
这次的确危险,但这也是秦雁自己选择的。在前几日,陆既明曾和他开诚布公地聊过一次。
陆既明说:“你知道的,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并不把你当下人看。这回的凶险,你也都知道,若是你心里不愿意,我也不强求。这些年你都尽职尽责,早就报了当年一饭之恩,你大可以去过你自己的日子了。”
那几年,蝗虫成灾,铺天盖地的蝗虫不分昼夜地飞来,佃户的农田里颗粒无收。卖儿鬻女,易子而食,惨状连连。秦雁家先是饿死了最瘦弱的弟弟,父母奄奄一息了几天后,也都咽了气。
只剩他一个人,眼前已经看不清东西了,模糊一片,手脚也都软得仿佛不存在。他只凭着最后一口难平的气,从空空如也的家中爬出去。当时是陆鹤鸣带着儿子来开仓赈灾的,路过秦家门前,下了马,给了他一碗浓稠得能立住筷子的米粥。
一饭之恩,他报到如今,自然没有临到危急却抽身而去的道理。
这么些年,他从来没有过过自己的日子,都是以陆既明的命令为先,独来独往。唯一与过往不同的,便是这段时间以来,与小阿的相处。
小阿心里只当秦雁还在生他的气,并不期待能得到什么回应,只是把自己想说的话说个痛快罢了。没想到秦雁朝他点了点头,他还要再说什么,秦雁已经转头出去了。等到人走了,门在面前关上,小阿还在那儿发呆。
“在这儿出什么神呢?” 沈馥在他身后问道。
小阿鼻子一酸,转头便扑到哥哥怀里,什么也没说,沈馥摸了摸他的发旋,说道:“本想着要让你过上安稳日子的,没料到却让你吃苦了。”
小阿摇了摇头,声音闷闷的,他说道:“都不算什么,大家都要好好的才行。” 沈馥说道:“自然会的。”
等到过午,陆既明也要出门了。他穿了一身暗色的西服,门外有许多人在等他,他要带着人到码头去,明面上是上船查收自己买来的军火,实际上是在等着严一海的人入局。
沈馥立在玄关,伸手抚了抚陆既明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皱褶。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说道:“你知道的,我并不想你有半点危险。”
沈馥朝他一笑,满不在乎地说道:“你可别小瞧了我。”
第七十二章 我在这儿
陆既明出去之后,沈馥一直坐在沙发上,看着落地自鸣钟。指针踏正六点钟,“当当” 声连响六下,太阳下山了,夕阳光如流金一般。
沈馥起身,披上暗色的大衣,也扣上帽子,帽檐压低。他站在玄关,回头看向沈令仪,格外严肃认真地说道:“呆在家里,不许出去。”
沈令仪裹着睡袍,一副并不打算出门的乖顺样子,说道:“遵命。”
等沈馥推开门出去后了,不到一刻钟,沈令仪换好方便行动的衣裳,从楼上匆匆下来。她严厉地朝小阿说道:“呆在家里,不许出去。”
小阿点点头,坐在沙发上老成地叹了口气,想道,整个家里听话的就只有他一个人。
黄昏的街道上,沈馥捏着帽檐,挡住大半张脸,低着头匆匆地走着,时不时左右看看,显得警惕极了。他走走停停,时不时拐进小巷弄里,又回转出来,融入街上的人流里。他路过一家钟表店,从敞开的玻璃门上,他隐约见到身后的不远处,有个戴灰帽的汉子,又有个拉着黄包车的车夫,已经跟了他一路了——鱼上钩了。
再后面的不远处,沈令仪穿着一件宽大的灰扑扑的大衣,遮掩住了她窈窕玲珑的身形,她也带着帽子,远远地缀着,脚步悠闲,时不时停下来,挑拣路边小摊上的物品,甚至买了几样拎在手里。
沈馥走了约有大半个小时,身后跟着的人也很有耐心。直到他朝着码头的方向走,越来越近,轮船的鸣笛声越来越清晰时,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他转过一个拐角,一溜看下去都是装货的仓库,人烟稀少。他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假装慌张地跑起来,手摸向腰间的枪。
没料到,除了身后跟着的人,前面也有人包抄过来,猝不及防地挡在他的去路上。
人比想象中多,沈馥反倒松了口气,如若只有零星几个人,他还得操心要怎么样才能输得了无痕迹。这下倒好了,他枪才举起来,前后的人都用枪口对准他。
一对多,沈馥没有负隅顽抗的理由。
他两手举起来,缓缓弯腰,将枪放在脚边的地上。那个灰帽子谨慎地上前,一脚将枪踢开。
沈馥想了想,觉得这样似乎太不逼真了。他也并不畏惧那几个黑洞洞的枪口,作势要抬腿踢人。谁知道那灰帽子身手极好,动作比沈馥要快,膝盖一抬,狠狠地顶中了沈馥的腹部。
他闷哼一声,捂住肚子弯下腰去。
后面的不远处,躲在暗处的沈令仪手捏成拳头,牙死死地咬住下嘴唇,差点忍不住要冲出去了。旁边无声无息地上来了一个人,拉住她,压低声音说道:“冷静点。”
沈令仪吓得心跳都漏了一拍,猛地甩头看去,竟是杨翎。
她知道杨翎是陆既明的心腹,也是个用枪的好手,心里稍微放点儿心。杨翎留在这里,秦雁先到了船上隐蔽起来,都没跟在陆既明身边。想到这里,沈令仪又不免皱起眉头。她甩开杨翎的手,觉得自己都要喘不上气来了。
于维鸿藏身在东港码头附近的一个空置仓库里,当沈馥被押着带到他面前时,他脸上带着一点压抑后的极度兴奋,这使得他面容扭曲。
戏还是要演的,一见于维鸿,沈馥就喊起冤来:“我为你探听情报,你这又是何意?!”
于维鸿嗤笑一声,说道:“别装了,我早就知道你和陆既明那小子合伙来哄我。若你为我所用,那你告诉我,你鬼鬼祟祟地去码头是做什么?”
沈馥咬牙切齿道:“于维鸿,你这个卑鄙小人,亏我姐姐当初对你那样好。”
于维鸿脸上一黯,然后他快速地将那点情绪抹去,变得冷酷起来,他朝手下的人命令道:“走,咱们到码头上去,今天钓条大鱼。”
今天若是成功了,将陆既明连同他的那一船军火一举拿下,那这就是大功一件,大帅必定会狠狠地奖赏他。
码头上,太阳已经从海平面上沉下去了,最后一点阳光消失了,起了一点风,将海浪吹得躁动不安,一下下地往码头上拍。比起热闹的西港,蓬莱港的东港码头显得要冷清一些,这个码头的船大多是开往海外,或从海外归来。
一艘货轮停靠在岸边,陆既明身后跟着一行数个配枪的卫兵,不远处还停着军车,显得派头很大。
他眯着眼,摘下帽子,任由海风撩拨他的头发。
今天风向正合适,风力大小也合适,天上一点儿乌云也没有,只有一轮缺了一角的月,悬在天边,正是放火的好天气。
从货轮甲板上下来一位商人打扮的人,对陆既明恭敬地说道:“请大少上船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