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昨晚,陆既明的枪抵住了他的额头,他要是求饶,陆既明反而不会如他的愿。
果不其然,陆既明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道:“谈吧。你想谈什么?”
沈馥直接说道:“我不是豫北鸿福绸庄的少东家,也不姓‘沈’,我和姐姐来平州是为了躲避战乱,顺便骗点钱。没有人指使我们,我们也没有别的目的,大少一查便知。”
陆既明 “嗯” 了一声,不惊讶也不生气,甚至没有抬起头,而是用筷子拆起了兔肉,慢条斯理的。也不知道他是早知道了还是根本不在意,沈馥仔细留意他的表情,企图从他脸上找出一点端倪。
他接着说道:“大少用得着我的地方,只要我能做,我都能帮忙。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祸及家人。”
出乎意料,陆既明爽快地答应:“好啊。”
沈馥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愣了愣,说道:“我是说......”
陆既明用筷子指了指冒着热气的烟熏兔,说道:“快吃。”
沈馥的心 “突突” 地跳,酥嫩鲜香的兔肉吃进嘴巴里也索然无味。再说下去也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之间的权力关系不对等,谈条件也过于不现实了。他只能尽量展示诚意,让陆既明放松点警惕,这样他们才能伺机脱身。
一顿饭吃得干巴巴的。
沈馥回到卧室里,坐下放松身体的时候,才发现脚底疼的厉害。昨晚受伤后,他都没有心思好好处理伤口,匆匆包扎了事。他皱着眉脱了鞋袜,将潦草包扎的纱布拆下来,疼得不断倒吸气。
伤口还是血糊糊的,看上去并不浅,折腾了这么一天,比昨晚刚划伤的时候还要触目惊心。沈馥将脚架在脚踏上,往后倒在松软的沙发上,长叹一口气,累得脑袋疼,额角有条青筋在突突地跳,他感觉自己下一秒闭眼就能睡着,但脚底的疼又把他牢牢拽住。
突然间,陆既明推门进来了。
沈馥连忙坐起来,身体紧绷,满脸戒备。陆既明手上拿着个托盘,上面有药和纱布。沈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坐着,定定地盯着。
陆既明把东西放下,在沈馥对面坐下来,托住沈馥的脚踝,放在自己的膝头,看了看伤口,好像感觉到疼似的,“嘶” 一声轻轻倒吸气。沈馥不发一言,看着陆既明轻轻地将药水倾倒在纱布上,纱布压在伤口上。沈馥疼得差点大叫,咬住嘴唇才忍住了,下意识就要缩回脚,陆既明攥住他的脚踝,帮他清理伤口。
太痛了,沈馥浑身都是冷汗,嘴唇咬得发白。
陆既明的动作一点都没放轻,纱布被染红了。沈馥拼命忍着,盯着陆既明的一举一动。
“除了钱,你们没有别的目的吗?” 陆既明突然问道。
因为不断袭来的疼痛,沈馥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陆既明这是在问话。他正要回答,陆既明又将沾湿了药水的纱布重重地摁在他的伤口上,沈馥几乎疼得没法思考。幸好,他不曾撒谎,问题的答案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没有。” 他咬着牙回答道。
伤口清理干净了,陆既明开始给他包扎。因为失血,沈馥的脚踝格外苍白,被陆既明一手攥住,显得脆弱而无力。
直到这个时候,陆既明才勉强相信,沈家姐弟背后没有人指使。
前段时间,陆既明已经感觉到了沈馥萌生退意,日日心神不定,他将沈馥的忐忑全数看在眼里,只等着哪一日沈馥真的要逃了,再顺势逮住。不料,有人传来书信,直言沈家姐弟是骗子,要在四月初三晚上乘船逃跑。
是谁传来的消息,陆既明并不知道,所以在那日,他让秦雁把车缀在沈馥后面,开到城东码头,在车里看了好一会儿都没现身,就是为了看到底是谁在帮沈氏姐弟弄到离开的船票,又是谁通风报信,要借他的手,除掉这俩姐弟。没想到,他们居然没成功上船。
“满意了吗?” 沈馥吐了口气,平静地问道,“大少能答应我的要求吗?”
陆既明包扎伤口的技术娴熟,纱布绕了几圈,绑了个漂亮的结,看上去整齐又舒服。他把沈馥的脚托在掌上,低头在脚踝上亲了一口,说道:“看你的表现。”
沈馥表现的机会马上就来了。
陆既明要在陆公馆办宴会,广发请柬,城里有名的中式西式厨子全都请来,提前一天,早早地就布置上了。沈馥脚上的伤口还没好全,他走起路来还有点跛,扶着栏杆下楼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他捡起陆既明扔在一边的宾客名录看,方媛方小姐的名字赫然在列。
平州是晋中的腹地,即便四处兵乱,只要陆重山一日不倒台,平州就依旧歌舞升平。军官富绅们日日歌舞升平,各种各样的宴会都稀松平常。为了招待留洋回来的方媛,陆既明特意弄了个洋气的舞会。
客厅中间挂上晶莹的水晶吊灯,桌椅都暂时收起,空出舞池。请来了西洋乐队现场助兴,擦得蹭亮的乐器早早地就在旁边摆好。
陆既明特意做了一身新的大礼服,沈馥也得了一套,女佣早早就熨好,挂在衣柜里。黑色的爱德华风格英式燕尾服,搭配黑色圆筒礼帽。与之配套的,还有黑色的文明棍,拿在手里,往地上一杵,十足十的英国绅士。
陆既明在试衣服,沈馥帮他系上黑色的领结。
领结正好卡在凸起的喉结处,有点紧,陆既明皱眉扯了扯。英式燕尾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衬得他高大俊朗,他对着镜子,用蘸了刨花水的梳子,将头发认真梳好,显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沈馥问道:“大少要我做什么?”
陆既明从镜子里看他,说道:“老爷子要我娶方媛,但我不想娶。”
沈馥也不问来龙去脉,只点头。
陆既明又问道:“会跳舞吗?”
跳舞怎么能不会,这可是交际场上有用至极的手段。你进一步我退一步,手握着手,腰一贴脸一凑,呵气般说几句贴心的话,感情迅速升温。
沈馥再点头。
陆既明转过来,朝他眨眨眼:“那你今晚只管好好跳舞就行了,有惊喜。”
什么惊喜?
沈馥眼皮一跳,只觉得不踏实,他讨厌惊喜,更讨厌来自陆既明的惊喜,多半是惊吓。
第二十五章 舞会
作者有话说:沈香香:拿我的戒指给我求婚,就离谱。
二十五章
是衣香鬓影、纸醉金迷的夜晚。
乐队在现场演奏,着统一制服的侍应生举着托盘在人群中穿梭,托盘上有雪茄、香烟和洋酒。陆公馆并不算十分大,办起宴会来的排场自然比不上醇园,舞池中甚至显得有些拥挤,但这却显得狎昵,加上处处精心的布置,整个宴会氛围更轻松,更令人沉醉。
而这甚至没花陆既明多少钱,他只要露出要办宴会的风声,多的是人替他操心,只需要他在宴会上露口风夸一句——
“义和饭庄和富春山居的宴席是好,但现在人人都追求时髦,比起来,采芝斋的西式点心就好吃多了。”
估计第二天采芝斋就要排起长龙,给宴会提供免费点心的采芝斋东家,可谓是一点都不亏。
沈馥只坐在壁炉边的软沙发上,看着富绅名媛们交际谈笑。在场的都是平州城有头有脸的人,对沈馥的身份都心知肚明,再加上陆既明时不时过来和他亲昵地交谈,人人都明白。在场的还有方媛,长了脑子的都不来招惹他,生怕搅进是非里。
沈馥也乐得清静。
他放眼望去,满场里除了他格外清静之外,还有另一个人无人问津。
章燕回明明是个妙龄少女,却像一道灰色的影子,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她身上衣服簇新,也不再是古板老套的倒大袖旗袍,但款式也不时兴。满场里的女郎都是时髦的洋装,她格格不入。
沈馥向来不讨厌她,甚至觉得她有点可怜。
他走过去,叫了她一声:“章小姐。”
章燕回像受惊的小兽,浑身一抖,抬头见是沈馥,脸上挤出个勉强的笑容,点点头。沈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定然不是她自己主动要来的,看来章家想让她嫁给陆既明的心还没死,偏偏陆既明讨厌章家,没把她赶走,反而把她晾在这里,当了炮灰。
沈馥微微弯腰,一手背在后,另一手伸出去,彬彬有礼道:“能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吗?”
章燕回茫然无措地左右看,难为情地道:“我...... 我不会......”
沈馥牵起她的手,稍一用力,将她带起来,笑道:“我教你。”
乐队指挥一抬手,换了下一支舞曲,比起刚才的节奏稍微轻快一些。沈馥将手放在章燕回的腰上,另一只手牵着她,带着笑意小声提示她:“搭着我的肩膀,对了,退右脚,退左脚,再退右脚,并步......”
章燕回开始还很笨拙,但沈馥脾气极好,被踩到了也不生气,渐渐地,她也放松下来,掌握了节奏。她毕竟还是个少女,一旦学会了之后,就活泼起来,脸上也有了笑,脸颊上泛起了快活的红晕。
沈馥不吝夸奖,说道:“不难吧。”
章燕回笑起来比平时阴沉的样子好看多了,她有对小虎牙,笑起来尖尖的,俏皮可爱。笑容在她脸上一晃而过,很快地又消失了。她失落地小声说:“我九点钟就要走了,回去还得挨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