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子公司叫作温文新赏。对不对?”
林琅问的是老教授,可唐玉树手里的筷子掉在了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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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午休时间唐玉树都在狭小的宿舍里转来转去,愁眉苦脸地重复着同一句话:“路黎好可怜啊!”并且几度想要拿起手机给路黎拨过去安慰自己的苦命兄弟。
林琅阻止他:“不必。除了你老泪纵横他自怨自艾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况且温文新赏有了案子需要做的时候,他不是也介绍给你了吗?——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什么?”唐玉树一头懵。
“说明他虽然跟温文这个大BOSS不和,但跟公司里讨个饭碗的小角色们应该相处得不错。说明这么多年下来,他估计早把这种悲惨消化成了寻常——你不提,可能对他还好一些。”
唐玉树觉得林琅说的有道理。但还是格外“意难平”。
实在被侠义心肠的男朋友绕得发晕,林琅安慰他:“放心,他不会继续可怜下去了。”
“啥子意思?”
啥子意思……林琅没回答他。
只是看了一眼时间,安顿他“吃了药乖乖躺回床上去”,就抱着笔电出了601去主教打卡上课。
致使路黎被压在五行山下“二十年”的那个作家,笔名叫作顾魅殇。据说是温文集团股东的千金,所以才会有如此强大的“危机公关”能力。
林琅搜索起了关于这个“顾魅殇”的相关资讯。
两年间出版了三本书:一本长篇小说,两本短篇小说集。每一本上市的时候都搭配着铺了大量的通稿。
但“死性不改”,每一本多少都有“抄袭”的争议——但她的抄袭手法很巧妙,她把“洗稿”这一招用得得心应手。洗稿的意思就是说:把原作的核心内容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出来——经过这招而诞生的作品,目前为止从来就没有过被原作“胜诉”的案例。
但这也不能算是“法律的漏洞”——根据思想、表达二分法,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倘若是对“思想”也严防死守的话,那第一本“穿越”设定的小说原作,便可以靠着垄断“穿越”这个“思想”而把后续数以百万级的穿越小说胜诉个遍了。
法律只是底线。剩下的审判权只能拱手让给“该有良知和智慧”的大众舆论了。
而好死不死,舆论风向却又被掌握在以顾魅殇为代表的资本手中。
路黎“死”得冤,可也“死”得毫不意外。
林琅把网友们扒出的这些关于“顾魅殇抄袭”的论据挨个截了图。
给“从不回复自己消息”的路黎又“死皮赖脸”地传去了一条消息。
然后扣下手机,揉着疲惫的太阳穴,抬起头看向黑板上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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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三点半的时候唐玉树还是出现在了文赏课的教室里。
林琅这时候正在抄多媒体屏幕上的笔记。老师不在讲台,地下偶尔有学生出入。唐玉树从后门溜进来的,瞅到了林琅所在的位置,故意坐在了林琅正前面一排。
林琅从桌子下面轻轻踹他凳子,压低了声音:“你来干什么?”
“蹭课——一个求知若渴的优秀学生。”唐玉树这般自我介绍。
“病死你算了。”
两人一前一后摆了一会儿龙门阵,林琅先“放下身段”绕到了前排去:“你真没问题吧?”
唐玉树把下巴扬着,一幅“呦,斗不过我吧?”的笑脸斜睨林琅:“来打扰我求学?”
林琅不肯给他脸了,又站起身来作势要走。唐玉树才急了,把林琅一拉。
“我刚在宿舍闲着无聊,逛了逛影大校院论坛,居然看到这么一篇帖子。”
扣留住林琅后,唐玉树把手机推到林琅眼前。
林琅看了一眼——《我发现我超喜欢的一个小众作家居然是影大学长!》。
“咋?里面说的是我吗?”林琅抬了眼皮问唐玉树。
唐玉树一幅与有荣焉的神色,倒像是自己得了奖一般:“当然!”
林琅好奇地点开了。
帖子是一个本科大三的人发的。说:“近期在《新影》公众号上追更林琅的《春生客栈》,这个笔名自己以前高中看的青春文学杂志上见过好多次。跟编辑部的人打听过之后才知道林琅居然就是影大研一的学长!”
“本科大三的人怎么会觉得我这个研一的人是她学长?”林琅的注意点放错了位置:“她在影大读了三年,我在影大才读了没一年……”
“你管她……你看——”唐玉树急着指帖子下面134条跟帖:“你在这里也有134个读者呢!”
林琅随手划了划……哪有什么134个读者?
除了几个发着“楼主威武”之类混论坛经验值的灌水评论之外,就只有一个叫[老糖·布莱恩]的账号,在极短的时间内评论了50多条“顶顶顶”,某一条下面还被论坛管理警告了“禁止灌水,违者拉黑!”
林琅接着点开[老糖·布莱恩]的头像,在这个用户的相册里看到一张自己的照片。
那张照片是有次逛夜市,唐玉树排队买饮料时,偷拍发呆的自己。
当时自己碰巧是站在路灯下,光影分布还挺有点港风调调;即使是唐玉树的拍照水准都能拍出大片儿感。然后被他精心挑选了一个滤镜,就乐乐呵呵地举着手机冲林琅邀功请赏:“拍得帅不?”
“帅。”林琅看唐玉树一幅急于被认可的样子,于是赶忙认同了他一下。
[老糖·布莱恩]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
林琅转头看着面前的可疑人员,把唐玉树的手机给他推了回去。
唐玉树却不知道自己的小把戏早已经暴露,还在开心:“怎么样?你开心不?”
问完,就扭头向桌下去打了个喷嚏。
“开心。”林琅真的开心。
他真好。
全世界都不会再有比他更好的人了。
作者有话说:
这一话写的我很爽,爽到“作者有话说”我写超了300字的限制。
但幸亏这个限制,打住了我的逼逼赖赖。本想借机剖析我“为啥旧版卡文一年但新版非常顺产”,但,放在完结后再讲才合适。
就……基于我自己心态的转变之下,那种跟写旧版时全然不一样的创作流畅感,很爽。
水已落,石将出。
(以及我决定不卡50话完结这个线了,今天就写3000字够了,嘿嘿!)
45 漏音
45 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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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料地,三天后的下午,[花容月下]打来了电话。
“林美男,财务说你给我留的收款账号是错的,缺了一位。”
古董手机最近增加了一项新毛病——漏音。
于是林琅从地铁座位上站起身来,跟身边的沈曳比了个“去接电话”的动作,走到了地铁车厢连接处,用了一个疑惑的口气回答他:“欸?那我检查一下再发给你——项目推进得怎么样?”
“很顺利!这300篇枪手稿子拆成了15本书,已经被经纪公司敲定了——还有一家不是做网红的,是明星!三家公司,都抢着要!我都搞不懂‘作家’这个名头是会发光还是会怎么样?不管网红还是明星都抢着立‘文化人’的人设。”
反正对我而言是会发光没错——林琅这么想。“等一下,300篇稿子拆成了15本书?一本书才20篇稿子?那岂不是很薄?”
“哎你管这个干什么?”[花容月下]给林琅解释道:“人家不管网红还是明星,不都得用美美的照片塞满整本书吗?”
“也对……”林琅理解了。
“三家抢着要给我打预付款,生怕稿子被抢光!有一家甚至一口气要买8本儿,合同还没签呢就先打了三成预付30万过来。明星那家是个人工作室,选走了游记,合同流程周一上班就走——你说这买卖多好做?以前给人出书要给人发稿费!现在给网红明星出书,他们公司的钱我先收一波,上市后的钱我再收一波,只需要付枪手稿子的那么一丁点儿稿费。”
“哼哼……”林琅笑。
林琅想起曾经有个出版公司,要林琅自己掏腰包10万块给林琅出一本书——林琅当时还感慨“他们真会赚”。
现在看来还是[花容月下]比较“聪明”。
一个只顾着要钱——格局太小。一个则流量和钱都要——这才叫格局。
“你继续收稿子吧!”
“嗯。”林琅回复他:“能接就都接下来。你不用担心稿子的量,稿子我这儿多得是——赵妍妍那本《风月客栈》是改名了吗?我看她微博说新书名叫什么‘湖畔的……’。”
“《湖畔的风花雪月》——听起来比较浪漫!哎你说起赵妍妍我才觉得烦——她人就在重庆,印厂在成都,我让她坐两个小时的高铁去印厂看一下毛坯书,她都不肯!”
“印厂在成都啊?”
“对啊。成都新赏这边的职员也都不能替她去,有事要忙——这不是一下子进来了这么多网红出书的案子吗?大家都累得鸡飞狗跳的!”[花容月下]提起赚钱的生意就忍不住地笑,笑完又继续骂赵妍妍道:“这傻逼非要人家印厂到时候把毛坯书给她寄过去,她看完再寄回去。这来来回回地折腾,又得浪费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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