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千欢一无所觉,他像个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地出了画室,一阵吵闹的敲门声引得他拧眉,而且颇有不开门就不休止的迹象。
五分钟后。
顾风曜拿出热腾腾的饭菜,摆在餐盘里,一派贤妻良母,顾千欢看着他柔和的眉宇,有些愣怔。
这会儿时间,顾风曜已经撕开猫粮袋子,分别倒了猫粮和水,小梨花也在桌子下“喵呜喵呜”地吃了起来。
顶灯洒下一片暖光,照在客厅显出一片温馨氛围,千欢、顾风曜和小梨花,看起来更像是一家人——爸爸妈妈带着最娇的小女儿。
顾风曜眼底流露出藏不住温柔:“欢欢,你尝尝饭菜合不合胃口……”
顾千欢听见男人说没准备,不知道他的口味,目光便在桌上环视一圈,捏着筷子的手一点点攥紧。
哪一道,都是他喜欢的口味。
他的声音很低,垂下眼帘则显得有些羞赧:“我很喜欢。”
顾风曜笑了下,眼底有星星在闪烁。
顾千欢看见了,他抿着嘴唇,乱成一团浆糊的脑海根本无力分辨,清澈的瞳孔如果仔细去看,只会发现一片麻木的空洞。
接下来的日子,顾千欢不太清楚,不知什么时候起,时间这个观念对他来说变得模糊起来。
镜城街头,顾千欢走了两步,天边的朝霞漂亮绚烂,泱泱的人群里,唯有他逆流而行。
他听见人群里熙攘的喧闹,车子的喇叭声,还有一两只草丛里钻出来的流浪猫,悠闲从容地朝着好心人喂食点进发,街边店铺的灯忽地亮了起来,汇成一片炫目灯海。
无意识打开手机,看见屏幕上的数字,顾千欢恍然回神,18:36。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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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原来下午了。
顾千欢笑了下。
他从长街离开,回家的时候听见一声哈气,他看过去,小梨花正不耐烦地甩着尾巴,对面的大黑炭,不,准确来说是大黑,顾风曜家的猫。
他顺势朝屋子里望去,顾风曜穿着居家服,在桌上打字,键盘发出微不可察的响声,他戴着一副平光眼镜,听见声音抬眸一扫,忽地笑了起来:“欢欢,你回来了。”
比他这个主人还要更自在。
顾千欢朝他点点头,也是习惯了,端出走之前放进冰箱里冰镇的水果,打开电视边看边吃。
他一切如常,不,比起以往,这样的姿态更多了几分人气,顾风曜想起之前,青年在家不是发呆就是画画的样子,唇角微翘。
这是不是说明,欢欢的病好很多了。
顾风曜刚好处理完事情,顺势走了过去,在他旁边坐下,顾千欢停下动作,看向他,两颊腮帮子吃得鼓鼓的,嫣红的唇瓣染上红色果汁,闪着润泽的光,顾风曜眸子深暗,跟着捏起他盆子里的樱桃。
他看着顾千欢吃樱桃,意味不明地说:“好甜。”
顾千欢捏紧盆壁,瞪大了眼看他。
上翘的桃花眼瞪成了杏眼,像是回不过神,他眼睁睁看着,顾风曜又拈了一颗:“更甜了。”
顾千欢:“……”
*
晚饭是鸡汤,配几样清炒时蔬,顾风曜看着有些惊讶,有几道撒上红艳的辣椒粉,他的口味和顾父很想,偏重,爱麻辣,而顾千欢口味是比较清淡的,一般不碰辣菜。
所以,欢欢是特地留给自己的。
他眯起眼睛,下一刻,又默默告诫自己,顾风曜,别想那么美,可能欢欢就是顺手做的。
可饶是这样,他也忍不住雀跃,像是得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具体表现是他唇角一直上翘的弧度,饭桌上的菜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
饭桌上,小梨花边吃猫粮边抬头,时不时瞥一眼大黑,毛茸茸的尾巴一甩一甩地,饭桌上倒是一派平静温馨。
吃完饭,顾风曜去洗碗,他兜上碎花围裙,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总裁,更像是——贤妻良母。
顾千欢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个念头,顾风曜已经擦干手指,有洗碗机,他只是摆了摆餐具。
顾千欢默默递给他一盆红樱桃,颜色鲜艳且红润,每个都很大:“水果”
顾风曜愣了下,想起刚才的事,抿紧唇角,心里微微泛起一丝甜意,他没有一刻犹豫地接了过去。
几分钟后的门外,顾风曜捧着一盆樱桃,看向前方,顾千欢正准备关门,见他定定地看着自己,傻乎乎的样子,他手下一顿:“有事?”
顾风曜神色莫名,他还有些回不过神,顾千欢已经说道:“本来想留你,可是你家近,你还是回去吧。”
可不是近,俩人是对门,两三步的距离,近得叫人发指。
顾风曜:“!!!”
所以,他就因为离家近,错失了留宿的大好机会?!成都邻居败也邻居。
他挫败地低下头,看着水光润泽的大樱桃,这份悲伤就越发明显了。
“欢欢——”顾风曜突然开口。
见青年看过来,他才说:“明天是心理咨询的日子,欢欢你别忘了。”
顾千欢对他点头:“我会自己去的。”
顾风曜不疑有他,才慢吞吞地回家,他脚步很慢,可再慢能有多慢,就那么点距离,还没等他碰到门,身后传来一声响,顾千欢关门了。
翌日,顾千欢下午出发,婉拒了顾风曜想要陪同的想法,路边招了辆出租车,上车后他才道:“师傅,去明珠大厦。”
至于顾风曜昨天说的心理咨询,他只字未提。
司机很健谈,在一路上顾千欢“嗯嗯”的回答里,热情丝毫不减,边开边说道:明珠大厦?小兄弟你是不是准备去看画展,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了,得抓紧,听说开画展的是个有名的画家,一幅画老多钱了……”
顾千欢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什么。
车子很快到达目的地,顾千欢走进从入口出的电梯,按了三楼。
因为之前画展的事,他做了点伪装,鸭舌帽,黑口罩,特意遮挡住脸上的重点部位,倒也没人发现。
刚想完,身侧挑染一撮红发的青年拧着眉头往他旁边看,目光打量,透着说不出的狐疑和挑衅?
顾千欢没出声,像是感觉不到般,电梯升上三楼,他坦然地离开,走出那人视线让他浑身一轻,只有走路,还带着几分僵硬。
这里一层都是餐厅,最好的莫过右侧星云餐厅,是正儿八经的五星级餐厅,价格高昂的同时味道也好到了极致。
程言订下的就是这里,他说起餐厅的时候,忍不住提了句,樱桃鹅肝很像他们之前在国外常吃的那家,味道绵密入口柔嫩。
顾千欢晃了晃神,悠扬的小提琴声婉转动听,在室内缓缓流淌,如一条舒缓的河流,与餐厅融为一体。
他由侍者领着前往二十四号桌,未到跟前,看见一道熟悉的背影,头发斑白,坐姿笔直,穿着一身唐装的先生坐在程言对面,两人像是在说什么,程言时不时微笑。
顾千欢僵在原地,几乎是踉跄着走过去,终于看实了老人的正面,声音哽在喉咙里很久,他才缓缓出声:“陆叔叔。”
那人闻声扭头,露出精神矍铄的一双眼,像是闪电刹那间刺穿天穹,他朝自己和气一笑,顾千欢反应不过来,站在原地。
倒是旁边的程言见状打趣道:“千欢,怎么,认不出老师了?”
陆学平虽然收养了顾千欢,可他不是顾千欢的老师,顾千欢一直叫他叔叔,而程言,才是他真正的徒弟,因此,程言这么说也没错。
顾千欢捏紧指尖,在一边坐下,点餐时,他忍不住看向陆学平,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局促,有紧张但更多的是惊喜。
他记得陆叔叔说过,一辈子都不会回国,不管为什么,现在,他突然回来了,心里莫名有种安定的感觉。
顾千欢垂下眸子,小心地吃着盘子里的菜。
侍者端着菜品上桌,樱桃鹅肝点缀在瓷白的盘面上,摆盘精致漂亮,樱桃色的鹅肝更是诱人至极,程言出声道:“千欢,你尝尝,是不是比之前那家还要好吃。”
顾千欢从善如流,入口后他眼前一亮,看他这个反应,程言就笑了,一旁陆学平看着也笑。
用完饭,程言对着顾千欢说道:“千欢,你觉得这个惊喜怎么样?”
顾千欢动作一滞,诧异出声:“陆叔叔回国,是因为我?”
程言点头又摇头,是,也不全是。
但其中顾千欢的因素占据了大半,陆学平简略地说了说,随后望着顾千欢,他提议道:“我说今天是千欢你个人画展的最后一天,之前错过了,不如现在,你亲自带我去看看?”
刹那间,顾千欢脸上发热,白皙的脸颊爬上丝丝缕缕的红晕,他紧张地捏紧手指:“好、好啊,陆叔叔你千万别嫌弃,我带叔叔去看看。”
画展的最后一天,比起前几天,人流竟然更多了,不过也没到摩肩接踵的地步,三人一混杂在人堆里。
蓦地,传来一声惊呼:“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