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也这么认为,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说:“等会儿去坐船吧,然后去古镇,顺路的,可以直接坐到古镇西门,挺方便。”
我说:“你不是去过古镇了吗,还想去?”
郑青云拿纸擦干净嘴:“你不是没去过吗,况且我上次也就随便逛了逛,没细看,再去一次也行。”
我一口闷了整碗豆浆,鼓着腮帮子点头。
要是放面镜子在我面前,或者把这一幕抓拍下来给我看,以前的我一定会被自己这种不端庄的样子吓一大跳,然后立即自我反思。
但现在我要长久面对的只有一个比我还不顾形象的郑青云,所以我容忍这个不太体面矜持的我蹦出来张牙舞爪,甚至暗自想这样活也挺好的。
旅行让人身心放松,头脑空空。
今天卖船票的人的生意比昨天还差,一条能坐十个人的船上只有我和郑青云两个人。
天气热了也不好做生意,冷了也不好做生意,总之,做生意好难。
纤夫让我和郑青云一前一后坐着,说这样才能保持船的重量平衡。郑青云想了想,把我和他的背包放在船的最后面,自己撸起袖子去和纤夫争船桨了。
“师傅,你相信我,真的,我会划船。”
郑青云游说纤夫把桨给他的时候也是一脸笑意,声音温和,不急不躁,好像一个给学生讲题的老师,充满人道主义的光辉。
可惜纤夫不吃他那一套:“年轻人,买了票就好好坐着,干嘛非要来干活?”
我在一旁听得乐,郑青云还说了几句什么,无奈根本打动不了纤夫,只能转过身面向我,垂着眼自嘲地笑笑。
“我真的会,”他对着我小声重复一遍,“怎么都不信呢?”
宛如一个没得到玩具的小孩在埋怨,只是郑青云哪怕埋怨也是淡淡地一笑,不像骤雨,像清风。
“我信,”我安慰他,“过来坐着吧,看看风景挺好的。”
郑青云眨了眨眼,微微点头,往右边移开身子时,我突然感觉一束强光刺入我的眼睛,赶紧拿手挡在额上,蹙起眉头。
郑青云慌乱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就你刚才一直替我挡着太阳的,走开之后不太适应。”
郑青云说:“那我就站在这儿吧,不走了。”
我渐渐适应了亮光,半眯着眼说:“不用这样,我撑把伞就行。”
郑青云笑了,手插在裤兜里,眼睛平视,望向我身后:“在这里站着看风景更好,太阳只晒得到我的背,视野也更开阔,没关系。”
我不再坚持,也侧着身看风景,手指探入河水,拨动一江涟漪;阳光落在水面上,绽开一朵朵金花。
我转过身时,发现郑青云正看着我半入河水的那只手,一双琥珀眼里盛着灵动的笑意。
他的注视让我的动作变得有些僵硬。
虽然他的眼神很纯净,仿佛在打量某个景物,毫无欲念,但还是让性取向为男的我心里一惊。
我应当谴责的是自己,怎么面对这样纯净的眼神也不能坦然?
我张了张嘴,欲盖弥彰:“怎么了?”
郑青云弯起嘴角,轻快地说:“没什么,只是觉得哥比我会享受。”
“以手为桨,游尽山水,是我太俗了。”
我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明明俗的是我。
我看着郑青云,打心底认为他是一个脱胎于自然的不加雕琢的诗人,简单一句话就让我心头那片叶子颤动,随着他灵魂的节奏共振。
船停泊在岸边,我的诗人旅伴不小心蹦到泥坑里,溅了一脚的泥。
我听着他懊丧的叹息,笑得弓身。
这一瞬,他又不再是诗人了,变成了一个画家,一个不小心打翻了颜料盒的油画家。
“俗”何尝不是件好事呢?我们都应该享受平凡的快乐。
我眼疾手快,掏出手机拍了张照,没告诉他。
郑青云走在我前面吆喝:“哥,我带你去吃这里最好吃的鲜花饼。”
“你怎么知道那是这里最好吃的?”
我悠闲地缀在他身后,瞥了他一眼,质疑道。
他像是早就料到了我会这么说,回答道:“因为我把这条街上所有卖鲜花饼的都尝了一遍!”
那你真是又有钱又能吃。
我扯了扯嘴角,干笑一声。
他又不再是画家了,变成了美食家,大胃王。
郑青云带我走到大路的分叉口,往右一拐进入一条小道。视野明显窄了许多,小道两旁的店铺几乎占据了大半空间,人走在路上,就像饼干中间的夹心层。
这条道上人少,做生意的都鸦雀无声,懒洋洋地搬了张凳子坐在门口晒太阳,旁观者似的看偶尔 出现的几个游客从自家铺子门口晃过去。
我想起小时候我妈带我逛古镇,中午饭点的时候人尤其多,我妈就带我躲在这样的小巷子里,随便找家没人的餐馆解决。
餐馆没人不代表饭不好吃,从小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有些人生来不喜欢热闹,喜欢隐世,喜欢独居,有的人身处闹市而自得其乐,这都是个人的选择罢了。
耳边是土狗的吠声,我恍惚回到从前。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不禁问郑青云。
“猜一猜?”郑青云头也不回地说。
郑青云总喜欢让我猜他的心思,这是从昨晚开始他第四次让我猜了。
“不猜。”我直截了当地说。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哥,”郑青云放慢脚步,等着我走到他身边,才接着说,“你别看这种巷子里没人,其实这才是最值得逛的地方,仔细找找会发现很多不出名的好东西。”
我拍了拍手:“青云,你很懂啊。”
郑青云冲我快速眨了眨眼。
我捕捉到他眼眸里的那点得意,小蝴蝶似的,扑腾翅膀在他的眼睛里飞,暗戳戳的。
我心里偷乐,说我怎么不知道,我刚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了,那个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然后我惊讶地发现,我好像被郑青云同化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偷乐的次数不下五次。
但我挺开心的,虽然我不表现出来。
郑青云带我走进一家卖鲜花饼的店铺,店主是个老太太和她的女儿,说话和气,总是笑呵呵的,见来了两个客人,赶紧邀我们入座,切了几个鲜花饼摆了一个盘。
年轻女人认出了郑青云,说:“这个阿哥是不是来过?”
郑青云点头:“昨天刚买了你家的饼,今天又给你们带来了个新客人。”
老太太慈祥地笑起来,眼角皱纹挤成一朵菊花。
我尝了口玫瑰花饼,馥郁的香味在唇齿间流连,郑青云所言不假。
玫瑰花饼的皮很薄很脆,一口咬下去,酥脆的皮就融化在舌尖,桃红色的花馅立即迸发香气。茉莉花饼则不同,香气要收敛很多,刚入口时没什么感觉,但慢慢地就会溢出清香,连饼皮都浸着一股青草味。
郑青云眼睛亮闪闪的,说:“没骗你吧?”
我夸奖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买了一盒拎在手上,又买了四盒委托店主寄回家给我妈尝尝。
填好地址和电话号码后,年轻女人拿起便签与我确认信息,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是寄到成都吗?”
我点头称是。
身后,郑青云的声音响起:“哥,你住成都?”
我转头,说:“对啊,我和我妈住一起。”
郑青云坐在藤椅上,阳光斜斜扫进屋内,照亮了空气中旋转的灰尘,落在他白皙的面庞上。
郑青云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浅,像两个不小心被针戳出来的小孔,我以前都没注意到。
他淋了一身日光,开口,声音雀跃。
“我也住成都,”他说,“有一家花店,就和你拥有一家书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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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和郑青云在回去的路上聊了很多,聊他的花店,我的书店。
我才知道,他高中毕业后没去上大学,直接就在家附近开了一家花店,迄今为止当了七年的老板,并非我想象中的那个初出茅庐的少年郎。
我还知道,他也住成都,我在西边,他在南边。
我问他:“为什么不去读大学?”
问完以后我才觉得不妥。我太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优异的成绩去读好大学,也不是每个人的家庭都能负担上大学的费用。
然而郑青云没介意,有点羞涩地微微低着头,说:“我成绩不是很好,也没找着一个特别喜欢的专业,就想着早点出来工作,帮衬家里。”
我没再多问他家里的事,我应该做到不随意打探旅伴的私事,这是个人的修养,也是对他的尊重。
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郑青云能几乎准确地说出每种花的名字,还能辨别出哪家店的鲜花饼最好吃。
他与花打交道多年,早就亲密而熟稔。
出于对我方才多言的愧疚,也因为郑青云始终挂在脸上的浅浅的笑容,我也对他说了些我的过往,当然,有意隐去一些纠缠甚广、不是那么愉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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