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蒙蒙的苍穹终于揭开巨大的黑布,漏了些亮白的光,细软的沙子一样洒在地上,碾碎了一小时前尚浓重的黑夜。
我和郑青云一前一后走着,歇脚时便说两句话,行路时便一言不发。
我无比热爱这种非死寂的安宁,它让我既可以置身一个人的小世界,又可以抽身孤独。
我踩着郑青云的影子向上攀登,他仿佛永远是个十八岁精力充沛的少年郎,步伐稳健,连喘息声都像催人奋进的鼓点。
我垂在身侧的手缓缓张开再收紧,抓住他在台阶上游走翻飞的黑色衣角。
周围的植物从乔木过渡到灌木,快到山顶的时候只剩下光秃秃的石头。星星销声匿迹,月亮还挂着一小块角在天边,凉风灌满衣袖。
“就在这儿了吧,再上去风就大了。”
郑青云一屁股坐在路边一块光滑的石头上,也没拿纸擦擦灰,直接将包扔到一旁,抬头笑着对我说。
我也将包扔在地上,人还是站着,双手抱胸,好笑而无奈地看着他:“你倒是爽快。”
郑青云一条腿弓着,另一条腿随意地耷拉在触感冰凉的石头上,手臂撑在身后,闭上眼,微微昂起头,用面庞接受风的爱抚。
我扫了一眼郑青云,抬眼望向远方。
地上的人影与花簇都是带了颜色的小点,凑在一起像一幅随意涂抹的马赛克画。天空是白色的,还没完全亮,像蒙着一层纱,偶尔浮动着一两朵彩带似的云。
郑青云坐在那儿,像个策马的侠客奔驰万里后随意找了个地方歇落,沽一壶烈酒,对着日月唱和。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从郑青云身上臆想出沧桑之感的。
所以我认真地看了他一会儿,试图找原因。
抛开年龄来看,郑青云的侧颜可以称得上凌厉,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他时就得到的发现。
流畅而有锋芒的线条,与他正面看上去的温和截然不同,置身这种大量留白的空旷环境中,这份凌厉被无限放大,尤其是,他还不说话。
仿佛是要专门打破我的幻想,郑青云倏然睁开眼,偏过头看我,见我还站在原地发愣,便指了指自己身旁,说:“哥,站着干嘛,坐啊。”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哥”惊得身子一缩。
郑青云咧开嘴无声地笑,收回方才摊着的一条腿,手臂环着膝盖,说:“哥和子骞,换着叫行吗,总叫名字怪不好意思的,你好歹比我大。”
我不置可否,坐在他身旁说:“行啊,弟。”
郑青云平静的脸色差点没绷住,他扯了扯嘴角,想了一会儿还是没说话。
他大概觉得他表现出来的是波澜不惊,实际上他的面部抽动都被我看在眼里。但直接笑出声又有那么一点奇怪,所以我也只能把这点好笑憋在肚子里,艰难地保持沉默。
于是两个人都盯着远方,半晌没说话。
温度慢慢升高了,我脱了外套装进包里,听见身旁郑青云悠悠开口:“哥,你带烟了吗?”
我下意识摸裤兜,里面空无一物。我微微蹙眉,想起今天早上换了一条裤子穿,烟大概是落在昨天穿的裤子里了。
“没有,”我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忍着吧。”
郑青云也长叹一口气,绵长得可能持续了十秒钟:“我也忘了。”
郑青云从石头与石头的缝隙中薅了一根野草叼在嘴里,站在平坦的地方望天空。
橘红色的朝霞潮水一般从天边漫开,速度极慢,但所到之处都如同被撕裂一样,隔绝成两块天地。我知道,马上就要日出了。
我想起莎士比亚的一句话:“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了我们的草屋。日光是一视同仁的。”
郑青云突然开口:“我看到边儿了。”
我没听懂,于是他回过头,食指指着斜下方对我说:“太阳,我看到一小块了,它在上升。”
郑青云站在我的前方,视野比我开阔。于是我也起身走到他身旁,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往下看——
一个滚着金边的红色巨物沉在昨天我游览过的河底,只冒了一个尖。它的光芒漾得蓝色的河水金浪粼粼,橘红色从河中央漫开,仿佛是世界上另一片天空。
郑青云盯着河水和太阳,轻声说:“哥,我以前听别人说,日出之美便在于它脱胎于最深的黑暗。我以前不知道,还觉得这描述得也太夸张了,现在我相信了。”
亲眼看见的,永远比道听途说的真实一万倍。
我说:“深有同感。”
郑青云抖了抖身子,睁大眼睛,语气轻快地说:“等会儿太阳出来,刚好和我们一个高度的时候,我就给你拍张照吧。”
我半眯着眼说:“我给你拍。”
几秒的沉默后,我低头一笑,觉得我们像两个互相谦让的古代标准兄弟,践行着“兄友弟恭”四个字:“这有什么可争的,拍个照多快,两个人都拍也能抓住那个瞬间。”
太阳行走的速度哪有我按快门的速度快。
我和郑青云并排站着,看朝霞席卷了整片天空,云浪翻滚,看阳光在大地上挪动脚步,温和地吞噬了阴影,看太阳从河里款款升起,宛如美人出浴。
“太好看了。”郑青云在我身旁喟叹。
我没应声,举起手机拍了一张全景照。
郑青云凑过来看。照片里有村庄,有花田,有河流,有旭日初升,有朝霞满空,偏左的地方,还有一群飞鸟。
郑青云突然叫出声:“可以了可以了!”
我放下手机,一束刺眼的光晃得我眼花。我抬起手臂遮了遮,慢慢睁开眼,视线从地面逐渐抬高,瞥见远处一轮完整的太阳正对着我,洒了一身金黄。
郑青云三两步跳到背包旁,拿出相机对准我,高声说:“子骞,转过来!”
我正看得出神,骤然听见他的喊叫声,猛地回头,只听见咔嚓一声,郑青云按下快门,记录下了这个瞬间。
我的身上笼着灰蒙蒙的阴影,脸被红色的朝霞与白色的天光照亮,右脸居多,身后是燃烧得炽热的世界。
郑青云放下相机,眉眼弯弯地对我笑。
他的身后没有太阳,但我看见他与朝霞融为一体,最终成为景色的一部分。
郑青云被我推着站到我方才拍照的地方。他愣愣地站在那儿,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姿势和表情拍照,我想了想,让他背过身去。
“你转过去,望着太阳,什么也不要想,放轻松一点。”
我不是个专业的摄影师,但我指挥郑青云的时候颇有底气,仿佛置身这样的美景中,我无师自通,成了一个艺术家。
郑青云转身,给了我一个颀长的背影。他的外套是一件长至小腿的单层风衣,解开了扣子,衣摆被风卷成旋转的落叶,头发丝镀了一层金,飘在空中,格外有意境。
相机里多了个看不见正脸的郑青云,似乎少了点“到此一游”的意味;但我此后多次翻出这张照片,却每次都能清晰地忆起他站在阳光下的样子,无措而羞涩的笑靥。
“好了?”
郑青云背着光朝我走来,走出阴影,越发清晰。
“很好看。”
我把相机递给他,有一轮太阳从我心底升起。
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出口,但当时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想说些什么,只觉得喉咙里还有一句话没吐出来。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几年之后的一个平凡的清晨,我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打开一本厚厚的相册,指着那张洗出来的背影照,对贴在我身上的郑青云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看过一次好美的日出,我以前忘记给你说了,你比日出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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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众河在你体内歌唱,我的灵魂逸入其中,如你所愿,流向你想要去的地方。”
——巴勃罗.聂鲁达
我和郑青云看完日出,下山后肚子又开始咕咕叫。
于是两个人顶着饿继续走了半个小时,到河边郑青云之前寻到的那家小餐厅吃了第二顿早饭。
“其实吧,我特喜欢这样的生活,”郑青云一口一个肉包子,含糊地说,“玩完了还能吃上一顿饱饭,吃了还不用你自己收拾,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可舒坦了。”
我轻轻笑了一声,举起盛满豆浆的碗与郑青云的碗碰了碰:“巧了,我也是。”
没什么巧的,我觉得但凡是个人都喜欢这样的日子。
但我不介意附和我的旅伴,让我们的旅行变得更加惬意,从各种方面,哪怕是简单的几句对话。
其实我不是个习惯助兴的人,我没这种成长的环境。
别的小孩从小被父母耳提面命,在各种聚会上说着言不由衷的祝福,再长大一点以后还要捧着酒杯扮笑脸。
我不一样,我身边只有我妈,前几年我外公外婆还健在,过年的时候餐桌上就会再多两个人。四个人的聚餐,讲究的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这也导致了我步入社会后一度不适应饭桌上那些不成文的规矩,有几次还被同事暗地里嘲笑过。
也许旅行真的能让一个人变得更开朗吧,我就觉得我和郑青云碰碗的时候蛮讨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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