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菊的花期是十一月到四月,这是开的第一片,用来庆祝新店开张,”郑青云坚持要站在门口,将花束塞到我怀里之后才肯进来,“新花贺新店,这只是我的小小心意。”
他是新店的第一位顾客,第一个从书架上取书的人,第一个坐在软沙发上喝咖啡的人,第一个试用CD机的人。我将所有的第一留给他,就好像在悄悄告诉他,你知道吗,你现在是我心里的唯一。
“怎么样?”我带着小小得意,“不比那边差吧。”
“怎么会,哥的审美在线,”郑青云一边走着,手指一边从一排书的书脊上滑过,“只提一个意见,这旁边是小学,你可以顺带着卖点教辅。”
我偏头笑着看他:“要是卖教辅了,那放学的时候估计门庭若市,你还挤得进来吗?”
郑青云眨了眨眼,手指停在《追风筝的人》的书脊上,顿了几秒,挑眉说:“那还是算了。”
书店最里面左右两条通道上都摆了沙发,左边是蓝色的,右边是黄色的。我连续观察了三天,发现郑青云每次都坐在蓝色的沙发上,捧着一本外国人写的小说,玻璃桌上的咖啡冒着袅袅白烟。他会在每天中午或者下午来坐一个小时,其余时间他要照顾花圃、卖花,有的时候甚至还要充当一下送花小哥。
我也会在上午九点开业之前先到郑青云店里转转。花店的门虚掩着,店子后面就是郑青云的花圃,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早晨郑青云一般都不在店里闲坐,而是在后院浇花,拿着水壶蹲在地上,仔细地瞧花瓣有没有被虫蛀得千疮百孔。
我问他宁宁为什么放学的时候不来他的花店了,郑青云说,宁宁现在读初中了,学校离家有四十分钟的车程,所以选择了住校,每两周可以回来一天。
他说这话时,正在躬身给康乃馨浇水,沉默了须臾,又说:“以前都是宁宁和我做伴,现在她走了,我以为我得孤单一阵子了,结果遇上了哥,缘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我眼皮一跳,只见他轻轻摇着头,长而翘的眼睫在白皙的脸上投下一片灰色的阴影,唇角的弧度很小,但是我能判断出他在笑。
在新店还没有装修好的时候,我就幻想过我和郑青云做邻居后会拥有怎样的一段时光。设想总是不能和现实完全重叠的,然而在真正经历的时候,我还是能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生活就像写小说一样,不加雕琢的语言和未经设计的故事最能打动人心。
一个稀松平常的下午,店里开了热空调,郑青云还是坐在蓝色的沙发上,这次没有泡咖啡,热茶的清香氤氲在空气中,混著书页的淡淡墨香。书店门口有一棵快要秃了的行道树,泛黄的叶子落了一地,偶尔一两片极轻极小的会被风卷挟着飘入大门敞开的书店里。
用了半小时,我终于将所有的新书搬运完毕,分门别类地放在书架上。放流行小说的那个书架总是需要补货,文学专着的地盘鲜少有人光顾。我对此习以为常,在十几岁的时候,我也对那些大块头毫无兴趣,整日沉浸在金庸古龙的世界里,所以我特别能理解买书的学生们。不时会有家长带着孩子来买一套世界文学名著,看着孩子沮丧的神情,我总是又同情又想笑。
我轻轻喘着气,用手背抹了额角流下的汗,洗了个冷水脸后,走到郑青云对面坐下:“太累了,以前都没一次性上那么多新货,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来,真是考验体力。”
郑青云将手上的书反扣在桌上,起身给我倒了杯凉开水:“我说了我可以帮你的,你偏不要,现在累成这样能怪谁?你说你和我客气什么,搬一点货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将热水壶和茶叶一并拿来,看着我,语气似有埋怨。
我哪里舍得让他满头大汗地和我一起工作,虽然我一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顶浪漫的事,不管是在一起晒太阳还是在一起吹风淋雨。
我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时,瞥见郑青云放在桌上的黑皮书,随口一问:“你在看什么?我怎么觉得我店里没有摆这本书。”
方才放货的时候,我几乎把每个书架又倒腾了一遍,的确没发现店里有封面如此纯黑的书。
“《爱你就像爱生命》,王小波的书。不是在店里拿的,是我自己带来的。”
他在说话时,我正在给自己泡茶,左手握着玻璃杯,右手端着水壶,热水与皱巴巴的茶叶相撞,迸发出浓郁的茶香。听见书名后,我不禁抬头看着郑青云,右手僵在半空中,左手手掌包裹着玻璃杯的外壁;杯中水面升高,水声越发尖利,而我像是突然失去了听觉和触觉,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全身只剩下眼睛缓慢地眨着。
“哥?你怎么了?水要满了,别倒了!”
郑青云蹙眉倾身上前,抓住我的手臂往上抬,哗啦啦的水声乍然停止。我因皮肉的钝痛回过神来,后知后觉地感到左手的灼烧感,慌忙放开手,对上他焦急疑惑的眼:“对不起,走神了。”
郑青云被腾起的白烟糊了一脸,眯起眼睛,无奈地说:“很危险。”
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讪讪地点头,然而心里惦记的不是被烫红的手掌,而是郑青云看这本书的理由:“为什么会看这本书?据我所知,这本书里收录的都是情书。”
他说过,他没有产生过喜欢一个人的冲动,那为什么会主动看叙写爱情的书?
我暗暗地骂自己狭隘,看书还需要理由么?难道这本书只因爱情出彩么?我在犯什么毛病?
郑青云愣了几秒,不动声色地避开我的目光,垂下眼看着静静在桌上躺着的黑色的封面,轻声说:“因为我想知道,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会有怎样的感觉,怎样的举动。”
他像我干枯的枝桠上唯一的新芽,一字一句牵动着我的全身神经。
我的指甲紧紧地抠着沙发的软垫,开口时,声音有些颤抖:“这真是······挺突然的,我以为你对这些不感兴趣,所以从来没和你推荐过这类书。”
郑青云抬起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双美丽的眼睛里竟然写满了我读不懂的语言,我第一次见到希望和悲悯如此完美地融合在一对点漆黑瞳里。他张了张嘴,但最后还是没能出声,沉默半晌,才说:“从前不能够体会,现在好像明白一些了,所以想在书里寻找答案。”
暖烘烘的室内,我霎时手脚冰凉:“你······有喜欢的人了?”
“可能是吧,”郑青云勾起唇角,浅浅的笑意水波一样荡漾在他白皙的脸上,及至眼尾,那点淡笑已经彻底消融无踪了,他喃喃地说,“子骞,我觉得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别问我了,我真的不知道。”
开窍
第28章
他不知道。
那他知不知道,他眼前的这个人发了疯地喜欢他?
那他还知不知道,这个人发了疯都要小心地忍着,装出一副纯良正直的模样,与他朝夕相处时还要克制着保持距离,一举一动都要细心揣摩?
我不知道郑青云是什么意思,我被他的一句“可能是吧”折磨得快神志不清了。
他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不是我?
我坐在沙发上自作多情地幻想着,但越想越清醒,脸色也渐渐阴沉下来。郑青云似乎被吓了一跳,担忧地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深吸一口气,扯着嘴角告诉他我没事。
他若真喜欢我,方才的眼神不该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方才的言语不该是如此的模棱两可。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就算嘴上不说,快乐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可我没看到他的快乐。
我很早就下了班,回家后告诉我妈我吃过饭了,把自己关在房里没再出来过。
晚上我躺在床上,睁开眼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我盯着灯中央光亮最强的地方看,直到眼睛酸涩得流出泪水,才慢慢阖上眼皮。
周遭是一片沉静,我在这样的漫无边际的寂静里涌生出恼怒、嫉妒、心酸、失望……潮水一般的心思一波接一波地袭来。我质问自己,我是不是输了?
输给谁了呢?连这我都不知道。
我不甘心。
我回忆着下午的事,尽量以冷静的、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却发现整个过程不过是我询问郑青云看书的原因,郑青云回答,并且在我的追问下迷茫不知道自己是否拥有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爱情似乎离我很远,我的身边没有出现过想要在一起的那个人……”,“可能是吧……我觉得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我突然想起郑青云说过的两句话,翻了个身,蓦然睁开眼,正对上窗外漆黑夜色。
我扯了扯嘴角,发出一声怪异的笑。这个笑把我自己都惊讶到了,我发觉我骨子里还是和从前一样,藏着不易察觉的凶恶和暴戾,带着不轻易低头的骄傲,相信只要是还未决定的事,便有扭转乾坤的可能。
我的心里有个声音说,郑青云只会喜欢你,他的态度转变相距时间太近,而这段时间里你是他接触最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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