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云的房间敞亮,采光很好,天花板中间一盏吊灯,四面的白墙空着三面,只有一面挂了张油画。书桌上堆了几本小学生的课本,摆了张不大的相片。窗台上放了个木盒,有床的一半长度,棕褐色,看形状应该是把吉他。
郑青云说:“坐吧,随意。”扫了一眼房间,又笑出声:“不好意思,我都没注意,太久没读过书了,房间里板凳都没有。”
我说:“没事,吃完饭站一会儿有助于消化。”
郑青云坐在床上,微微抬头仰视我:“等会儿站累了,直接坐床上就行,我没有洁癖。”
我走到窗边,打量着棕褐色的木盒,躬身轻轻摩挲着,问:“这里面装的是吉他吗?”
郑青云偏了个角度面向我:“就是吉他,好久没拿出来弹过了,盒子上可能沾了些灰,你摸了以后记得擦一擦或者洗个手。”
我直起身,倚着墙说:“我不知道你会弹吉他,学了多久了?”
郑青云唇角笑意如波纹漾开,“嗯……让我想想,”他垂眼盯着自己的膝盖,“十三四岁的时候学的,没学多久,上高二就没学了。技艺不精,就是个兴趣爱好。”
我左手指尖搭在琴盒上,挑了挑眉:“那你愿意赏脸表演一个吗?”
郑青云怔愣片刻,摊开手耸了耸肩:“可以,但是别对我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
我走到他身边坐下,左手手臂撑在他身后,望着窗外飘着几缕细云的天空:“你要弹什么?”
郑青云没回答,只冲我眨了眨眼,走到窗台边,从琴盒里拿出吉他,微微叉开腿坐在窗台上,手指轻轻拨了两下弦,垂眼笑道:“真的手生了,一会儿弹得不好也不许笑我。”
他坐的位置逆光,整张脸灰蒙蒙的,淡金色的阳光从他身边流走,只有手背和肩上落了些游走的光斑。他手按着琴弦准备开始,我突然开口:“我们换一个位置吧,你坐在床上来。”
郑青云不解地看着我,我说:“我不笑话你,只是那儿光线不好,我什么也看不清。”
郑青云于是听我的坐在床上,我没坐在窗台上,而是像方才一样倚着墙,让窗外的光毫无保留地洒在郑青云身上,将他笼罩在白色和黄色更迭的光晕里。这样的一幕才能与他相配,他抱着吉他,仿佛丘比特手持弓箭,光影细细描摹着他的轮廓,在眼睫上、唇上都落下细密的吻;而他凝视着自己的武器,准备让我身中爱情之箭,姿态是那样的随意,又是那样的百发百中。
“Twinkle,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竟然唱的是英文版的《小星星》。我嘴角笑容来不及隐藏,但我答应了他,不会笑出声,所以只是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郑青云唱歌的声音很小,像是一个人在河对岸漫不经心的哼唱声被秋风的一张樱桃小嘴吹过来,悠远空明。我第一次听他说英文,他的发音不算标准,口腔没打开,但生涩得可爱,像一个含着糖的娃娃因心情大好而歌唱。
我的目光在他修长的手指和莹润如玉的脸庞上辗转,不由自主地跟着一起哼。
“Twinkle,twinkle all the night,
then the traveller in the dark.
Thanks you for your tiny spark……”
郑青云抬头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有弱水三千。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可能是他的童年,也可能是宁宁的童年,有些怔怔的,柔情的秋水从他的眼眸和唇角缓缓溢到空气中。
我仿佛是那个误入桃花源的渔夫,又像是误入藕花身处,沉醉不知归路的醉酒人,已然分不清何处是梦,何处是现实。
一曲毕,郑青云将吉他平放在床上,不好意思地说:“宁宁小时候我就弹这个哄她吃饭,以前还会很多曲子,但现在都忘了谱了,只能拿这个搪塞一下哥,别介意。”
我怎么会介意,看着他的眼睛,说:“弹得很好,唱得也很好,英文……说得也好。”
郑青云一愣,大笑道:“我这水平,哥你就别闭着眼夸了!”
我不是闭着眼夸,是他不懂那个道理——情人眼里出西施。很多东西不是单靠水平来衡量的,有的时候,哪怕只是轻轻拨一下琴弦,也能撩动一颗许久未热烈跳动的心。
我瞥见桌上的照片有四个人,问:“那是全家福吗?”
郑青云点头:“是,很早以前拍的了,那个时候我才15,宁宁才2岁,刚会走的年纪。”
郑青云将照片捧在手上,我坐在他身边。照片上的郑青云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个头已经窜得很高,超过了旁边寸头的男人。男人应当就是郑青云的姐夫了,比现在瘦一些,眉毛一如既往的浓。男人旁边站着个乌发及肩的女人,柳叶眉,大五官,和郑青云一样是根骨深邃但正脸清秀的长相,怀里抱着个头发稀疏的小孩子。
我说:“姐姐很美。”
郑青云浅浅地笑:“她很喜欢打扮,宁宁很小的时候,她就往小孩子头上戴花。”
我沉默半晌,再开口时,有些忧虑,有些惴惴不安:“宁宁才十二岁,她……能接受吗?”
郑青云叹了口气:“没事,她还好,”他呆呆地盯着相片,“姐姐刚走的时候,她哭了一周,但毕竟是小孩子,我转移她的注意力,好生安慰,现在比以前好多了。只是有的时候晚上做噩梦了,还是会哭着要找妈妈。”
我垂下眼,手指攥着裤缝,听见郑青云均匀的呼吸声,还有须臾他略微沙哑的嗓音:“从那以后啊,我就是她的妈妈了。”
送走了挚爱的人,生活还在继续。就像这秋天的叶子,落了一年又一年,眼见着开出的嫩叶最终还是枯了,然而时间从未停止。
我和郑青云并排坐着,对着窗聊了一下午。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黄昏,亭子外面下着雨,我们也是这样,有一遭没一遭地聊着,直到红日西沉。
临走前,郑青云送我到花店门口,我的车停在那里。他说:“今后有空常过来,姐夫和宁宁都很喜欢你。”
我摇下车窗,接过郑青云递给我的一束红玫瑰:“会的,装修只要一个月。所以,要劳烦这位好脾气的先生再送一个月的花了。”
郑青云话没说完
姐夫和宁宁都很喜欢你
我也很喜欢你
第27章
“每日的幻想都在你身上,你的到临如露水滴在花冠。”
——巴勃罗.聂鲁达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都在忙装修和找店员的事,郑青云来的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两周一次。我们依旧保持着每周通信的习惯,他在信中说,以后我们两个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了,既然见面已经不受距离的阻挠,那信件也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我莫名涌出一股失落感,但握着笔想了半晌,还是没想出做邻居还写信的理由。最后,我在信里写道,生活中的事的确可以当面聊天,但如果他有什么难以宣之于口的心事,也许写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想到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做邻居,所有的忙碌都变得无比有意义,那点郁结于心的惴惴不安和惶恐担忧都敌不过日日相见的喜悦,一个月的时间好似细沙流过指缝,快速而不知不觉。
我挑中的店员是一个大专毕业的男孩,二十二岁,干净阳光的长相,初次见面的时候有些怯怯的,说话做事温和有耐心。开书店不需要店主知识广博,能找到书在什么地方,算得清楚账就行了。
每当我看着这个男孩,看他跟着我在书架上找书,看他清点账目,看他每天下午随意地将不是很脏的地板扫一遍,我总能回溯到七年前,想起我大学刚毕业的模样。如果说他是只温驯的绵羊,那七年前的我就是匹志在千里的马,可惜满腔雄心还是中途夭折。我叹了口气,心想,其实马和绵羊各有各的好,我不为曾经的奔波劳累后悔,也安于现在悠闲自在的生活。
我妈知道我开分店的时候,再次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自从她知道我喜欢郑青云后,她表面上还是像从前那样,对我的感情生活不做评价也不甚上心,但我总察觉到她看我的眼神里带着慈母的期许,这让我既感动又紧张。
我说:“妈,我每天还是会回家的,以前怎么样以后就怎么样,你别搞特殊,也别以为我不回来了就那么高兴。”
我妈哼了一声,坐在沙发上瞥我一眼:“儿子,妈妈也想让你在外面有地方住,可你这不还没成吗?”
我“唉”了一声,苦恼地揉着太阳穴。我妈说的没错,我现在看似离郑青云近了一大步,实际上我连他有没有喜欢的人、对我有没有想法……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摸清楚。道阻且长,我像一个长途跋涉的登山者,顶峰尚遥不可及。
然而我对他的爱意却在日益膨胀,望着窗外的月亮,便想此时他是不是也在欣赏皓白的月光。
终于,新店装修好了。开张的那一天,我没有在门口摆花篮,没有请亲戚朋友参观,唯一的仪式感就是郑青云捧着非洲菊过来,插在我新买的花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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