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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社恐[相濡以沫] (轻奢)


  “那你把所有的都告诉我呀!”少爷云淡风轻地。
作者有话要说:  妈呀,真要发了,我头疼地拍着脑门。剧情需要,纯属虚构,禁止尝试任何“果汁”。

  ☆、临风+林以沫

  15临风
  西都有多少像我这样的“嗜血者,吸血鬼?”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孙氏三兄妹,白杨林倒吊杀手是离不开鲜血的。我的直觉我发现了同类。
  梁络如此费尽心思的让我们加入,是看准了我是优质客户,还是要取我们的血液?我倒很想拿他的合同看看。
  但我们似天生的劲敌,见到他那副野蛮自负的样子,尤其他超常关心以沫,我便不想与他心平气和的说话。
  “离他们远一点,否则下次你喝的会是他们的血。”梁络最后让我解散社团,远离楚译,孔文耀,郝娜,高一婷,陈秋树这些与我关系密切的团员。
  这是他的忠告吗?
  像许多喜欢吃鱼却不敢看杀鱼的人一样,我喜欢鲜血,但我不能看着他们失血。梁络是个难缠的对手,他在想办法驯服我。
  我觉得他那点善良是伪装的,如果他不肯放过楚译他们,那他们就危险了。我相信,梁络若始终达不到目的,一定会按他说的那样做。
  虽然想了这么多,但我都不会放在心上。喝了两杯还温热的鲜血,似喝了神奇的药酒,使我身体里某些沉睡的细胞慢慢觉醒,身体轻飘飘的,我只想躺床上安稳地睡一觉。
  我把两张上下铺的床,合并成一个大床,迅速脱掉衣服滚到床里:“我睡觉了,你不许出去。”
  “天黑还早呢,你晚上睡不睡?”以沫问我。
  “睡。以沫,我告诉你,我有点喜欢梁络了,那两杯不是一个人的,我能闻出来。”我闭着眼睛嘟囔着,“他有好吃的。”
  16林以沫
  完了,少爷被梁络的鲜血收买了。只一次就喜欢人家了,我还没被他赞誉喜欢二字。
  我久久望着少爷熟睡的脸,胡思乱想了一阵。
  对了,我给皮囊困惑者的回复里提到,我们知道无忧在逼迫献血,这是当时想到的,还没有讨论过,高一婷她们看到会惊讶吧,不知道会不会联想到少爷的果汁,希望她们不要太聪明。
  少爷喜欢鲜血,我该怎么和他们解释呢?我要不要把这件事上报给少爷的父母?我被这两个问题折磨得头昏脑涨。
  秋天,夜晚很冷,少爷不知道盖被子,帮他盖被子时,我发现他的身体冰凉,猛地被吓一跳。
  不会是食血的后遗症吧?
  稍稍放心的是他的呼吸和脸色很正常,我用被子将他裹好,用手焐着他手臂,没多久,他的体温恢复正常。
  我松了一口气,是我疏忽,早该给他盖好被子的。躺在他身边,继续浮想联翩。
  尽管少爷喜欢,但我不想让他再喝,至少不能喝梁络给的,我可以把自己的给他。这样想来,我接受了少爷的行为,总算可以睡着了。
  “咚咚咚。”
  我被敲门声叫醒,一看时间,已是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从没睡过这么长时间,我扑腾一下从床上起来,忘了头顶还有上铺,头被狠狠地磕了一下。
  我捂着脑袋嘶哈着去开门。是梁络,他提着两杯红色的果汁在我眼前晃一下,用身体将门撞开。
  “我又不吃你。”梁络调笑着。
  都是他,一下子搞出来这么多问题,折磨我大半宿没有睡着。我怨恨,不搭理他。
  “真羡慕你们啊,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梁络把果汁放桌子上,打量合在一起的床铺,“昨晚开心吗?”
  “把你的东西拿走。”我开门逐客。
  “那不是果汁。你知道他食性如此,欲望很强,吃不到会很难受的,为了你的安全,你要让他吃饱。”
  梁络走了,留我一个怔怔盯着“果汁”。
  17临风
  梁络进门,我便知道那不是果汁,不过我没梁络说的那么不堪,但嘴馋是真的。
  以沫被气傻了,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两杯好吃的。我在他面前丢掉了廉耻,下床拿起一杯边喝边道:“别生气嘛,这么好的东西,不喝丢掉太可惜了。别人给的不喝白不喝,我发誓,我绝对不主动伤害别人。”
  他闷头不理,我吃完饭,他还没精打采地倚着床架,我上床用被子蒙住脑袋,夸张地说:“以沫,我和妈妈一样了,不能见人了,屋里的光让我睁不开眼睛。”
  我的畏光症的确比昨天严重,虽然窗帘还拉着,但还不愿睁开眼睛。
  “少爷?”以沫果然还担心我。
  “叫临风,你不是改口了。”我故意责备他。
  以沫站起来,不叫也不说话,半晌,翻出包来。
  我偷偷看他。他拿出被罩抖开,站在凳子上又挂了一层窗帘。屋里黑下来,我眼睛舒服多了。
  “你叫不叫?”我装作不知,继续不耐烦地催促他。
  他走过来,掀开被子:“临风,这样还好吗?”
  我趁机把他捂在被子里,抚摸他的头:“还疼吗?”
  “早不疼了。”他胆子变大了,没挣脱,慢慢露出脑袋,“给你买个墨镜?”
  只能这样,我们让楚译帮忙买了送过来,顺便给以沫带点午饭。
  我不愿出去,还有一个原因,感觉白天似喝多了酒,醉醺醺的,只想躺床上晕晕乎乎睡觉。
  但夜晚一到,我比往日加倍清醒,觉得在宿舍里煎熬太痛苦,我强迫以沫调整生物钟,夜晚陪我出去闲逛。
  在孔文耀的指导下,我们的车技已炉火纯青,楚译的表哥也帮我们办好了驾照。
  只是隔了几天,把校外绑架抛在了一边。忘了我们像毫不知情的羚羊,早已被一群饿狼列为食物。
  今晚,西都将是他们的猎场,他们出动五辆车对我们紧追不舍。而我们对他们的背景一无所知,若不是警觉,不会发现夜幕里竞相追逐的这一切。
  我在街道里带他们绕了上百公里,为见识他们准备采取的行动,我和以沫下车,带他们进入夜晚隐蔽无人的公园。
  偌大的公园,完全沉浸在黑暗中,没有灯光,只有瘆人的风声。最黑暗处,要数鱼池后边的堆积山,名曰小东峰,它被各种珍惜乔木,高大灌木覆盖,月光难以穿透茂密的枝叶抵达地面。
  我牵着以沫的手,一路奔向山顶。山顶还有一座朱漆六角亭,匾额上草书《望峰亭 》。
  小东峰,望峰亭 ,是关联西峰山的,想必白天站在此处,可以遥望西峰山的山峰吧。
  这黑黢黢的世界于我的眼中是灰白色,事物清晰明辨,他们则每一眼都需借助手电筒的光束。
  我和以沫坐在亭子的长椅上,静静等他们送上门来。那些会行走的美食,不知道我才是他们身边的猎豹,老谋深算地等待一群无知的羚羊,一脚深一脚浅,摇摇晃晃地靠近。
  我幻想自己是倒吊杀手,把他们都倒吊在六角亭檐上,二十个人,足够挂满六边。然后慢慢享受,舒适到酣畅淋漓的黑夜。他们血尽人亡,会被当作废物丢进山下的鱼池,成为锦鲤的美餐。
  以沫扶着亭柱望着手电筒光束,仔细听着脚步声,而我,用双眼看就够了。
  “以沫,他们自找挨揍。我可不可以惩罚他们一小下,比如咬一小口。”我放低声音,以博同情。
  “不行。”以沫简直疾言厉色。
  “说句玩笑。”我呲牙假笑。
  待他们上来,我一一抢了他们的手电筒,扔在旁边的垃圾箱里,再猫玩老鼠一样,挨个吓唬他们,把要逃跑的捉回来,陪他们凄惨地尖叫。
  我把他们的车钥匙搜出来,扔进鱼池。把围攻以沫的一脚踢下山。
  以沫不让咬,那他们总要付出代价,能受得了多大的伤情我就不管了。
  “抓我们干什么?”剩下八九个不再逃了,跪成一排求饶,我用木棍轻轻敲他们的脑袋,如此他们还叫苦不迭。
  “收钱办事,其他的我不知道。”个个都这样说。
  看来不想办法“打动”他们,他们是不会说的。我拎起一只耳朵,作势要咬脖子。
  “临风!”以沫站在亭子里大声呵斥我。
  听着那人“哎呦”“啊啊”的叫声,看着其他人哆嗦着抱成一团,我任性地不理以沫。
  牙齿将要碰到皮肤的时候,我发觉不太对,他们忽然噤声了,那才是恐惧该有的本色。跟他们玩了这么久,他们不会到现在才真正恐惧我。
  玩得太嗨,我竟忘了孙哲,知道这群耗崽子来干什么了,原来孙哲那只野兽不是单枪匹马,控制了这么多爪牙。
  我不敢懈怠,倏地回身窜进亭子,一拳打在孙哲的腮帮子上,他贪婪的大嘴几乎触碰了以沫的脖子。虽然他的腮帮有明显塌陷的触感,头被打歪,牙齿和鲜血唰地冲出嘴巴,身子也受力越过栏杆飞出亭子,但他的双手犹如铁钳一般没有放开以沫。
  以沫被孙哲抓着拖到了亭外,摔进一簇灌木里,孙哲摔到地上只好放手。
  我不客气地用脚送了孙哲一程,便粗心地急着把以沫从灌木丛里拉出来。
  以沫“啊”的发出一声压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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