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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看唇角的弧度还好,应该只是在思考。
  吴耙耳朵吁出一口气,靠上去:“庄,抱。”
  他软绵绵地蹭胸口,又故意把自己腿往他的腿中间塞。
  庄被打断,笑道:“抱小媳妇?”“不是小媳妇。”
  吴霭也笑,想起小画和落款,说:“怎么有人敢说我这样的硬汉是小媳妇?等着!有东西给你看!”他想开床头柜,但被箍着不让动。
  庄俯下身来,两人立即开始接吻、抚摸,耳鬓厮磨。
  吴霭情难自己,像小狗发情一样蹭来蹭去。
  爱音乐,也爱庄。
  他凝望浅瞳,说:“你对我太重要。”
  “哦?”庄道:“多重要?”心爱之人,灵感之源,生命之光,欲望之火,身体里的第一灵魂上的唯一,吴霭没琴就不善表达,想了想,格外笃定:“我也想写出一个《春霭》,然后把它命名为《庄》。”
  “《庄》?”庄一听,笑得眼睛明亮。
  他太温柔,一开口就像已然同意:“那我该怎么支持?”时间、自由,要求其实很简单。
  吴霭:“别让阎接送我了,如果庄不忙可以送我去,我每天工作完了就自己回来,会晚,会忙,但你可以随时联系我。”
  庄:“哦?做乐队需要这么认真?”“当然认真。
  我写了一首歌居然被传错了名字,要不要听?你会喜欢的。”
  吴霭想找手机,但一起身了又被拉回了原地。
  庄:“听起来小吴霭做乐队很快乐。”
  “我三岁就弹琴啊,网上那些朝鲜小孩不如我。”
  吴霭傻乎乎的:“当然快乐。”
  庄小孩子似地皱眉头:“可我的快乐是每天回来都能看见小媳妇在。”
  怎么又是小媳妇?吴霭一听,讲道理:“可我在啊,我只是会晚回来。
  也不是每天都晚回来,不忙就可以早。
  而且,我写歌总会有收益。
  庄给我买了版权,我好感激,我愿意把以后属于个人的版权都共享给你——”庄眨眼:“《春霭》。
  咦?小媳妇怎么又红了?”他的睫毛被窗外的月色照出一片茂密,应该是看不清所以话也没逻辑。
  吴霭没多虑,反驳:“我不是!”“你是。”
  “不是!”“是。”
  两人争着争着又打作一团,手脚并用,龙争虎斗,全然不顾已经夜深。
  吴霭很快就面朝床被缚住,被抵着后背嘲笑:“小媳妇被逮住了。”
  庄身上的孩子气永远都和心情指数成正比,这一刻听笑声就是快乐的,无忧无虑。
  吴霭扭头望着他,不知为何,心中油然而生出了属于男人的责任感。
  他想了想,郑重其事:“庄,给你看个东西。”
  庄松开手:“哦?”要做乐队,也要庄快乐,事业和爱情不是矛盾的;要听他的话,也要他听自己的话,相爱的人地位是对等的。
  吴霭直立起身,去捂庄的眼睛,道:“闭一下。”
  “小媳妇要给我看什么?”他歪了歪头,大概闭不闭都看不清。
  摆好姿势后,整个房间只剩下墙上挂钟秒针的响动,但太慢了,追不上心跳。
  吴霭做出一个动作后深呼吸,顿了顿,帮庄戴上了眼镜。
  “看——”他屏息。
  吴霭太想表达了,找不到修辞就脱了裤子。
  上衣太长了,他只好自己用手抓着下摆。
  他想展示——展示自己膨胀得紧贴小腹的阴茎,展示它顶端皮肤被撑得水盈,展示它充血了,在黑暗中红得瞩目。
  “啊?”庄先是惊讶,几秒后扶了扶眼镜,笑:“看这个?”虽然已经被看过很多遍了,但吴霭仍不愿抬头,他脸颊太烫了,胸口太烫了,甚至连手指脚趾都像火烤,羞怯难当竟然口吃:“你看我是小媳媳妇吗?”庄捶床:“哈哈哈。”
  他想来抓自己,但吴霭不愿意,一边躲一边申明:“庄,你有的我都有。”
  “然后呢?”庄说完就没再动,笑盈盈地望过来,像是等待。
  两人隔着一米,吴霭掐自己大腿,默数一、二、三后,决定背水一战。
  他又脱掉上衣,一丝不挂地靠过去,很笨拙地扶着庄往床上倒,体温超越了肉体的燃点脑子糊,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骑在他身上的时候差点把脚扭了。
  庄:“慢点。”
  他:“你不要管我,我不是很熟练。”
  庄憋笑,一说话身体打颤,问:“接吻?”“你想要?”吴霭被颠了两下铃口都湿了。
  他强撑着俯下身,道:“那我我要做乐队,为了庄和我自己,我也得做乐队乐队。
  答应了,我就给你。”
  庄:“哈哈哈,讲条件?”吴霭摸他的唇不准笑,但一开口就像醉了酒:“明天,晚晚点儿回来。”
  “多晚呢?”庄挡他的手,还是笑。
  “十点前。”
  “七点。”
  “九、九点。”
  “七点。”
  “八点。”
  “七点。”
  “七点什么也干不了! 从录音室回来就得一个一个半小时。”
  吴霭着急扭腰,可下体太涨了,差一点就没憋住。
  庄:“阎去接你,七点半。”
  吴霭紧张得身体和大脑都僵硬,反被扶着也往床上躺。
  耻毛好痒啊,他一低头,庄像在顺小狗。
  又痒又爽,他想拒绝又舍不得,只得说:“行吧,但七点半是上车时间。”
  庄不置可否:“小吴霭的条件讲完了?到我了?”不知不觉两人就又都平躺,吴霭反应过来,赶着交公粮似地道:“给你,给你。”
  但只动了一下就又被摁住。
  庄莫名哼了一句歌,然后把手掌伸了过来。
  被允许了做乐队却来不及兴奋,姿势变了也来不及察觉,吴霭太紧张了,问:“嗯?你刚才唱的是《春霭》?”“口水。”
  “口水歌?”庄笑着压上来,贴着他耳朵又哼唱了一句,然后道:“是春霭,但我现在要小媳妇的口水。”
  应该叫#反攻#但是没成功。


第70章
  用口水润滑……小媳妇身体一霎变成了下水的小螃蟹。
  他红透了,但毫不迟疑说给就给,害怕庄疼恨不得搜肠刮肚,结果一转身——怎么全成了给自己的准备?他又被抬起胯扩张,映在墙上的影子像真有摇尾巴一样。
  被掰开大腿后想问为什么又是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换一下?但是太胀了,忙着呜呜咽咽也就顾不上了。
  体液取之不尽,不一会儿就被湿润地侵入又湿润地抽出。
  他想求身上的人停,但一呼喊,又怕他停;他想要他不要那么深,但一被触碰,又希望更深;他抬起头与他接吻,但一得逞,立马就想一辈子都与他接吻。
  他明知过犹不及却又贪得无厌啊,膨胀的欲望让所有感官都被放大、放大,变得无限辽远。
  春霭的22岁被永远定格在了这个夏天,又祈求上天,未来直到坟墓都要永远都定格在庄的身边……太累了,被摇醒的时候天蒙蒙亮。
  吴霭迷迷糊糊睁开眼,看见庄穿戴好了站在床边。
  他俯下身来亲吻额头,说:“我要走了,小吴霭。”
  吴霭看一眼钟:“嗯?六点?” 约好了去工作之前叫醒自己,可昨天睡的时候都快三点了。
  吴霭本困,瞬间就清醒,一起身整个大腿到穴口都又酸又疼。
  但自己只是疼啊,庄却累,他赶忙套上裤子,说:“我去送你。”
  两人往停车的方向走,院落弥漫着晨雾,像仙境中的袅袅青烟。
  吴霭心想神佛该是也需要休息的,怀疑身边是个吸了天地之灵的永动机。
  他侧着脸,问:“庄,你是做什么的?”庄:“做什么?”吴霭赤裸着的上身凉,靠近他才温暖:“我指当你出了这个院子的具体工作。
  我先说我自己吧。
  我没上学之后一开始写歌,后来不写了就去剧院待着没事干,现在又开始写歌了,未来也准备一直做这个。
  那庄呢?”心里是有底的,来的第一次就知道他是开发商。
  但庄听了却笑,若无其事地回答道:“恶人。”
  脚下有石砾,吴霭被小绊了一下,踉跄间没听清:“恶人?”庄扶他:“是啊。”
  “哪种恶人?”“每个人都想杀死的那种恶人。”
  庄太英俊,自己和那位HC其实都描摹不出他美好的万分之一。
  吴霭伸手去触他肩膀上的晨曦,笑着说:“你做了什么?是不是闯红灯?”庄一听,摸下巴:“恶人只闯红灯?”“你要这么说,恶可太多了:杀人放火、毁尸灭迹、诈骗、抢劫、行贿受贿……”但神佛怎么可能作恶呢?吴霭只当是相声似地捧哏:“还有作奸犯科!”庄点头:“嗯,我都做的。”
  “那烧杀抢掠呢?”吴霭跑到他面前小步倒着走:“强抢民女?哦不,强抢小男孩?”庄被逗笑:“哈哈,有的。”
  “抢了之后呢?欺骗他们的感情?”庄捏他的脸:“是。”
  “还有身体?”“是的。”
  “可我就是小男孩!”吴霭抓起庄的手半啃半吻,小狗装猛兽:“啊——我要吃了你这恶人!”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卿卿我我很快就来到了停车的地方,吴霭看见捷豹反应过来又要道别了,他想去啄庄的唇,但是一转头,发现阎天正独自从另个方向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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