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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 完结+番外 (吱呜哀)


  他忙走上去问:“老先生,请问您有没有看见一个男孩子?” 老大爷用川普:“撒子男孩子?”最近早上发来的场景都有这里,穆时:“大概这么高,长得很漂亮,他每天都会来。”
  大爷:“没得,这里就我自己。”
  穆时环顾四下,又翻出了一张手机里照片给他看:“那请问,您知不知道这是哪里?”大爷看了一眼,指前方的林荫:“在那里面,一直向前就能到,但路很不好走。”
  曲径通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周围似乎重叠了昨夜梦中的场景,可哪想越走树叶就越茂密,阳光也越来越被封闭,又过了一会儿,连石板路都被截断了。
  穆时停下来往里面看。
  前方很幽暗,他怀疑会不会是老人指错了,但这时“唰”,左侧突然飞出了一只鸟。
  鸟飞得极低,他已经治好了眼睛,因此看清了它蓝黑色的翅膀、尾翼和白色的腹羽,是只喜鹊,灵动又轻盈。
  真漂亮啊,穆时想,沿喜鹊飞来的方向,在一条由绿树围绕出的道路上继续向前。
  地上有泥和沙砾,他一脚深一脚浅,鞋面和裤脚都脏了,连自己都忍不住喟叹确实太难。
  那天后,他虽得到了大姑和核心董事会成员的支持,但门后的敌人和陷阱层出不穷。
  选择只有两个,战或躲。
  穆时边走边掏出手机,点开一个没存号码的对话框看。
  近两年的时间里,左边每天最少发来两张随手拍的照片,直到昨天都还在继续。
  照片都是普通场景,他每一张都看了太多遍,因此才对从未来过的小镇有熟悉的感觉。
  但除了熟悉,他知道发照片是为了告诉他“还在”,“不愿去美国”。
  躲虽然能保证穆时个人的安全,但为了照片里对面的人必须选择战。
  两年来他无数次又被逼到绝境,无数次被刀抵住咽喉,但都奋力反抗,只身战败群狼。
  太多传闻他是因为有了更高的靠山,但实际上,他有的只是照片传来的信念,为的是只要自己在,发照片的人就能安全。
  昨天发来的一张是江边,一张是树林里的空地。
  穆时仍不放心监控被解除了,仍不用手机回应。
  他仔细去核对照片和眼前场景的关联,这时,耳畔突然响起了一声“叮”,像是有人在调弦。
  声音太小,特别小,他甚至不确定是不是幻听就油然而生出了特殊的感觉。
  右边的路被一个小坡挡住了,坡有些陡峭,穆时穿的虽并不是运动鞋,但所幸只有背上一个背包,身轻如燕。
  他火急火燎地往上冲,快到坡顶没收住滑了一下,一低头,看见自己的左脚踩在了一个不浅的泥坑里面。
  他下意识:“啊”,但声音也不大,这时,琴声好像又一响。
  鞋拔出来后穆时随便甩了甩,就这么耽误了一些时间,等再手脚并用地翻了上去,一看,前方的地势稍低出了几米,豁然开朗出了一块平地。
  阳光照着草坪,点缀着黄色的小花。
  远处有棵柳树,树下有把吉他被随意放着,微风拂过这一切,像是春天的世外桃源,也正是昨天的第二张照片。
  他从美国到中国,从北京到重庆,到这里才终于跑完了旅程的最后一段,穆时遥望那把吉他,想起之前分开快满一年的某天,左边没再发来照片。
  当时他虽经历着董事会最严密监控,却仍没忍住在深夜偷偷扣了个“1”。
  他在飞机上听少女说half-official的时间线,反应过来那个“1”后,不光照片继续,乐队也很快又出现在了歌迷面前。
  他能想象那位Spring在完全得不到回复的绝望里是如何靠那个“1”重拾了希望,又如何凭借那样的希望,把乐队在一年之内就带到了令自己都钦佩的高度。
  不光是自己在努力啊,穆时的心有巨大的自豪和欣喜。
  他眼前又出现了昨夜梦里的场景,四季轮换,树叶凋零了又变绿,那个少年继续长大,绕过柳树后又闯出了雨夜,熬过了颠沛流离,独自在此坚守了两年。
  他是爱哭的小吴霭,是躺在臂弯里求宠爱小狗,是枕边着红裙的小媳妇,自己可以改名换姓,可以放弃利与名,但对他的爱与依恋绝不变,仍胜过一切。
  穆时一秒都不愿再等了,放声大喊:“小吴霭。”
  没人回应。
  他再一次:“小狗。”
  时间在静谧的空间里暂停,一个停顿后,左侧身后一条自下而上小道上,突然响起了一阵由远至近的脚步声,伴随着一声:“阿嚏——”,黑暗被光明驱散了,痛苦和绝望都碎裂。
  穆时回过头,看见过去的冰雪融化,未来的春天来临。
  他也迫不及待跑了起来,用余生所有的温柔和爱,呼唤:“春霭——”


第123章 番外一
  #TENET#
  夏,雨。嘉定区的一个红灯前,时间刚刚过正午。
  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在看边上的黑色四个圈,他昨天在《世界汽车》上看见了它排量后面T的含义,这代表着这辆是整车从欧洲进口的,全中国仅一批。
  路人知道它价格不菲,觉得雨点打在这样的豪车上都格外清脆。这时绿灯亮了,他又看了眼才依依不舍地往前,丝毫没察觉到车后座的人在看他,在观察他雨衣上的水花。
  车里的收音机在放《My heart will go on》,每个电台都在播,四十分钟不到的路程里,这已经是第三遍。敦厚长相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看过来,找话题:“少爷,我昨晚去电影院看了《泰坦尼克号》,特别喜欢,你听听这个歌,诶——你在看什么?”
  后座坐着的人是个戴眼镜的少年,侧着头,隔了几秒才说:“看别人的雨衣。”
  他穿白衬衫和黑皮鞋,全身上下都光洁。司机忍不住笑,道:“穿雨衣有什么好的?穿雨衣的人都在羡慕你哩。”
  “羡慕我?”少年的语气很成熟,摸了摸自己干燥的皮肤:“我都快十四岁了,居然没穿过雨衣。”
  一路上,电台里放的除了《泰坦尼克》就是《还珠格格》,都时下最流行的。司机一直在喋喋不休自己的新女神露丝,念叨她和杰克穿越了生死和时空的爱情。
  少年没兴趣,一路上专注于窗外的各种雨衣,用随身听在听辉乐队的专辑。
  等到了少年宫,司机一看脏兮兮的车身,冰山沉船就无关紧要了。他拉开后座的门,不怎么高兴地嘟囔:“少爷,雨天在家里练琴多好啊。”
  少年背着背包从车上走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周围。
  司机:“少爷,怎么了?”
  “没怎么。”少年朝少年宫内走,几步后回过头,说:“我要穿雨衣,练完琴就去买。”
  琴房在少年宫的主楼之外,是一排平房。少年用零用钱给自己租了一层最靠里的那间,对着窗外的小花园。这里是为了家里没条件练琴的学员所设置,没有斯坦威只有台老珠江,他谈不上喜欢,但家里不愿待。
  少年坐在琴凳后先伸了个懒腰,用带来的保温杯喝了口水。他下个月要参加一场市里的比赛,拿出谱子就开始练老师帮他选的歌,尽管所有人都夸赞他天生内敛、沉静,最适合弹李斯特,但他自己却不觉得。
  曲目他已经练得不错,两遍之后把谱子一翻,后面是偷偷扒的《春霭》。他从不告诉任何人,相比李斯特自己更喜欢辉乐队,古典音乐太刻板了吴辉最鲜活,他能从他的创作中找到共鸣,找到最向往的自由生活。
  为什么比赛就非得弹李斯特呢?少年想,他太喜欢《春霭》了,决定等长大了就赞助一场比赛专门弹它,到时候自己也参加,请吴辉来当裁判。
  见到他该说什么呢?怎么能含蓄表达自己对他的无上崇拜?他一边弹一边思考,这时身后突然有个声音:
  “你这里扒错了。”
  少年立马停下来,回过头,见不远处的门口不知何时出现了个穿雨衣的人,还湿漉漉的,被帽子遮着头。
  “你是谁?”他立马站起了身。
  “我……我路过,听见你在弹《春霭》,弹得不错。”来客看起来本神秘,但边说边把头上的帽子一放,露出了一张笑盈盈的脸,道:“你好。”
  他眼睛很亮,像雨后的桃花似的。少年怔怔,问:“你是这里的老师?”
  “不是,我只是路过。”那人把雨衣脱了挂在门把手上,说:“你在这里练琴?我可以进来吗?”
  他看起来已过中年,但好奇的样子却孩童般单纯。少年觉得眼熟,但因为豪门出身不能对陌生人放松警惕:“你为什么路过?什么目的路过?”
  “哈哈,你从小就这样啊?真好。”那人没生气,笑得更粲然了,道:“我来探望我认识的一个老朋友,听见了《春霭》,太巧了。”
  《春霭》并不是新歌,发行有三年了,莫非是这儿隔音不好吸引了同好?少年:“你也喜欢《春霭》?”
  “当然。但你有个地方谱子扒错了,和我对象一样忽略了变调。”中年人说。
  少年:“我怎么不知道我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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