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没来由的一阵颤冷。
薛眠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心头像坠了一块沉甸甸的冰。那冰长着一张巨大的嘴,不断往他心窝上吐凉气,并伸出一截长满倒刺的舌头,藤蔓一样的往上爬着,划出一路翻肉露骨的伤口,直往外冒着涓涓鲜血,随时准备伺机一口叼走他的心,把他杀死。
“为什么不报警……这是犯罪,这是犯罪啊!”薛眠近乎咆哮。
然而他脖子上像被卡了一只无形的手,生生扼住他的喉咙,声音残破得像面烂了皮的鼓。
“家属签了字的,属于自愿行为,那是合理合法的治疗,警察也无权干涉。”秦笛埋下头深深吸了一口烟。淡灰色的烟圈从他口腔里雾一样的吐出来,像喷出一口积压在胸腔里多年的毒气。
他突然也尝到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青青蓝的水面上游过来一群褐毛黄嘴的浮鸭,看不见的脚蹼在水底下拨动,自身后荡开一圈圈水波纹。薛眠目光落在它们身上,像看得出了神,然而下一秒他却清醒地张口,十分突兀的问了一句:“电击是什么样子的?”
秦笛抬手又吸了一口烟,缓缓道:“人躺在手术台一样的床上,有很多不同颜色的电线贴在身体不同部位,像中医里的扎针穴位。然后接上电源,根据医生的判断按下不同刺激程度的键钮,全程观察病人反应,随时调控电压,直至当天治疗完毕。大概……就是这样。”
“所……”薛眠张了张嘴,忽然发现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他慌乱的吞了一口空气,清嗓子一样的用力咳了好几声,直到咽部泛上一种难耐的刺痛灼热,才算把嗓子磨平。
薛眠问:“所以他每天都要、要经历一次?”
“应该不用每天,”秦笛道:“一周大概一次,剩下的时间可以去看看书走走路,过正常人的交际生活。但是薛眠,”秦笛突然停住,眼中神情比此刻脸上的表情更为沉重,道:“你觉得在那样的环境下,他还能有正常的生活吗?”
一颗心惴惴不安的跳着,整个人仿佛处于一种失重的状态里。薛眠摸了摸自己的手心,凉得像个埋在雪堆里的冻梨。他暗中使劲,大口呼吸一口微凉空气,待心绪慢慢抚平了一些,方道:“那他后来有和你说过那一年半的……的细节吗?”
“也不必让他事无巨细的回忆了,无端受两次罪。”一根烟抽到头,秦笛掐灭了烟头,抬眼望了望头顶上灰蒙蒙的天:“头一次去美国接受治疗的时候,他也是带着少年人的怒气的。想着早一天逃回国就早解脱一天,自己装了个乖,骗过了Mico,赶在九月开学季前回到云州,在他母亲的安排下参加扩招生考试,凭实力拿到了同华的录取通知书……不过我记得那会儿他在美国好像认识了一个男孩,据他说两人谈过一段时间。呵,他那个人啊,与其说是在谈恋爱,其实那男孩对他而言,或许更多的只是一种缓解孤独的陪伴。后来回到国内,没有再发展的机会,两人就平平和和的分开了。挺好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该太复杂。”
秦笛口中的男孩薛眠知道是谁,不过不重要了,旁的任何人、任何事他都没兴趣再去了解了,眼下他只想知道有关当年他和费南渡分手后的全部故事,越详细越好,越多越好。
秦笛垂着眼喝了几口茶,忽然想起什么,转头问:“你是大四第一个学期离校实习的,对吧?”
薛眠不防他突然问到这个,实诚的点了点头,又觉得对方不会无端端提起不相干的话题,便主动道:“是崔绍群崔师兄帮忙介绍的实习单位,在外地,不过离云州不远。本来按学校的规定,得到大四下学期才能出校实习的,但我自己想早点出校门,所以就……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秦笛不说话地看着他,眼睛里有些散碎的光在动,接着表情松了松,带着点可惜意味的摇头道:“你一定不知道那年南渡其实回来过。”
“……”
薛眠哑在原地,又找不到自己声音了。
“你们分手的时候你刚升大二,等你到大四了,算下来刚好是他结束整个治疗的时候。之前他走的那天在机场托我照看你,不过我这人性格冷,和你也不熟,说是照看,其实就是找人在学校带着留意你一点,万一有什么情况就及时搭把手,平时不会打扰你,也不会让你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存在。但我没想到你突然跑出校门实习,后来就几乎没再回学校露过脸,偏偏那会儿我带着乐队在各地演出,基本也不回云州活动了,就……”
说到这里顿了顿,秦笛落寞一笑,带着些不轻易宣之于口的内疚与歉意,续道:“是我没把你看好,才让南渡回来后找不到人,没让你们再见上一面,两个人带着遗憾过了这么多年。”
当年分手后,薛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扑在了学习上。升入大四提前实习是他自己提的,学校本来不答应,但看他已经提前修完了所有学分,该考的试、该拿的证也都拿齐了,把这么一个学生再留在封闭的课堂里填鸭式的授课好像也失去了“实践出真知”的根本意义,所以最后学校打开大门,放手让孩子自己飞去了。
去外地实习是薛眠的主动申请。
原因无它,他想短暂的先离开云州一段时间,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去闻一闻不同的空气味道,见一见不同的人事面孔。
但如果他提前知道那年费南渡会回来,或许……
算了,人生本没有那么多“如果”。好的坏的,最后都过来了。
但有个疑问薛眠一直揣在心里,现在没了负担,他也不需再回避,便问秦笛道:“我所知道的关于他过去的那些年,他是一个人在美国工作生活。可我们都不小了,十年也不是一段须臾时光,难道在叶清璇之前他从没想过要找一个人吗?”
“他和叶清璇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关系。刚才和你说过的,那只是一段互有所求的联姻而已。”秦笛一手托着下颌,微微歪过头看向他。顿了顿,突然道:“你知道南渡身上有伤疤么?”
薛眠一愣,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什么伤疤?”
“就是……”
像在思考用什么措辞才能表达最精确,最后秦笛敞开外套,拿手在自己毛衣心口的位置比划了一下,道:“这里,有几道疤。拿尖刀划的。不过不是大伤,但也……”
刻意的一个修饰停顿,秦笛抬起眼皮,表情无端端变得郑重起来。
他定定的看向薛眠,道:“很巧,那些伤疤……也是因为你。”
作者有话要说:
让我们把掌声送给今天的最佳助攻秦大叔!
感觉他这本书里80%的说话机会都在今天使用完了哈哈哈!
我辛苦了!我一天三更!我是最胖……啊不最棒的!!!
明天见!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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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坐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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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退回到大四那年。
那年,薛眠拖着一箱行李来到距离云州三百公里远的航城,由崔绍群介绍进一家翻译公司,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实习。
而另一头,终于“痊愈”的费南渡好不容易博得父母首肯,回到了阔别两年的云州。他动作不敢大,行动也处处受限,动用手上所有的人脉,最终还是没能把那个惦在心尖上两年的男孩找到。
他的薛眠不见了。
像一场人间蒸发。
即便是一个人困在美国过着不见天日的日子,费南渡也没觉得有多绝望。但当他派出去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回来告诉他没有、找不到、毫无线索时,那一刻,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绝望”。
费南渡把还在外地演出的秦笛连夜叫回,用尽全力给了一拳。
费家二老同意让儿子回来,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是想看看两年多不见的人经历了这么多究竟有没有长进。现在他们看到了,也放心了,云汉的业务逐年扩张,北美和南美都有生意往来,费父思量再三,做出了一个慎重决定——他要费南渡今后就定居在美国,替云汉开疆拓土扩大版图,也为他自己挣一份拿得出手的建树事业。
费南渡别无选择。
匆匆来,再匆匆走。当飞机落地纽约的机场,当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头攒动里再没有一张是熟悉的脸,费南渡终如梦方醒。
他再也回不去了。
薛眠蜷曲着身体抱着膝,以一个乖顺的姿势安静听着,看上去像只窝在沙发里发呆的猫。秦笛说到这里停了停,神情温和地问:“还要继续吗?”
“当然!”薛眠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倒不是秦笛故意要卖关子,只是今天他说的太多了,一旦吐露越多,反而有些不能确定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对的。薛眠正等着听下文,见秦笛犹豫,心下一急,哪还顾得了别的,直喇喇言道:“我是真的想知道,而且我需要知道这些的,不是吗?”
他说他需要知道这些。
秦笛看着他,在对方可称丰富的表情里读到了一些真实情绪。比如急迫,比如不安,当然也有实打实的诚恳与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