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亭上床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可是不知为何,却在半夜忽然醒来。怀里是洛云亭温暖的身体,他的胸膛与这人的后背相贴,洛云亭的身体并不柔软,很清瘦,有些沉重,但是抱在怀里很温暖,很舒服。
他越过这人修长的颈,能够看到那边床头柜上的钟——才半夜两点多一点。
不知为何,忽然睡不着了。听着怀里的人绵长的呼吸,他的意识却变得异常清醒,精神也变得微微有些兴奋,和洛云亭身体相贴的皮肤,好像都苏醒了过来。
月光透过窗帘照进屋子里,明明晚上刚关灯的时候,屋子里暗得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到了午夜醒来的时候,却发现眼睛能够轻易视物,虽然仍是灰暗的色调,但是月光却让空气变得有些柔软,屋子里的一切都能够大致看见。
他能看见洛云亭脖颈和肩颈处的皮肤,在暗暗的月光的抚照下,显得柔和而温暖。他将唇缓缓凑近,然后碰触到了这片皮肤。
嗯,是和想象中一样,柔和又温暖。
他不敢有太大的动作,怕把这人弄醒。洛云亭和他不同,这人明天还要早起去学校呢。而自己,虽说是休学,但实际上和放假差不多。他可以睡到日上三竿起,但洛云亭却不行。
洛云亭本来就睡得晚,休息也休息不好,他不能再骚扰这人——心里虽然这样想,身体却并不老实。
这种喜欢的人明明就在怀里,明明和自己肌肤相贴,却动也不能动的感受,很幸福,也很难受。
他的一只手本就是搂住洛云亭的腰的姿势,现在却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是好。恍惚间摸到了这人上衣的下摆,克制不住的,往里面伸了进去。
然后,触碰到了,洛云亭腹部的柔和的肌肤。细腻温暖的触感,他舍不得把手拿出去,更经不住缓缓摩挲起来。
周围的一切都很安静,他能听到洛云亭缓慢绵长的呼吸,也能听到自己的——和洛云亭不同,他的呼吸是有些快的,有些不均匀的。
窗外不知道是哪里传来的鸟鸣,还有风的声音。他心里想着,鸟晚上不睡觉吗?可是他无暇去思考答案,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怀中的人身上,感受着这人的温暖,感受着他身体的形状和重量,感受着他细腻柔和的肌肤,感受着他的背脊与自己胸膛相贴的呼吸起伏。
他能够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欲望,可是他什么都不可以做。他想要离开洛云亭的身体,下床去做一些别的事情,可是他发现,自己宁愿忍受着痛苦,也片刻都不愿和这人分离。
洛云亭的肩背上的伤仍然没有好,但已经把绷带拆掉了,只贴了贴布。之前他还笑自己小题大做,说他的伤虽然看着严重,其实并没有多严重,只伤到皮肉,并没有伤到筋骨,绷带什么的,太夸张了。
贺枫从洛云亭的肩颈处,慢慢将唇移到这人的伤处,隔着贴布,却仍能感受到他身体的温度。心中有些痛,他是因为自己受得伤。心中这样想着,指尖摩挲的力度不受控地变大,然后便听到怀里的人一声低喃,没有听清。
他担心洛云亭醒来,手上的动作一顿,整个人都不敢动了。片刻后发现怀里的人的呼吸还是绵长的,温柔的,便放下心来。
后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又睡着了,大约睡着的时候,身体都没有平复下来。早上是被阳光照醒的——他望向窗户,只见窗帘被拉开一半,阳光从窗外泄进来,将没开灯的屋子照得亮堂。
洛云亭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被子里还有另一个人气息,这人大约刚起来不久。他看看了床头柜上的钟,才六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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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同居(三)
贺枫起了床,穿着睡觉时穿的宽松的短袖和短裤,也没有换衣服,就往楼下走去。今天太阳不知为何升得早,往日里,七点钟以前,天都还是灰蒙蒙的,今天却已经把室内照得亮堂了。
楼下没有开灯,但是他能感觉到,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气息。大约是窗帘都拉上了,楼下的光线有些昏暗,他站在楼梯口,往厨房的方向望过去——洛云亭在厨房里。
看样子洛云亭已经差不多收拾好了,书包放在门口,也已经换好了衣服,外套外面还套着一件校服。其实贺枫觉得这样穿可傻了,但是这样的搭配在洛云亭身上,就是好看。
像个很乖很乖的学生。
对呀,这人本来就是个很乖的学生。
大约是察觉到了他的动静,洛云亭从厨房出来。看见他正站在楼梯口望着自己笑,洛云亭有点不自在地摸了摸领口,轻声问:“在看什么?”
“看你好看啊。”他笑着说。
洛云亭听他这么说,动作不自觉一顿,脸上仿佛有笑意,然后往门口走去,背对着他,边走边说:“我煮了粥,热在锅里。”
他点点头,不过洛云亭背对着他没有看见。
洛云亭在门口微微蹲在换鞋子,随着这人的动作,他能够看见这人好看的背影和线条。然后见这人站起身,把书包背上,打开门。
在洛云亭打开门的瞬间,外面的阳光穿过门倾泻进来,贺枫仿佛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盛的阳光,阳光像金子一样洒在洛云亭身上,几乎要把这人的身影吞没,洛云亭整个人都像被阳光覆盖着,让他看不清。
而他呢,他站在昏暗的房间里,周围是沉静的空气,安静的,暗淡的,昏黄的只有后面从窗帘透进来的一点点光,厨房的灯虽然开着,但是却显得他站着的地方更加暗了。他们之间好像只有数步之遥,好像阻挡着他们的只有空气,可是贺枫却觉得,这之间仿佛有千山万水。
他怔怔地看着洛云亭的背影,看着这人踏出那道门,朝光的方向走过去。
他就那样望着这人,微微失神着,心里不知为何涌起强烈的失落感和寂寥感。
然后,他便听到了洛云亭的声音——明明他人已经在屋子外面了,可是声音却像在贺枫耳边一样。
“贺枫,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约定?
是了,他们要一起去大学,去另一个城市,去过他们两个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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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关上的瞬间,他觉得自己点了点头。
洛云亭行走之后,他去厨房看了看他煮的粥。打开电饭煲,就闻到淡淡的温馨的食物的香味——是皮蛋瘦肉粥。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合上电饭煲,上楼去洗漱。回到房间,无意中瞟了一眼书桌——刚才起来的时候没看见,这时候倒是发现,桌上除了摆放着整齐的书和笔记本之外,桌面的正中央贴了一张便利贴。
“学习任务在左侧蓝色笔记本的第一页,按照我写的做。”
洛云亭的笔迹是清瘦的,像他的人一样,透着一点淡淡的感觉。
洛云亭是真的想要和自己一起去完成那个约定吧,洛云亭信任他,也对他们之后的生活充满着向往。而他,不能让何人失望。
翻开左手边的放在几册书最上面的一本B5蓝色笔记本——那是一本新本子,只有第一页写了字。
用数字标了序号,每一项都写得清清楚楚,还把贺枫写检讨这件事给写了进去。他有些哭笑不得。
合上笔记本,去浴室洗漱,然后去楼下喝粥。洛云亭煮的粥很好喝,咸淡稀稠都是正好是他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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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安心过。好像从一种杂乱无章的状态变成了一种有序的状态,一种,很有安全感的状态。好像有一个人,陪着自己一起,他们朝同一个方向努力,去实现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未来。在这个未来里,不管他去做怎样的梦,都有一个人陪着他一起。
洛云亭出门时,那种失落感和寂寥感倏忽不见,而且他更加确信,这个人会永远和自己在一起。
那些他一点也不喜欢的课本,好像也愿意静下心去读了,他不喜欢背的英语单词,好像也可以一个一个地背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的心却一点也不躁,他明明是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写字,却觉得好像洛云亭就陪在自己身边一样,像淡淡的空气,像金色的阳光,像淡蓝色的笔迹,像书页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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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是个明媚的好日子。虽然已经深秋,但是由于地理气候的原因,这里常年都是阳光普照的,少有阴雨日,夏季多一些,到了秋冬,几乎就没有什么雨了,倒是到了深冬的时候,会下很大的雪,那时候,雪几乎是不停的,大约是连续下两三天的雪,然后停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又继续下着,然后又持续下几天不停。
洛云亭下课之前给贺枫发信息,让他去学校门口等,然后他自己和李亦欢方子胤他们一起出来。
贺枫看着时间差不多,边往学校的方向走的时候,收到了李亦欢的信息。
“贺枫,如果一个人很喜欢你,但是你只是把他当作你的朋友,可是拒绝他,又害怕他受伤害,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