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也是矛盾的,害怕的。有的时候,你越是期待一件事情的到来,临近的时候,你反而会越害怕;你越是想要对一件事情一探究竟,当真正摸到真相的大门的时候,反而会犹豫和胆怯。
不想逼迫梁苍宇,也许是为他自己的犹豫和胆怯找的借口吧。他什么时候在乎过别人的想法呢?他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做事,当他想要知道一件事情的时候,他无论如何都会让别人开口,怎么会去管那些承诺与约定呢?怎么会去管强不强迫呢?大约是他自己也不确定,他到底要不要这么快就弄清楚这件事情吧。
------------------------------------------------------
从医院出来,贺枫没有直接回洛云亭家,而是去了上次和洛云亭一起去的那家,叫做“一念之间”的店。
那是他最初试探性地表露心迹的地方。
那时候,他还不明白,洛云亭身上哪里吸引自己。也许是这人美丽的外表,也许是他温柔又清冷的气质,也许仅仅是运动会上,那个午后阳光里的惊鸿一瞥,也许是开学典礼时像泉水一样流进他浅梦的干净温暖的声音……
店门口的那只黄狗还是懒洋洋地趴在地面上,当贺枫望向它的时候,它也抬头看了他一眼,他们对视一秒,黄狗便撇过头去,继续睡觉了。
此时下午一点多。他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觉得去医院好像去了很久,但其实也没有多久,加上路上来回,也就两个小时。
外面的风大,但店里面却很温暖。进店门的时候,头顶的风铃叮铃铃地响,声音很好听。他不经抬头望了一眼,看着叮当作响的风铃,心里想着在洛云亭家门口也挂一个,这样他洛云亭每天回家,自己就知道了。
------------------------------------------------------
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着,点了一份饭和一杯热牛奶,在昏黄的光晕和缓缓流动的温暖的空气里,脑子也变得有些迟钝。
世界上有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呢?人们用钻石来象征爱情,是因为钻石坚硬,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因为钻石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它珍贵异常。
可是人呢?人的感情呢?那些我们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会改变的东西,有的时候却说变就变了,在变化的时候,我们还不能够站出来指责,我们甚至说不清楚改变是发生在什么时候,于是心里只剩下辛酸和无奈,以至于人世间有许多无法言说的痛苦。
人们一方面害怕着世界的改变,害怕着别人的改变,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也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回过头来看,好象当初催促着自己改变的人,就是自己,那时候,自己跟自己说着,你要是这样那样,就会怎样怎样,于是一步步地,变成了另外的样子,可能经年之后,回头想想,还是最初的自己比较可爱。
人的情感呢?十年前会做的事情,在十年之后也许会做出完全相反的决断。在不同的时间里,一个人就会像两个来自平行宇宙的人,互相无法理解。这种变化,自己连痕迹都察觉不到。
有变化,就总是有受伤的。
那些变化的,不是自己受伤,就是别人受伤。
那些永远不变的,是让人心疼的。
贺枫喜欢那个在变化中变得矛盾重重、无所适从、心上有伤的洛云亭,他也心疼那个站在原地目送自己转身的李亦欢。
------------------------------------------------------
他自己也变了。他从前是什么模样?他不知道,如果非要用一些词语去定义和描述自己,那一定是一个冷漠的、不可一世、孤独的的人。讨厌一切虚伪和丑陋的东西,喜欢美的东西,可是那些真实又美丽的东西,他却从来都抓不到手上,于是骄傲又孤独。
现在呢?在别人看来,他仍然是这样,吊儿郎当漫不经心的外表,一颗冷漠骄矜的心,讨厌世界,讨厌人类。可是他自己知道,他变了。李亦欢也知道他变了。
他变得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个世界。以前觉得毫无意义的阳光,变得美丽和明媚起来,那些只能吹乱人头发的风,也变得浪漫。渐渐喜欢雨后青草弥漫在空气里的香味,渐渐喜欢漆黑的夜晚里的星星。
以前不是没有注意过这些。事实上,以前这些对他来说,也非常重要。他不喜欢人,他除了李亦欢,没有真正的朋友,即使是李亦欢,也不能完全地走进那间被他封死的黑屋子。所以那些阳光、那些风,那些花草和星空,那些温暖的空气、那些喧嚣与尘埃,对他来说都异常重要,它们在寂静的世界中与他孤独作伴。可是,曾经的他,并没有多喜欢它们,现在,他却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了。
【作者有话说:希望每个人都幸福~】
第72章 同居(一)
“一念之间”里放着疏宕的歌。
“SorryIdidn’tkissyou/Butit’sobviousIwantto/Bubblegumdownmythroatandit’sacurse/Butluckcouldn’tbeworse/CusIswallowedthebubblegum/Ohandthese7yearswillbeprettydumb/Pinkflowersgrowfrommyskin/PeptobismalveinsandIgrin/Youlooksoniceinyourshirt/It’ssadbecauseitjusthurts/I’ddoanythingforyou/Butwouldyoudothatformetoo……”
是克拉罗的《Bubblegum》,一首他很喜欢的歌。
中文的译词也很美,“抱歉我那时没有吻你/但只是忘记了而已/全怪那块泡泡糖卡在嗓子/而运气真是不能再糟/我忍不住把泡泡糖吞下了肚/唉看来这七年都得浑浑噩噩/皮肤上慢慢开出粉色的小花/Peptobismal咽下我咧嘴笑笑/你穿着衬衫的样子真好看/只是有点难过有点痛/为了你作什么我都愿意/而你也是不是反之亦然呢……”
——就像趴在窗边的桌子上,半梦半醒的时候,昏黄却又明亮的阳光照着眼睑,把眼眸照成琉璃班晶莹的颜色,睫毛搭着眼睛,目光望着微微弯曲的白皙手指,一下一下拨弄着空气。
就像那个人一样安静而美好。
忽然想起来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不是运动会上他单方面的见洛云亭,而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的见面。
那时候他正不知因为什么事要走出教室,一出教室门就看到洛云亭站在他们教室门口。
“同学,可以帮忙叫一下你们班长吗?”
声音低沉轻柔,带着少年人的音色,让人沉溺。阳光照在这人白皙的脸上,和微微有些卷曲的黑发,明明是黑色的,却被阳光照得像栗色,回想起来,也许那才是最适合这人的颜色呀。温柔的,沉静的,总是微微笑着的。
那时候他是什么反应呢?一张冷漠的面无表情的脸,默不作声地又转身回了教室,替这人叫了人,然后又一语不发地回到自己座位上趴下。
他真是怯懦极了。明明喜欢得不得了,面上还是一副深沉的样子。
洛云亭当时是怎么想的呢?大概觉得他冷漠,又不好相处。
不过,也许会觉得他长得英俊。
不管怎么样,这人后来说,喜欢自己。
--------------------------------------------
从“一念之间”出来,贺枫没有去洛云亭家里,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和任何人都无关的,他自己的事情。
一直以来,他都在迷惘着,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做,但那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果要问他那是什么,他没有办法清晰地描述出来。但要是说什么都没有,那一定不是的。
这些事情他一定要做的,虽然长久以来,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他一直都在寻找。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事情的影子越来越清晰,虽然还没有清晰到他可以具体描述出来的地步,但他想,他大概已经知道是什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好像是一个午后,一个趴在桌子上,困意朦胧的午后,看着窗外的绿叶被阳光穿透,看着微微晃眼的光芒照在窗栏上。那时候心里思念着一个人,偷偷地喜欢一个人,想要靠近却矜持着不敢,想要表达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那时候好像就有无限的心绪在缠绕和发酵。
有些情绪与故事,他没有办法用直白的语言表达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每个人都有心,只要有心,就会有感情。所有的感情都需要一个出口,如果它们不能被用言语表达出来,那就会被通过其他的方式表达出来,也许是作家笔下的文字,也许是画家画板上的画,也许是调出的一杯咖啡一杯酒……
对于他来说,是什么呢?
也许他应该去当一个歌手。
带着一把琴浪迹天涯?
不,至少他还要带着洛云亭一起。
去组个乐队吧。
---------------------------------------------
忙完自己的事,大约到晚上八点多的时候,贺枫才回到洛云亭的家。
洛云亭家在弯弯绕绕的巷子深处,所幸是独栋的小房子,虽然绕了一些路,好在也找到了。他到的时候,洛云亭还没有回来。
他用钥匙开了门,开了墙上的灯——屋子里就和他前两天来时,没什么两样,他甚至还能够嗅到屋子里残留的自己的气息。
他不禁弯起嘴角。第一眼见到洛云亭的时候,每天都在思念着这人的时候,怎么会想到有一天他能够和这人在一起,还能够真正地和这人生活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