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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人 (小昀山)


  等他吃完,米线还剩一半没动。于是又想:真到那时候,两个人点一碗米线就足够吃了。不知出于何故,沈霁青一般的饭量比他的还少。他想象沈霁青坐在餐桌吃饭时瘦骨嶙峋的手臂,轻飘飘的毛衣,他们试图搬运莘西娅那张小床时的费劲,心里忽然泛起一个奇怪的念头,但很快被压了下去。
  考试和日复一日的复习把他的心磨毛糙了,只要有一点漂流而来的信息就齐齐竖起,是一种不被期望的敏感。
  沈霁青是个非常正常的人。程姜提醒自己,把最后一根米线叼在嘴里一点一点地咬着。他实在吃不下,又觉得浪费食物有点良心不安,就在饭店里直接买了一个玻璃食品盒,把剩下的汤面打包带走了。等下午沈霁青开车来接的时候,他还拉开帆布包的拉链,给对方展示了一下。
  “真不错,”沈霁青说,“看来我今晚的晚饭有着落了……你考得怎么样?”
  “我觉得你应该不需要练习倒着写名字……?”
  “再说一遍。”沈霁青说。
  “你不需要练习倒着写名字了。”
  沈霁青这才微笑开。程姜把手伸进车窗里和他轻轻击了一下,转到后面,拉开车门到后座坐好。沈霁青小心地把车倒出停车位,上到大路后把音乐声调大。
  随后他们回家。
  *
  程姜长长地睡了一觉,以庆祝三级考试的结束。那一晚过后,他又得马不停蹄地继续开始准备CATTI的二级考试。像是爬台阶一样,一级一级往上爬,总有一天能爬到一级。到了那时候……不用。只要他考过了二级,就已经能弥补很多他学历低下的缺陷了。
  一场考试过后,他的作息明显正常了很多。
  腿部的肿胀已经大部分好了,只剩下淤青,不再需要沈霁青送他上班;到了周末,也能留出一点时间带莘西娅出门散步。
  大部分时间,是程姜亲自带她出去,只有出现特殊情况才会让沈霁青代劳。
  小区里野猫很多。小女孩往往走路走烦了,便喜欢去追踪活动的带毛的东西,因此程姜几个月里将小区里六个野猫根据点认了个遍,连每个地方的猫毛色大概长什么样都记住了。专门有喂猫的车棚,是猫们的主要聚集地之一,里面的猫大多膘肥体壮。没有小的猫,只有成年的。
  莘西娅自从会走路后就一刻不停地想要下地走,然而每次只走一会儿,她就会改变主意,向她的监护人要求抱抱。每到这时候,她都会在一段时间内不再愿意下地。因此,程姜很少带她到远处走,只在近处——猫老头家的院子附近停留。
  猫老头仍然不怎么出门,但他们总来,慢慢也都相互看熟了。
  程姜觉得陌生人间的尴尬像是一层一层粘起来的纸。他们来一次揭一张,到现在已经有点透光。
  猫老头院子里的猫都不怕生,且大多温顺,但为安全起见,他们仍然往往隔着栏杆站着看。程姜对猫没兴趣,只能看前面的栏杆,或是和猫老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他们刚熟悉的那会儿猫老头问过他:
  “怎么每次都是你带着出来,没见过孩子妈呢?”
  “没有,”程姜谨慎地回答,“她没有妈妈。”
  猫老头的神色里看不出什么起伏的情绪,话题就此过去了。只是程姜又来了不知多少次后,他忽然向程姜讲,说自己也有个独生女儿。像是挤奶油,一次只挤出一点过去的故事,程姜听了四五次才听出一段较完整的回忆。
  “是,”沈霁青拿勺子搅拌米粥,“毛逸先生家那口子去得早,也没有再婚。那时候还没有保姆的概念,他就自己上哪儿都带着。”
  “他说自己在研究院搞项目,里面不能进小孩,就把孩子搁在门口的卫生所里让护士帮忙看着,好多年都是这样。护士大多是年轻的姑娘,对小孩也比较耐心。”
  “是吗?也挺好的。”
  莘西娅把手伸在桌子上,一转一转地玩一个瓷杯子。杯子总归不会自己转到地上去,程姜便也没多在意。
  “我还从来没见过毛逸先生的家人呢。好像他一直是一个人在那里住?”
  “是吗?”沈霁青有点心不在焉,“他女儿结婚了。但我记得她还是经常回来啊?”
  “不知道。”
  程姜又想起猫老头谈猫。他说女儿最喜欢猫,所以她大一点后两人就养了一只。白色的野猫,是她从路边捡回来的,也叫松鼠,因为那猫的尾巴特别大。捡回来的时候就是两三岁的大猫了,养了八年,得病给死了。
  “猫的寿命这么短吗?” 他问。
  “哪有,分情况而定吧,我以前有个同事家的猫活了二十一年呢。反正她哭得昏天昏地,后来我们就没养过猫了,专门在院子里放了几个猫窝来让野猫落脚。”
  “去年那两只小猫不知道去哪儿了。”程姜看着自己一个人在草地上打瞌睡的大猫,突然想起来问。
  “都被赶走了。”
  “赶走?”
  “小区里有一只大猫,算是所有猫的头头吧。它可能是立了规矩,等小区里的小猫一成年,如果是公猫就赶走,母猫才能留下。之前院子里那两只都是公猫。”他看着程姜难以置信的表情,笑道:“猫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会啊。……所以小区里的公猫很少,松鼠就是其中一只,是我专门保护下来的。”
  猫老头的眼神飘向草地:
  “……是我专门保护下来的。”
  这一遍重复莫名其妙,好像是记忆不好的老年人在无意识地回忆自己讲过的内容,又好像带一点别的意思。松鼠不理人,总喜欢趴在窝里,不让人看清楚。莘西娅玩腻了杯子,程姜便伸手把桌子收拾好。
  “之前和我联络的那个小姑娘昨天又问我,”他说,“有没有时间去她家一趟。”
  “去她家做什么?”
  “是我之前说过的那个业余剧团,记得吗?她问我有没有时间,说这次想准备着分享分享素材。他们想自己做一个叙事剧出来。”
  “噢,真好。你要去吗?”
  程姜犹豫了一下:“我想去看看。”
  “哪天?”
  “周六。我半天都不在家里,你看一下程玥方便吗?”
  沈霁青说没什么不方便的。参加剧团会面的当天所有人一起出门,程姜去坐地铁,沈霁青带着莘西娅准备去小区里的鱼塘转转。鱼塘其实是个挺大的人工湖,里面养了很多金红色的大鲤鱼,很多人都喜欢那吃剩的馒头去喂它们。
  沈霁青向程姜展示了塑料袋里的一个半馒头。
  “如何用最少的馒头连续不断地喂最长时间的鱼是个技术活,”沈霁青把塑料袋甩来甩去,“下周你和我们俩一块儿去看看,我给你示范。”
  程姜这时候已经迈出去一步,回过头来冲他微笑。
  “下周就去。”他说,往反方向走远了。他走着走着突然回了一次头,看见沈霁青背对着他蹲在地上在和莘西娅说话。因为距离已经很远,两个人的身影已经成了一大一小两个点。大的点很快直起身,把小的点抱起来,慢悠悠地往远处走去。
  他看着他们,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但当他试图理清它的时候,又感觉自己像是急切地想要把还没有弹熟的曲子展示给妈妈的小孩,虽然是看起来很简单的指法,但手指根本跟不上自己的想法,只能频频弹出乱成一团的音。
  “如果,”程姜突然想,“如果……”
  但是这时候绿灯亮了,他只能先过马路,到对面的地铁站去。
  

☆、chapter 35

  林穗梦家离市区有点远,程姜倒了三次线路,总共坐了近二十站才到站,又按照地址里的指示走了大约500米。从小区里乌压压地伸出树枝来,从外面看去,里面似乎一栋高楼都没有。他要像无证件进幼儿园一样先登记后进入,询问门卫后好不容易才找到林穗梦家。
  一到目标地址的门口,程姜就知道为什么小剧团会在林穗梦家集合了。
  林穗梦的家像周围民居一样被用铁艺栅栏围着,铁质大门到房子直接有一块单独的小空地,铺着花砖,一边有一组中间插着大阳伞的咖啡桌椅,另一边种了一栏杆的粉白月季,有点像文艺电影里面的庭院布置。月季后是几米高的苹果树,花期早就过了,不再放花。程姜仰头看了几眼,才想起来去摁了门铃。
  是房主人自己出来给他开门。她今天换了副打扮,头发卷得像意大利面条,嘴唇涂得血红欲滴,十个指甲也都涂成鲜艳的黑红白色,神采飞扬。
  “来欣赏欣赏我的府邸!就我一个人住,空间大,还有隔音墙,想怎么闹就怎么闹。”
  林穗梦住的是别墅,一楼面向大门的外墙是玻璃的,采光很好。客厅里摆满了雕塑,中间围着几个波西米亚风的白色大沙发,头顶上是闪闪发亮的吊灯。楼梯做成美式复古的风格,有点像程姜以前在冷湾的出租屋,不过设计得更加精巧别致。二楼是饭厅和厨房,三楼大概是林穗梦的个人空间,还有一个宽阔的地下室用于排练。
  他到得不算晚,因此沙发上目前没几个人,被林穗梦拉着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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