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声音后,王大串的妈妈也跟着迎了出来,她很识相地自动忽略了跌打创伤画面,直接说道:“几天没看见,顾迟你这臭小子又长高了,哟,今天小红帽也在,快进来,阿姨忙,要吃什么自己拿,甭客气!”
“诶!好,谢谢阿姨。”顾迟不太熟练地跟着奉承了两句,“您也越来越漂亮了。”
王老板娘听到这句话笑得跟个霸王花似的乐,咯咯咯的,大摇大摆着走了。
店门生意是真的好,不光是客满,后面还排起了长队。
“你是去打架了?”王大串对着顾迟上下扫了一眼,然后双手卡在小红帽的腰上,一把提了起来,与自己的视线齐平,“这么大的一个包,哎哟喂,我可怜的弟弟哦,以后要更傻了,没人要了,只能哥哥们把你拉扯养大咯。”
小红帽被弄得很不舒服,整张脸又红成了一块灼烧的炭,在这双大手里使劲挣脱,嘴上试图再次辩解自己的名字问题。
可惜猪蹄主人皮厚,没能感觉到。
“你别弄他,让他自己吃。”顾迟狠狠地往铁板上扔了几块肥牛:“说起这个就来气,我哪儿是打架?分明是去挨打的!现在的小女生怎么变得这么不要脸了,当众说小红帽亲他,你看他的样子像是这种人吗?说真的,小红帽要是敢去亲人,我就敢和那个人来一次半分钟的法式舌吻。”
周围的人都诧异地往他这里看了一眼。
“兄弟,你这话毒啊!”王大串一脸震惊的看着他,拍手继续问,“那后来是怎么溜走的?”
顾迟简述了下发展经过,什么“有脑残乱报警,在自己英明神武的建议之下,小女生自己先跑了”的话,说得毫无逻辑性可言,听得前者一愣一愣的,思考了一会儿后,恍然明白了过来,很讽刺地竖起一个大拇指,叹气道,“哎,真不愧是万年单身兄弟伙。”
“滚蛋!”
这一声粗口随着可乐罐拉环一起爆开,咔嚓一声,闹哄哄的肉串晚餐也同时开始了。
距离上次像这样在一起吃饭,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
当时顾迟才升上高中,正值叛逆期,比现在的“臭名”还要昭著,小红帽家为能不能继续上学这件事情烦得焦头烂额,而王大串,则身先士卒地谈了一个女朋友。
三兄弟各自忙各自的事儿,连交集也慢慢变得少了起来。
那位女生是个热衷幻想的重度中二患者,每天拉扯着王大串谈论美好谈论未来,上课时间跑天台,下课时间就闯荡校园,风雨无阻,行侠仗义,立下十大侠士标准法则,梦想总有一天要拯救全世界。
跟着她跑了大半年,王大串也变得有那么一些不切实际了。
直到某一天,他收到自家女侠发来的一条信息,上面写道:“世界太小了,我可能要出去看看。”
王大串一个月里至少有25天会看不懂她在说啥,没特别在意,就发了几个问号过去,然后下楼帮忙烤肉串了。
等到晚上回家,睡前玩手机的时候,他才看到女朋友回复的一大推信息。
这次终于能看懂了,但看完也就心碎了。
简单来讲,就是女友成绩实在太差,被父母烧钱拧去国外读书了,这次是来讲拜拜的,江湖有缘再见。
王大串赶紧打电话,回消息,但再怎么也没法联系上。它就好比一根弦,总是在最想不到的时候断了。
当天半夜,他撬门去自家店里偷了两瓶白酒,再去把顾迟从被窝里面踹起来——顾迟的记忆里就没他妈的模样,老爸又常年在外工作,是深夜发疯求看的良好观众人选。
王大串半醉半疯的给他说了一些话,语无伦次的:“其实她喜欢我,我知道,现在都还喜欢,特别喜欢,毕竟我从来没有惹过她,什么事情都是顺着的。”
顾迟打着瞌睡:“对对对。”
王大串:“对,是啊,但你知道为啥她走了吗?”
顾迟揉了一下眼睛:“为什么?”
王大串突然把酒瓶子举起,瓶底对着黑漆漆的天空,让里面的白酒对着脸尽数洒了下来,大吼一声。
“啊——!”
顾迟:“……”
他不会安慰人,只能就这样直愣愣地看着。
过了好一阵,王大串才把话憋出来:“因为环境啊兄弟,你也不看看我们这烂地方,别人能瞧上眼吗?我去过她家玩,当然,是以朋友的身份和几个同学一起的,你知道不?她家是别墅,独栋,还自带院子,狗窝都比我那房间大,还有小池子,里面养的花,别提多漂亮了,一进门就是一架亮得刺眼的钢琴,值好十几万呢!都快赶上我家的破房产证了。”
听到这里,顾迟的困意顿时消失,人坐在楼梯房的走廊上,手里捏着塑料杯子,突然觉得大晚上的天气有点……
冷。
“你知道什么叫追不上吗?不是一个世界的,我卖十辈子的烤肉串都赶不上她现在的样子,她玩,觉得这地方不行了,拍拍屁股就走了,继续玩,我玩,觉得这地方不行了,还是得继续挣扎。”
“我这辈子的宽度,也就这样一眼望到头了。”
类似于这样的话没有说到二十分钟,王大串同志的酒疯就完全盖过了理智,开始扯着嗓门,唱起张信哲的那首《信仰》:
“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跑了十万八千里的调,也丢了山路十八弯的心。
不过这些东西丝毫没影响到此地晚饭间的嘈杂,喧闹盖过往事,扯东拉西地聊了半天,三个人的肚子也已经吃到了半饱,王大串摆摆手:“都是历史,早想开了,我们现在还是想想小红帽的事儿吧,我给你讲,这肯定还没完,还是得轮流守着,问题绝对不出在小妹子身上。”
“行。”顾迟插了一根吸管在小红帽的易拉罐里“来,用这个,别仰头喝,会不然倒得浑身都是。”
这时候,一阵吵骂声突然从对面传了过来。
“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啊?我惹你了吗?神经病啊,干嘛一上来就打人啊!”
“老子找儿子管你屁事!”
“你儿子有多大本事啊?我在这里给钱吃饭,公共场合,你当是你家吗?!”
骂街的是个男人,看上去就不便什么好东西,灰头土脸的,嘴里叼着一根烟,老远就能闻到环绕在他身上的呛人气体,“你有钱了不起!我们都是下贱坯子!你跟你的钱一起去死吧!”
毫无争论依据的话刚说完,他突然就拿起手边的一杯啤酒,迎面泼去。
哗——
客人被淋了个从头到尾,发现此人脑残至极,讲不清道理,为了避免拉低自己的智商,只能转换目标,对着里面叫了一句:“老板娘!你们怎么连畜生都要放进来?!”
此等三教九流之地,隔三差五的就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见惯了,王老板娘满不在乎,其他人也没准备当热闹看,最多就是感叹一下吵架也能偏题道如此地步,着实混账。
但就是这一声,让所有人下意识地抬起头,紧接着,顾迟他们的视线就和这位混账意外对上了。
“魏如鸿!!!”
男人立马一嗷嗓子吼了出来。
魏如鸿,也就是正在和饮料的小红帽。
他立马锁定了自己的目标,火气高涨:“你老子在外面干活养家,你还有脸吃烧烤!今天就回去打死你这狗娘养的傻逼结巴!”
一边说,一边跨过露天桌椅,磕磕碰碰掉了一路,行动格外笨拙,看起来像一只癞蛤/蟆。
另外两人的眉头同时皱了起来。
小红帽看见了他爸爸,顿时吓得浑身哆嗦,条件反射似的往顾迟和王大串身后躲去,把自己卷缩成小小的一团,蹲在塑料板凳底下,几乎要哭了。
很难有父亲会这样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但小红帽就偏偏遇上了这么一个例外,男人心情好的时候,到处说自己的儿子天下第一,谁也比不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把儿子当流浪狗一样又打又骂,早就在这一片住宅区出名了。
无论做什么事,都是看阴晴不定的心情。
赌鬼,酒鬼,疯鬼,穷酸鬼。
对了,还有人说过,他以前吸过毒。
短命毒鬼!
四周的人都在骂,闹哄哄的,几分钟前还是吃饭的地方,瞬间就变成了看戏的台子。
“快看快看,要打架了。”
“又是他,明明都被揍了这么多次了果然没有半点脑子。”
“……”
顾迟在众多吆喝之下起身,眼神不善,对王大串说道:“钥匙给你,你带小红帽从走,回我家。我留下来,待会儿拿他出出今天憋着的气。”
王大串立马就伸胳膊把小家伙抱了起来:“不地道啊兄弟,我也想打。”
顾迟拧起一旁的啤酒瓶掂量掂量:“下次再换你上,行不?”
“……行吧,这次我先当奶爸。”王大串道,“帽儿,走咯,不看打架,跟着串哥,咱俩今晚去霸占顾迟的床睡觉。”
男人冲过来的时候,小红帽已经走远了。
他本来想转身去追,结果被顾迟一个步子挡住。
男人:“姓顾的,你别以为我怕你,你老子在外面工作管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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