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所有的冲突与后来的抉择其实都起源于冯寅初的这次梦遗,以及梦遗后冯寅初对自我内心的第一次审问。要是删改了这次梦遗,甚至把冯寅初对尹川的绮念删减,后面又要怎么圆呢?
沈枢不是那种对自己的作品尽力维护,任何一点与写作初衷相悖的解读都会去解释说明的作者。他不太接受修改意见,却也不恼读者的任何评论与联想。他会认真选择影视改编的对象,却从不干涉具体的操作;他欢迎商业志的邀约,只要价格合适要求合理都会努力把自己这部分的工作做好。可这次的要求基本上是要他把整本书所有的明线暗线整理出来重新掰扯一遍了,还得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那种掰扯,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
沈枢从头到脚的懒癌神经都开始抗议,他手边聚了三四颗烟头,一杯霞多丽喝了不过半杯。这个本来应该是放松心情修身养性的工作怎么又整成伤肝伤脑伤肾伤肺的苦差事?!
他把电脑一关,看了下时间竟然已经快六点,便晃悠到厨房,拿出上午买好的卤菜做晚饭。
烧开水,把买的秋葵下水烫熟,再调好一盘酱油加芥末淋到秋葵上,一盘壮阳补肾的生烫秋葵就出锅了。沈枢把买的鸡爪子热软了点,乘了一碗小米粥,再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冰啤,整个过程不过20分钟。
可能随便做做饭也不是很麻烦,点外卖那个油都吃的不舒服,沈枢对自己的贤惠表示非常满意。
他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满足地啃鸡爪。一室静谧,沈枢目光涣散地注视着灶台,毫无目的地瞎想。可能是环境的暗示,严煜那日在日式隔间内笼罩着荧光的身影突然闯进他的脑海,朦胧中似乎又看见这人含着浅笑坐在自己的对面。
很多年过去,严煜的形象早就在沈枢的记忆里形成了一个模糊的符号。这个符号象征性的启蒙,象征青春的肆意与疼痛,却再未被寄托过别的什么。再一次重逢,犹如一本已过百万的小说突然抽出一条五千字时埋的伏笔,初时无所适从,倍觉突兀,可回味起来,却又怎么咀嚼怎么意味深重。
他忽然想起,初二的一个夏夜,他刚刚偷摸在晚自习下课后抽了一支烟,却担心被教导主任或查寝的大妈发现,连忙先奔回宿舍刷牙洗脸。
严煜走进宿舍,却被沈枢一把拽到自己床上坐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问:“你闻到什么没有?”
“什么?”严煜一脸茫然。
沈枢俯下|身,一把捋过严煜的额发,将他的脑袋揪着抬起,轻轻哈了一口气。
“现在呢?”
严煜反应有些迟钝,只是睁着眼睛不解地盯着沈枢。
沈枢又哈了一口气,问:“你到底闻到没啊!”
寝室的灯光有些昏暗,沈枢看不清严煜的脸色,只是被他挣脱开来。严煜从床铺边站起,要起身爬上自己的上铺,道:“你到底干嘛了?”
沈枢四顾片刻,哼唧道:“没闻到就好,我就是刚才晚自习下抽了一根烟。”
严煜已经钻进自己的蚊帐里,声音有点闷闷的:“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
沈枢脚蹬着自己的床沿,两只手扒着严煜的窗栏杆,一张脸贴着蚊帐,小声道:“嘘,不要传啊!我暑假的时候学会的。”
严煜上身衣服脱了,少年人的胸膛白皙,有些隐约的肌肉线条,他的语气不悦:“很伤肺啊,你装什么成熟?”
沈枢被一下戳到痛处,顿时急了,道:“谁稀得装成熟,我这不是无聊么?偶尔抽两根没事啦,男人哪有不抽烟的!”
严煜哼了一声,倒在自己的枕头上,道:“反正我不抽。”顿了顿,又一屁股坐起来,隔着一层蚊帐对着沈枢的脸,说:“你也别抽。”
沈枢与严煜猛然四目相对,被吓得一下从床沿跳下来,他脸似乎红了,半晌没吭声。
悉悉索索脱了衣服钻到被子里,恰好此时同寝的同学也陆续回来,寝室瞬间热闹起来,严煜也不再搭理沈枢,只听见床头灯拧开的轻响。
沈枢一脸悻悻,也不好继续刚才的话题,便也翻出枕头下的王朔,扭开床头灯默默读书。
沈枢喝了口啤酒,一瞬间他仿佛回到了十四岁的秋天,手边放着那本《过把瘾就死》。
睁眼闭眼,面前还是那碗小米粥,那碟秋葵和鸡爪。
唔,沈枢嚼着一颗秋葵,现在也挺好。
第6章 武汉
严煜送过来的合同很快就到了,沈枢重新翻了翻,再次咋舌于中亿的大方。除了影视版权授权外,作者参与改编与编剧的酬劳都是另算的。不过里面有提到需要作者配合中亿宣传方出席路演的协定,沈枢想了想,觉得为了钱,卖身到这个程度完全可以接受,便潇洒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附上了身份证复印件,当天就将合同寄了回去。
接下来数日,沈枢除了每天改稿外,每天上午就坐个地铁跑到武大图书馆借书找灵感。下一本网络连载的题材他还没有想好,他有点想尝试美食题材或者是民国谍战。前者他不需要太多调研,但后者却需要重新系统地学习一下二战历史。于是每日上午十点,沈枢跑到图书管里找资料,一直看到中午饭点,去食堂里解决后继续学习到下午三点左右,逛逛珞珈山,再乘地铁回家。晚上改改稿子,偶尔应约也会跑到花园道或者汉街喝酒。
母亲的告诫仍犹如贯耳,沈枢整洁规律了几天却还是有些懒散。但他自从全职写作后虽然五谷不勤,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节奏还算有些心得。尽管不太能达到周女士的标准,他也努力让自己不再每日都闷在家中。早上绕着小区跑跑步,下午逛逛武大校园,晚上再把自己蒙灰的划船机拿出来拉上个半个小时,一个月间烟酒虽没少,却也恢复了些许大学时的线条。
沈枢将《一蓑烟雨》改了一半,记了□□万字的资料,突然灵光乍现,有点想跑到台湾去实地采风,刚将自己的台湾两地签证翻出来,查阅起台湾的行程,严煜的微信却到了。
严煜:【下周去武汉出差,最近有空不?】
知恩图报的礼数也好,久别重逢的热情也罢,沈枢看到这消息的确挺高兴,发过去一条语音:“严总要来那我肯定要好好招待啦!工作安排忙吗?”
严煜:【不算太忙,但还是要待一周左右。你现在家住哪里?】
沈枢意会,打到:【要不住汉街瑞华?离我家近,附近吃的玩的也多。】
严煜:【好,我让助理定。】
沈枢回忆起严煜当时在北京的周到,又发:【我去机场接你吧,总得尽些地主之谊的。】
严煜:【当初你也没让我多尽不是?不用麻烦,有人接待。下周日晚上到,早上不麻烦的话,带我去过早?】
沈枢:【哈哈还是想念这一口吧?不是我说,你们北京的炒肝儿豆汁儿就不是人吃的玩意儿[笑哭]这样吧,带你去水陆街去吃豆皮和糊汤粉?记得要早起啊,周一六点钟起床,我六点半过来敲门可以不?】
这种热情倒不是对严煜的特殊待遇,沈枢从来都是个周到爱照顾人的。大学里,虽然他年龄比裘梓鉴三人都小一点,每次约着出游却都是他在安排行程。大到订酒店,小到找餐厅,沈枢自己爱吃爱玩爱享受,也乐于带着大家一起舒服。何况在武汉一个人过久了,平日绝对是没这个闲情雅致跑到这种老字号过早的。严煜既然要来,有人陪着做这些事也有了动力,沈枢想到可以借机去把那些早餐店都吃个遍,顿时自己也兴奋起来。
严煜那边似乎也被沈枢感染,发过来的语音似乎能听见隐约的笑意:“是好久没吃了,确实是想。但别勉强,你平时应该不会起这么早。”
沈枢:【哪里勉强?我也很久没吃了,你来了我也有起床的动力啊。这一周你的早饭就交给我了,咱也只争朝夕一回哈哈哈】
朝夕表示,话不要说得太早。
初秋的武汉六点天际还未亮,灰蒙蒙的天空写满倦意,半点清晨意味也无。唯有那只手机,孜孜不倦地提醒沈枢他夸下的海口。
沈枢睡得很沉,未到快速动眼期的睡眠一旦被惊醒,伴随着的就是无边的倦意与愤怒。他整个人蜷成一条大虫,烦躁得想摔了那片玻璃。
自己发什么神经要起个大早到水陆街去吃早餐啊啊啊啊!
这种烦躁的精神一直延续到他来到瑞华大堂,沈枢窝在沙发上恶毒地想,要是严煜十分钟内没下来我一定跟他绝交!
昨晚除了平安到达的简单问候,他并未再联系严煜。今早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沈枢连出门也未告知,只发了条,“我到酒店大堂了”便窝在沙发上不言语,甚至有些希望严煜干脆不要看到,直接睡过,从此两人便可反目成仇,维持假惺惺地合作关系便是了。
“我没想到,”一只大手从身后拍了拍他的肩,“你竟然真起来了。”
沈枢吓得一跳,差点从沙发上跌下来。他茫然抬头,却看见严煜拎着个水壶,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严煜一身运动装束,脸上还带着点汗。头歪向一边,朝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