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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 (麟杙公子)


  时隔多年,又重聚在这座房子里,沈枢以为,他会感叹物是人非。但事实上,除了温暖,与内心那股微酸的暗涌,他没有感受到半点失落。
  与老人告别,沈枢和严煜一起,走在珞珈山路的砖地上,漫无目的地消食。
  迎着下沉的夕阳,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与严煜的重逢,带给他的,从来不是自己一开始认为的那样,是来自“逝去青春疼痛”的一句提醒。
  逝去的光阴虽然可惜,但再度相逢,少年的形象并未面目全非,不仅仍然保留着曾经的真挚,而且彼此,都被岁月,雕刻成了很好的样子:
  能够自我接纳,拥抱自身的不完美;能够拥有一定的勇气,去抗争偶遇的不公平;能够拥有足够的实力,去争取想要的东西。而结果的好坏,也并不会让他们经历,无法承受的打击。
  不管严煜喜不喜欢自己,他都为现今这种相处,感到幸福。
  沈枢搭上严煜的肩膀,对他笑笑,说:“谢谢你。”
  严煜也笑了,扭头看他,“谢什么?”
  “谢——”沈枢一下跳开,面对严煜,倒着往前走,说:“谢你又带我吃了一回,这么好吃的饺子呀!”
  注一:京东上高级的岩茶,单个种类大概处于500g一千五百元左右,更高级的岩茶,一般处于一斤两千元左右。周女士接受茶叶的渠道不会是网购,通常都是商业互赠,只会更贵。于是预估过2020年的通货膨胀后,得出这个数字。


第29章 认爱(上)
  逆光照耀沈枢,在他的身体周围形成一圈毛绒绒的金黄,严煜看眯了眼,体味到难以抑制的心动。
  他有种冲动,想走上前,搂住沈枢的腰,像无数电影里,最后的浪漫镜头一般,深深吻下去。
  就在这片铭刻少时回忆的校园里,在爷爷奶奶的家楼下,在人来人往的行人间,吻下去。
  但是,不可以。
  说起来,严煜其实从未过分纠结过自己的性倾向,爱上沈枢这件事情,发乎自然得,令还在读初中的他,没费多少时间,就大方和内心和解。当时的他,甚至自然而然地认为,两个人一定会在一起。毕竟他们的相处默契自然,而偶尔眼神的交流,那种若有若无的火花,是不假思索的真切。
  他也没想过告白,因为当时的他笃定,两个人会一直在一起读完初三,而他会在武汉读到高二,再回北京备考。两个人会从太子湖一起转到汉口,然后在17岁,这个不谈恋爱都会浪费掉数字之美本身的年纪,在一起。
  他想得很美,很周全。十七岁的男生身体已经发育良好,骨骼优美,肌肉初现。而为了方便上学,汉口校区的寄宿环境很差,又必定会在万松园附近租房。他爷爷奶奶不会离开武昌,沈枢的妈妈更不会为了他移居汉口,两个人可以正大光明地搭伙住宿,保有做|爱的空间。
  而在双方的热恋期,他势必会回到北京上学,适应京中高考的节奏,然后借助分数线的优势考学。沈枢的成绩也很好,二人正好可以借异地的空虚化为动力,不受打扰地刷题,然后一个清华,一个北大,在校外租一套公寓,平时各自打拼,周末腻在一起。
  他更是有些少年老成地判定,初中生的恋爱没有意义,两个人维持着朋友以上的暧昧,比挑破那层窗户纸更加动人。他骄傲地认为自己不会变心,而沈枢也不会受其他同性的吸引。只要两个人能一直一直在一起,他严煜就有这个自信,让身旁的少年像自己爱他一样,爱上自己。
  他千算万算算尽,都快要算到两人在代孕生子,一男一女凑个好字,却没算到,沈枢竟然一声不吭,就远走高飞奔赴美国,社交网络上的头像一经灰暗,就再未恢复,原本的色彩。
  然后他等了十二年。
  十二年。
  倒不是说,他认定自己会将未来的所有光阴,都拿去祭奠,一个甚至不屑于留下联系方式的初恋对象。而是这种离去,令他原本所有的笃定与自信,全然变成了问号。
  他以为的秋波暗送,只不过是大脑兴奋时,自然流露的光彩。
  他以为的天造地设,只不过是所有男孩,都会经历的一段普通友谊。
  他以为的,那些标榜为倾慕的偷瞄和打量,只不过是同性间,正常的比较和欣赏。
  ……
  他主动要求回到北京,入读八中,高中生活很有挑战性,同学的路子也与武汉大不相同,虽然他仍然很受欢迎,却不可避免的,常常感到无趣。
  于是在题海遨游的间隙,他便常常思索、咀嚼与沈枢短短两年的相处,从记忆里反复倒档复习,尝试得出一个值得信服的结论。
  沈枢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自己?
  然后这种如同乳牛反刍的思念,连带对沈枢留学生活的揣测与妄想,渐渐渐渐,在岁月的打磨下,从求而不得的痛苦,进化成一种怪异的,甚至带有一丝趣味性的,遐想与把玩。
  当他坐在大学食堂里,打量午饭该吃些什么的时候,他便会联想,沈枢端着塑料餐盘,嫌恶地看过一片薯条汉堡,最后认命地叹一口气,取走一份。
  当他面对人生中第一份告白时,看着面露羞涩的学姐,他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妒忌之情。因为在他眼里,一直优秀、风趣、幽默、才华横溢的沈枢,绝不会缺少异性的拥趸。他会有一位标准美国甜心式的女友,约会碰面时,坏坏一笑,然后捏过美女的下巴,放肆地吻下去。
  他渐渐养成独饮的习惯。斟一杯酒,膝上放着那本《血色浪漫》,一边翻看,一边设想,若要那个人在这里,他们会开启一场,怎样的读书研讨会。
  而将思念放置一侧,他也终于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同性恋者。
  他尝试跟女□□往,却总在做到最后一步前提出分手。因为他总在纠结,思念着一位男性的自己,若是为了测试性向而跟女性上床,算不算玩弄感情。
  于是他下载那些外国资源。他惊喜地发现,观摩男性间的交|媾的确引发了生理快感,但释放的快感过去,那个名字又会重回脑海,与射|精后的空虚感交融,形成无边无际的失落。
  有段时间,他常去三里屯的一家同志酒吧坐坐,一个人坐吧台,点一杯威士忌酸。
  很多人朝他搭讪,或妖艳,或清纯,或肌肉壮硕,或与他相似的衣冠绅士。
  偶尔聊上两句,说不定还能交上个朋友。
  但没有一个,他一眼望去,足以放下心房,携手共度春|宵。
  试问,那轮被回忆无数次修饰,近乎完美的皎白月光,又有谁能比得上?
  后来他不再去了。
  毕竟生而为人,总要学会与自己和解。
  他认了。他就是一个走不出过去的妄想狂,自以为是地判定一切尽在掌控,然后错失了机会,深陷这个怪圈,喜欢着一个早已模糊而理想化的形象。
  他都快分不清,这么多年过去,他到底是真的保持着这段痴恋,还只是习惯了,自我陶醉于,这种深情不悔的假象里。
  在彻底弄明白这件事情前,便单身吧,反正早已习惯自得其乐。
  幸好幸好,他又与这人重逢。
  他不需要再去纠结这个问题了,因为就在四目对望的那一刻,他便明白,这十二年,不是自欺欺人。
  沈枢还是没变,那一脸清爽洒脱的少年意气,并未在烟雾的弥漫下,减弱半分。
  而他的思念与爱,也终于在那道目光的注视下,得到了真正的加冕。
  不过,虽然爱是真的,态度却变了。
  严煜明白,这一回,他不可再理所当然。
  沈枢还是有很大的变化。他不再冲动莽撞,会圆滑地称呼他为严总,也会纠结于人情客套的弯弯绕。会主动拉开距离,虽仍碍着礼貌,解释这么多年的不联系,却再难敞开心扉,展露真正的情绪。
  他甚至想过,不然得到友谊便算,保持理智的距离,观察性格中的缺陷,用嫌弃与优越感慢慢代替暗恋的滤镜,然后孑然一身,洒脱脱不带一分对过去的留念,去遇见崭新的恋人。
  可惜日渐相处,他发觉,在这场与岁月的你追我赶中,他始终是输掉的那个。
  沈枢却赢了。赢得轻轻松松,坦坦荡荡。
  迎着夕阳,他手握奖杯,身周耀眼夺目、不容令眼。
  他仍带着跳脱于这个时代的一股侠气,洒脱、悲悯、才华横溢、正大光明。
  除了亦步亦趋,等他爱上自己,他再无能为力。
  爱意早已滚烫。想拉人入怀,抵死缠绵的渴望,无时无刻不在焦灼他的心扉。但注目这一刻晕红夕阳下,沈枢修长的倒影,严煜明白,他不能就这么吻上去。
  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还欠一个仪式。
  十二年的等待,十四年的爱,若非一场刻骨铭心的告白,他给不了,自己一个交代。
  至于结果,已经不再重要了。
  反正他早就了然,这种弥足深陷,如临深渊,都是他的试炼。
  而他找不到出口,无法超脱。
  他只愿,沈枢是他的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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