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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 (尼罗)


  他连这个世界都看透了,可是却看不透余至瑶。
  吉泽领事的宅子十分宽敞,大厅收拾出来,说是一会儿还要举行舞会。余至瑶是在宴席散后才抵达的,带着一身寒气。何殿英见他来了,兴奋之余嗤之以鼻,不知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他的位置,不料余至瑶竟然没看见他,到场之后便开始四处的招呼寒暄,居然并非孤家寡人。
  何殿英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关系网,只看到吉泽领事挤过人群走到他面前,双方又鞠躬又握手。吉泽领事是典型的日本人模样,小手小脚小个子,仰着头对余至瑶说话。余至瑶微微躬着点腰,做出侧耳倾听的姿态,听着听着忽然笑了,笑的时候垂下眼帘,表情是相当的和蔼。
  何殿英站在暗处,脸色阴晴不定,等着余至瑶发现自己。
  何殿英等啊等,一直等到吉泽领事把余至瑶引进了跳舞大厅。余至瑶为了表示对吉泽领事的敬意,总得低头望着对方的眼睛,所以就一直没有机会看到何殿英。
  何殿英等了个空,觉得很不是味。臊眉耷眼的迈开步子,他讪讪的跟了上去。
  大厅内关了吊灯,只用红绿彩灯照明。屏风后面的乐队奏起曲来,何殿英贴着墙边走在暗处,这回终于逮住了余至瑶——余至瑶独自坐在角落处的小沙发上,灯光闪闪烁烁的照耀下来,看不清脸,只见他西装笔挺,衬衫领子白的发蓝。
  不声不响的走到一旁,他弯腰慢慢坐了下来。余至瑶闻声扭头,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不禁一挑眉毛,显然是十分吃惊。
  何殿英不开口,他也不说话。翘起二郎腿向后仰靠过去,他把双臂环抱在了胸前。西装衣袖缩上去,里面衬衫的钻石袖扣反射灯光,亮晶晶的成了一颗星。
  双方沉默着僵持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败下阵来——他知道余至瑶的性情沉闷怪异,自己犯不上和这么个家伙斗气。
  伸手在对方的肩膀上推了一把,他毫无预兆的活泼起来:“二爷,年过的怎么样?”
  余至瑶被他推得一晃:“挺好。”
  何殿英合身歪向了他,亲热的越发自然:“明天有没有空?到我家去,吃顿晚饭,如何?”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而何殿英怕他开口拒绝,连忙抬手对着前方仆人打了个响指。及至仆人端着大托盘走过来了,他从盘中端起一杯香槟,转身要送给余至瑶。
  余至瑶见他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对自己大献殷勤,心中感情就复杂起来,喜也不是,怒也不是。心不在焉的伸出手去,他本意是要接酒,可是厅内昏暗,他连对方的手也一起握了住。
  香槟很凉,何殿英的手指也因此失了热度。一动不动的看着余至瑶,他忽然翘起嘴角,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板着脸,在悠扬的乐曲声中低声问他:“还给不给?”
  何殿英答道:“给。”
  余至瑶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那就松手!”
  何殿英微笑着把酒杯交给了余至瑶。余至瑶转向前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味道很好,他想让何殿英也尝一尝,可是话到嘴边,他略一犹豫,还是没说。
  现在大家都是今非昔比了,堂堂的何老板,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
  何殿英伏低做小到了这般程度,已经是落了下风,索性继续放低身段,哄得余至瑶与他和好如初。笑着又扯了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很诚恳的说道:“二爷,给个答复,明天到我那里去,成不成?”
  余至瑶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香槟:“后天吧,明天我要请药厂的经理们吃饭。”
  何殿英听了这话,不禁有些为难:“后天?后天我要去干爹家里拜年——算啦,那就定到初七。初七,怎么样?”
  余至瑶把酒杯放到一旁的小圆桌上,然后点了点头:“初七就初七。”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不阴不阳的态度,脸上还笑着,心里可是翻起了恨——这个打不死的,还对自己摆起架子了!
  何殿英不再理睬余至瑶,起身邀请在座的女士去跳舞。人在舞池里搂着女伴,他那一双眼睛却是不时的瞟向余至瑶。他空下来的位置已经被吉泽领事所占据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不知在说什么。何殿英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日租界就这么大,好比一个烧饼,别人多咬一口,自己就少咬一口。自己得打起精神加把劲儿,不能天天满心里只装着一个余至瑶。是,那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样,可朋友亲人又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朽的,只有利益永远至上。
  花花世界,缭乱变幻的不是风景,是人心。
  
  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真闷死人了。你得给我买只小哈巴狗,要雪白的,看着干净——你别张嘴说话,还没刮完呢,仔细剃刀割了肉。”
  小心翼翼的收起剃刀,他从浴缸里捞出毛巾拧干了,为余至瑶擦去脸上的香皂泡沫。余至瑶抬眼看着他,就见他是鹅蛋脸,长眉毛大眼睛,皮肤又白又细,脸蛋却红扑扑,可能是略略擦了一点胭脂。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余至瑶忽然问道:“你怎么不长胡子?”
  杜芳卿听了这话,当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爷,我不知道,天生的吧!我要是一脸连鬓胡子,那上了台就有瞧的了——杜丽娘的扮相,张飞的脸!”
  余至瑶也笑了起来,心里很是轻松愉快。伸出一只湿手抓住杜芳卿,他毫无预兆的转了话题:“以后再不登台了,就留在我这里,好不好?”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没有立刻回答。
  这样的话,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好歹也算个名角儿,他被人迷恋过,被人追逐过,众星捧月的滋味,他很早就已经尝过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这作戏的人,本来对一切都不大当真,可是在余至瑶身边久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动了心。
  他是个男人,可是从小被师父用马鞭子硬是训练成了女人。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呢?他糊涂着,也说不清。余至瑶高大,沉稳,英俊,富有,对他总是一个劲儿,起初不很热烈,后来也不冷落,这让他感到了安心。
  他走路会扭屁股,笑的时候要抬手掩口,眼珠子一转就是个眼风,恼火的时候也依旧是细声细气。这些特质在台上很美丽,在台下就成了怪异,可是他改不过来。有人爱他有人笑他,他经常无所适从,只有在余至瑶面前能够坦然,因为余至瑶仿佛是很欣赏他这模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余至瑶见他不言语,以为他是贪恋着风光繁华,不甘心留在自己这里不见天日。略觉失望的笑了笑,他开始撩水擦洗前胸后背。
  “明天我再带你出去买狗。”他一边洗一边说道:“今天我得出门。”
  吃过早饭之后,王连山来了。
  在二楼书房里,他站在了余至瑶面前:“二爷,我那边已经挑好人手了,随时都能走。”
  余至瑶背靠窗户面对了他,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能够轻易的坐上窗台:“你去车站,找马维元。烟土下午就到车站,到时该怎么做,马维元会告诉你。”
  王连山答应一声,雄纠纠气昂昂的告辞离去了。
  和杜芳卿混过一个上午和中午,下午两点多钟,余至瑶乘车出发,直奔何公馆。路走了一半,他忽然想起对方年前曾给自己送了一份重礼,而自己如今空手登门,似乎不大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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