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至瑶猝不及防的顺着力道起身踉跄一步,双脚还未站稳,右脚脚踝传出的刺痛便让他惨叫一声跌坐下去。医生和看护妇们连忙惊呼上前,何殿英满不在乎,还要继续拖拽余至瑶,不料几番挣扎过后,余至瑶忽然对他怒吼一声:“小薄荷,你他妈是个疯子!”
何殿英被他这一嗓子震了一下,随即不顾旁人阻拦,一把薅住了他的短头发:“彼此彼此,你又是个什么好东西?”
医院是个肃静的地方,尤其此刻又是晚上。这边病房越闹越大,值班未走的医生们全赶了过来,甚至连住院病人都好奇的推开了房门听新鲜。
何殿英狂妄惯了,医生的劝阻警告在他耳中全都是屁——直到巡捕接到报告,冲入医院。
何殿英和余至瑶,两人全不是省油的灯,巡捕们见多识广,自然不会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招惹。嘴里说着镇压调解的话,他们一边安抚一边行动,偷偷把电话打去了余公馆。
余家立刻派来了人马保护二爷,这回,何殿英就真没辙了。
余至瑶下午衣冠楚楚的出门,晚上却是面目全非的回了来。杜芳卿吓坏了:“哎呀,你这是和谁打了架?”
余至瑶这时的模样又有所变化,满脸青紫自不必提,眼睛也是肿成一大一小。扶着一名仆人单脚跳进楼下客厅,他开口答道:“小薄荷。”
杜芳卿吃过何殿英的苦头,可因知道余至瑶和他是好朋友,所以此刻依然不敢妄言:“这么大的人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还动手?”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脑袋,摸得一片高低起伏:“我们两个都喝醉了,没事。”
杜芳卿翘着小手指头,捏着酒精棉球去擦余至瑶的伤口,一边擦一边吸气,替余至瑶害疼。
哑巴闻讯而来,对着余至瑶哇哇直叫。余至瑶对他挥了挥手,语气平淡:“没事没事,我和小薄荷酒后打架,没打过他。”
说完这话,他环视了眼前这几个人,同时长长吁出一口气。
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他打了个冷战,开始感到了疲惫和寒冷。
余至瑶回房上床,躺下就睡了。
梦里一片颠颠倒倒,余朝政歪在他的身边,一只手就合在他的脖子上。他大睁着眼睛去看余朝政,余朝政面无表情,也看着他。
手指掐住咽喉,忽轻忽重的时收时放,他微微张开了嘴,始终都是半窒息。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想要清醒,却不能够。煎熬许久之后,他渐渐平静下来,又不想醒了。
他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对方脸上每一道皱纹,看清了对方鬓边依稀花白的短发。他们父子相貌相似,余朝政年轻时英俊,上年纪了也是个体面的老头子,只对着余至瑶最丑恶。
余至瑶难得距离他如此之近,可是没有感受到他的体温与呼吸,心里就想:“真是死了,变成鬼了。”
他的心情反倒平静下来,觉得还是这样好。
余至瑶一直睡到了翌日中午,才醒过来。
这时他已经烧的遍体滚热,如同火炭,喉咙里肿的“满”了,连口水都咽不下。头脸倒是有些恢复,可扭伤的右脚脚踝却又皮肉透亮,成了馒头。
杜芳卿捏着一条手帕,坐在床前拭泪,因为一颗心总悬着,所以早上无心梳洗,一张脸苍白的没有血色。哑巴小心翼翼的端了一碗汤药进门,他连忙起身去接;哑巴腾出了手,便是走到床边,力大无穷的把余至瑶扶了起来。
杜芳卿眼含珠泪,将一碗汤药喂给了余至瑶。余至瑶每咽一口,感觉都像是吞了刀片,然而没有办法。昨晚一定是受了风寒,喝完汤药祛了寒气,想必也就好了。
与此同时,何殿英正坐在家中长吁短叹。
昨晚太冲动了,他现在几乎要把肠子悔青——怎么就干起了霸王硬上弓的事情?难道除了用强之外,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办法多得很,可他偏偏走了最笨的路子,并且还没成功。冲动,还是冲动,何殿英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清脆响亮,让自己长长记性。做大事的人,总是脑筋发热怎么能行?吃一堑长一智,趁着年纪还轻,务必要改正进步。
他在心中把自己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思想又绕到了余至瑶身上。
其实撕破脸皮也没什么的,这仿佛是迟早的事,不过事到临头了,他心里还是难受。喜怒全形于色,这依旧不是大人物的所为,他忽然很想向余至瑶当面道个歉——能把表面上的情谊维持下去,也是好的。
何殿英唉声叹气的,在家里坐了一天。他有点不大敢见余至瑶,心虚打怵。万一登门之后再被余至瑶轰出来,那就更不好看了。怎么办才好呢?他把头发挠成鸡窝,想不出两全其美的主意来。
第17章 你侬我侬
余至瑶在家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杜芳卿衣不解带的服侍他,因为知道他夜里做不成那一桩事,所以心里不怕,早早晚晚总在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后了悔——不该在杜芳卿面前说出“小兔崽子”这四个字,虽然对方的确是个兔儿爷,不过毕竟外面有着余二爷的面子,自己这话有些不厚道了。
杜芳卿倒是没在乎,他笑盈盈的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摩挲那狗。
两人一狗打道回府,杜芳卿一路欢天喜地的,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做“雪团”。及至进了家门,他蹲在地上一边用湿毛巾擦小狗爪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养过这么一只小白狗儿。我那小狗养了一年多,又会起立又会作揖,乖的了不得。可我有个师弟对我使坏,把我的小狗捉去杀掉吃了。”
余至瑶愿意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琐事。居高临下的站在前方,他颇感兴趣的问道:“然后呢?”
杜芳卿站起身来,把毛巾交给身边仆人:“然后?然后我自然饶不了他。”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再然后呢?”
杜芳卿不说了,抿着嘴只是笑。再然后呢,他在师弟的杯子里下了药,师弟从此坏了嗓子,上不得台唱不得戏,就不知是被师父转手卖到哪里去了。
这样的争斗,在戏班子里很是常见,可是对于外人来讲,就偏于骇人听闻,所以杜芳卿不肯对余至瑶实话实说。他越不说,余至瑶越要追问,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随口敷衍答道:“我让师哥打了他一顿,让他半个月爬不起来,躺在炕上挨师父的骂。”
余至瑶看他是个娇声嫩气的小美人,受了欺负也只会撺掇师哥出头,心中便觉得他可怜可爱。正要开口说两句玩笑话,不想仆人忽然从外面走进来,说杜老板的师父从北平过来了。
此言一出,余至瑶没觉怎样,杜芳卿却是一皱眉头,怀疑师父是要来向余至瑶打抽丰。
杜芳卿的师父垂手站在余至瑶面前,训练有素的陪着笑脸,想要把杜芳卿接回去登台唱戏。
“余二爷,不瞒您说,芳卿真就是我们班子里的摇钱树了。上下大小全指望着他呢。”老班主笑的很有分寸,又为难又胆怯,让人不能不怜悯:“我也知道二爷疼他爱他,巴望他好。可是芳卿今年刚二十岁,正是大好的时候。吃苦受罪学了十来年的戏,刚唱红了就往下退,也对不起他付出的那些心血不是?”
话到这里,他溜了杜芳卿一眼。杜芳卿装聋作哑的低着头——他爱唱戏,除了唱戏没别的本事;况且功夫学成了不亮一亮,也的确可惜;但他心里又恋着余至瑶,让他随着师父回北平去,他舍不得。
地上的白狗崽子仿佛已经认人,连滚带爬的跑到杜芳卿脚边唧唧乱叫,又不住的张嘴去咬他那长袍下摆。杜芳卿弯腰抱起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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