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你问的,那你就给我听好了。”程锋说。
原晓木木点头,只觉得嘴巴有些发苦。
程锋:“我喜欢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程锋:“他长得最可爱,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唱歌世界上最好听,也很有才华。”
程锋:“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和最傻的人,最聪明是因为他永远都有办法,最傻……是因为他太温柔,总是为别人着想,所以自己,就放在最后一位。”
别说了。
原晓在心里喊着。
嘴里面的苦味越来越重,好像他才刚喝下去一碗中药之后又连着吃了三根苦瓜,苦得发酸,涨得心脏很痛。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好的人,原晓想,那么自己也一定会喜欢上他的。
那个人听上去就像是天边最闪耀璀璨的星辰。
和他相比,孟修阳也好,自己也罢……都不过是鱼目混珠里面那颗浑浊不堪,不应入目的鱼目。
苦味流淌到心中变成利刃,把原晓的心脏剖开,汩汩流血,止不住的疼痛。
他像溺水的人那样,大口大口喘气。
“那个人……是你在A国认识的吗?”
片刻后,原晓轻声问,强忍住自己眼眶里面的泪水。
野草随风划过他小腿裸露的皮肤,一阵带着痛的痒。
他忽然想起了那天程锋在他家那个家庭课堂——原秉忠是对的,这个世界上,许多数学题注定找不到答案,哪怕是耗尽几代天才的心血,也无法解开。
程锋:“你就是这么想的?”
看到原晓的反应,程锋再也忍不住,往原晓那边跨了一步,两个人贴得很近,程锋的气场带着逼人的压迫感,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凶。
“我……”原晓目光躲闪。
“你听懂我在说什么没有啊?!”
“我听懂了啊!”原晓终于崩溃了。
听懂了那个人那么好,那么值得你喜欢。
那么值得,闪闪发光的程锋喜欢。
脚下草地简直烫脚,头顶的夕阳也像是要灼烧掉人的皮肤,原晓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人间地狱,他转身就要往远处跑。
但他才有了一个动势,就被程锋抓住手,直接拖到了眼前。
转身的瞬间,原晓眼睛里的泪水已经流下了,混合着脸上忙了一天的灰尘和汗,看上去狼狈不堪。
狼狈不堪……更不要提和程锋心中那个笑起来最可爱的人相提并论了。
往外挣脱自己的手腕,原晓想让程锋放他走,但是这个动作,却只能激起程锋更强势的拉扯。
紧紧地拉住原晓的手腕,程锋强迫他和自己的贴在一起,空着的那只手抬起来,他凶狠地为原晓擦了擦他脸上的泪水。
程锋开口,语气温柔又强势。
他说:“你懂了个屁。”
下一刻,原晓的嘴唇被一个滚烫而柔软的东西贴住。
程锋的气息侵略性地贴合上来,毫不怜惜地在他嘴唇上嗜血地一咬,原晓痛得低呼,这一开口的动作,却方便了程锋将舌头挤进去。
原晓的眼睛骤然睁大,刚才还在挣扎的手腕不动了,程锋冷淡的眼眸张开一瞥,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闭上眼睛。”
下一刻,原晓感觉自己的后脑勺被护住,两个人直接倒入了蓬起来的野草里面。
夕阳时草丛中的露水带着明显的夏日气息,直接将原晓的脊背润湿,他却无暇去顾忌。
天边的太阳沉下,漫天繁星替代白日,程锋才终于放开了原晓的嘴唇,气喘吁吁地曲起腿来,居高看着原晓。
“懂了吗?现在?”程锋问。
“我……所以说……”
“所以说,我喜欢的人是你。”程锋语气有点凶,“我和你在哪里认识的?!A国么?”
·
程锋喜欢自己?程锋,喜欢自己吗?!
原晓的胸膛像是炸开了烟花,刹那间,过去的种种都被他串起来了。
当然是喜欢的,不喜欢,为什么在机场护着他走过人流。
不喜欢,为什么和他一起回家。
不喜欢的话,为什么会一直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也是,喜欢你的。”原晓回过头,看着程锋,认真地说。
“废话。”
盯着原晓看了一会儿,程锋展开自自己的双臂,对着原晓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原晓会意,直接扑向了程锋的怀里,紧紧地环住他的腰和背。
“我快被气死了。”程锋说到,“告白这么严肃的事情,就在……就在这么一个小破地方进行的……”
“不破。”
还不破,穷乡僻壤的,晚上连人影都没有一个。
但是你看,只有这里,能看到这么漂亮的星河。
璀璨的银河高悬在头顶,稻田里一片蛙声,古朴而隔绝人世的好山好水,这是城市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的风景。
“谢谢你程锋。”
原晓转过身去,贴住了程锋的嘴唇。
“我也最喜欢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V
第69章
野草丛和星河叠加加在一起就好像有一种魔力, 让人永远都不想起来。
原晓安静地躺在程锋身边,很希望他们可以什么都别干, 这样躺下去。
“如果不是你们, 是谁牵着我的手往前进……”
一片静谧里, 原晓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从裤子口袋里面艰难地摸出手机, 上面显示来电人:“江盼雪”
原晓接通电话。
“喂,盼雪吗?怎么了?”
“你们到底回不回来吃饭啊!不吃的话就不下你们的面了, 我们自己吃!”江盼雪活力十足的声音那电话那头响起。
“对不起对不起,忘了跟你说一声了。”原晓连忙道歉, “我们马上……”
“我们不回来吃饭了, 你们吃吧。”从原晓手中拿过电话,程锋冷静地对着里面说。
原晓不知道接下来江盼雪说了什么,只听程锋嗯了两声, 挂断电话, 将手机还给了自己。
原晓接过手机, 交接之间偶然一撇,他看见了程锋上衣口袋有点鼓鼓的。
“对了。”原晓问道, “你究竟刚才想跟我说什么事情啊?还有……那个本子?”
这个本子前几天他就见到程锋紧张地扔进行李箱里,不知道是不是不能给自己看的东西。
原晓马上说:“如果是秘密,就当我没问。”
程锋摇了摇头:“不是秘密。”
“本来就是给你的。”程锋一边说, 一边从口袋里面掏出了本子。
他拉过原晓的手,把皮质的本子放在他掌心。
程锋:“打开看看?”
原晓点头,一边翻开本子, 借着月光,他能看清楚这是一个横线本——但却不是普通的横线本,是每一组横线一共五根的,五线谱本。
原晓:“五线谱本……?”
纸页有些涩意,但能够闻到很舒服的墨香,本子虽然很小,但封皮却是牛皮的,月光下牛皮反光润而好看,绝对价值不菲。
“你很久没有写歌了。”程锋说。
“是,我很久没写歌了。”原晓轻声重复。
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原晓从一个歌手摇身一变,变成了非常专业的综艺艺人,每一天面对镜头的时候他都在竭尽全力,想办法做好这一份工作。
所有人都认为,原晓就是一个与其他艺人一样普通,努力在这个圈内混着的小帅哥,小明星。
却只有程锋仍然记得,在成为艺人和明星之前,原晓是先成为歌手的。
程锋:“我很喜欢你写的歌——并且,永远喜欢。”
记得原晓第一次上作曲课时亮晶晶的眼睛,记得他在拍广告的现场写歌写到废寝忘食,也记得那么多星辰为原晓写出的作品亮起来,汇聚成比他们头顶的夏日星空更为璀璨的银河。
那些打动过许许多多人的歌曲,闪闪发光的才华,程锋不想,也不允许,就这样被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消磨。
所以出发前,他就买好了这个笔记本,带在身上,准备在合适的时候给原晓。
他是记得他的,也是懂他的。原晓心想。
原晓抚摸着皮质的五线谱封面,自己也品味不出自己内心的味道。
片刻后,他扑向了程锋,今晚不知道第几次地,非常热情用自己的嘴唇贴住了程锋的嘴唇。
两个人在星空下激烈地亲吻,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晓才松开自己缠绕住程锋的脖颈。
原晓:“我现在可以用它么?”
刚才程锋的亲吻太狠,原晓的嘴唇被亲吻得红肿,他喘着气,看着程锋,举起才收到的礼物。
程锋靠他近了一些,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又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举起来,让光源从原晓的头顶撒下。
“当然可以。”程锋说,“随时都可以。”
·
这是一幅非常奇特的画面。
乡野之间的田边,两个少年相互依偎坐在一起,强壮一些的那个高举着一只手电筒,而瘦弱一些的那个,低头在一个本子上奋笔疾书。
原晓写得很忘我。
山间的清风,草地的香气,星空与亲吻都是能够变成旋律的要素,这些东西他信手拈来地写进曲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