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的故事被按规律编成和谐的乐谱,最后展现在一张需要一些功底才可以被人看明白的五线谱上。
原晓也不知道自己写这些东西花了多久,但几乎是一气呵成的。
原晓写完了音乐,在心中默唱了一遍,合上本子,头往后仰倒,他的后脑勺与程锋举起的手臂轻轻一碰。
原晓迅速转头。
原晓这才注意到:“程锋……你从刚才开始……难道就……?”
“嗯。”程锋把举得僵硬的手放下来,关了手电筒,“没关系。”
原晓连忙坐起来,伸手过去触碰他的小臂,轻轻地捏了捏,满脸的歉意:“对不起,我刚才写得太忘……”
原晓的话没有说完,他的左半边脸被程锋的两只手捏住,程锋将他的脸颊轻轻往外一扯。
“不许说对不起。”程锋说着,起身,将自己的手伸给了原晓。
两个人的衣服后面都湿了一大片,原晓却无暇顾忌这些,他轻轻地伸出手,手掌刚与程锋的手掌接触的刹那,程锋就紧紧地往内一收,将他的手掌扣住了。
原晓不好意思地侧过头,另一只手捏住五线谱本,微微渗出汗水。
夜晚的乡间小路连一个人也没有,安静得让人能够听见自己猛烈的心跳,但这条路却又太短了,好像不超过五分钟就走完,看见了他们的院子。
温暖的小院灯光也代表着前方有摄像机出没,程锋停下来,在原晓嘴唇上轻轻一啄,这才松开了牵着他的手。
两个人并肩回到院子里面,匆匆和其他人打了个招呼,便以要吃饭为由,钻进了厨房。
关门,锁门,再把摄像头盖起来,窗户遮住,这里就变成了一个天然的密室。
炉灶下头是一直不熄灭保持的小火,原晓添了两把柴火进去,马上就旺了起来。
程锋烧水,下面,加一个荷包蛋,起锅后把开水和面条一起放进只放了猪油与酱油的碗,然后香气扑鼻。
两个人搬了椅子坐在灶台边,程锋把最先捞出来的那一碗放在原晓面前。
原晓吃了一口,差点鲜得把整个魂魄都一起吞下去。
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
他怎么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种简单的面会这么好吃!
这究竟是那个厂家生产的?回去一定要囤一些!
心猿意马地吃了好几口面,原晓翻找面碗,忽然翻到了一根两端都能看见的面条。
原晓心思一动。
夹起那一根面,原晓递到程锋面前。
“啊……”原晓不好意思地说。
程锋张开嘴,含住了原晓给他的那一根面条,接着,原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那根面的另一端,用筷子裹住,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原晓却像突然被施了定身术那般,一动不动地僵硬在了原地。
太!尴!尬!了!
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干这种事情!
现在一根面含在嘴里,不上不下的,自己又不能把它直接吐出来……
就在原晓僵硬和尴尬之间,程锋却已经把面条的另一端缓缓地含到了自己嘴里,随着吞进去的面条越多,他和原晓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近。
两个人的鼻尖最先抵在一起,然后程锋侧过头,看了一眼原晓通红的脸,把整根面条,连同原晓的嘴唇含住。
没有下一步了,程锋挪开自己的嘴唇,有些好笑地看着原晓。
“我……我不是故意的!”原晓羞耻得快哭了。
“哦。”程锋点头,挪开面碗,站起身来。
走到原晓面前,程锋伸出手掌,再一次强势地按住了原晓的后脑勺,然后不由分说地将嘴唇贴了上去。
灵活的舌头在原晓的口腔翻搅,原晓的嘴里带着一股甜味,是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草莓香。
把原晓的嘴巴品尝了一圈,程锋直起身来,大拇指轻抚过原晓通红的脸颊。
“你不是故意的。”程锋说。
“但我是。”程锋勾下了腰,又一次贴住了原晓的嘴唇。
·
面,最后十分可怜地坨在了碗里,两个人将就着吃了半碗,然后只能浪费粮食地倒了。
做坏事一般地端着两碗面跑到田边挖了个坑埋下去,原晓和程锋对视一眼,忍不住一起笑起来。
两个人端着碗回了院落内,变得收敛了很多。
毕竟这个院子里面布满了摄像头,两个人只能谨言慎行地分开洗澡,然后回到房间。
回房间时,他们看见钟期房间里面的灯还亮着,钟期没有睡觉,戴着耳机不知道在做什么,示意他们不用管自己。
抓过一根毛巾,程锋擦了擦自己刚刚洗干净的头发,然后五指分开,将头发往后推上去,走到行李箱边,从里面抓出一把宇宙色的尤克里里。
原晓的眼睛正跟着程锋打转,看见尤克里里的瞬间,他的眼神明亮了起来。
“这个你都带了?!”原晓惊喜道。
“试试看。”程锋把尤克里里给他,“虽然不如吉他,但也可以凑合听一下你刚写的歌。”
“好!”
拿过尤克里里,原晓稍微拨弄了一下弦,不需要打开五线谱本,那些音符就在他的心中。
那是一种悠扬而静谧的,乡间小调感的音乐,带着点不容易察觉的忧伤。
安静地弹完一段,原晓刚想问程锋的评价,抬头时,却看见钟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房门口,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
“你从乡村蓝调上面来的灵感?”钟期皱着眉问,“这是谁写的?是你写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终于走到这里了。程锋啊,他永远把原晓的梦想记得清清楚楚的呀。
然后就是钟老师的伏笔。其实最大的伏笔是辣个他打开平板玩的软件,是一个编曲软件。
钟老师是我给阿晓的一个挂233。也不能说是挂吧,只能说是,我觉得任何一个人想要成功,都必须认真学习,这不,学习的机会来了噻。
第70章
“是的!”原晓惊喜地回答。
原晓的尤克里里拿在手上没有放下, 他赤脚踩到地上,顾不上穿鞋, 往钟期那边走去。
“钟老师, 您知道?”原晓急切地问。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就对了。”钟期的表情和平时完全不同, 嘴唇微微勾着,有些随意, 但十分灵动。
好像他突然就不是一个老者,而是一个年纪很轻的人。
“是, 确实有受到一些乡村蓝调的影响,在我写歌的时候, 我想到了这个音乐类别。”原晓伸手扶住钟期, 将他扶到床边,坐下,“但是钟老师, 您……”
“你以为钟老师是白叫的?”钟期的表情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洋洋得意, “小子, 真把我当一个病老头吗?”
“当然不是!”
“我在国外听披头士玩摇滚的那些年,你还没有生出来呢。”
钟期说完, 却又叹了口气,表情带了些惆怅。
年轻的时候,他也曾经是才华横溢的音乐人, 听音乐,写音乐,玩音乐, 谁不说他的音色和创作天赋好?
但是,一场车祸,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本来也可以有的,但钟期不做到拖着这样的身体和嗓子还活跃在音乐界,于是多年以来,他都过着一种与世无争的生活。
直到……
刚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钟期本来正在用FT编曲,忽然之间,隔着耳机,就钻进了那么一首带着山间清亮风的音乐。
他一开始只是随便听听,但是越听越入迷,最后忍不住激动起来,走到门边,打开门,听完原晓弹奏一整首。
“原晓,这是你写的第一首歌么?”钟期问,“还有没有别的?填好词的,唱出来我听听。”
“有一首在比赛的时候作的,那我献丑,请老师听一下!”
原晓顾不上谦逊,马上又把尤克里里抱在自己的怀里,开始弹唱起了他的那一首《如果不是你们》。
钟期也好,原晓也罢,两个人一个唱一个听,谁也没有发现程锋倚在墙边,目光一直落在原晓身上,眼神里充满了难以描述的欣赏。
原晓很紧张,他以为自己会走音或者手打滑,但事实是,直到他唱完最后一个词,弹完最后一个音符,他也没有出一点错。
手指轻轻从尤克里里的弦上滑落,原晓看向面色严肃的钟期,不敢提问,十分忐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钟期终于叹了口气,仔细看,他的眼睛里头,有什么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得天独厚的嗓音条件啊……”钟期说,“还有这作曲……是你独立完成的?学作曲多久了?”
“是我独立完成的。”原晓说,“正式的学习,大概一个月吧,但是以前就喜欢唱歌,也写过一点曲子。”
“嗯……”
一个月,就能达到这种程度,仅从这方面来说,原晓就堪称天才。
但更重要的并不是长与短,而是他的作品充满了灵气,就像是会说话,纯音也能戳中人内心。
钟期没有把内心的夸奖说出来,只是看了一眼原晓的尤克里里,又问:“你会几种乐器?”
原晓:“只会钢琴和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