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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祝]爱上马文才 番外完结 (清舟向晚)



祝英亭(点头):嗯!

(众人顿时随着两人作鸟兽散)

小狐狸翘翘(欲哭无泪):你们都不知道等等主持人吗?好歹我主持一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作者有话要说:在这里我真的要感谢一直陪着我的妹子们,因为有了你们,我才有了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读者的名字的都有记,你们的留言我都有看都有回,心情低落的时候看看你们的留言,就会觉得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又有了写下去的动力。在这里我就不一一点名了,但是我要你们知道,谢谢你们,我爱你们。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偶然脑洞开了,然后就随意写着玩儿的。好友告诉我上了新晋榜,我还在莫名其妙,说啥叫新晋榜?在哪?原谅我这个小白吧,啥都不知道还在发文了。

没想到竟然签约了,心里说不高兴都是假的。

我记得福克纳称写作是“世界上最孤寂的职业”,周国平曾说:“写作如同一个遇难者在大海上挣扎,永远是孤军奋战” 玛格丽特?杜拉斯则说:“写作是自杀性的,是可怕的,是走向死亡的,是身处死亡之中的。”但我希望对于我而言,这是一种整理,一种自省,一种自我升华。

人都是有惰性的,有的时候写着写着觉得没人看没人留言真是好伤感啊好不想继续写下去啊,干脆放弃好了。但终究还是坚持下来了,在这一刻,不得不说是有点成就感的。

一旦开始写了文,每天所有的空闲时间几乎都用来码字了。我知道我写得不好,也有人评论说好苏什么的,看到这些话心里肯定是低落的。觉得自己认真的付出了,结果换来了这样的结果。不过想想也就释怀了,别人本就是说的实话。

祝小受大概要算是我们家出生没生的儿子中最幸福的了,因为有那么一个人在无条件的爱着他宠着他。以后应该不会写这么苏的文了,毕竟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哪有这么一帆风顺的?感情再好的俩人也要吵吵闹闹吧。

一开始写这文的时候就是想为马文才平反来着,可最后写着写着就成了这样。到底是小女生心性。巴不得这世上的爱情都是这样,没有争吵没有伤感没有撕心裂肺没有生离死别,只有平平淡淡的小幸福。祝小受虽然神经大条有时候又很二,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他的一切在马文才眼里,都是好的,都是可爱的。马文才愿意去包容他的一切,无论好的不好的,这样就已经很好了。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应该喜欢他本身的样子吗?所以,祝小受永远也不用改变,就这样一直呆萌下去,也很好。

原谅偶的神展开~~~

我想,对于祝英亭来说,世上最幸福的事,就是马文才永永远远都把他当宝贝,而他永永远远都是他怀抱里的小孩子。就算他再怎么二再怎么小白,也没有关系。

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嗯。

原先是打算写到这里就完结了的,因为我开学就有一个很重要的考试,暑假本来是打算好好复习的。可是觉得这样实在是有些不大负责,所以还是就写下去吧。白天看书晚上码字神马的也可以啊。不过以后留言神马的可能会晚一些回复,希望妹子们不要介意呀。

爱你们哟~~~祝我考试一次性通过吧哈哈哈~~~

下一章,乃们就可以见到马公子的恶趣味神马的,哈哈哈~~~

第72章 马公子的恶趣味

作为闹洞房最为努力的祝英亭,在第二天一早准备回书院的时候被祝英齐狠狠的修理了一番不提。

祝英亭觉得有点憋屈,其实祝英台还是闹得很严重的好不好?虽然她作为新娘子的好友,作为一个姑娘家,后面某些情节没有参与,可是祝英亭却知道,这个祝英台,心里的坏水儿比自己可多多了好吗!凭什么祝英齐只收拾他啊?还有啊,马文才不帮着他就算了,还站在一旁笑,真是太过分了!

程灵素在一旁看着他们兄弟打闹,笑着看祝英亭被修理得哇哇大叫。她如今身为新妇,早已不复以前那般的打扮。因是新婚,自然穿得喜庆些,金黄色绣着凤凰的云烟衫,逶迤拖地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唇不点而红,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少了以前少女之时的几分调皮,几分淘气,显出一丝温和柔婉的气息来。

祝英亭觉得在自己所有哥哥当中,就数八哥最不像哥哥。你说做哥哥的,让着让着底下的弟弟妹妹怎么了?不就是昨晚闹洞房的时候闹腾了一点嘛,不就是昨晚闹洞房的时候他想了一些新鲜点子嘛,八哥有必要这么锱铢必较么?大不了以后我结婚了时候你也多闹一会儿嘛,我才不会像你那样小气,绝对是你想怎么闹,就怎么闹!啧、啧、啧,这个祝英齐啊,真是太小气了!

可是这话又不敢明着说出来,祝英齐的性子他多多少少还是了解一些的,若是这样说了,指不定他怎么变本加厉呢。没法子,谁叫他昨晚太欢脱了呢,那句俗话怎么说的来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今天轮也该轮到八哥欢脱了。

“程姑娘……哦不对,八嫂,救我!”祝英亭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在一旁笑得开怀的马文才,眼珠儿一转,就想到了如今能救自己于水火的人。

程灵素看着祝英亭投过来的可怜兮兮的求救目光,不由得笑着摇摇头,最终还是决定帮帮他。遂对着祝英齐笑嗔道:“英齐,你看英亭都要急死了,你怎么还逗他?”

祝英齐的眉目似乎还带着昨日喜事的一丝丝喜气,闻言笑道:“他急什么,我倒看不出他哪里着急了?不过既然你都那么说了,我就且先不与他计较了。”

祝英亭愤愤的在心里吐槽,神马叫做不与我计较了?这话说得倒显得你多宽宏大义似的,明明就是为了讨好老婆!哼,别以为我不知道!

程灵素笑了笑,又与祝英亭祝英台说了一会儿话,因怕时间久了耽误他们回书院,因此不过略微说了几句,也就罢了。

祝英齐见程灵素一副念念不舍的模样,伸出手去握住她拢在衣袖里的柔荑,软声安慰:“你若舍不得,等这阵子庄里的事情忙完了,我便带着你去尼山书院瞧他们罢,你看可好?”

程灵素原本没想到此节,只想着此番分别,不知道又要多久才能相见,乍听祝英齐这么一说,很是欣然:“好。我还从没去过尼山书院呢。”

其实对于程灵素来说,她是很感谢祝英台和祝英亭的。那一段生命中最艰苦难熬的日子,都是在他们的陪伴下度过的。虽说这与她自己本身很看得开有着密切的关系,可是人就是这样,道理是谁都懂的,当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又有几人能够像劝说别人那样淡然处之?这个世界,不落井下石就已很厚道了,雪中送炭,原本就少。

祝英亭和祝英台身上,有着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虽然她说不准那东西是什么,可是她知道,那必定是美好的。所以她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和祝英台成为知交好友,和祝英亭相处愉快。他们就像是这祝家庄珍贵的一抹亮色,或许不能说得这么狭隘,他们也许还有更广阔的天地。他们会不自觉的让人忘记灰败,使人相信,这人世间,还会有那样鲜亮的存在。

虽然祝英亭很多时候都是一副不知人间疾苦,或者说是不谙世事的模样,可是程灵素知道,他并不完全是这样。他只是,习惯了这副单纯善良的模样。可这又区别与那种伪善,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清脆鲜亮的小辣椒,外表看上去鲜丽好看,可内里却是辛辣扑鼻。只要不去触碰他的逆鳞,他也会会一直这么鲜亮下去。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哪样的他不是真的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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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马车,祝英亭终于可以放开了。待马车的帘子一放下来,他就像是川剧变脸一般,把刚刚对着程灵素笑得无比灿烂的笑颜给藏起来了,直接换上了一张怒火攻心的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声音就好像是从那细小的牙缝中给挤出来的一般,带着丝丝凉气:“说,你刚刚为什么不帮我!?”

马文才把张牙舞爪的小猫揽过来,在他嘴角亲了一口。还没说话就被祝英亭给挣脱了去。

祝英亭挣开马文才的手臂,直接气呼呼的坐在了他的对面,眼神像是要喷火一般,愤怒的用衣袖擦了擦刚刚被吻的地方:“干什么你!我正问你话呢,严肃点儿!”

哟,小猫发威了?这口气,这场景,倒像是对簿公堂一般。

马文才不为所动,笑得云淡风轻:“因为,我要讨好小舅子啊。”

祝英亭怒了:“胡说!明明是小叔子!”

“哦?”马文才勾起嘴角,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笑谑道:“难道,英亭竟觉得你能……”

他故意只把话说到一半,然后让祝英亭自己去领会。

祝英亭看了一眼他的身形身量,想起他让人面红耳赤的冲撞,再垂下头去瞧瞧自个儿的小身板儿,顿时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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