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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差 完结+番外 (烂俗桥段)



“还不够多,大腿也放点。”

持刀男于是割开白庆忆的牛仔裤,将刀往里深深一陷,狠狠拉出一条血流不止的刀痕。他疼得要死,手指抠着地板,指甲生生裂开。满地都是粘稠温热的血,他自己的血。又一棍子打在背上,五脏六腑都移位。而后两下、三下……

“他左脚有伤,多踩几脚。”

便有一股巨力要断开他的脚骨,白庆忆瞪大眼睛,疼得惨叫声都扭曲。

痛昏之前听到那男人满意的笑声,狰狞瘆人,“太漂亮了,照张相发给任策。”

任策回想起那张照片全身都疼得发颤,流血的该是他,棍子打得也该是他,为什么是白庆忆躺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简直是另类的人间极刑。

照片中的场景如今就在眼前,他感觉心都被剜了去。他刚想冲上前,就被孙辰的人一枪打在脚边,“站着别动!”

任策把手中箱子往前一扔,“钱都在了!把他还给我!”

孙辰挑衅地踩上白庆忆脚踝。他在昏迷中感受到剧痛,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连叫声都没了力气:“停下……”

他立刻掏出枪来。

“呵呵,任策,我说过不能带枪。”

任策侧眼瞥了瞥表,还要一会儿。他把枪扔掉,举起双手,“你要求的我都照做了,把他放了!”

“不急,还有最后一件事,你做了我就把他还给你。”

孙辰示意持刀男,他把刀往前一踢。任策弯身拾起,心下了然,“血债血偿?”

“我说过了,如果我是你,绝对不留后患。任策,你确实厉害,可骄傲过头,你说我没有成为后患的资格,你看,如今你不还是要用两颗眼珠来换心上人平安?”

刀柄上还沾着血,白庆忆的血,任策将其握在手心, “你只要我的眼睛?你不是一直想要我死吗?我要是死了,你的程萱可会开心得要嫁给你。”

这话挑动了孙辰的神经,他厉声吼道:“别提她的名字!程萱想要杀你,我偏不让她如意!我要留着你的命折磨她!但你也得把欠我的还给我!“

“你就不怕我报复?不是不会留后患吗。”

“我怕你报复?呵,你以为我今天有打算活着离开吗?我连户口都没有,死了就死了,不会有人牵挂。可他要是没了命,你会比死还难受。用我的命换他的命,不亏。”说着他持枪对准白庆忆的后脑,“我是个瞎子,不知这一枪下去会打到哪里。”

不行,还要再拖。

“我挖了你的眼,你想要报仇,无可厚非。但是孙辰,这件事是我们之间的私人恩怨,你把一个无辜的好人牵扯进来,又这样折磨他,不会良心不安吗?!”

“良心?哈哈哈哈,任策,这个词不该由你嘴里说出来。你干过多少坏事,自己心里没数?”

“我从未伤过无辜。”

“是,你确实没有直接害死过谁。可你想清楚了,吸毒借钱赌博的人若是咎由自取,哪个横死街头都活该,可他们的家人呢?你自己有没有良心不安?!我?我当然没有了!我要是有良心,就不会跟程萱回程家!!”

任策强装冷静,“程萱带你回程家,是几年前的事?”

孙辰识破他的计谋,“你在拖延时间?等谁?等谁都没用!我说过了,我今天没打算活着离开,要是你带了人来——啊,一定是萧子鸿——猜猜是他的子弹快,还是我的子弹快?!”

“孙辰,你到程家的时候,程家小少爷是不是已经出国了?你从未见过他吧?你是程萱带出来的人,她一定教过你,是程家给了你新的一条命,你绝不能背叛程家。那程家少爷,也一定是你效忠的对象。”

“是她程萱先背叛了我,还想要我忠心?!”孙辰倏地站起身,踢了一脚白庆忆,“你最好不要再废话,现在就动手把自己眼睛挖了,否则我立刻杀了他!”

却听一把清冷女声响起,“你敢?!”

最厌恶的声音,此刻响起,任策却松了一口气。

程萱。

孙辰的脑子空白一片。

厂房门口,一位黑直长发女人撑着一把黑伞,眉眼长而冷厉。她踩着高跟鞋,径直朝孙辰步去,边走边收伞,到了他面前,举起伞柄就朝他脸上挥去。

孙辰大吼一声,转过枪对准她,却先被她一手扼住咽喉,嗓音却温柔,像极了白庆忆,“小辰,乖。”

十年前程萱身着一身白衣,站在缅甸肮脏污黑的街道上朝他微笑,问他:“小辰,要不要跟我回国?”她培养他成为心腹,他的谨慎细心,全是她亲自指导。她是他的噩梦,也是他的向往。他害怕令程萱失望,怕成为程家弃子。说不会再效忠程萱,其实依旧爱得发狂,绑架白庆忆引出任策,想要复仇,更想让她知道自己还有用。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程萱右手掐着他的脖子,左手暧昧无比地自他肩膀顺着手臂往下抚摸,身体越贴越近,是熟悉的香水味。最后搭上他的手指,孙辰以为她要与他相扣,手掌一松,却让她从手中捞过了枪,毫无防备。

程萱侧过头,冷傲地看向孙辰雇来的人,“你们现在拿了钱,从我眼前永远消失,否则我让你们也少两只眼睛。”

孙辰的手下立刻一拥而上抢走了地上的皮箱,踉跄跑路。

任策早冲上前将白庆忆抱在怀中,颤着声音问:“白老师?”

白庆忆听得到有人在叫他,他想回应,但一个音节都吐不出来。

血、都是血,汩汩不停的血,从任策指缝渗出,他惊慌地拿两只手去捂,“不怕……不怕……”不知道是对他说,还是对自己说,“我们去医院……马上去!不怕、不会死的!”

身后,程萱抓住孙辰的头发,把他的脸按进血泊之中,“我教过你,抓人之前要查清底细,你学到狗身上去了,竟敢反咬主子一口。瞎了看不清,那你便给我记住他的味道。给我记清楚,这血是程家的血,他姓白姓任姓什么都好,都是我程家的人!”

任策为拖延时间而说的无头无尾的话,这时句意突然明朗,孙辰呆愣,“程家人……?”

“他是程家小少爷,我的堂弟。你上回失手没杀了任策,我本想放过你,断了关系不再追究。你的棍子刀子竟然都落到程家人身上,我再放过你,该怎么向我家人交代?”程萱将枪对准他的后脑,眼也不眨一枪崩开,“来世学乖。”

不远处同时传来爆炸声,伤了她的人还想拿钱离开,痴人说梦。程萱站起身,打开黑伞往厂外走去,一高大男人为她开了车门,“机械失修爆炸?”

她取过湿纸巾擦去手臂上的血,“是个好理由。”

“任策往709医院去了。”

“跟上去,动手术要家属签字。白思情的那张身份证带了吗?”

第十三章

任策经历过许多生死。

母亲在他十四岁时因艾滋而死,同年他又失去了最疼惜的妹妹。他那时刚辍学想赚钱养家,有时会托邻居兼竹马萧子鸿去接他妹妹放学。一日回家,见萧子鸿浑身是伤地坐在他家门前,面如土色地说,任玲被抓走了。

杳然无声的雪夜,世间突然只剩他一个。

后来他铤而走险主动帮大哥带货出关,果然得到赏识。他无亲无故,又满腔恨意,是做坏人的好材料,上头不吝提拔。升得太快自然惹人眼红,他一面树敌,一面铲除。经历过许多生死,别人的,也有他自己的,孙辰一事就是其一。那次若不是白庆忆,他或许不会活着。

可他宁愿自己没有遇见白庆忆。没有遇见他,他就可以顺遂平安,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在手术房内生死未卜。任玲死时他手无缚鸡之力,加入黑帮是为了以后能够保护心爱的人。可为何明明身居高位,权财不缺,依然保护不了白庆忆。

他把铂金素链攥在手心,低声喊程萱。她脸色极其难看,“闭嘴,我不想听你声音。”

可任策不会理她,继续说:“白庆忆要是……要是没能活下来,我任你处置。”

“不用你特地声明,他要是死了,我立刻毙了你。”程萱眼神凌厉,“他爸已经被你妈害死,他现在又要被你害死,结了几世的仇,今生才遇到你。”

任策沉默不语。

“这些话我没对任何人说过,现在我全和你讲清楚。白庆忆是很聪明,懂枪懂做生意懂讨人喜欢,但太懦弱,不能主持程家,也根本不会想做这种脏事。可他不懂拒绝,老爷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是我知道,只有一件事他不会照做。”

“我杀了你妹妹,一是因为血债血偿天经地义,二是因为我要他看清他自己。他这种人不该生在程家,应该过普通生活,你看他离开之后过得多好。我不想洗白自己,他说我精神变态,说我偏激可怕,我全都承认。任策,你和我是一路货色,有些人干净美好,我们这辈子都不配得到。”

医院内弥漫着消毒药水味,红色灯牌上的“手术中”很刺眼,任策怔怔地盯着它看。许久,他才慢慢开口:“我知道我不配,可你告诉我,我该怎么放手。”

手术已超过了十二个小时,天大亮时才有人出来通知,说情况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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