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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 (藤花琅)


  “我不同意。”
  沈平格眼前的牛排一点都没动,连燕又迟钝的看向他,沈平格的黑色格子外套搭在椅背上,这让连燕发现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色,而是稍浅的颜色,这本该柔软些,可他的眼神是柔软的悖论,看向沈逸明。
  “如果让连燕去国外,只是为了让我们分开,那大可不必,”沈平格一字一顿,语气决断而冷静,“他不会去。”
  “我要求你们分手了吗?我只是为了给连燕更好一点的教育,既然你放弃了这个机会,凭什么不允许这个机会给别人?”沈逸明被他的态度激怒,声音高起来,刀具摔在桌面上,声音沉闷却又尖锐,“还是你觉得,离得远了点就会分手,那不如趁早分手,省得糟践时间!”
  每次都是这样,他们在吵架,但连燕一句话也不能说,比划手语也不会有人看他,理所当然的看戏,连燕想让沈平格抱着自己,但沈平格只是和沈逸明对峙,说:“他适合去国外吗?他不会说话,怎么和别人交流,就算他成绩再好,他能有那种适应能力吗?”
  “那就学着适应!”沈逸明沉下声,“他要学着长大,总不能一直躲在你后面,那像什么样子,你就比他大七个月,你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沈平格几乎要气笑了,“你能不能冷静一点。”
  “是你不够冷静,”沈逸明斥道,“沈平格,你不觉得你太脑子发热了吗,我给你说,我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两个男的谈恋爱,你现在还为了这个和我吵架,我养你这么多年,你身上哪一件不是我买的,你扪心自问,你有什么立场和我在这儿吵!”
  “你能不能别偏离主题,我们在吵什么,和我身上穿的衣服谁买的,半点关系都没有,”沈平格看向连燕,但仅仅是很短暂的一眼,确保连燕还在那儿,没有离开,“他不能出国。”
  沈逸明揉了揉眉心,深呼吸了几下,低声说:“那你们分开,我就不让他出国。”
  沈平格忽然意识到这个年纪的局限,十七岁的恋爱是赤’裸而洁白的,做什么都要轰轰烈烈,为了爱人笑的眼角就要私奔,但财政能力的局限,独立能力的局限,都让他没法儿义正言辞的反抗,他也不想吵了,余光里,他有察觉连燕低着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刀叉了,手指没动,像隔离了他们。
  沈逸明没有听到回答,忽的感受到衣角的拽动,下意识看过去,对上了连燕的眼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连燕很少对着他有愁眉苦脸的时候,何况是红着眼眶,沈逸明看到他泛红的眼睛,喉结动了动,一时无言,又慢慢说:“小燕啊。”
  连燕慢慢比划:我去。
  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连燕理所应当成为舞台主角,目光都锁在他身上,沈平格看到了他的动作,但连燕不看他,继续比划。
  -能给一年时间吗?我准备一下。
  -明年。
  他好像比划不下去了一样,攥了攥手,深呼吸了下,才继续比划。
  -明年就走。
  沈逸明突然意识到连燕是十七岁了,刚过了生日,头发有些长了,不是当初那个剪头发都要躲在他身后的小男孩了,他说不出话来,想,他和连燕的生母大概没什么区别,徐梅扔掉连燕的时候,留下了一千零二十二块钱,十张红色的纸币,钢镚摔在地上,他把连燕送到国外,给他钱,剩下什么也不留给他。
  “小燕……”沈逸明声音沙哑,“我没有要扔下你的意思。”
  连燕点点头,推开椅子站起来,他好像想要找个借口出门,但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无礼又莽撞的冲出了包间,与此同时,沈平格也推开了椅子,沈逸明看着沈平格追出去,却连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手肘撑在桌子上,深深低了头。
  作者有话说:
  标题是歌《垃圾》里的歌词,下一句是“长留恋于你家”。之后几天没意外的话都有更新。谢谢大家看。


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比如现在,他心情很差,冲出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还是没有云,看不出来。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
  该去哪儿?别墅他不想回去,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他无处可去。
  这让他想起了被徐梅丢掉的那天,他站在路边,手机里躺着短信,沈逸明说,我来接你,你在那儿等着。于是他站在那儿等着,可很怕沈逸明不来,所以当车灯照亮他的时候,他再次觉得他是被需要的,甚至喜欢那天晚上一切车尾气。
  可现在沈逸明说,他不要自己了。
  连燕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怎么改掉啊。
  不知道该躲哪儿,但连燕还是义无反顾出了西餐店,他发誓自己跑的很快,耳边都是呼啸的风,天气又放晴了,晒在身上发烫,连燕不想见到阳光,他跑到路边的巷子,险些被脚下的青苔滑倒,里面有臭脏的垃圾桶,空气中都是酸臭味儿,可连燕不排斥这种味道了,他缩在墙角,想被忽略。
  可沈平格还是找到了他,在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他把他从垃圾里拉出来,连燕跌进他的怀里,听到了他的心跳声,他搂住了沈平格的腰,搂的很紧,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只是不想放开他,沈平格抚摸他的背脊,低声说:“别怕。”
  天气又阴了,周围天昏地暗,还有垃圾的臭味。
  连燕想要继续搂着他,脚后跟碰到了易拉罐,那点细微的动静惊到了他,他好像一下子受不了了,咬住沈平格的衣襟,使劲抽了抽鼻子,他觉得他疯了,他甚至想和沈平格在这儿做’爱——只要别让他们分开。
  连燕又和他说,和他比划:我是个很贪婪的人,我哪个都不想丢掉。
  也最后呢,沈逸明不想要他,他和沈平格似乎也难以长久。两个他无法都得到。
  连燕觉得自己好笑,又笑不出来,只是低着头,轻轻碰他的脚尖。
  “带你走,”沈平格这么和他说,在他耳边,如亲吻一般的耳语,“好不好?”
  他第一次趴在沈平格的背上,那点新奇冲散了他的难过,沈平格没说去哪儿,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会跟着他,他们没有再路过那家西餐店,连燕不想看到英文,他搂着沈平格的脖颈,知道有人在打量他们,但他没有管。
  他看到了花店橱窗里,看到上面悬挂的木牌子,写着沉闷无趣的情诗。
  -正如你所看,我对你是六月份。
  -或许我可以找到你。
  连燕又要去买花,可他们没有钱,所以只是沾染了一身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呛鼻,连燕揉的鼻子红,沈平格说:“下次我该带点硬币出来。”
  又问他:“想在这儿接吻吗?”
  连燕说“想”,于是沈平格真的在这里吻他,尽管四周还有看花人。连燕害羞起来,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花店老板送了他们一支玫瑰花。
  “你们很勇敢,”老板笑着说,“祝你们长远。”
  玫瑰花不是新鲜的,毕竟都下午了,花瓣周边是枯黄的颜色,但里面鲜艳,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沈平格把花别在他的耳边,笑起来,连燕觉得自己完全不难过了,那支玫瑰又别在他的衣领上,低头就能闻到香气。
  “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沈平格看着黄昏,轻声说,他不需要连燕回答,只是和他攥着手,“我想一下子长大,这种理想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想买switch,我妈不同意,说耽误学习,我就想,要是我长大了,我要买三个switch,一个放在客厅,一个放在房间里。”
  连燕问他,那第三个呢。
  “放在卫生间,”沈平格低头笑起来,“上厕所玩。”
  连燕也跟着笑,笑意很快又败了。
  “如果我能更独立一些,或许你和我就不用做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继续这样,没人会阻拦我们,”沈平格偏头看他,“可我现在做不到。”
  “不过,不是还有一年嘛,”沈平格碰了碰他的玫瑰花,声音被风吹散,模糊的在耳边响起,“还有一年,相信我吗?”
  连燕使劲点头,好像承诺的实现程度来自于他点头的力气。
  “我会保护你,”沈平格说,“不会丢下你。”
  连燕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平格在作承诺,他不爱作承诺的,连燕私心把作承诺的动机理解为“爱”,他们一直坐到黄昏退潮,艳红的霞光死在黑暗里,好像就这么过了一辈子,连燕将那种难以理解的疼痛理解为灵魂的震颤,可他的灵魂寄存在沈平格那里。
  他这么催眠自己,也觉得没那么难过了。
  一直到八点,他们才回了别墅,别墅里是黑色的,但连燕总怕沈逸明躲在黑暗里,像上次那样,说一句“舍得回来了”,可沈逸明不在,他没有回家,不像之前那样待在家里守着他们。
  他们像以前那样洗漱,躺在一个被窝里,现在是夏天了,难免热,可他们不怕热,外面是蝉鸣,他们在床上抱在一起,浑身都是汗,还要笑,傻里傻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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