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问道,“大金鹏王朝?”
“那是一个很长,也很复杂的故事。”陆小凤感概,“一个古老没落的王朝,四个身怀巨大财富的叛臣,一个满怀希望的垂暮老人。”
“恐怕还有一个天香国色的美人。”王怜花嘲讽。
陆小凤有些窘迫,他想到了丹凤公主,那确实是一个难得的美人,几乎满足了男人的所有幻想,不但人美还很体贴,温柔,这对男人来说比美丽的外表更加有吸引力。而他泥足深陷,心甘情愿。
花满楼打趣道,“女人似乎都很喜欢他,他的女人缘一向好的让人嫉妒。”
王怜花顺势发出啧啧声,一副鄙薄嗤笑的样子。
“你们够了。”陆小凤有些头疼,他突然发现遇到了王怜花的花满楼,好像再没有原来的厚道。
一顿饭吃的陆小凤很是胃疼。但更让他头疼的是,萧秋雨死了,死在他们眼前,满身狰狞的伤口,活脱脱一个血人。目的自然是为了警告陆小凤,方法也极其惨烈。但如果能被吓到,陆小凤也就不是陆小凤了。
第二日清晨,三人依旧赶往万梅山庄,此时才四月间,万梅山庄外的山坡上,漫山遍野的鲜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一派热闹繁荣的景象,到处都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陆小凤独自一个人进了山庄,王怜花则陪着花满楼留在了花丛间。花满楼的神情即宁静又安详,含笑浅浅就仿佛初恋的少女看见自己的情人时一样。他的手轻柔的抚过每一片花瓣,纤细白皙的之间很快沾染上了露水。
一方帕子就在这时包裹住他的指尖,细细的擦拭,丝绢细腻轻薄的质地并不能轻易隔绝对方的体温,一丝炽热似乎从指间传到心田。花满楼突然有些慌张,所以他开口道,“也不知陆小凤会用什么方法请到西门吹雪?”
王怜花手一顿,自然的松开,想到陆小凤临走时苦大仇深的表情也很是开怀,“反正火烧万梅山庄这种馊主意是不会奏效的。”
陆小凤到底还是请到了西门吹雪,因为西门吹雪的朋友实在不多,而他恰好是其中的一个。只是西门吹雪似乎难得有了些幽默感,跟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如今只剩下两条,这已经足够陆小凤沮丧很久,并得到了王怜花毫不客气的嘲讽。他在这方面总是很有天分,常常说的人哑口无言,却又无力反驳。陆小凤深深觉得自己的心胸当真十分宽阔。
这是一辆只有在画上才能看到的马车,被四匹黝黑的宝马拉着,陆小凤,花满楼,王怜花三人坐在里面竟也不显得丝毫拥挤,甚至如果他们愿意还可以躺在铺满雪白狐裘的座位上安眠。正中央还放着一架水晶案几,上面随意的放着几本打发时间的游记、画本,和一整套紫砂茶具,茶壶是温热的,里面是极品的冻顶乌龙,香气袅袅,沁人心脾。倒在茶杯里,稳稳当当,水波纹丝不动。两面是无数的百宝阁,随意拉开一个,里面就是意想不到的宝贝,从吃到用不一而足,活像个移动的房间。
陆小凤赞叹道,“坐上这样的马车简直就是种享受。如果再来些……”
“如果再来些酒,到了珠光宝气阁,手软腿软的陆小凤指不定就成了真的死凤凰。”王怜花懒懒的抬了抬眼角,他的手中还把玩着三张请帖,字写得很端正,墨很浓,所以每个字都是微微凸起来的,眼睛看不见的人,用指尖也可以摸得出。
请晏的是霍天青,但他们并没有坐上霍天青备下的马车,可他们依然决定去赴宴,只因破局就定要入局!
第4章 番外(一)情不知所起
王怜花不想死,他很怕死也很惜命,但人往往争不过命。他费尽千辛万苦从快活王手里逃出来,却遇到了龙卷风。这在沙漠很常见,也很要命。在被卷起的一刹那,他看到了紧紧拥在一起还在挣扎的熊猫和朱七七。沈浪也许已经死了,像个英雄一样死在火海里,但王怜花想,他宁愿做一只终年躲在黑暗里的蝙蝠,也不愿意做被火烧死的飞蛾。
可他还是要死了,不甘心,他又怎能甘心!可老天也还是舍不得他死的,再次睁开眼,他王怜花终究还是活了下来。他笑,即得意又庆幸,甚至开始盘算要怎样“高调体面”的重新出现在朱七七他们的面前,当然,前提他们也还活着。
他很幸运的被扔在了沙漠边缘,遇到了来往的商客被安全的送回了洛阳,而一路上他也发现了一个惊悚的事实,这里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世界了。这里也有江湖,也有侠客,却都不是他所熟知的人物。洛阳没有王森记,没有他母亲苦心经营的据点,开封城外也不见那座威名赫赫的仁义山庄。
但洛阳还是那个洛阳,玉楼金阙,繁花似锦,千娇百媚,柔婉多情。所以他王怜花也依旧会是那个王怜花,走马章台,我自欢歌,温柔乡里,智珠在握。
可他终究还是有些不同了,犹记得朱七七曾骂他道,“你的心已脏了,你永远也梦想不到,人世间还有一些纯洁的感情,你这一辈子只能活在黑暗里,再也见不到美丽的事。”
他既不生气也不愤怒,只是有些迷惘,只因他从没见过何为真正的美丽,也从未遇到一颗真正纯洁的心。就连朱七七也是有私心的,当她遇到沈浪的时候,也会有怨、有恨也会报复和贪婪。真的会有这样人吗?王怜花并不相信,在他看来人的**天生就不会纯洁无瑕。
但有人告诉他,世上是有这样的人的,他的名字叫—花满楼,花满心时亦满楼,那是一个神仙般的人物。
神仙,王怜花嗤笑,一个瞎了眼的神仙?他偏就不信!
花满楼的住所很好找,他才搬出来不久,离家也并不很远。王怜花就住在他对面一连三个月只为挑出他一点错处。他就是这样,任性又固执,还很小心眼。花满楼不会知道,王怜花曾扮成过跛脚的癞头和尚他予饭予药,扮过邋遢穷苦的老乞丐他领他回家,甚至连风骚俏丽的小娘子他也妆扮过只为瞧他哪怕有一点不规矩,可都没有,花满楼始终平和满足,如一面澄澈湖水般的淡定宁静。
一座小楼,一壶清茶,一具古琴,没有灯——他一个人就可以把日子过得饶有情趣,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微笑着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甚至在人们需要的时候给予帮助——尽管他自己是个瞎子!
王怜花有些嫉妒,嫉妒一个瞎子,花满楼过的是如此幸福快乐,这样的日子他却从未宵想过,连多瞧一眼,都会气闷。更何况,他还有个很好的朋友,就如沈浪和熊猫,生死相托,患难与共,而这些他都没有。
在从前王怜花喜欢别人也被折磨、羞侮,而失去幸福、自尊,而自卑、自愧;他喜欢别人家庭离散,无父无母——亦如他,可结果他虽快乐但还是很失落,心空荡荡的怎样也填不满。
而如今,从生到死,再从死到生,也许换个活法也不错?夕阳里小楼上,那个清雅俊秀的男人依旧坐花百花丛中笑的恬淡而温柔,王怜花站在楼下笑的奸诈而狡猾,直到那个小小的少年毫不客气的闯入。
“记住,我叫王怜花!”
第四章 宴无好宴
酒筵摆在水阁中,四壁悬着明珠,珠光映着烛光,光线柔和,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四面是一碧如洗的荷塘,蜿蜒着的是漆红的九曲桥栏,珍珠罗的纱窗高高支起,风中弥漫着初开荷叶的清香,这是豪富人家特有的空阔和芬芳,也处处彰显着主人家的体贴与细致。
王怜花坐在最末席,他的上手是花满楼。但他的心情相当好,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将这里建成纸醉金迷的另一个据点。他的鼻子,眼睛,嘴巴都在笑,引来了对面马行空无数的冷眼和鄙夷。
高谈阔论的是苏少卿,霍天青特地介绍他是个饱学的举人,他显然也是个很好的陪客,长袖善舞,幽默风趣,并且很博学。气氛被他烘托得很好,既不冷场也不过分热闹,让人挑不出一点错来。
但陆小凤却不在他的掌控之内,只因他的耐心、好奇心偏偏比普通人都来得急一些,待得苏少卿方说罢一段南唐后主的风流韵事,他已经叹出声:“看来这只怪李煜早生了几百年,今日若有他在这里,一定比我还要急着喝酒。”
众人都笑起来。
霍天青说道:“酒菜本已备齐,只可惜大老板听说今天有陆小凤和花公子这样的客人,也一定要来凑凑热闹。你若等得不耐烦,我们也不妨先摆上些小食饮酒。”
话音方落马行空却立刻抢着说道:“再多等等也没关系,大老板难得有今天这么好的兴致,我们怎么能扫他的兴!”
看着霍天青刹那间冷下来的黑脸,王怜花的笑容又深了几分。瞧见别人丢脸出丑对他来说,总也是件快乐的事,更何况霍天青显然还是个极要面子的主。
尴尬的气氛没有持续多久,小食最终也没能上,因为闫铁珊来了。他笑的爽朗又热情,招呼着上了好酒好菜,气氛也被抄的渐渐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