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宇停下手中的活,好奇转身问道,“谁?”
“不知道啊,应该没看错吧,昨天找你来着。”
“昨天没看到有人找我。那人长什么样?”
同事吸了一嘴奶茶,嚼着嘴里的珍珠顿了一会,“这我哪记得,不过他今天好像没说要找你。穿着白衬衫,带着副眼镜,看上去挺斯文的挺好看的,大概三十来岁吧,我昨天还想问你是谁呢。感觉挺有气质的。”
向宇也很茫然,“我也不知道是谁啊,昨天没见着。”
“难道推销的?看上去不像啊。”
同事接着摆弄桌上的手机,向宇有一点不安,他放下手上的工作到门口转了一圈,没有见到类似描述的人。
第3章
下班后他走到地铁口,还是硬生生止住脚步。
他在药房里买了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询问店员有什么可以治冻疮的,店员带他到一个柜台,
是一个欧洲的药妆品牌,在店员的狂轰滥炸下他买了一只护手霜,一瓶身体乳。
再回到小巷这里已经晚上六点十分。
他犹豫地站在那扇门门口,门虚掩着,能隐隐约约地透过缝隙看到玫红色门帘,里面有人在咳嗽
——不是小画眉,而是更加苍老浑浊的声音,还有女人尖锐刻薄的叫骂。
没有听到少年的声音,向宇的心渐渐下沉,他希望女人的叫骂对象不是少年。
向宇终究没有叩响门,他在门口站了大约半个小时,女人似乎骂累了不再出声,屋里传来的只有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他把药店的塑料袋挂在门把手上,转身回家。
向宇做了一个好梦。
他梦到了老家的林子里,他站在一片竹林边,抬头看最近的一节竹子枝叶上头栖了一只小画眉。
小画眉的羽毛是黑褐色的,头顶是一丛深棕色的毛,尾羽是漂亮的深灰色,乌黑的眼珠边缘有一抹惊天动地的白,向宇好像还看到小画眉的眼角下面,镶着一颗朱红色的宝石。
婉转清脆的啼鸣在林中回荡,清风徐来,竹叶沙沙作响,似是在为画眉伴奏。
闹钟准时响起,向宇取过床头柜上的眼镜,滑过手机闹铃直接起床。
六点四十,他比平时提早十分钟出门。
走进小巷,远远就看见少年干瘦的背影,水已经烧上了,蒸气袅袅升起。少年还是坐在小板凳上,靠近煤炉搓着双手取暖,可能是烧了有一段时间了,向宇注意到少年的耳朵尖有一点红。
他放慢脚步,本想问少年有什么需要帮忙,但他怎么看都没什么自己可以帮衬上手的。
今天应该再早一点起床出门,现在只能路过了。
“先生,等一等!”
向宇转过身,自己也不知道脸上已经挂满了笑意。
少年钻进屋子,不一会提着一个塑料袋出来——是昨天向宇留在他家门口的那一袋药和润肤露。
“是您的吧?”
向宇发现少年的眼睛很好看,亮晶晶的,他仰着头看着他,鼻头还是有点红,好像有一点感冒,
说话瓮声瓮气的。
向宇点点头,并不接过,“你拿着吧。”
他干巴巴地说,怕自己的怜悯伤到小孩的自尊心。
“这个我不好要,您拿回去吧。”
小孩拉过向宇的手,把塑料袋顺势挂到他手上。相触的一瞬间,向宇感觉到他的手指冰凉,指腹有一点老茧,其他地方还是滑滑的。
小孩红着脸,把手背到身后,低头垂着眸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冷吗?”
向宇没有没脑的问了一句,他有点懊悔,是不是应该先问他的名字。
少年摇摇头,随后又犹豫了一会,点点头。
向宇站在原地,恨不得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小孩穿上,可他连他专门买的药都不肯要,怎么会要他的施舍。
“脚还疼吗?真的不用擦药?”
“还好。”少年点点头,“真的还好,只是崴到了,今天已经比昨天好多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放的?”
少年眼神黯淡了一点,张了张嘴,还是没有回答向宇的问题。
“我叫向宇。向日葵的向,宇宙的宇。”
“向先生。”少年笑了,向宇第一次看到他笑,明媚的好像春天的阳光和夏天的风,“谢谢你。”
“你呢?你叫什么?”
“我叫舒易。舒适的舒,容易的易。”
第4章
向宇精密严谨的生活被割裂开来。
他在那条昏暗逼仄的小巷遇见一个少年。第一次见面,他注意到他清瘦的身形,和苍白的脸庞;
第二次见面,少年吃力地踮起脚尖把刚刚洗好的床单晾上街头的晾衣绳;第三次见面,少年的脚跛了,细白干瘦的胳膊挪不动煤气炉。
所以向宇伸手了。
他是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他喜欢没有纰漏的规矩和计划。成为地铁沙丁鱼罐头的一员,跟着人流走,是社会大机器的一枚尽责尽力的螺丝钉。
时间表的改变一度让他不习惯与困惑。
困惑很快就解开,他爱上了这个少年。
他没有太过讶异自己的性向,也并没有吃惊于一见钟情这件事。
向宇一向很聪明,从小到大不费劲就能取得中等偏上的成绩;他不愿意费劲,中等偏上就足够;
大学有女孩向他表白,他不喜欢,但好像也并不讨厌,于是他接受了;到了社会,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便随遇而安,女孩觉得他没有上进心提出分手,他觉得女孩说的很对,这辈子他总是这样,什么都很容易,什么都很无趣。
真正的爱情却是很有趣的。
爱上便是爱上了,没有缘由,没有预兆,他便喜欢上少年的每一个表情,他喜欢少年的动听的声音,和那双灵动的双眼,还有右眼眼角下面的一点痣。
向宇并不吝啬于他的爱情。早晨他会早起一点帮少年点燃煤气炉,每天早晨少年都会烧一壶热水,煮早饭,有时是粥,有时是小馄饨。
有时少年会一早洗床单,床单上沾有排泄物的臭味,少年常常不管不顾地直接用冷水和搓衣板洗,向宇心疼他冻得通红的十指,会帮忙烧水,把床单晾到架的太高的晾衣绳绳上面。
舒易活得并不容易。
热水是给养母早晨洗漱的,早饭并没有舒易的份,床单是他瘫痪在床的养父弄脏的。
向宇摩挲着少年的脸庞,轻轻点了下眼角的朱砂痣,少年的皮肤苍白冰凉,他顺从地仰起头,目光肆无忌惮地投入向宇的瞳孔深处。
“等你成年,我带你走。”
少年笑了,他抬起手覆上向宇的手,他的手同样冰凉,肌肤却如凝脂般滑嫩,眼里早无第一次被搭话时的警惕和疏离,少年全心全意地相信向宇,即使他只是这个小巷的匆匆过客。
向宇是唯一向他伸出援手的人。
那天清晨他看到门把上的塑料袋,疑惑地朝里面看了一眼,是跌打药膏和一些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写满英文的瓶瓶罐罐。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几乎一秒便笃定是早上那个男人留下的。
舒易讨厌旁人的怜悯和讨好,却渐渐能允许向宇频频出现,向他伸出援手。
有一天,黄昏时向宇捧着一束玫瑰花,对舒易说,“易易,我喜欢你,等你成年,让我照顾你,好吗?”
舒易倔强相撑了七年的背脊突然放松了,他不需要帮助,也不需要怜悯和照顾。
但他想,他需要向宇的爱。
向宇的人生是被长长短短的计划衔接。
读书,谈恋爱,毕业,分手,工作,相亲,结婚,养育小孩。
他习惯将自己的时间分割,建立to do list,一项一项完成清单上的待办事项。
他习惯了控制,享受控制得出的最优解和自小到大轻而易举的优秀。
他总是能把事情办得完美又准时。他的同事赞扬他,老板认可他。他的人生如同一枚精准无比的钟表,直到有一天,他的父母告诉他,待办事项中有一项重要且紧急的事情需要他完成——相亲,并传宗接代。
然后他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座大城市的猎头,猎头得知他并不在这座城市时歉意地挂了电话,他却鬼使神差回拨过去。
他未通知任何人,只和最亲近的父母交代了需要出差一段时间,便独自收拾行囊去了陌生的城市。
他喜欢这座城,这座城适合他,无依无靠的人可以通过社会规则安然生存。
他遇见了舒易。
他愈加爱上这座城,冷漠的钢筋水泥在他的眼里好像开出了花,黄昏欲落的太阳不再颓然却是暧昧旖旎,曾经的恋爱如此索然无味,少年似是一口活水滋润了他干燥到龟裂的内心。
他在这条他曾经讨厌的肮脏小巷里完成了他人生的首次告白,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血是燥热的,他有欲望也有爱,他也会紧张和忐忑。
向宇第一次觉得,自己活着。
少年的牙齿洁白,笑起来只露出一点点。
“好的。”他说。
向宇第一次察觉到异样感是在十二月底。
这种异样感很轻微却又不容忽视,那天早上他帮舒易生好了煤炉,又塞了几个暖宝宝到舒易的口袋里——他没有办法为他买新衣服,舒易的养父母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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