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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之剑啸九天 完结+番外 (墨锦妤)


宫九这些年虽然是在桃花岛学艺,可是在旁人看来,宫九是被太平王送去寺庙,冷淡多年。太皇太后心疼这个孙儿,所以想尽办法让太平王把他从寺庙里放出来。
前世,太皇太后对宫九就十分疼爱,因为那时,他是王妃所出,太平王又是太皇太后唯一还活着的亲生儿子,所以对宫九的丝毫情谊不逊于她另一个当了皇帝的孙子。若说前世宫九对于这个慈祥的老人还存着什么利用的心思,今生宫九却一心扑在叶孤城身上,对与太皇太后,倒真有几分真心相待。
今生非他世。今生宫九与太皇太后没有丝毫血缘,反倒真心将她当作祖母看待。世事可笑如此,不由让人唏嘘。
那年宫九入宫,又碰见了南王世子,南王世子其实还是看不起宫九这个生母低贱的表哥的。然而,年岁渐长,他自然有所收敛。两人初时确乎相安无事,直到他看见宫九身上的那块刻着“城”字的玉佩。
那时候南王世子赵怀古已经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可是这样的隐藏,在宫九面前还远远不够。宫九一眼就看出了赵怀古眼中淡淡的……嫉妒。
嫉妒,宫九倒是觉得莫名了。还未等他揣测出期间种种,赵怀古倒是先开口了“表哥这玉佩倒是别致,小弟甚是喜爱,不知表哥可否割爱?”
原本不将赵怀古看在眼里的宫九眼神骤然一厉,期间的狠厉,让习惯了这个表哥温吞个性的赵怀古心下一紧,却还是倔强的继续说道“表哥要是舍不得这个玉佩,小弟可以和表哥交换”言罢从身上解下一块同样羊脂玉雕刻,雕工却比宫九身上的那块精致许多倍的玉佩递给宫九。
宫九并未看赵怀古手中的玉佩,只是眼睛一迷,本就狭长的双目变得极为危险。只是,这样的神情只是一瞬,眨眼之间,宫九又是风度翩翩的清贵公子模样。他缓缓展开手里折扇,对赵怀古一笑“表弟的玉佩的确精致,按说一块玉佩而已,愚兄本不当吝啬,然而这块玉佩是友人所赠,愚兄自当妥善保存。表弟若是喜欢,愚兄私库里还有些羊脂玉的玉佩,晚些时候,愚兄差人给表弟送去。”
赵怀古一时气结,然而又无话可说,只能僵着一张笑脸,对宫九说“既然是友人所赠,小弟确实不该夺人所爱,只是敢问兄长一句,赠玉佩之人,可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那时候叶孤城已经名动江湖,江湖上崇拜他的人如过江之鲫,然而,询问他的人,是南王世子。宫九可没有忘记,前生,是那个愚蠢之人的拙计害的他哥哥殒身。他不会忘记,正是眼前的这人。
宫九的笑容不变,眼神却全然冰冷了。他心下自可思量,原来,南王父子这么早,就已经盯上叶孤城了么?可惜,他们的算盘打错了,前生他和叶孤城本是末路,甚至终其一生,没有相见的机会。然而此生,宫九与叶孤城是血脉相连的兄弟,甚至,叶孤城是宫九此生唯一的心动。他怎么会允许南王父子将叶孤城再次拖入深渊。
“表兄?”赵怀古见宫九久未答话,不由出声。
宫九收拢折扇,右手自然的抚摸腰间的玉佩,低头一笑“表弟好眼力,正是阿城亲手所刻。”宫九刻意用了阿城这个亲密的称呼,又强调了一句“亲手”,他就是要告诉赵怀古,叶孤城和太平王府关系不浅。如此,南王父子再想去叨扰叶孤城,就需要掂量掂量。
毕竟,太平王府雄踞京师,南王镇守边疆。两人手中各有兵权,表面上势均力敌,彼此牵制,形成微妙的平衡。这样的平衡,让皇权可以在夹缝中艰难求生。
叶孤城被早早打上了太平王府的标签,南王纵使有心招揽,也实在害怕是太平王一举歼灭他的圈套。
赵怀古听闻宫九如此之言,本来英俊的面孔骤然一缩。声音也变得有些冷硬“得此佳人,表哥好福气。”未等宫九发作,赵怀古就拂袖而去。
这言论简直是轻佻了,宫九皱了皱眉,转头给西域的手下传了命令,让他们继续变本加厉的扰乱边疆,给南王父子添堵。
平心而论,叶孤城和宫九的父亲是玉罗刹,玉罗刹本就是西域人,对中原只有图谋,哪有半分感情,所以也就不在乎什么民不聊生。
而他们的母亲叶倾阁,是前朝唯一留下的血脉,灭族之仇不共戴天,恨不得倾覆本朝皇室。叶倾阁自然顾惜子民,然而,她顾惜的前提是,这些子民,是她自己的子民。譬如白云城的遗老遗少。而边城百姓,与她何干?
所以,边疆滋扰民生,宫九做的毫无愧怍。
只是,和赵怀古的梁子,大概就是那时候结上的。宫九从来就不是大度之人,睚眦必报才是他的本性。何况,赵怀古觊觎的,从小到大,都是他放在心上的东西。小时候的木马还只是幼童的欢喜,被抢走了,宫九还能说是谁让自己力量柔弱,只能任人欺负,所以幼年之事,宫九尚且能忍。
少年之时,赵怀古觊觎他的玉佩,更深一层,他就是在觊觎叶孤城了,这简直是触碰宫九的逆鳞。龙之逆鳞,触之必死。宫九怎么可能不给他一些教训。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太监尖锐的嗓音在宁静的金銮宝殿上响起,宫九随着众人一起弯□,掩藏住嘴角冰冷的笑意。
南王父子,呵,此去京城,我宫九势必叫你们,有去无回。
作者有话要说:弄死南王世子副本,走起~
第61章 正是南好风景

且不论宫九如何谋划,叶孤城的日子过得倒是悠闲自在。
他此番行事仓促,并无目的之地,幸而中途偶遇陆小凤,两人一同南下,寻了花满楼,在花满楼的百花楼里暂住,日子也算是宁静自在。
花满楼爱花,这和陆小凤好酒,叶孤城爱剑一样自然。然而捧着一盆花日日不放,衣食起居都不离手,似乎有些过了。叶孤城不是喜好论人是非的人,何况他自己都是剑不离身,花满楼捧着一盆花不松手,似乎是……可以理解的的吧……
陆小凤却从来都不是一个君子,朋友的所作所为,觉得奇怪的地方他必要调侃。那是他的朋友,他何须客套?
此刻,三人相对而坐,叶孤城面前放着的,是一杯此年的新制的猴魁,属于猴魁的浅淡的兰花香在空气中逸散,闻之忘俗。叶孤城其实不好茶,然而不喜好,不代表他不懂。世家精细教养出的公子,君子六艺,哪个没有涉猎过,哪个不曾精通过。
叶孤城喜饮白水。因为他追求的,就是纯粹。他本就是一个纯粹的人,使得,也是纯粹的剑道。是就是是,可以就是可以,生就生,死就是死。绝无回转的可能。所以他选择离开,放开与宫九这段割舍不得的暧昧。
花满楼本就是眉目如画,此刻,他专注于饮一杯好茶,与几个好友共度一段静好岁月,眉宇之间越发祥和婉转。他面前是繁复的茶具,他却做的一丝不差,让人几乎都忘记了,他目不能视物。
花满楼手边,始终放着一个巴掌大的白玉盆,盆中养着一株兰花,白色的叶子,上面隐隐有着金线花纹。无香,却是郁郁葱葱的样子。
陆小凤把玩着手里的酒杯。他没有随着叶孤城和花满楼喝茶,他也实在不懂那白水也似玩意到底有什么好喝,还不如杯中酒来得酣畅淋漓。
陆小凤喝了很多,花满楼亲自酿的百花酿几乎被他消耗大半。这也算是他的福分,花满楼不好酒,却酿的出最醇美的酒,西门吹雪不喝酒,万梅山庄却有最凛冽的酒,叶孤城不酗酒,白云城却藏着天下难得的美酒。
然而陆小凤的酒量很好,喝了这样多的酒,他的眼却还没有迷茫的神色。他在花满楼手边的一盆花和叶孤城之间扫来扫去,忽然一拍大腿,叫嚷起来“唉,花满楼,你这花长得还真挺像一个人。”
花满楼有些莫名,他“看见”过手中的这盆花,却没见过叶孤城。那也是一次偶然了,花满楼为这盆花拂尘的时候,偶然将手指搭在花叶上,脑海中竟然浮现出这盆花的影像,子不语怪力乱神,花满楼倒是宁愿相信万物有灵。也许,这花,藏着个成了精的小妖精。
而后相处日久,花满楼竟然能慢慢感觉出这盆花的情绪,开始的时候,负面情绪居多,譬如不甘,譬如绝望,譬如一心求死。然后,慢慢的,这盆花开始心境平和,甚至花满楼把它放在别处的时候,它还尝试着对自己表现出不满。花满楼对花草从来都是爱护的,所以,遂了这兰花的心思,时刻把它带在身边。
陆小凤摸摸胡子,神色略微有些尴尬。和花满楼相处越久,就越容易忘记他是个瞎子,然而这确实是不争的事实。所以陆小凤连忙补救“你这花吧,是白叶金边”陆小凤略微停顿,看向叶孤城,不怕死的言道“城主也是白色外袍,上面绣着金色花纹呢。”
叶孤城倒没有计较陆小凤失礼。他和陆小凤相识大约十多年了,对于陆小凤这种间歇性的不长脑袋的抽风,他已经习惯了。
然而花满楼对气息的感觉如何敏锐,轻易的捕捉到叶孤城气息中一闪而过的威压,对叶孤城歉意的笑了笑“他素来如此,城主莫怪。”
叶孤城自然不可能和陆小凤计较,端起第二铺的浓淡色泽最佳的茶,浅啜一口,“他倒是该庆幸阿九不在,不然……”叶孤城忽然说不下去。不然该如何,陆小凤的一条眉毛和一条胡子,怕是保不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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