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了?”
宋泽林摸摸他的头发。
他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动动身子,头往宋泽林大腿上一枕睡了过去。
醒来却是在床上,刘柳云昏头晕脑地一看,是宋泽林的房间。
啪嗒一声,房门被打开,宋泽林腰间系着条浴巾走进来,头顶着块毛巾发尾还在滴水。
“醒了?”
刘柳云打了呵欠点点头,也起身去洗澡,洗完还是回到宋泽林的房间。
“哥?”
他进门看见宋泽林正坐在书桌前看书。
“看什么呢?”
宋泽林放下书,伸手拉他过来。
椅子只要一把,刘柳云被他拉着坐到他大腿上,头上一重,宋泽林双手给他擦起了头发。
男生的头发短,天气又热,擦个几分钟就差不多干了。
短短几分钟,却令宋某人很是享受。
大腿上的身体沉甸甸,鼻尖是水汽、清香和年轻的气息,眼前是……所求之人。
任宋泽林给自己擦干头发,刘柳云拿过宋泽林刚才读过的书,竟然全是英文。
“哥,你挺喜欢英语的啊,我上次还看到……”
刘柳云扬扬手里的书,话说到一半又赶紧咽了回去。
遭了。
“上次?”
耳边传来宋泽林的问句,语调明显地上挑。
“就是上次我也看见你看英文书……”
“是么?”
宋泽林看着刘柳云一脸小心翼翼的样子就想笑。
“是啊。”
刘柳云起身要走,被宋泽林往前一扑倒在床上。
“我投降!”
不等宋泽林出手,刘柳云马上举双手投降。
宋泽林起身让他起来,刘柳云感觉身上一轻就转过身来,却道:“哥,今晚一起睡呗。”
宋泽林眸光一动,说行。
两人一起躺下,而刚才才睡了一觉的某人却半点不困,于是拉起宋泽林睡前再来一个小时的游戏。
好几天没顾得上玩了,如今纵情驰骋一番,大感热血沸腾。
直到被宋泽林没收了手机,关了灯一起躺下,他的心还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除了游戏的刺激,他隐约觉得还有些别的原因,但想不通透。
明明半个多月前他才发现眼前的人与自己并无半点血缘关系,并为此尴尬不已,而爷爷身体突然生变,惶恐不安下再次被温柔对待,才发现对这温柔他已如此贪恋。
无论开学时的家长会,还是打架出走的彷徨街头,亦或是无助的夜雨灯下,他都第一时间赶来了。
“哥,我想听你唱歌,像上次那样。”
他的声音从被子里闷闷传来,被子外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
“听歌可是要付费的……”
“哈~是吗?一‘角’一首好不好?”
刘柳云本打算给他一脚,但睡意一下就上来了,全身暖烘烘的,像回到了春天一样,意识逐渐模糊。
不知道最后宋泽林唱了没,但他的梦里确实有首歌,一直在梦境上空回旋。
既深情又寂寥。
第二天周日,两人一起睡到了九点钟。
窗外的太阳已经开始火辣辣的不耐烦起来,城市忙碌的运作声远远地传到这21层楼的上空来。
刘柳云先醒的,睁开眼的瞬间,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得到了新生一般,快乐而充满力量,心情好得一塌糊涂。
“哥,你昨晚唱歌了吧!”
他一醒来就问道,生怕下一秒梦就给忘掉。
身侧的宋泽林却一动未动,显然还在熟睡。
熟睡中的他一反平日里温柔谨然的模样,倒是一脸人畜无害,甚至带点可爱。
有些惊喜。
人哪,一高兴就容易失了分寸。
两人原本盖的就是薄被,一睡一扯早已盖不严实,所以此刻露出宋泽林坚实的肩膀和半截“小腰”。
刘柳云悄咪咪地伸手过去想要偷袭一把,可手上失了点准头,一摸竟摸到了某些硬邦邦一点也不可爱的东西。
刚满19岁的人生里,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一刻更令人窘迫的了。
手上的热度顿时烧上了脸颊。
慌忙放手,刘柳云闷头冲出了卧室。
把洗漱间的门一关,他捧水洗了把脸。
清凉的水拂面而过,他又猛然放下了手,刚才盖上脸的手此刻烧得他心慌,身下也突突跳了跳。
(ω)
唉,青春哪,总是从一个清晨和一个冷水澡开始的。
床上的宋泽林翻身起床,往后抓了把头发。
除了某个不可爱的地方,心脏也跟着突突跳起来。常人说那是小鹿乱撞,他倒觉得自己像变成一棵春天的蒿草,春风一撩便简直要把根都自己拔掉。
等两人都“冷却”下来,时间也不早了,索性下楼吃了两屉小笼包,再到超市买菜。
肉啊肉菜啊菜的,在一“食草动物”和一“食肉动物”的“激烈交锋”下终于是买完了,另外吃喝的零食饮料也买了个满筐。
排队的人有点多。
“我再拿盒口香糖。”
临付账,刘柳云伸手拿了盒口香糖递给收银员。
忙碌的收银员扫码收钱,面无表情地又帮他们把东西装进购物袋。
午饭后,刘柳云偷懒靠在沙发上玩游戏。
“哥,吃口香糖么?”
见宋泽林走过来,刘柳云从购物袋里翻出口香糖撕开了薄膜包装。
边撕边道:“这是新出的牌子么,叫什么本……”
“……”
“啪!”
“口香糖”被猛地一扔,刘柳云站起来,干笑两声。
“哈哈,我好困,睡午觉去了哈。”
宋泽林捡起来一看,笑喷。
“六六,这可不太好吃。”
“……”
“你喜欢草莓味?”
“……”
“别走啊,撕开了不用多浪费,拿去练习练习?”
“哈哈,送你送你。”
房门一关。
天,今儿为何能如此激萌!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盛夏未至,灿烂的阳光和不算太高的气温令人欢喜,穿着单薄衣裳的人们穿梭在大街小巷。
小蓝车被某人骑得那个嗖嗖的,与宋泽林告别,一转眼就溜得没影了。
到了一学期最后的几节课程,一教室的人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来的精神,甚至令教授有种重回高中教室的错觉。
一周一次的美术课,难得到室外写生。众人一起爬上小山坡,蓝天、绿影、碎阳、鸟鸣……
不知哪个先起的头,一帮男生争先吹了口哨,高高低低,和鸟鸣应和着,引起一片欢笑。
刘柳云笑过之后,忽觉感伤。
画了幅校园的远景,粉粉白白的楼宇,整整齐齐的街道,星星点点的行人,早已习惯的景色,竟然有些舍不得。
打了一中午的篮球,大汗淋漓,头发湿了又干。
一脸虚脱地在树荫下坐下,刘柳云喝水擦汗,很多东西都随着汗水蒸发而去,反而身心都轻快不少。
李易走过来就往刘柳云身上一挂,然后被刘柳云推开。
“你一身淌水似的还敢往我身上靠。”
李易一脸干瘪地喊道:“水……”
刘柳云一脸好笑地扔过去一个空瓶。
李易接过来看了一眼又愤愤地扔了回去。
刘柳云逗他又扔回去,“这不是还有一口的嘛,我们要珍惜每一滴水好不?”
两人三岁小孩似的扔来扔去,简直了。
“哎,你要有这力气水都买回来了。”
“你有这力气不也水都给我买回来了!”
没营养地又扯了几句皮,刘柳云投降似的跑去超市了。
回来看见李易一副已然升天似的表情,也不忍再逗他。
“你说你们要是没有了我可怎么办哪?”
李易一瓶冰水下肚,顿时舒爽得翘腿。
“他俩有女朋友我不知道,不过我是真离不开你。”
“云宝,要是你走了,还有谁会给我带吃的,给我跑腿,帮我签到……唉……”
“合计着我就你一小弟啊。”
“不敢当不敢当,我要真是你哥,不得把你跟女朋友似的伺候着?”
“你说什么鬼话呢!”
刘柳云给了他一掌。
“说真的,你是不是想干嘛呢?转专业啊?”
李易凑过来。
“怎么可能。”刘柳云一脸不可思议,好笑道。
晚饭时间,刘柳云把大二的学长找了过来,两人一起吃了顿小炒。
鲁志翔长得很高,也不算很壮实,但让人一看就觉得浑身都是精神劲,像是当过兵的。
今年他21了,还在上大二,因为原本大一结束后入伍了两年。现在退伍后回来继续上课,没想到与同级生已经差距这么大了。
他也是雄鹰社的社长,社里边有他们几个老兵,还有一群像刘柳云这样的大一新生。虽说这帮小子对当兵感兴趣得很,但他知道到了时候真会去的也就两三个。
大学入伍,听起来很光荣,但真正愿意放弃舒适投身于训练场、战场的人却少之又少。尤其是当你终于好不容易考上一所不错的高校,不仅如今校园生活美好,未来毕业前程也光明一片时。
“你想好了?”他问道。
“嗯,决定了,今天找社长你出来就是想问问具体的一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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