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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号 (改来改去)

《彩虹号》作者:改来改去
文案:
阿志的魔幻现实人生,按照地外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安排,在学校、社会,过着自己该过的生活,本身的存在只是为了验证一个宇宙文明的永恒真理——时光永不眠!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奇幻魔幻 都市情缘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志,路男,路兰志 ┃ 配角:阿兰,车娜娜,陌小洁,高澍,辛源,刘曦渃 ┃ 其它: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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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俩兰志,它是三个人的名字,路水村的人都知道是谁:一个阿兰,一个阿志,一个我。
  那天,我信步走在回家的路上,眼前视野是那么的开阔无垠,乡间硬底化水泥路尽情挥发着其独有的混凝土香味,远处的行人稀稀落落,寥寥无几,脚下鞋子发出的“哒哒哒”声响让人感觉仅凭这三声就能划破整个天际!
  我慢悠悠的,一步、两步、三步、四步往前走,终于看到俩人迎面走来,内心说不上欣喜若狂,也不算心如止水,只是偶尔有一点点激动。
  对面俩人一路有说有笑,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或许南方的村落风俗本当如此。等我看清楚俩人洋溢着欢乐幸福的笑脸时,才发现他们就是兰志俩。我之所以叫不出他们的具体名字是因为我家住村头,他们家住村尾。南方乡村习俗,若不沾亲带故且少有往来,尤其对年轻一代来说,村子头尾将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天地。
  在路水村,后面村尾的事前边村头的人只是耳闻,前面村头的事后边村尾的人也是道听。我终究不知道“兰志俩”这个不褒不贬的简称是何时在村头村尾和山林田野间开始传播的,反正村里人听到它时都能明白什么意思。
  我也不愿去多想,在与兰志俩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试图屏住呼吸、握住心跳,偷偷的、认真的瞥清楚俩人的容貌,最终总算得逞。
  我发现兰志俩的面容也不算年轻了,差不多和我一样,已经三十出头。于是我又想,要是此刻手里有部单反相机就好了,不用多好的Fanon和Mikon,哪怕只是一部小蝶微单也好啊!
  这样一来我就可以以艺术家下乡采风的高雅身份,诚恳的询问是否可以为兰志俩拍张特写,以用来衬托这世间美好的路水村风景。哪怕他们拒绝,那我对兰志俩的了解也会在闲聊中稍进一步,况且这仅仅是我脑海里某一个想法而已。
  闲话少叙,谈谈年龄。“三十出头”是否就等同于古时孔圣人所说的:“而立之年”呢?(看官若执意问我,我谁问去?)但有时我想,今非昔比,今时不同往日。
  若拿古人的评判标准来衡量今人的生活观念,是不一定准确的。古时环境的特别落后和今时科技的高度发达形成鲜明的对比,也许古人说的“三十而立”可能只相当于今人认为的“四十还惑”呢?
  当我和兰志俩相向走远时,风好像将我的头扭了一下,让我若有所思的望了几眼他们已渐渐模糊的身影。回首那一刻,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像是不停的在问自己:
  我刚才之所想是否也是兰志俩看见我时之所想?如果不是,那兰志俩又在想些什么呢?接着,我嘴上开始喃喃自语道:整整三十年过去了,兰志俩是否也经历了和我一样的人生,刚逃离那个不相信眼泪的南方大都市。
  最后,我再也看不到兰志俩的背影,它慢慢消失在风里,我深深叹息一声,对风说道:
  “再见,俩兰志!”

  ☆、从小到大

  路水村不是一条村,而是两条村,也可以说它是路头村、路尾村俩村的统称。俩村地理区位上虽然非常接近,但是行政区划上有两个村委,一者路头村委会,二者路尾村委会。
  两条村乡民的孩子之所以能互相认识,主要依靠路水小学这个村内的“最高学府”,兰志俩的父辈一代有很多都是在此毕业或肄业。所以,俩村的孩子大多在此成为同窗兼好友。
  兰志俩的家同在路尾村,因仅一屋之隔,所以少时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儿时感情在同龄小伙伴当中最为亲密,毕竟俩人从小就一起上学、放学、玩耍。
  多年以后,阿志还清楚记得小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各种糗事,即使所有人都拼命嘲笑他,但阿兰自始至终支持他、鼓励他和相信他。
  “叮叮叮……”
  随着一阵急促的铃声,路水小学下午放学了。
  “阿兰,我今天值日呢,你先帮我把书包拿回家去!”阿志走到阿兰的书桌前,看着眼前还在整理文具课本的她。此时没任何同学关心兰志俩在干嘛。
  “好的,那你不和我一起回家了么?”小小的阿兰还是不习惯就这样一个人回家,“要不我等你一下吧!”
  “不用了,你帮我把书包拿回去就行。”阿志不想阿兰等他,因为他知道她要按时赶回家去吃饭,而且今天本来陈老师安排了4个人值日搞卫生,跑了调皮捣蛋的胖小萌和骨瘦如柴的蔡小明,打扫时间应该会久一点。
  其实,要是换做阿兰值日,即使没跑一个人,他也会坚持留下来帮阿兰打扫教室。可是,小女孩的思维跟小男孩的有时恰恰相反,你让她走,她就走。
  “那我回去了,拜拜!”阿兰收拾好东西后背着两个小书包径直往学校大门走去,左摇右晃,那架势看起来有点沉重又有点好笑。
  偌大的课室,两个小孩从左至右,由上到下,开始清扫垃圾。阿志和另外一个同学先是把所有凳子全部摆上桌面,然后从最后面的学习园地打扫到讲台黑板,想想尚且有点费力,况且做事认真的阿志,一点小纸屑都不愿放过,完全沉浸在劳动光荣的汗水之下。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
  当阿志和同学再次把所有凳子从桌面上放下去后,他又拿着竹条编就且里面装满了纸张纸屑等杂物的垃圾篓子,跑到学校操场旁的水泥坑里扔掉垃圾,迅速拿着空篓子原路返回。当他洗完手回到教室,准备回家时,竟然忘记了已将书包交给阿兰带回家的事。于是,阿志和他同学疯狂的寻找丢失的书包,但怎么可能找得到,找着找着,小小阿志竟然急哭了。
  这一哭,不但把其他课室值日的同学引来了,还把班主任招来了。
  “小志同学,你不要着急!我们大家再帮你找找。”问清楚情况的陈老师,发动在场的各位同学继续帮阿志找书包,找了好久还是找不到,阿志一直哭个不停,边哭边擦着眼泪和鼻涕。最后还是大人考虑事情比较周全,陈老师突然想起会不会是别的同学帮他把书包拿回家了呢。她问道:
  “志仔,你是不是让别的同学把书包拿回去了?”
  阿志听到这里,止住了哭声,苦思了几秒,终于想起自己让阿兰拿书包回家的事并瞬间破涕为笑,小小的脸蛋当时就不好意思的泛红起来,而且旁边的同学也开始哈哈大笑。
  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昨天下午的事,不停的嘲笑他,说他是个小笨蛋,而且爱哭鼻子,唯有阿兰不这么看。
  像一年级这样的糗事,阿志往后还做过不少。
  三年1班时,阿志有天出自于对剃须刀的好奇心,傻傻看着镜子里的“阿志”,突然心血来潮的剃光了他的眉毛。当他大摇大摆的跑去上学时,所有同学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脸上,尤其是被剃光的眉毛留下的两道印痕,引得大家开怀大笑。
  小阿志还不知其所以然,事后才得知是因为眉毛的事。为了掩饰这种尴尬,阿兰用黑色笔给他画了两道眉毛,但这就显得更滑稽可笑了。幸好有阿兰鼓励他,说眉毛很快就会长出来的,叫他不要担心。
  还有件小事:四年2班时,阿志已经有点帅气了,除了常与阿兰来往,他也和其他女同学交流。有一次,一漂亮女同学将借来的精美文具盒,让他代还回去,他竟然还错了。因为有两个同样的书包,阿志问都不问就直接把精美文具盒塞到了错误的那个书包。
  不出所料的引起误会后,有人质疑,有人叹息,有人默不作声,只有阿兰一个人站出来向老师保证,绝对不是阿志偷走了这个精美的文具盒。经老师发动全班同学各自检查自己的书包后,才发现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即使过去了几十年,每当阿兰向阿志提起当年的这些糗事,俩人都会捧腹大笑,感觉当时的自己真的好傻好天真!
  兰志俩的友情萌芽是在六年级的时候,这时的他们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那个放学的傍晚,阿兰牵着阿志的手,阿志背着阿兰的小书包,俩人一起走在回家的乡间泥土路上。她对他说:“阿志哥哥,长大后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
  阿志当时也不太明白她说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他并不像阿兰那样迷恋校园青春小说和偶像电视剧,他只知道阿兰是个不错的女孩。他对她说:“在一起玩挺好的啊!”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兰志俩一不小心就慢慢长大了……

  ☆、杀刀的青春

  念书它就是平淡无奇的,学习也会非常乏味!
  如果非要说什么能让处于青春期的骚年内心起点波澜的话,那么就是他们三三两两相见时玩耍说笑、独自一人不见时又想念彼此的奇妙感觉。十几岁的男孩女孩,在情窦初开的时候,难免抑制不住内心和身体的情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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