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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铃兰怕痒,一下子把脚缩了回去,身体失去平衡,往后仰倒,骨碌打了个滚。
  夏季虫豸滋生,客栈临河,不堪其扰。
  这天清早,郑飞鸾洗漱完更衣出门,刚下了几阶楼梯,对面一扇门突然开了。何岸惨白着面孔冲出来,见到他,活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凄声喊道:“飞……飞鸾!”
  “怎么了?!”
  他以为出了什么要命的大事,单手撑住栏杆,飞身往楼梯下一跃,稳稳落到了地上。等冲进屋内,顺着何岸所指的方向一瞧,他几乎要被自己看到的东西逗笑了——床头灯灯罩上落了一只圆甲虫,约莫栗子大小,油黑发亮,正侧着身子慢慢往旁边爬。
  郑飞鸾回头问:“你怕这个?”
  何岸连看都不敢看,捂着眼睛缩在门边,结巴道:“抓、抓、抓走啊!”
  郑飞鸾哑然一笑,从纸巾盒里抽了两张纸巾叠在掌心,徒手罩住那甲虫,包裹起来,拿去客栈外放生。经过何岸身边时,何岸一记哆嗦,盯着郑飞鸾那只手连退五步,生怕那甲虫突破重围飞出来似的。
  郑飞鸾见状,起了逗一逗何岸的坏心思。
  他放生完虫子回来,故意左手虚握成拳,掩在身后,假装掌心藏了什么的样子。走到何岸跟前时,趁他放松警惕的功夫,突然将手伸到他眼皮底下,作势就要打开。
  “啊啊啊!”
  啪!
  Omega惊恐至极,大声尖叫,抬手就扇了他一巴掌。
  郑飞鸾捂住脸,有点犯蒙:“我……我开玩笑的。”
  说着慢慢松开了手掌,里头果真空无一物。何岸惊魂未定,呼吸急促地瞪了他一会儿,脸上乍红乍白,冷不丁反手又给了一巴掌,打得尤为清脆。
  郑飞鸾的脸肿了一上午。
  那天直到夜里,何岸看他的眼神都是带着恨的。
  第二天中午去办续住的时候,郑飞鸾已经做好了下跪的准备——他死活都没想明白自己昨天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敢逗何岸玩。要是何岸余怨未消,不准他再住下去,那他长达半年的努力就要葬送在这不知轻重的玩笑上了。
  好在何岸不计前嫌,咬着唇,寒着脸,仍是给了他一天。
  郑飞鸾由此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唯恐何岸哪天心情不好,搬出旧账来翻一翻,以致安稳日子不能长远,便破天荒地提出想把下半年的入住手续一次性办了。
  何岸一眼看穿了他的想法:“你自己说的,每次只要一天就够了,怕给多了会影响你自律。”
  郑飞鸾一头栽进了自己挖的坑里,简直痛苦万分:“我觉得,我……已经很自律了。”
  “是么?”何岸嗓音冷冷的,“包括拿虫子吓我?”
  郑飞鸾立刻低头:“我错了。”
  “喏。”
  何岸伸出手,交还了郑飞鸾的证件,下巴微微昂扬,不容商榷的样子。
  程修作为旁观者,在客厅沙发上笑得前仰后合,坐他腿上专心舔毛的六百六受到波及,连肚皮脂肪都在一层层抖动。
  郑飞鸾无功而返,颇为怅然地回到了红莓西点屋。
  客人点了单,他手上做着咖啡,却心不在焉,一会儿想念着何岸俊俏的面容,觉得那气恼记仇的模样特别可爱,一会儿又回忆着昨天有幸踏入的那间卧室,觉得父女俩住的地方很是温馨,令人心神向往。
  他记得……
  床铺是米白色的,上面堆满了五彩斑斓的玩偶,有布老虎、胖鸡崽、大头河马、犄角梅花鹿……除了玩具,还整整齐齐摆着一床羊毛毯子和一叠孩童衣物,都是色彩淡雅的棉布,稚嫩,但漂亮。
  空气中融入了浅浅的Omega信息素,不是他最喜欢的那一种,是随处可闻的3型。
  何岸如今的味道。
  与Omega信息素交融在一块儿的还有铃兰的奶香味,沁人心脾,只要一闻,仿佛就感受到孩子柔嫩的小手抚过了自己的脸庞。
  等等。
  郑飞鸾手一颤,滚烫的开水洒出了滤壶。
  他察觉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没有Alpha的味道。整间卧室里,无论日用品、家具摆设还是气味,哪儿都没有Alpha居住的迹象——何岸根本就不像之前说的那样,已经和戴逍同居了。
  他是独自生活的。
  他们之间,自始至终都不存在所谓的第三人。
  郑飞鸾大喜过望,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堵着胸口的那块巨石被一锤子砸得粉碎,头顶的阴霾也被风吹散,从此拨云见日,神清气爽。
  许多他以前不愿直面的东西,现在铺开来仔细一想,忽然就变得无比明朗了。
  戴逍与何岸之间,其实从来就没有暧昧,不是吗?
  这半年多,他确实看到了戴逍对何岸体贴入微,但那种体贴,与其说是Alpha向Omega示好献殷勤,倒不如说是给予朋友的关怀,何况还有一半是给铃兰的。两个人日常相处的小动作,剥除了妒心去看,真的一点也谈不上逾距。
  要论关系疏近,可能还是整天嘴炮互轰的程修与戴逍更亲密些。
  再简单点,如果戴逍与何岸在一起了,就凭Alpha的占有欲,早该把他撵到十万八千里外凉快去,怎么会坐视不管,任由他追求了何岸半年多?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他真是糊涂透了,连这么直白的局面都没看明白。
  何岸长期单身的事实让郑飞鸾愉悦了一下午,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同样也唤醒了他潜意识中沉睡的心魔。独居的Omega诱人而柔弱,像一头肥美多汁却毫无防备的羔羊,引得饿狼牙根发痒。
  当天半夜,客栈就出了事。


第五十七章
  郑飞鸾做了一场梦。
  燥热,混乱,肮脏得难以启齿。
  来到落昙镇以后,几乎每一晚他都会做梦。最初那十几天,或许是内心还报有希望的缘故,梦境大多是美好的。
  梦里何岸跟他回了家,他们住在一栋阳光清透的房子里,那儿墙壁雪白,庭院翠绿,抬头就是绵延的花荫,花荫尽头转角处有一间玻璃温室。
  何岸会枕在他腿上午睡,睡醒了,就慵懒地打个呵欠,从松松的睡衣袖口里伸出一截小臂,攀住他的脖子。发梢拂过面颊,轻柔得像一根没有分量的羽毛。
  Omega在他耳边撒娇低语,弄得颈子痒热,接着,薄薄的皮肤被两颗虎牙给叼住了。
  “咬到你了。”何岸笑起来。
  他们的铃兰也长大了,四五岁的俏娃娃,可爱得好比一朵向阳花。又天生胆肥,在幼儿园逮着了不讲理的Alpha宝宝就打,天不怕地不怕,只有坐在爸爸臂弯上,才扮出羞答答的模样。
  郑飞鸾把最好的爱都给了他们,也得到了最好的回馈。
  梦里的厨房有米饭香,客厅有孩子的笑闹声,到了深夜,卧室墙壁上还有床头灯照出的两道影子。
  那段时日,郑飞鸾每天早晨醒转,踏出二楼房间,看着客栈庭院里低头洒扫的何岸、蹒跚学步的铃兰,都觉得幸福近在咫尺。
  美梦即使尚未成真,也在未来等待。
  可是慢慢的,梦变了味。
  他渴了。
  现实是令人失望的,何岸分明那么温柔,却似一粒蒸不烂、煮不熟的铜豌豆,怎么都不肯宽恕他,摆在面前的路比想象的曲折了千百倍。
  怎么办呢?
  身体寂寞了太久,信息素躁动难安,梦里蜻蜓点水的浅吻循环往复,渐渐也索然无味。
  他像一个遗失了行囊的旅人,最初还能看进沿途风光,后来严重缺水,通体便只剩一种愈演愈烈的痛苦:渴。无时无刻都渴,渴得丧失尊严,想要水泽,想要湖泊,想要哪怕饭粒大的一滴雨。在欲求面前,再美的风光也不过是一幕潦草的布景。
  喉咙起了火,烧得他辗转难眠。
  我们已经那么亲密了,可以再进一步的,对不对?
  你也想要的,宝贝,我知道,你也想要的。
  于是,当何岸在厨房和面调馅、准备包一盘饺子做晚餐的时候,郑飞鸾从背后拥住了他,手指钻进衣摆,带着一点难耐的色欲,抚摸起了那片温热细腻的皮肤。
  然而……
  何岸不着痕迹地躲开了。
  他把自己藏了起来,如同烈日下的影子,消失得彻彻底底,任郑飞鸾怎么呼唤都不现身。
  郑飞鸾以为是自己举止太轻浮了,惹得何岸生厌,便试着改在床上求欢,但无论他把氛围营造得多么浪漫,烛光、熏香、玫瑰、香槟……结果都一模一样。到后来,梦中的何岸甚至已经能读懂他的眼神,四目相对,只消流露一分欲望,那清癯的身影立刻化作一股烟尘,消散得无影无踪。
  那段时间,郑飞鸾总也睡不到天亮,往往凌晨就惊醒过来,整个人口干舌燥,在炉子上干烤了一宿似的。
  他仰脖一口气灌下去三杯水,然后颓坐在床畔,十指深深插入发间,用力抻扯着头皮。
  心里还是渴。
  渴疯了。
  撑着栏杆向下望,何岸的窗户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见,可郑飞鸾知道,救命的水源就在那里,凉爽,甘甜,诱惑他再度犯错——白天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但夜晚入了梦,精神松懈,受缚的欲望便伺机而动,催促他去侵犯何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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