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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然后,我考进了渊大,家里想让我知难而退,只给了学费,没给生活费,我就自己打工赚钱,一路念到了大三。大三那年家里出了事,要债的跑到学校来闹,我没办法,只能办了休学,把打工赚来的钱都寄回去还债,结果弄到最后,还是靠哥哥嫁人才解决的。爸妈觉得Omega念书根本没用,连学费也不肯给了。”
  说到这儿,何岸停顿了很久,眼底泛起了潮湿的水汽。
  “其实学校对我挺好的,看我成绩不错,说学籍可以先保留,等以后攒够了钱再回去念。我就打了好几份工,想快点把钱攒够,但是攒到一半的时候,我……我就有了铃兰。”
  何岸慢慢低下头,把脑袋埋进了交叠的胳膊里。
  “那点钱,拿来念了书,就不够养她的了。我舍不得她,只好不念了。”
  他的尾音断在哽咽里,过了很久很久,郑飞鸾才再一次听到了他微弱而颤抖的嗓音:“郑飞鸾,我把她养大了,我把她养大了……就算自己这么没用,也还是很努力地把她养大了……我说过我可以的,你看,我没有食言……”
  “是,你没有食言。”
  郑飞鸾握住他的手,疼惜地吻了上去:“何岸,铃兰也许会不愿意做我的女儿,但一定不会后悔做你的女儿。有这么疼她的爸爸,她会很骄傲的。”
  他的Omega,一直以来活得比谁都辛苦,守着一个怎么努力都依旧遥远的梦,从来没有人心疼他。
  郑飞鸾想抱一抱何岸,告诉他,总有一天,你会回到大学校园里,有一个爱你的Alpha会每天送你上课、接你下课,牵着你的手走在林荫道上。学费和房租不会再成为你的负担,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当一个普通学生,心无旁骛地追逐梦想。


第五十六章
  何岸不愿暴露突如其来的脆弱,忍住泪水,用衣袖反复擦了擦眼睛,擦干了才抬起头来,冲郑飞鸾勉力一笑,可眼底还是布满了潮红的血丝。
  他生得显嫩,头发又蓬松卷着,像十七八岁未谙世事的少年。
  偏偏就是这样的少年,生命中已经遭受了诸多不公与磨难。郑飞鸾心似刀割,想再多安慰几句,没等开口,两个聒噪的声音突然从大门传来,打破了雨中的宁静。
  “你就不能拿把大点儿的伞吗,我都湿成抹布了!你看看我胳膊,再看看我裤腿!”
  火力十足,一听就是戴逍。
  “这还不够大?你想要多大,啊?”
  嗓门清亮,同时伴随着一阵稀里哗啦的抖伞声,是程修。
  戴逍:“你就说我浑身上下还有哪块布是干的吧!”
  程修:“内裤!内裤总没湿吧?”
  理直气壮。
  客厅里的两人对视了一眼,何岸破涕为笑,又听戴逍压着怒火说:“程修,我有个问题特别想请教你。”
  “什么问题?”
  “你怎么不拔朵蘑菇给恐龙当伞呢?”
  “去你丫的,蹬鼻子上脸了还!”程修当即炸成一朵烟花,高声道,“你以为我乐意撑小伞啊?还不是你抠,那么大的客栈统共就买两把伞。郑飞鸾二话不说把大的撑走了,我能怎么办?跟他抢?我不要命了?”
  戴逍嗤笑:“扯,继续扯。”
  两个人边拌嘴边走路,前后脚迈进了客厅。
  程修没想到郑飞鸾与何岸已经回来了,乍见到沙发上干干净净的两个人,先是一愣,然后就春风得意地咧开了嘴,扭头对戴逍说:“你自己看,他们也是两个人,还带了铃兰,一点儿都没湿,难道不是因为伞够大?”
  证据齐全,事实确凿。
  戴逍拎着两桶油漆杵在门边,袖管和裤管一齐往下滴水。
  程修说话时嗓门不小,角落的猫窝应声动了动。何岸急忙伸出一根手指,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指猫窝,双手合掌摆在颊边,歪了歪脑袋,示意他孩子正在睡觉。
  郑飞鸾眉峰下压,也给了一个告诫的眼神。
  程修立马消音了。
  戴逍见状,抓住机会嘲讽了一句:“伞不大,嗓门倒是够大……哎哟。”
  腰侧的痒痒肉被伞尖戳了一下。
  程修收回雨伞,往伞架上随手一挂,小声嘟囔:“就知道叨逼叨,也不看看人家什么情分,我们什么情分?能来接你已经很给面子了,少在那里给脸不要脸。”
  “行,谢了您了。”
  戴逍耸耸肩,弯腰把油漆筒靠墙摆好,朝何岸打个招呼,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经过这么一番闹腾,亲密的氛围被打破,独处的时光彻底画上了句点,郑飞鸾只能告辞离开。他前脚刚出客厅,程修一个滑步挤到何岸身边:“怎么回事,眼睛都哭红了?他欺负你?”
  “没有。”何岸一抹眼角,“是我自己想太多了。”
  程修还不放心:“真的没事?”
  “嗯。”
  程修仔细打量了一圈茶几,留意到那壶半满的姜茶,还有旁边明显被人喝过的杯子,拿起来掂了掂:“茶都给他泡了……心软了?”
  他以为何岸会直接否认,然而何岸抱着膝,很是认真地问他:“程修,怎么才算心软了?”
  “呃,比方说……”程修琢磨了一会儿,举了一个挺实际的例子,“他现在要带你回渊江,你肯吗?”
  何岸摇头:“他在我身边,我不觉得讨厌。但是,我从没想过要跟他回去。”
  那还行,不算太软。
  程修松了一口气,又问:“我们再退一步假设,如果他一直留在落昙镇,说要和你过一辈子,你肯吗?”
  “一辈子啊……”
  何岸低下头,盯着自己露出毛线毯的脚趾头,轻声道:“他是Alpha,见识广,野心又大,在高处站了那么多年,一直呼风唤雨的,早就习惯那种感觉了,不会甘心一辈子在小镇开西点屋的。等新鲜劲消了,也就回去过自己的人生了。”
  程修:“假设嘛……”
  何岸:“没有这种假设。”
  程修有点发懵:“你都不抱希望了,那这几个月……难不成,你在等他厌倦你啊?”
  何岸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朝程修温软地笑了一下:“我跟他的契合度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厌倦是迟早的事。我想过了,要是一开始就撵他回去,他心里放不下,还惦记着我,过不了多久又会来纠缠。可要是让他留下来,时间长了,他会腻,会烦,会想念外面那个花花世界,自己离开……自己离开的人,应该就不会再回头了吧?”
  程修越听,嘴张得越大:“你……你真是这么希望的?”
  “嗯,真的。”
  “但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好像有点言不由衷?”程修凑近了端详何岸,总感觉他的笑容里透着不易察觉的怅惘。
  何岸扑哧笑出了声:“你知不知道你每次怼戴逍的时候,也挺言不由衷的。”
  这都能躺枪?!
  程修内心大呼“关我鸟事”,正欲慷慨激昂地为自己辩护几句,突然发觉何岸那句话里有个字不对劲:“等等——也?”
  何岸:“嗯?”
  程修替他重复了一遍:“你刚才说,‘也挺言不由衷的’,也。”
  何岸一怔,神情有些僵硬。
  不过他很快恢复过来,伸手在程修肩上推了一把,故作生气地说:“就你心眼多,还不许人说错话啊?”
  客厅外的走廊上,郑飞鸾背靠着墙壁,无声地笑了。
  他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实在是程修性子太急,没等他走远就缠着何岸问东问西,硬生生勾回了他的脚步。而隔墙听到的这些,确实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他以为自己正在慢慢贴近何岸的心,假以时日,总有被接纳的一天,却不想何岸只是在等他热情耗尽。
  但是……但是何岸,你低估了我追回你的决心。
  我怎么会腻呢?
  即使信息素完全不契合,我想要的Omega也只有你啊。
  雨停了,短暂的凉意随雨而去,湿气久积不散,落昙镇的夏日又闷热起来。
  一眨眼到了六月,暑热凶猛如虎,红莓西点屋挂出了“冰爽新饮”的大幅广告,有蓝莓、抹茶与覆盆子三种口味,还有鲜榨果汁、杏仁碎冰激凌与乌龙茶蛋糕。青果客栈的三位老板享受VIP待遇,何岸每天午睡起来,打开客厅冰箱,总能看到里头整整齐齐摆着三杯印有红莓logo的饮品。
  他选了一杯,插好吸管,一口下去甜津津的,解渴又消暑。
  心里却越发不解了。
  都半年了,郑飞鸾非但一点想走的迹象也没有,还往这小打小闹的西点屋里投入了十二分心思,像是当真要长久经营下去。前些天闲聊时,郑飞鸾谈起了下半年的秋冬计划,说打算把中式桂花糕和红豆糯米糕加进菜单,再添几款热饮,甚至还研究起了明年夏天的安排,说要推陈出新,不能和今年的重复了。
  明年……
  他难道真想在落昙镇定居吗?
  何岸趴在凉席上,托着腮帮子,面露忧愁。铃兰抱着小鸡崽坐在对面,跟个不倒翁似的摇来晃去,何岸戳了戳她的脚心,问道:“铃兰,他不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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