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鸾在阳台上坐了一夜。
晨曦渐至,天空泛白,流云边缘染了一层薄粉。远处的飞行航灯愈变愈淡,终于被曦光掩盖,完全看不见了。
六点钟,他脱下隔离服交还给护士,搭乘电梯下了楼。
住院部门外人烟稀少,晨风扫着落叶满街乱飞。一辆出租车等在路边,司机正百无聊赖,昏昏欲睡,见有人出来,立刻探出头来招揽生意:“兄弟,去哪儿?”
“落昙镇。”
郑飞鸾走近了他。
司机摆了摆手,亢奋的表情变成了一脸嫌弃:“落昙镇啊……太近了,五十都赚不到。我天没亮就搁这儿等了,就想接单大的,您还是换别人的车吧,我不走。”
“……然后去机场。”
郑飞鸾又道。
机场?
那可在几十公里外的市郊,远着呢,再加上落昙镇一趟折返,少说也能赚几百。司机清早刚开工就接到一笔大单,喜出望外,赶忙掐灭手里的半截烟屁股,发动了出租车。
郑飞鸾伸出手,搭住了车把。
在拉开之前,他转过身,遥遥望向了那栋矗立在曦光中的住院部大楼,眼眸幽深晦暗,教人读不出藏匿其中的情感。须臾,他回过头,一把拉开车门,弯腰坐了进去。
第五十九章
盛夏,暑热凶猛。
小院藤蔓织就了大片凉荫,何岸坐在底下,手执蒲扇,一边听寂寥的蝉鸣,一边给铃兰打扇子。
天热了,秋千摇篮换上了竹席,慢悠悠晃在凉荫里。铃兰睡得正酣,小毛毯盖住肚腩,露出两只粉嫩的脚丫子。大约是梦见了奶糕的缘故,她的嘴巴一直微微张着,唇角上翘,恰是微笑的模样。
六百六也热坏了,扒拉着摇篮偷偷往上爬,想蹭一缕扇子风。还没钻进去,尾巴不当心扫过小主人的脚掌,铃兰嫌痒,梦中无意识一蹬腿,把它蹬了下去。
大毛团子狼狈滚过一圈,被一双温柔的手捞起来,放进怀里。
蒲扇偏了一点方向,清风徐缓,吹动了细细的猫胡须。六百六得偿所愿,舒坦得不行,倒头往何岸膝上一躺,呼噜呼噜打起了盹。
不多时,凉意来袭,藤叶间九重葛翻花成浪。天边乌云渐聚,滚雷隐隐,快要下雨了。
何岸循声抬起头来。
透过被风吹开的碧藤翠叶,他看到了盘绕在屋瓦之上的积云,也看到了二楼那间闲置的客房,神情不禁一怔。
一个月了。
距离郑飞鸾不告而别已经一个月了。
日子就这么恢复了安稳,每个人的生活都回归了正轨,一如去年那个平静的夏天。
郑飞鸾不在身旁,他的原生性腺消停下来,进入休止状态,不再需要靠吃药维持健康;
戴逍接了一份摄影兼职,成天往镇北的影视城跑,收入颇丰;
程修接管了红莓西点屋的生意,西点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琐事杂事一大堆,对郑飞鸾来说是杀鸡用牛刀,对程修来说却是一副不轻松的担子。好在他也是正经商科出身,又跟了郑飞鸾数年,不缺经验,熬过最初一段痛苦的磨合期,慢慢就变得心应手起来;
至于青果客栈,少了夜晚沿街的噪音,多了物美价廉的早餐,客房布置又被郑飞鸾一项一项手把手督改过,入住率节节攀升,账面数字增长得教人心安。
比起去年,他们的生活其实更好了。
只是,也有了一些不习惯。
何岸去西点屋,留意到吧台的咖啡师换了一张陌生面孔。新咖啡师会礼貌地点头,问他想喝什么,却不会主动走出吧台、拉开椅子,无言地恳请他多留一会儿,毋需交谈,就送上一杯香浓的热可可。
也没有了沉静又温暖的目光,浸浴着他,将他的一举一动都纳入心底。
铃兰的奶糕,从前总是人来了才现做,洒上香草碎,缀上草莓粒,新鲜湛凉的一小块,装进浅盘里端出来。
现在呢?
铃兰嘴馋了,何岸去西点屋买来一份纸盒装的,配方一模一样,甚至出自同一位糕点师傅之手,铃兰却不喜欢。他舀起一勺尝了尝,也觉得似乎差了些什么。
还有……
还有七月的雨。
盛夏雨频,易困买花人。何岸不是急躁的性子,他喜欢抱着雏菊,闻着湿润的青草香,在低矮的屋檐下等待雨过天晴——至少从前是这样。现在,当雨水淌过青石板的时候,他望着淡雾蒙蒙的窄巷转角,总忍不住想起那个举伞而来,为他淋透了半边臂膀的男人。
郑飞鸾的伞荫,似乎比屋檐更加牢靠。
碎雨扑面,何岸抱紧了花束,微微的有一点心慌。
晚上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戴逍与程修同室而居,早已习惯了并排坐一张沙发,何岸就带着铃兰坐在另一边。从前他没觉得局促过,如今却有些难安了。
戴逍和程修两个人,平日里互怼归互怼,怼完了,依然是彼此最信赖的人,出双入对,谁也插不进去。这半年多,何岸看着他们一天天熟稔起来,也一天天感受到了明晰的界限。
虽然无意也无形,可只要是三个人,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的。
何岸都懂。
只是那时候,他身边有郑飞鸾。
Alpha会克制地陪伴在他和铃兰身旁,不多言,不讨嫌,只消一个眼神就愿意陪他闲谈,于是四人之间便保持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何岸一直以为,自己当然是与程修、戴逍要更亲密些的,实则不然。
郑飞鸾若即若离的守护,看似疏远,也亲密得不同寻常。
如今人离开了,影子却无处不在。
轰隆隆。
天边滚过了低闷的雷鸣,沉云蔽日,疾风厉啸,院外一片飞沙走石。眼看大雨将至,何岸放下蒲扇,把铃兰抱进了房间。
小丫头已经一岁半了,软嘟嘟的,眉眼长开了些,也多了一点郑飞鸾的痕迹。
何岸坐在床畔,点了点她的小鼻尖。
偶尔他也会梦见那天深夜的事,梦见郑飞鸾破门而入,不容分说地将他压在身下,撕烂他的睡衣,一双眼眸昏聩无神,又烧着漫天欲火。
那时候,爆发的Alpha信息素冲溃了何岸的意识,刺鼻的血腥气则给了他最后几秒钟清醒,让他看见了郑飞鸾的手腕——鲜血淋漓,新伤叠旧伤,溃烂的皮肉与绳索黏连,末端扯断了,滴着血,钟摆似的在眼前晃动。
滴答,滴答,滴答……
原来缎带之下,竟然是这样的景象,根本就不是什么“装饰”。
郑飞鸾对他说了谎。
所以,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何岸在即将消散的神智里寻找着答案,他依稀记得,第一次闻到郑飞鸾房里失控的信息素是在今年的二月。如此漫长的时日里,郑飞鸾难道一直像今晚这样,只要睡觉,就把自己绑起来?
何岸突然放弃了挣扎。
他仰躺在郑飞鸾身下,神色平静,甚至没有抬手去按床头的报警铃,任由对方扳住肩,强迫他扭过头,露出了脆弱的后颈。
他知道郑飞鸾已经全无理智,受原始本能支配,一心只想咬穿他的性腺,可就在这巨大的恐慌中,他竟也得到了一种即将解脱的轻松感。
咬下去吧。
你赢了。
你用克制证明了爱。
我们之间何必上演一场同态复仇的闹剧,你施与我多少痛苦,我回报你多少痛苦,相互折磨,纠缠不休。恰恰正因为体会过求而不得的刻骨滋味,我才不愿看到无谓的疼痛再延续下去。
郑飞鸾,我也许无法在今天、在这里,就这么干脆决断地原谅你,可我愿意让恩怨一笔勾销,从零开始。
只要爱情还在。
但是,这个心念一闪即逝,未及传达,就被沉重的黑暗吞噬了。
等何岸一觉睡醒,睁开眼睛,从程修口中得知的却是郑飞鸾返回渊江的消息。他一个人坐在病床上,抱着膝盖,望着苍白的天花板,露出了茫然又错愕的表情。
一道闪电击破雨云,窗外雪亮如昼,复又昏黑如夜。
炸雷姗姗来迟,暴雨应声浇下,气温一下子降了七八度。
铃兰半梦半醒间听见打雷声,像只寻壳的小蜗牛,手脚并用,慢吞吞爬进何岸怀里找安慰,拱乱了一头小卷毛。何岸便心无旁骛地守着她,一下一下轻拍后背,直到雨声渐轻、天色渐亮。
铃兰安然睡去后,何岸打开橱柜,取出了一只积灰的棉布包。
拨开层层棉布,里头躺着一支纤细的玻璃管。
木塞子,两三毫升液体,血一样的深红色,放在鼻前,能闻到清甜的花香。玻璃管上贴着一枚标签,用浅蓝色圆珠笔写着一行字:
信息素萃取稀释液,Omega 90795型,患者:何岸。
这是他仅存的一点原生信息素了,刚做完手术那会儿曾用来安抚过铃兰,还剩了几毫升,本想留作纪念的,如今留或不留,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了。
至少,郑飞鸾应该更需要它。
何岸撑伞出门,冒雨去药店买了一支生肌膏,然后改道邮局,将玻璃管与生肌膏打了个包裹,附上一张小卡片,只有短短两字:
珍重。
他不知道郑飞鸾的私宅地址,便在收件人那栏填了久盛双子塔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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