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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他没有再抬头看郑飞鸾,扶着墙壁,倒退至门口,拧开把手,匆匆转身闪进卧室,关上了房门。
  风止了,庭院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声响。走廊边缘镶了一段狭长而雪白的月光,被栏杆的影子分割成块,映着斑驳的树影。
  郑飞鸾坐在栏杆上,望着紧闭的房门,无力地叹了一口气。


第五十一章
  经营一家迷你西点屋,对郑飞鸾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他深谙经商之道,规模庞大百倍的久盛都能在他手下运作得有条不紊,员工尚不足十人的西点屋当然更不在话下。
  况且,雅闻一条街的地理位置本来就不错,乡土摇滚风酒吧迁离以后,文艺程度更是跃升了一个档次,大卫又是经验丰富的米其林厨师,饮品与糕点在他的监督之下,品质都有极高的保证——天时、地利、人和俱全,红莓西点屋的知名度渐长,完美控制在了既能为青果客栈引导客流,又不至于喧宾夺主的程度。
  郑飞鸾唯一没控制住的,是他本人的受欢迎度。
  关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想不明白。
  Alpha鲜少会当服务生,尤其郑飞鸾这种强势又冷峻的类型。他穿上衬衣马甲,即使不苟言笑,闷头煮咖啡,也神奇地吸引了一大票Omega。他们在私底下相互安利红莓西点巨帅的Alpha咖啡师,然后把郑飞鸾当成一个景点,纷至沓来,围坐在吧台边,专门点他做咖啡,还有一搭没一搭地找他尬聊。
  郑飞鸾将信息素收得低之又低,甚至在后颈敷了个信息素隔离贴,依然无济于事。
  咖啡师是服务业,就算做不到笑脸相迎,也决不能像从前当总裁那样摆出一张生人勿进的臭脸来。郑飞鸾只能强忍不快,继续僵着一张脸做咖啡。
  他也想过暂时避一避,然而无处可去——长时间待在青果客栈显然是行不通的,会严重打扰何岸的生活,去离青果客栈太远的地方,又怕铃兰来讨奶糕的时候自己不在。郑飞鸾思来想去,只能继续留在店里,忍受Omega们的组团骚扰。
  他试图以冷淡的态度打击热情,谁知他越显疏离,Omega们就越爱调戏他。
  有揣着手机偷拍的,有羞怯地问他单不单身的,最过分的连单不单身都无所谓,一门心思只想和他约炮。
  “对门就有客栈啊,开个钟点房嘛,很方便的——你要是不想出钱,我来出嘛。”
  那Omega单手支着下颌,用一双狭长柔媚的眼睛勾他。
  郑飞鸾生平第一次享受牛郎待遇,冷眼看向对方,压着怒气,把煮好的咖啡往吧台上一拍:“没兴趣。”
  Omega就笑了:“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你躺着就行了,我自己会动的。”
  郑飞鸾:“……”
  西点屋的玻璃门被推开,何岸走了进来,习惯性地往吧台瞅了一眼。当时,那个Omega正斜着腰肢,眉飞色舞地说到“我自己会动的”。
  郑飞鸾恨不得抄起纸巾堵上他的嘴。
  还好何岸没听见,拿起一只塑料盘,径直去糕点柜那儿夹蝴蝶酥了。
  有了前车之鉴,郑飞鸾生怕给何岸留下自己在西点屋“拈花惹草”的印象,立刻结束了冷处理,再遇到Omega搭讪,一概回答三个字:“结婚了。”
  Omega们将信将疑,纷纷去找店员打探虚实。
  店员们也一个赛一个地上道,回答:“知道为什么这家店叫‘红莓西点屋’吗?因为店长的女儿喜欢红草莓。”
  身高接近一米九的Alpha,围裙兜上却缝着一只可爱的红草莓,这种强烈的气质矛盾,也只有亲缘可以解释了。Omega们眼见郑飞鸾有家室、有子女,追求无望,热情终于慢慢淡去,还了吧台一场清净。
  然而,这还不是唯一的麻烦。
  由于外表出众,郑飞鸾向来是Alpha企业家中知名度最高的那批。
  来到落昙镇以后,他不再梳纹丝不乱的侧分背头,也不对外使用真名,即便这样,偶尔还是会被认出来。好在“小镇已婚咖啡师”与“久盛单身前总裁”的身份差别太大,即便外貌七八分相似,多数人也不敢贸下定论,往往会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第一个认出他的,是某美食杂志的实习记者。
  小记者对工作抱有巨大的热忱,慕名来到红莓西点屋做采访,先“咔擦咔擦”拍了一大堆照片,有窗台、桌椅、装饰植物、手绘菜单和特色糕点,又拉住大卫,用蹩脚的英文努力聊了四十分钟。临近结束时,她捧着手机,忐忑又兴奋地走到吧台边,抖着嗓子问郑飞鸾:“您……您是不是久盛的郑总啊?”
  那激动万分的模样,仿佛在说:我想搞个大新闻!
  郑飞鸾容色一沉,给了她一个凌厉的眼神:“不该写的,不要乱写。”
  小记者吓坏了,手机差点砸地上。
  “不乱写,一、一定不乱写……”她点头如捣蒜,斩钉截铁地举手保证。
  郑飞鸾不知道的是,小记者回去以后,着手写了一篇关于红莓西点屋的美食报道,并且遵守诺言,隐去了郑飞鸾的真实身份。而这篇仅有一页纸的报道,会在将来帮上他一个很大的忙。
  三月末,白昼渐长,蝉鸣嘒嘒,桥底的小雏鸭长成了肥硕的大胖鸭。
  落昙镇的夏天到来了。
  南方小镇纬度低,入夏早,当渊江还在北方等待早春回暖的时候,落昙镇的芍药已经开了不知几重红。
  阳光雨水充沛的地方,野草容易蔓生。戴逍白天忙着除草,铃兰就穿着小裤衩蹲在花圃边,头戴小草帽,手拿细树枝,拨弄着草丛里圆溜溜的西瓜虫当球玩。
  六百六的一身脂肪快被太阳烤化了,毛皮贴地,瘫在墙根吐舌头。
  程修去收拾客房,抱着一大摞用过的床单被罩走下楼梯,一股脑儿丢进洗衣机,再倒一瓶盖消毒洗衣液,哐啷啷转起来。
  何岸仍是体虚,暑热一起就倦意连连,在长廊下支了把凉椅,搂着毯子睡着了。
  郑飞鸾每天下午回客栈休息,踏进大门,看到的往往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八九不离十。他会先向戴逍和程修打招呼,然后递给铃兰一块今天份的奶糕,再帮熟睡的何岸盖好毯子,最后才去自己房间里休息。
  他在青果客栈住了三个月,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三个月,将近一百天,他每一天的表现都无可指摘。
  客栈有了麻烦,只要向他求助,无论事态大小他都不会推辞,简单些的出谋划策,让戴逍自行解决,与难办些的就亲自出面,而且执行力高到可怕,往往在问题初露端倪时直接连根铲除,能当天搞定的绝不拖延到第二天,如同攥了一只催命的秒表。
  这种风格,往坏了说是狠辣,往好了说是利落,在处理问题时效果奇佳。
  自从郑飞鸾入住,青果客栈再也没有了难以解决的麻烦,因为所有可能引发事态扩大的苗头一出现就被掐死了。类似的经验多了以后,信任逐步积累,就连戴逍对他的态度都缓和了许多,平日里见了面,点头招呼,也算得上半个朋友。
  戴逍尚且如此,铃兰自然更不必说。
  小丫头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怕郑飞鸾怕得不行,恐惧浸透了信息素,想扯断两者的关联实在不太容易。
  为了能早日亲近女儿,郑飞鸾不得不使用另一种关联去替代它:每天下午,他都雷打不动地送一块刚出炉的奶糕给铃兰。时间一久,铃兰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闻到郑飞鸾的信息素,就知道马上要有香香甜甜的奶糕吃了,自然不再反感。
  这做法或许有几分卑鄙,但是非常见效。
  夏夜燥热,星子满天。
  青果客栈的一家人每晚都会聚在小客厅里消暑。电视放着明星真人秀,茶几摆着冰镇沙瓤西瓜,沙发铺着一层凉爽的竹簟子,六百六则懒洋洋地趴在猫吊床上打呼。
  郑飞鸾近期表现良好,也被允许参与其中。
  大多数时候气氛都算得上和睦,吃几瓣西瓜,喝一杯柠檬茶,聊一聊铃兰最近又学会了哪些新词。但是偶尔,他之前造下的孽会冷不丁跳出来,狠狠地绊他一脚。
  比如这一晚,郑飞鸾像往常一样走进客厅,戴逍与程修恰好都在,正捧着手机埋头双排吃鸡。沙发上坐了两个陌生的短发女孩,正兴致高昂地观看娱乐播报,大致是某某新锐歌手发了数字专辑,销量一夜登顶之类的消息。
  何岸陪铃兰坐在地毯中央,面前摊开了各种瓶瓶罐罐,有小餐盘,小煎锅,还有塑料做的胡萝卜、香蕉、鸡腿、豆腐、花椰菜……铃兰把盖子旋下来,装进去几根胡萝卜,再把盖子旋上去,抱着使劲晃了晃,不一会儿又把盖子旋下来,哗啦哗啦倒出胡萝卜,玩得不亦乐乎。
  郑飞鸾走到他俩身边,蹲下身,刚要说些什么,就看见铃兰抓起一颗“花椰菜”,想也不想就塞进了嘴里。
  他赶紧伸手,想把那棵“花椰菜”抠出来,却被何岸拦住了。
  “没事的,我消毒过了,干净着呢。”何岸笑笑,“她还没出口欲期,随她咬吧。”
  “……好。”
  郑飞鸾养孩子的知识约等于零,回不上什么话,只好拖了一张坐垫过来,屈膝而坐,手臂撑着地毯,看何岸与铃兰一块儿捣鼓花花绿绿的宝宝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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