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鸾进一步道:“具体来说,但凡客人贴身的东西,或者使用频率很高的东西,都应该花尽量多的心思去处理,比如淋浴、热水器、夜灯、外卖单……因为这上面的每一笔投入,都是可以立竿见影换来满意度的。
“至于其他东西,比如摆设和装饰品,便宜一点并不会降低体验。尤其落昙镇这样的地方,很多客人就是奔着原生态来的。你们那把手工编的破藤椅,一看就不值几个钱,但我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客人都很喜欢它,再加上戴逍做的秋千摇篮,我敢说,你们的院子远比镇上那几家‘网红客栈’有意思得多。”
“那为什么客人不来?”何岸不明白。
郑飞鸾笑了笑,从围裙兜里掏出手机,解锁后轻轻按了几下,调转方向,摆到了何岸面前:“因为你们的宣传分不及格。”
屏幕上是落昙镇西隅的地图。
在雅闻一条街中段,开业三个月的红莓西点屋有名字,开业九个月的谭氏古法印染坊也有名字,而开业将近两年的青果客栈却只有空荡荡的一块矩形,还被旁边鹊桥客栈和鱼之乐客栈的名字盖住了一半。
“唔……”何岸低下头,咬了咬自己的笔尖。
好吧,离及格似乎是有点儿距离。
他那点儿心思郑飞鸾了然于胸,挑了挑眉头,问道:“是不是觉得在宣传上花钱属于歪门邪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把客栈做好了,往OTA平台上一挂,自然会有客人来的?”
“嗯,有一点儿吧。”
何岸小声应答,脑袋埋得低低的。
郑飞鸾笑了起来:“你记住,宣传也是‘做客栈’的一部分。零宣传不是谦虚,是你‘没做好’,名实相副的宣传才是对的。”
何岸点点头,又往笔记本上添了几行。
郑飞鸾心里还盘桓着一个由来已久的看法,碍于身份问题一直没敢说,这会儿手指轻敲吧台,考虑了一阵子,终于开了口:“其实,青果客栈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麻烦,就是戴逍。”
“戴逍?”
何岸停了笔。
郑飞鸾生怕他误会,立刻解释道:“我不是针对他这个人。我是指,戴逍的性别并不适合当客栈老板。”
“为什么?”
“因为Alpha天生压迫性太强,而客栈是一个消遣放松的地方。像戴逍那样剃个寸头还成天把纹身露在外面的,起码要吓走一成客人。你让他套件长袖,生意都能好转不少。”
“但是,你也是Alpha啊?而且……”何岸竖起手指,指着西点屋慢悠悠转了一圈,“这儿也是消遣放松的地方吧?”
郑飞鸾:“……”
“你的信息素还是九级,比戴逍吓人多了。”
伶牙俐齿的,一点也不给老师面子。
郑飞鸾被自己的话绑上了火刑架,杵在那儿烤了一会儿,临到快烤焦了,也没想出来该怎么拆何岸的招。
倒是何岸,唇角噙着轻快的笑,笔尖在纸上跳动,将关于戴逍、纹身和长袖的内容都记了下来。
这个晴冷的下午,他们一站一坐,在吧台边聊了很长时间。
偶尔有客人来到店里,指名想喝郑飞鸾做的咖啡,机敏的收银小妹会主动挡下来,将单子派给另一位咖啡师去做,以免打扰了老板的私人时光。
两个人聊着聊着,话题不再限于经营客栈的小细节,时常发散开去。
往深了走,郑飞鸾就给何岸讲解一些经济学知识,往广了走,就讲几个发生在久盛的案例,真实而有趣。他懂得多,言谈沉稳,又足够耐心,何岸听得兴味盎然,巴掌大的笔记本连翻了四五页。
自从离开渊大,何岸就再也没有体会过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知识的感觉了。比起一个人在书海里大浪淘沙,有前人领路无疑要舒服得多。
而且,教他的人还是郑飞鸾。
何岸沉浸其中,那些滋生于情爱的痛苦记忆都在交谈中悄然隐去,仿佛他依然是渊大的普通学生,而郑飞鸾也依然是多年以前,坐在学校报告厅高台上的那位Alpha先生——要大清早捧着学生证去排队,焦急地踮着脚尖数前方密密麻麻的人头,半天才能领到一张票,才能挤在无处下脚的过道里远远看上一眼的Alpha先生。
何岸从没告诉过任何人,那曾是他短暂的大学生涯里最快乐的一天。
现在,他巧合地达成了当年的夙愿:与郑飞鸾近距离、面对面地坐着,他把学业上的疑惑问出口,郑飞鸾便循循善诱地给予解答。
不谈情,不说爱,只讨论最理性客观的内容。
即使在少年怀春的梦里,他也不敢奢求能得到郑飞鸾的垂爱。他只敢想到这一步,然后如履薄冰地走近,忐忑地停在红线以外。
郑飞鸾和他恰恰相反,醉翁之意不在酒,每一句正儿八经的话背后都在盘算能给自己加多少分,每一个人模人样的表情都在给未来的谈情说爱之路铺砖。看到何岸眼中多了几分耀眼的生机,他就觉得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把人抱回家了。
可逐渐的,何岸脸上显出了倦意,反应远不如最初那么雀跃了。
有时候正写着字,握笔的手指会蓦地一紧,僵上那么两三秒钟,眉头也跟着皱起来。笑容像被雾气遮了,明明唇角有弧度,眉头却总是舒展不开。
大概是聊久了,所以累了吧,毕竟一堂课满打满算也才四十分钟。
郑飞鸾想。
吧台上映着淡淡的暖红余晖,咖啡杯见了底,浅碟里只剩一层糕点屑。铃兰乖乖巧巧坐在高脚椅上,先舔了舔手指,再舔了舔嘴唇,假装自己没偷吃。
“我……我该回去了。”何岸合上笔记本,装进了衣兜。
“好,我送你们。”
郑飞鸾没有挽留,今天独处的时长已经创下了记录,事情要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来,不能急,也不能逼。
何岸点点头,弯腰去抱铃兰。
第一下许是姿势不对,居然半途脱了手,没能抱起来。他微微一愣,又试了一次,这回幸好没出岔子,顺利把二十多斤的小丫头抱了起来。
郑飞鸾踏出吧台,亲自将他们送到了红莓西点屋门口。
“再见。”何岸朝他温柔地笑了笑。
“再见。”
他站在门口,目送着父女俩走过小石桥,跨进青果客栈的大门,这才转身返回店里。但他不知道的是,刚离开他的视线,何岸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代之以紧咬的牙关,泛白的唇色,还有愈渐痛楚的神情。
何岸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在迅速流失,他跌跌撞撞回到卧室,赶在发抖的胳膊彻底失去力气之前把铃兰送到了床上。
浑身都虚得厉害,背后浮出了一层潮湿的冷汗。
他闭着眼,一手撑住床沿,一手捂住胸口,努力想要缓和那种烧心的感觉——半封闭的西点屋里,随着时间推移,Alpha信息素在空气中积少成多,终于凶恶地包围了他。
郑飞鸾不是故意的,他知道,可他太难受了。
那晕眩的感觉仿佛注入了血管,被失速的心脏泵向身体各处,快速扩散,变得越发汹涌。
他终于挨不下去了,夺门冲进卫生间,两腿一软,跪倒在马桶前,惨白着脸色,把刚才咽进胃里的咖啡与糕点全吐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四月,小镇多雨。
阴云像织在天上的千层蛛网,既粘又厚,拨不开,吹不散,接连几天都没出一次太阳,倒是动不动就泼下来一场雨。
雨天生意冷清,郑飞鸾站在吧台后,百无聊赖地望着对街发呆。青果客栈大门半掩,许久无人进出。粉墙湿了青苔,墙根的一排矢车菊左右摇曳,被雨珠砸得点头哈腰。
自从三月末的那次长谈后,何岸再也没带铃兰来过西点屋。
郑飞鸾想极了他们。
他无数次自省了那天的表现,把记忆中说过的话逐字逐句拎出来挑毛病,想找出自己做错了什么,却一无所获。他甚至确信,何岸离开时的情绪并没有不愉快。
所以,是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
郑飞鸾正想得头疼,忽然,客栈门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铃兰。
她提着小裙子,在门槛后头左挪两步,右挪两步,似乎打算出门。那木槛子足有半尺高,她矮豆丁一个,怎么抬腿也迈不过去。可她像有什么急事,铁了心地要出去,居然弯下小腰,抱住门槛,右腿努力往上扒拉,脚背一勾,屁股再一撅,整个人就那么晃悠悠趴在了上头。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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