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那是你不了解郑飞鸾的作风。”程修竖起食指,对着何岸晃了晃,“我给你打个比方啊:假设我们客栈里有一棵树,树上有鸟搭了个窝,每天大清早叽叽喳喳的特别吵,你会怎么做?”
何岸想了想:“把鸟赶走?”
程修:“鸟要是飞回来呢?”
何岸:“把鸟窝拆了?”
程修:“鸟再搭一个呢?”
“呃……”何岸想不出来了,“那该怎么办?”
程修看着他一脸困惑又努力思考的样子,乐得不行:“你看你,最狠也就能拆个鸟窝。你把这事交给郑飞鸾,他会先把整棵树都砍了,以免有鸟回来搭窝,再把种树的坑用水泥封上,以免有人回来种树。”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懂了……”
何岸捧着茶杯,艰难地咽下了一口茶。
他怎么能不记得郑飞鸾的路数呢?他自己就是那只倒霉的鸟儿,被拆了窝,砍了树,现在还带着小雏鸟栖在别人家院子里呢。
第四十八章
一夜无话。
第二天是个晴天,第一缕阳光照进窗户的时候铃兰就醒了。小丫头精神十足,吭哧吭哧往何岸身上爬,想讨一口奶喝。
何岸哪儿还有奶给她,睡眼惺忪地护住胸口,坐起来,忙活着给她冲了一瓶温奶。
郑飞鸾送的小鸡崽就搁在桌上,铃兰眼尖瞧见了,喜欢得不行,伸直了小胳膊咿呀讨要,何岸便顺手递给了她。她一下抱了个满怀,爱不释手地又揉又捏,搂着它在床上囫囵滚了一圈,还嫌不够亲密,又用乳牙咬了咬小翅膀。
等洗漱完了,何岸便抱着她出门去。
庭院空无一人,大伙儿都还没起床,只有六百六耷拉着尾巴,无精打采地沿着墙根慢慢踱步。一见到人,那尾巴立刻竖成了一根直线,激动万分地奔过来,三步一回头地领何岸去看它的猫碗。
碗底朝天,一粒猫粮也没有。
六百六躺平打了个滚,眼巴巴看着何岸:“喵!”
“饿!”
铃兰抱着奶瓶替它翻译,怕爸爸不懂,还揉了揉自己的小肚肚。
……怎么,戴逍还没起吗?
何岸转头看向程修和戴逍的卧室,不禁有些为他们担心——已经到了平常起床的时间,房间里却不见动静。
昨晚从郑飞鸾那儿回来以后,程修和戴逍吵了一架。
当时何岸还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了,就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洗完一出来,隔着窗户就听见了争执声。大约是顾及客人们在休息,两个人都压着嗓子,火气却不减分毫,唇枪舌剑的,谁也不肯退让。最后“哐当”一声,戴逍推门出来,卷铺盖去公共客厅清修了。
一夜过去,他俩还没和好吗?
何岸不清楚个中因果,见六百六叫得凄惨,赶忙为它添了粮,不多不少,正好薄薄铺满一盆底。
六百六心满意足,低头嚼得嘎嘣响,铃兰便搂着小鸡崽站在旁边,看着它一颗一颗吃完了——她喜欢甜奶糕,可何岸总不许她吃太多,她自认深深体会过“嘴馋吃不饱”的“痛苦”,不愿让心爱的大猫咪也受同样的苦,非得看它吃欢腾了才放心。
喂完饭,六百六抻了个曼妙的懒腰,几步窜上墙檐,溜达到外头去找野猫打架了。何岸便推开客栈大门,带铃兰一块儿去石桥上看鸭子。
桥下水清藻绿,鸭群浮游,一会儿啄鱼,一会儿梳羽,身后各自荡开了一串徐行的碧波。雅闻一条街慢慢热闹了起来,店铺陆续开门营业,只不过……对街的酒吧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何岸眨了眨眼睛,注意到它挂起了一块红牌子。
停业。
这、这是什么意思?
“早上好。”
旁边有人向他打招呼。
何岸闻声转头,发现郑飞鸾不知何时站在了身旁,眉目清爽,发型一丝不乱,衬衣笔挺簇新,还打了领带,像极了杂志里走出来的商务范男模。
“早……早上好。”
心跳莫名就乱了一拍。
他不知道的是,为了这亮眼的第一印象,郑飞鸾起床后打开行李箱挑了足足半小时。他来得急,又没打算久留,只带了三四套衣服,站在镜子前搭配了十几轮才选出了一身显格调的。
然而……
外表或许能俘获何岸,却绝不能俘获铃兰。
小丫头才不吃这一套,看到郑飞鸾,差点把小鸡崽当成手榴弹砸过去——还好她太喜欢小鸡崽了,心里一琢磨,觉得郑飞鸾不配让她失去可爱的新玩具,便赶紧又搂住了。
“铃兰乖,咱们不怕,叔叔不会欺负你的。”何岸轻声安慰她。
……叔叔。
这称呼着实让郑飞鸾心酸,但他还是配合着露出了一个“亲切”的笑容,试图传达善意。
可惜他严肃惯了,亲切起来犹如一只尖耳利齿的狼外婆。铃兰感知善意失败,眼珠子瞪得更圆了,小拳头在底下握得紧紧的,蠢蠢欲动,想伺机抡他一记奶香拳。
郑飞鸾只得自我安慰:起码小鸡崽已经被铃兰接纳了,至于他自己……坏爸爸的形象洗刷不易,晚一点就晚一点吧。
“那个……”何岸指了指对街酒吧的停业牌子,“他们这是……关门了?”
“对。”郑飞鸾点头。
“是、是因为你吗?”何岸问。
他还记着程修那个铲树封水泥的比喻,总觉得这事和郑飞鸾脱不了关系。果不其然,郑飞鸾淡淡地笑了笑:“对,我把它买下来了。”
何岸:“……”
这也实在太……
“觉得太粗暴了?”郑飞鸾侧过脸来看他。
何岸认真地点了点头。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他确实不喜欢这样过于硬派的解决方式。
郑飞鸾却有他自己的道理:“其实综合考量下来,这是可行性最高的一种方案——怎么才能让一家酒吧在夜晚保持安静呢?很简单,没有酒吧。”
他轻轻一挑眉。
何岸心里依然横着一道过不去的坎:“可这笔花费太大了。昨晚你说去谈,我还以为真的只是‘谈’而已,所以才……”
才接受了你的帮助。
但买下整座酒吧,这已经远远超出了何岸所能接受的帮助范围。
郑飞鸾笑了。
“不要有心理负担。与其说是花费,你不妨称它为投资——除了消耗品,其实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纯粹的花费。而且,它可能还是一笔相当高质量的投资。”
郑飞鸾望着对岸那个张牙舞爪的“嚣”字招牌,抬了抬下巴:“一个风格独特的旅游小镇,又是被当地旺族霸占的位置,我可以凭经验肯定,它值得投资。”
“可他们不会坐地起价吗?”何岸说,“我们找他们谈了不下五六次,底牌早就被摸干净了。他们知道我们无计可施,急着想买下来,一定会想办法抬价的,我们连一点议价权都没有……”
他深感亏欠,郑飞鸾却笑得分外柔和。
我们。
他喜欢这个词,尤其喜欢它从何岸嘴里说出来。
“我们当然有。”他说。
何岸一怔,疑惑地盯着郑飞鸾。
郑飞鸾唇角一扬,朝他递了个狡黠的眼神:“昨晚的剧本可能和你想的有点不一样。我呢,是一个路过落昙镇的生意人,酒瘾上来,碰巧看到一家酒吧开着门,就进去喝了几杯。人一旦喝多了就容易产生倾吐欲,比方说,拉住酒吧老板,抱怨几句最近的生意有多难做。”
“当然了,没有谁的生意是顺风顺水的,多少都会有些难处,他们也一样。聊着聊着,大概是作为安慰吧,他们告诉了我一件事:酒吧的盈利能力其实一直不太理想,而我也趁机多说了几句话——知道为什么会产生大型购物中心吗?一家单打独斗的酒吧就好比一家单打独斗的商铺,只凭一己之力,永远不可能吸引到足够的客流,闹得再响也不行。除非同类聚集,连成一片,彼此相辅相成。”
“落昙镇有酒吧一条街吗?有,当然有。他们动了搬迁的心思,我也顺水推舟,说你们这家酒吧地段不错,我想拿下来做一笔新买卖,愿意接手。”
“所以,你从头到尾……”何岸睁大了眼睛,“都用的个人名义?”
“对。”
何岸有些不好意思了:“我还以为……你是用信息素去谈的……”
郑飞鸾漾开了深深的笑容:“何岸,我知道你认为我是一种信息素动物,信息素也确实好用,但不是万能的,我自认为……不谦虚地说,我还是有一点能力的。”
“抱歉。”
“没关系。”
郑飞鸾态度温和,接着道:“那时候我‘喝醉’了,一个喝醉的人,头脑迷糊,开价总是漫无边际,就算开出的估价其实很合理,对方也会觉得占了便宜——所以,他们认为摸清了我的价格上限,不会再无限制地往上叫价。而我呢,现在‘酒醒’了,‘后悔’了,想要进一步和他们谈谈,争取我的价格下限了。”
何岸微微张开了嘴巴,有些反应不过来。
“觉得有意思吗?”郑飞鸾问他。
“……嗯。”
“谈生意本来就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如果是为了你,我可以用十二分的热情去对待它。”郑飞鸾耸了耸肩,扬手一指对面,愉快地道,“我先过去了,免得待会儿酒吧老板过来,看到我们聊天,再从我们兜里挖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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