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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现在他才惊觉,何岸并不总是他一个人的。
  他的信息素标记早已被洗掉了,恢复自由身的Omega回归了Alpha们的捕猎场。他是那么温润可人,再铁石心肠的Alpha也不忍看他一个人带着孩子无依无靠地漂泊。遇到合缘的,自然就会在一起。
  是他太过傲慢,忘了这顺利成章的可能性。
  郑飞鸾如坐针毡,醋意泛滥开来,浸没了理智,让思维变得混乱而焦灼:他们相识多久了?进展到哪一步了?如果对外以伴侣相称,是不是意味着……何岸已经被戴逍碰过了?
  深爱的Omega被另一个Alpha占有,这样的画面,他连一点边角都不敢想。
  何岸怎么能不是他的呢?
  铃兰怎么能喊戴逍“爸爸”呢?他才是铃兰名正言顺的Alpha爸爸!铃兰是一株从他的DNA里抽芽而生的花,他们血浓于水,谁也不能质疑半句。
  郑飞鸾猛地站了起来。
  他不承认!
  不承认自己被何岸的爱情逐离在外,从命定的唯一沦为了泯然于众的旁观者,不承认除了他,何岸心里还盛得下其他Alpha。他曾被何岸那么炽烈地爱过,比起戴逍,比起任何一个Alpha,他郑飞鸾在何岸心中的地位,都是最特殊的!
  何岸一定还爱着他,只要他肯出现,所有淡去的感觉都会回来的。
  郑飞鸾偏执地坚信这一点。
  五分钟后,他在客栈平台上提交了一张令人咂舌的订单——他订下了青果客栈的一间房,365天,全款付清。然后他开车回家,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装进登机箱,直接赶往机场。
  临行前,他带走了保险箱中的一对素戒。
  那是燕宁送给他的。
  十八岁成年那天,燕宁给了他这对戒指,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如果你找到了爱人,一定要珍惜他。人这一辈子能好好相爱的时间不长,别浪费了,明白吗?”
  郑飞鸾当时答应得很轻松。
  他是看着父辈们的不幸长大的,对扭曲的AO关系深恶痛绝。有父亲的反例在前,他自以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重蹈覆辙,便没把燕宁的叮嘱放在心上。时隔十二年,再一次见到这枚戒指,想起燕宁的话,他才发觉父亲当年走过的歧途,自己又一步一步重走了一遍。
  午夜,忙碌的红眼航班正在交替起飞降落。候机室里旅客来来往往,有人脚步匆忙,有人形色疲惫,各怀烦忧心事。
  郑飞鸾站在落地窗前,等待商务舱的通道打开。
  他尽力表现得镇定,搭在拉杆上一下下敲打的手指却暴露了内心的焦虑。
  还来得及吗?
  何岸会愿意接纳他的歉意吗?
  他给了何岸太多伤害,与戴逍相比,他的胜算能有几成?
  他身心俱疲,抬手按了按酸胀的眼眶。
  何岸,我醒过来了,不会再无缘无故地失控了。我想回应你的喜欢,想把铃兰捧在手心宠,想带你回到渊大校园,读完你中断的学业。你心里是不是还剩着一丝微弱的火苗,能让我重新点燃它?
  你能不能……别成为戴逍户籍上的一枚铅印?
  凌晨十二点,一架A320急速滑过跑道,飞向了暗无星光的浓云。三色翼灯渐次闪烁,消隐在了辽远的夜空中。


第三十七章
  与渊江不同,落昙山的冬天是没有雪的。
  小镇子依山傍海,气候宜人。檐下的秋花刚压了梢头,水边就扬起一簇轻而白的柳绵来。北方的客人们看到一树月桂一树柳的景象,往往会惊叹这里不甚分明的四季。
  程修大清早睡得正酣,突然被一通闹铃吵了起来。
  隔壁床上,戴逍还在光着膀子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比田间一台浓烟滚滚却死活发动不了的拖拉机,自带一百分贝噪音,彻底压过了闹铃。
  美得你!
  程修一枕头砸过去,正中戴逍面孔。
  他见状一乐,迅速套上衣服,在戴逍的骂骂咧咧中冲进卫生间挤了一段牙膏,趁对方还没来得及穿裤子杀进来,抄起牙杯溜到了外头。
  一开门,晨风拂面。
  小院的九重葛垂瀑而下,燃成了一团烈火,何岸正抱着铃兰晒太阳。
  小丫头今天穿了一条印花小布裙,没扎辫子,头发又蓬又软,在曦光下呈现出漂亮的浅褐色。她咕咚咕咚喝着奶,旁边六百六眼巴巴地瞧,粉鼻子一动一动的,很想分一杯羹。
  “早啊!”
  程修举起牙刷打了个招呼。
  “早。”何岸朝他弯了弯眉眼,“看手机了吗?”
  程修:“没看,怎么了?”
  说着仰头含了一大口水。
  何岸神秘地说:“昨天晚上,有人在我们客栈下了一笔大订单。”
  大订单?
  程修鼓着腮帮子,眼睛都瞪圆了。
  他和戴逍“同居”将近一年,潜移默化之下已经修炼成了半个葛朗台,听见钱响就激动。他左手举牙杯,右手举牙刷,两手夸张地划开了一个弧度——有多大?
  何岸笑盈盈:“很大很大,要好好准备才行。”
  程修顿时眼冒精光,三两下刷完牙,也不管房间里还有只“猛兽”,扭头就进去找手机了。没多久,他掂着手机出来,两边肩膀失望地耷拉着:“别准备了,一看就是系统故障,真订单哪儿有长这样的?”
  何岸仰头看他:“不一定啊。”
  “不是百分百,也是九成九。”程修往何岸旁边一坐,指着手机屏幕一项一项数落起来,“你看啊,匿名用户,付全款,没选房,免接机,入住时间还是早上九点——你见过几个早上九点来的客人?”
  “嗯……”
  何岸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但他没显出沮丧的样子,眉眼仍然带着笑意:“说不定这个客人和别的客人不一样呢?比方说,他是一个住在大城市的老先生,退休了,想来咱们镇上清净一年。全款呢,是因为不缺钱,匿名呢,是因为忘了注册,选房的话……嗯,可能他以前住惯了酒店,以为小客栈也像酒店那样,来了之后才选房。”
  这推论其实特别不着调,可程修看见他神采奕奕、眼眸含光的样子,竟然有点被说服。
  何岸又低头问铃兰:“爸爸说得对不对呀?”
  “对!”
  铃兰一眨长睫毛,奶声奶气地应和。
  其实,刚刷出这张订单的时候,何岸的反应与程修是一模一样的。
  它假得就像一个系统故障。
  除了打折的几间房,包下青果客栈一间标准客房一整年的花销接近十万。即使客人足够富有,不在乎这笔钱,一次性付清全款也属于非理性消费。而且,在营销成风、客栈纷纷争当网红的落昙镇,青果客栈早已被挤到了排名末端,又是哪儿来的运气被选中呢?再加上匿名、不选房、早晨九点入住……这一张订单,处处都写着“假”字。
  但,万一是真的呢?
  万一是真的,那么,戴逍因为收留他和铃兰而遭受的损失,是不是就能挽回一点点?与潜在的收益相比,花力气收拾一间可能被闲置的客房,并不算一件太辛苦的事。
  “程修,我想碰碰运气。”何岸笑着说,“我们是小客栈嘛,淡季空房率那么高,能订出去一间算一间。说不定这回福星高照,真遇上一个大方又好相处的客人呢?”
  “行。”程修拍了拍何岸的肩,“我相信你的预感。”
  程修虽然粗神经,却很了解何岸。
  何岸的性子,说软是真的,说韧也是真的。住在青果客栈的这大半年,因为平白占了一间客房,何岸一直对戴逍心存愧疚,觉得拖累了他的生意。
  其实在程修看来,那会儿的青果客栈根本没什么生意可言。
  戴逍这个人,优点是脸帅、热忱、踏实可靠,缺点是闲散、抠门、理想主义。和他做朋友很舒服,和他一起开客栈,那保管赔得血本无归。尤其程修还是郑飞鸾训出来的,对卓越的生意人应该有什么特点一清二楚——戴逍不偏不倚,每一步都踩在禁忌上。
  收留他们的时候,青果客栈正徘徊在倒闭边缘,客房一间间全空着,租金哗哗往外流,收入一分也没有。反而是他们的到来,多少给这家冷清的小客栈增添了一点烟火气。
  住了两天,面对始终无人问津的大门,再迟钝的人也看明白了。
  戴逍也没遮掩,向他们透了底:在网红客栈的概念炒起来之前,他这儿其实也红过一阵子,奈何敌不过秀猫秀狗秀情调的软文营销之流,慢慢就过气了。
  何岸低眸一琢磨,说:我来帮你吧?
  程修当时没弄明白,想当然地以为何岸是指帮忙打杂。谁知第二天,戴逍就把客栈全权交给了何岸,自己退居二线,当起了司机、保安与搬运工。
  为了报答戴逍,何岸几乎把养育铃兰之外的精力全花在了客栈上,当成自己的事业在打理。
  从那之后,小客栈的日子才一天天好起来。
  戴逍对何岸起了很浓的兴趣,问他以前是不是开过客栈。何岸说没有,不过读书的时候辅修了两学期酒店管理,略懂一点皮毛。那天程修才知道,何岸其实读过大学,只不过中途肄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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