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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 (酒吞北海)


  李琅玉沉默着,脚下有些不稳,似乎地板在分崩离析,他不再觉得掌心发烫,只觉得握住了一条懒懒的细尾蛇,它现在是安静着,可下一秒,指不定就会突然咬自己一口。


第51章 早休兵甲见丰年 4
  程翰良做了一个梦,很长,似乎是许久之前的事情。
  民国七年,他从一个小村庄里逃出来,倒在地上,身上还有拳脚痕迹,怀里藏着一把粗制匕首,从铁匠那捡的。然后他隐约听到有人在喊“师父”二字,视线是模糊的,几个人围着他,其中一人给他喂了口水,将他背到屋内。他醒之后,发现是在一个戏班子里,那个救他的人是这里的班主,十分年轻,估摸不到二十,姓傅,叫傅平徽。
  第一个发现他的是班主的大徒弟,名唤周怀景,是副可靠的兄长模样,旁边还有两人,一个面相偏阴、喜欢取笑人,另一个性子单纯莽撞,二人依着辈分被称作“叶二”、“李三”。
  傅平徽问他,可有去处,没有的话愿不愿意留下来给他当徒弟。他点头答应,于是拜了师,改了名。这个班子很小,傅平徽那时徒弟也不多,他说:“我取名喜欢倒着取,‘良辰美景’,你运气好,能取到第一个字。”
  傅平徽手把手教他,第二年末便让他上台,八九岁的小孩子,学东西很快,唱腔走步却是少有的稳重,少年老成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观众觉得新鲜,唯一不好的是,这孩子年纪轻轻,性子却很冷,不像傅平徽其他徒弟,散场时知道博笑。
  李三与他同岁,埋怨他端着架子装模作样,不知道给师父多挣点票子,傅平徽倒是无所谓,不同徒弟有不同教法。那年,程翰良首次压台,傅平徽送了一块未琢的白玉作为祝福,意思是“璞玉浑金,深藏大器”。
  那几年的日子确实是快活的,像甘蔗里流出来的甜汁,兑了三成白水,荡得心脾清爽。后来,傅平徽决定在北平落脚,整个戏班也渐渐结束了走南闯北的生活,程翰良十八岁回北平,他身材高大,面相俊朗,唯有那与人疏离的性格一点没变,傅平徽瞧在眼里,问他,有没有喜欢过什么?
  他简单说,跟师父唱戏。
  傅平徽摇摇头,说,你把它当生计,这不是喜欢。
  他们坐在北平的一座山顶上,山脚下面萦绕着白茫茫的雾气,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屋宇隐藏在这白色之中。
  傅平徽问,你看到了什么?
  程翰良不解,将这个问题抛回给他。傅平徽的回复是——珍重之物。
  “人这辈子需有孤绝之胆、慈悲之心,还得有一生所念。”
  程翰良记下这话,那时他心有傲气,人如刀锋冷冽,也无所念,只觉得一生或长或短,唯有师父与同门能让他寻得归处。
  梦境进行到这里快速闪过一些画面,时间眨眼而过,最后停在一扇门前,程翰良走进去,看到的是傅平徽的背影,屋里晦暗不明,他喊了声“师父”,对方没回头,接着,外面响起嘈杂的人声,来自四面八方,一口一个“卖国贼”、“汉奸”,像山洪一样袭来……
  他想起了这是哪。
  几根木梁掉下,屋外蹿起大火,噼里啪啦的崩塌声此起彼伏,他急忙去扶傅平徽,可对方却扣着他手腕,结结实实跪了下来。
  程翰良大惊,也屈膝下跪,再次喊了声“师父”,傅平徽此时面容仿佛老了十岁,眼窝里装着憔悴,他问了一个久远的问题——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什么?
  程翰良少时曾回答过——是性命。当初他死里逃生,求的是存活。傅平徽却说,纵然长命百岁,一生颓丧与死无异。
  如今,这个问题又一次抛到面前,程翰良道:“是名义二字。”
  傅平徽摇摇头:“为名义而死,可有想过身前身后?”他回头看了眼桌上的牌位,悲戚道:“我自学艺开始,到来北平落脚,也有三十多年时间,眼看着班子慢慢壮大,一路艰辛,何止是我一人心血。”
  “今日这事,外头人人骂我傅家,即便你我皆知个中清白,还是难以自辩。你师娘愿意与我一同赴死,弟子众人也不愿离去,我虽问心无愧,但到底心有不甘。事到如今,唯有两件事无法释怀。一是明画明书,他们年纪尚轻,不该受这罹难;二是我这多年经营却要一夕俱废。”
  傅平徽说到这里,火光冲上天空,照亮了半间屋子,他的两鬓白发并不多,却在这横流火焰中反射出悲凉的白色。程翰良跪在他身边,问,师父要我做什么?
  “我们这一行不过是台上风光,大幕一合,几代人薪火传承又有谁能知道?都说子承父业,可是其中太难了,我自己慢慢摸索过来,实在不想明书也遭受这罪。怀景为人稳重,但行事常有顾忌,仁美虽有天赋,然而过于随性,念辰则好凭意气做事,决计不肯求全。所以,翰良,你可以说我自私,但我现在只有你了。”
  “我知道这事会陷你于不仁不义,但世事必有真相大白一天,师父年纪大了,这污名我是万万不能承认,所以,困难的事你来做。”
  傅平徽睁着枯竭的双眼望向他,里面落满了黯败,在漆漆黑夜里定格成回忆尽头。
  三百六十行,一方唱罢一家登场,几代人都在逆水行舟,但最终不过是回到起点,如同愚公移山一般交给下一代。
  那晚枪声不绝,夜空中排满烟雾,好似野兽的利爪划破苍穹中的云朵,傅平徽唱了他人生中最后一段曲——“望家乡,去路遥,想母妻将谁靠?幼妻室今何在?老萱堂恐丧了。劬劳!父母的恩难报,悲号!叹英雄气怎消?叹英雄气怎消……”
  程翰良从梦中惊醒,屋内灯闪了一下,一派平静,没有火光,也没有故人,只有窗外的乌鸦偶尔发出两声鸣叫,他走出去,太阳将他的影子拉到远处,时间在这一瞬仿佛被无限延长,有人替他打开车门,已等候多时,他捂着胸前那枚玉佩,听到了一些很久很久之前的声音,从心脏里传出来,仍然发着炽热。
  ……
  李琅玉在酒店客房里已经坐了两小时,现在是四点三十,他只剩下三十分钟时间,乔广林将那把枪搁在电话座机旁,像一位狱卒监视着他的举动,墙上秒针每走一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如同催命的倒计时。他把头埋下去,能清晰感觉到大脑颅内似海水一样冰凉。
  电话是在十分钟后响起的,铃声尖锐,像把刺刀,捅在心脏上。李琅玉喉结上下滚动,走到窗边拿起听筒,对面是浑浊的沙哑声,乔广林跟他说,人到了。
  李琅玉向对面望去,街的另一侧有一处旧房子,常年没人,而这时候,他看到了程翰良,出现在那里。
  李琅玉心里“咯噔”一声,手背皮肤苍白,有隐隐的青筋,乔广林大概猜出他此时模样,说,凡事都有第一次。
  “白姨呢?”李琅玉问,对方拿白静秋拴着他,逼他去跳这“悬崖”。
  “在厨房里煲汤,你五点之前办完事,回来还能赶上热乎的。”乔广林留下这狡诈言辞,便挂断了电话,李琅玉一个愣神,忽然觉得这听筒沉重如铁。
  十月末已经很冷了,大风削着他的脸,李琅玉手脚冰凉,拨出一串号码。
  “嘟”了三声,程翰良走到窗边,拉上帘子,侧着身,接通了这个电话,一个“喂”字,声音冷淡。
  他其实什么都没准备好,以至于听到这一声“喂”,觉得仿佛有根图钉扎着他喉咙,全身的汗轰的一下冒了出来。
  李琅玉垂下眼,半天没动静,程翰良也再无发话,几只麻雀停在电线上,扑哧扑哧地飞来又飞走。
  “是我。”过了十秒,他到底还是开了口,只是听着像吞了块石头。
  那边依然在沉默,李琅玉屏起呼吸,面容僵硬地盯着对面那翠帘子,他能看见程翰良的身影。不一会儿,话筒里传来打火机的声音,男人点了根烟,吐出一串烟圈,接着极短的叹气声。
  “上周我去广州,那边异木棉开了。”
  程翰良没有半分惊讶,也没有问他为何在这,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平淡的家常话——“想同你再去看看。”
  李琅玉一怔,握着手枪的右手抖了抖,眼窝有些发胀,“去那干什么?”
  “你上次说,想去银行的对外事务部,正巧那边有几个人能帮上忙,至少以后顺利点。”
  “荔湾区宝华路有一栋我名义下的房子,接着闹市,挺方便,你去广州后可以住那。”
  “出门一公里有家卖竹升面,做法跟北方不一样,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
  “天气会热些,不过南方水土养人。你住久了就会喜欢上那里。”
  ……
  他将这些琐碎事一一道来,用一种和悦平静的语气,似乎再波澜壮阔的动荡到了他嘴里,都不过是“清风拂山岗”。
  闻听这些话,李琅玉心里那团酸涩情绪立马发了皱,他把指甲嵌进手心,想用疼痛去捋平这酸涩,但毫无用处。
  “我不去广州。” 他听见自己这样说道,“我要留在这。就算广州比北平好一千倍一万倍,我也不去。那里没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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