鬻犬 (viburnum)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viburnum
- 入库:04.10
这一点充分在田钺身上得到了验证。因为在彼时,明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的他,第一个想到的,是打不过也要打。不成功便成仁,其实很简单的,至少在那一刻是很简单的,就像他明知道门没锁路上也没人拦截不是什么好事,也要拼了命往外逃那样,现在,他明知道顽抗到底是死路一条,也还是会顽抗到底的。
切的一切,都是一种可悲的本能。
如同瞪羚被猎豹的利齿扯破喉咙之前,不会停止奔跑。
田钺从袖口里反手摸出了那把剪刀,将其扣在指间,牢牢攥住,他趁其不备,把那锋利的尖端直冲着对方的眼睛戳了过去。
白未然反应再快,也还是没有完全躲开。不锈钢铸造的利器没有伤到那只好像藏看南极的冰山一般的眼,但在那线条完美的颧骨上,划开了一寸多长的一条血口子。
帝君再强大,狼种再彪悍,归根结底也是凡人肉身,皮肤被硬生生割破,也是会疼的,也是会一下子涌出血来的。殷红的粘稠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来,滑过下巴,滴在冷白色的丝绸衬衫上,洇湿了滑腻的布料,渗透进漂亮的暗纹,弄脏了珐琅的纽扣。
疼痛让白未然一时间竟然愣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本以为只会溜出来而已的逃犯,手中是不见寸铁的,他原本还想着抓回去之后告诉他这么久了,难道还不知道高级狼种有昼伏夜出的习惯?难道就没想过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难道真的以为天黑了,摄像头后面就没有看着他的视线了?
好多讥讽的言辞,白未然都没能说出口,他在刺痛之中,恍若从肋下冒出一股无名之火。最终,把所有的意外,都转化成了愤怒。
这条最下等的狗,居然还敢这样激烈反抗他,居然还用利器,割破了他的脸。换做任何一个别人,他会把他直接一把掐死。反正帝君杀一条狗,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但是。
手都已经卡住了田钺的脖子,白未然又停下了动作,他紧紧咬着牙关,从喉咙深处发出一阵猛兽恼怒到极致的咕哝,然后,他松开了指头,转而扯着对方的头发,直接将之塞进了车里。
那天,是田钺活了三十几年,最惨痛的一天。
是的,比之前的所有所有的境遇都算上,还要更惨痛。
在车里,他被往死折磨了一顿,之所以真的差点死掉,是他仍旧没有放弃反抗,他是真的想不成功便成仁,逃不走不如去死的。但他想要喊叫时,就会被用力捂住口鼻,想要厮打时就会被强行扭住胳膊。那个力气大到吓人的男人,几乎捏碎了他的肩膀,也几乎让他窒息。眼前一阵阵发黑,田钺渐渐丧失了抵抗能力,可这显然还不算完。
白未然扯掉他的衣裳,继而统统扔出了车窗外。
在室外赤裸身体的恐惧,比被当众殴打,要更羞耻。就算在车里,仍旧可怕到无以复加。田钺想要用最大音量抓住任何机会喊救命,可那个极其擅长使用暴力的男人,单手就把他牢牢压在座椅上,反翦着他一双手臂,带着粗重呼吸的声音强制性送进他耳朵里。
你喊吧,看你喊来的会是谁!你以为出了别墅区,就不是狼种的地盘了?嗯?告诉你,围墙外头只不过不是王君的聚集区了,可还有大把的臣下和庶人呢!要不要我把他们喊来,再把你往狼群里一扔,任凭发落?啊?!
白未然是真的暴怒到了顶点,他不懂为何田钺一直想着逃走,一直不放弃逃走,而且发现逃不掉时还会以命相搏。他难道就不知道量力而行吗?难道不明白自己在这里根本不算是强者吗?弱者在强者面前,想要活下去,难道不该乖乖听话才对吗?
为什么要逃,为什么不顾死活也要逃?
到底为什么?!
困惑和伤痛一样,都有让人愤怒的功效,狭窄空间里那疯狂弥散的发情味道更是火上浇油。白未然开始觉得头昏,行为已经越来越不能自控。原本只想看把这家伙剥个精光之后重新带回地下室扔在那儿反省,但很快的,被点燃被激起的性欲,就淹没了一切还算相对有理智一点的计划。
就在那辆车里,就在后座上,他狠狠把自己的逃犯惩戒到莫说逃,而是几乎连站,也根本站不起来。
入口在不停渗血,混合着精液弄得两腿之间和漆黑的真皮座椅一片狼藉。作为武器的剪刀也早就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噪子已经沙哑,周身上下到处都是挣扎被镇压过程中用力抓出来的红印子。他指甲缝里有血,那不是他的血,是他拼尽全力去抓对方脸上的伤口时抠到的。而结果,就是身体里更用力更残暴的戳刺。远比第一回还要更疼,快感为零,股间的物件连半秒钟都未曾勃起过,乳头则被恶意掐到红肿。满嘴,全是精液的味道,那是那男人最后硬把他的嘴撑开强行射进去的。他被呛到气管,差点直接死掉,可对方显然不许他死得这么简单,一个耳光过后,他被翻了个身,只等了几秒钟让他剧烈咳嗽到吐出喉管里的秽物,便又被那根凶器亳不留情贯穿了穴口。
到最后的最后,田钺已经记不得还有哪些细节了。
他只记得他好像是吐在后座上了,不只是对方的精液,还有胃里的食物,呕吐是本能的应激反应,那是因为屈辱,因为痛苦,因为怕。
他怕自己真的会死。
逃跑的时候,肾上腺激素让他觉得跑不成就死也没什么大不了,可真的有种也许会死的预感时,求生欲又战胜了一切,停留在所有脑神经的最中央。只是,这种怕,同样并未持续太久。他最终以失去意识得到了解脱。最后一刻他只记得身体有多疼,有多无力,至于逃跑,已经半点也无力去想了。
啊……原来。
对自由的执着会让人暂时忘记恐惧,而对性命不保的恐惧,会让人忘记何谓执看,至于自由……有那么极短极短的几个刹那,他曾想过,只要能活下来,自由,他也许是可以不要了的。
恍惚中,他睡死过去了几次。
恍惚中,他似乎听到了一些噪声,感到了一些晃动。
仍旧是恍惚中,他慢慢睁开眼,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又回到了地下室。
没有穿衣服,他被扔在床垫上,床垫被扔在地上,地上一片空旷,放眼望去,能搬走的,都已经搬走了,能清空的,也都已经清空了。沙发,床,电视,书本,衣服……全都没了,整个地下一层,就只有那张床垫,和他。
不。
还有白未然。
在他旁边,有一双穿着锃亮的皮鞋的脚,往上看,是那个高大的男人,男人早就已经重新收拾好自己,头发齐整,衣着体面,就连脸上的伤,也已经处理完毕,贴好了纱布。
田钺想要翻身起来,但他做不到,他全身都在疼。
男人看着他,就像看看刚刚捉回来的猎物,思考着该如何处置。
片刻后,面无表情地蹲下身,白未然压住惊恐中试图努力躲闪的田钺,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管药膏。
“再动一下,就把你卖到窑子里去。”低沉的声音那样传达着威胁,男人说完,在总算是不敢,也没力气乱动了的囚犯安静下来之后,打开药膏的盖子,把透明的胶状药物挤出来,涂抹在两腿之间。
那里是干千净净还泛着清香的,显然,又是在失去知觉后被洗过了。神志又略微清醒了一点,意识到自己头发确实还有点潮湿的田钺暗暗推算着自己到底昏迷了多久。
“咝……”入口好疼,里面也好疼,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田钺紧紧闭上眼,放弃了思考。
抹药的指头谈不上多么温柔,然而里里外外都照顾到了。白未然做完这些,把那管药膏往田钺脸旁边一扔,站起身来,沉吟片刻,开了口。
“本来……你一直乖乖听话,我都快要对你放松誓惕了的。看来,还是得从头再来一遍,让你吃点苦头,学学乖。这药,每隔四个小时抹一次,一会儿你的饭会送过来,给我好好吃干净,不要傻到绝食抗争。敢再撒野……那项圈还记得吗?我还留着没扔,不要逼我再给你戴上。再戴上,我可就到你死,都不会给你摘下来了!你何时死,我就何时让你戴着它进棺材!现在整个地下室给你腾空了,任何分心的东西也没了,你就借此机会,一个人在这儿好好想清楚吧!“
白未然自从丢下那句话,离开地下室开始,整整两个月,没有再出现过。
六十天,他没有碰过田钺,甚至没有来看他一眼。
但情况,绝非那么简单。
这要从田钺再度发烧开始说起。
外伤的康复,是要经历一番炼狱的,田钺浑浑噩噩,烧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才能动弹。他浑身燥热,喉咙干渴,但第一件事,不是去喝水,而是摸到了脸旁边的药膏。
身后还是疼,他得自己抹药,他得快点好起来。咬着牙把药膏在内外都涂抹均匀,他勉强撑起上半身,看了看四周。
果然,真的是什么都没了。整个地下一层,成了空壳,他自己,则连衣服也没得穿。
这个惩戒,算很严重的了吧。抓了抓头发,田钺表情麻木地这么想。但很快,他脑子里就一片空白了。他想驱散这种莫名出现的,恐怖的空白,但不知为何,反而被空白反过来吞噬了许多刚刚要滋生出来的情绪和感觉,甚至还包括对其的本能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