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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鑫爱诗)


  
  像这种强抢民女、野外劫色,意欲行不轨的人,大多是色令智昏,想追求点刺激,要不你说北平城巷子里的粉头妓子那么多,收费又不贵,干嘛不去那里解决。
  
  花清远拉着程蝶衣赶到时,那一片杂草丛中,三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已经裸了半身出来,摁着一个也被扯掉半扇衣服的姑娘家,眼看着就要得手了。
  
  程蝶衣见着这种场面,抑制不住地惊叫出来,花清远则抬臂,把程蝶衣完全揽在他的身后,不让他沾染半分。
  
  那三个眼见着好事即成的男人,万没想到关键之时,竟有人闯了过来。
  
  他们三个一愣,互望了一眼,很有默契性的把花清远和程蝶衣围在了当中,如些迅速的反应,显然不是第一次了,而那个之前被他们摁在身下的姑娘,边哭着边下意识地把被扯掉的衣服碎片,从杂草丛中捡起,掩住果露出来的香肩以及半抹酥胸。
  
  领头的那个男人,生着一脸大胡子,一身的腱子肉,连脸上都是肌肉横生的,看着就是练家子。另外两个瞧身形也是会些武的。
  
  程蝶衣虽被花清远揽在身后,却仍是偷偷探头往外看的。
  
  他万没有想到,他之前所想的三个人,竟是如此的膀大腰圆,忽就有些后悔了,他自己那点功夫,是花架子,戏台上耍耍还行,真要是舞刀弄枪的,起不了多大作用。
  
  花清远会武,他是知道的,从三癞子他们几个只要提到花清远,就一脸崇拜到流口水的模样,应是不错的,只是以一敌三……
  
  程蝶衣懊恼不已,自己这烂好心,总是有处没处的发作,这,这次可真是惹麻烦上身了。
  
  花清远懒懒地笑着,笑容冷淡疏离,他抱拳拱手,冲着围住他们的三个人说:“三个汉子欺负一个姑娘,说出去不太好听吧。”
  
  花清远根本没想说什么周旋的话,眼前这情势,说什么都是废话,打扰了人家的好事,你说一千句‘对不起’,屁事不顶的。
  
  “把你们收拾了,不就没有人说出去了吗?”
  
  领头的那个,瞧着花清远和程蝶衣两个的身形和打扮,顿时张狂起来。
  
  花清远一身随意的白色长袍,粗棉布做的,穿着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怎么看,都像是个弱质书生。程蝶衣与他同样的打扮。
  
  用花清远的话说,这叫情侣装,为着‘情侣’两个字,程蝶衣着实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自此,对那一模一样的衣服,特别有好感起来。
  
  这身衣服,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来它们的价值,但懂行的,就从那衣领袖口处刺绣,琢磨出些门道,绝不是看着那般便宜的地摊货。
  
  “这话说得对,”花清远还很认真地琢磨了一下,“但凭着你们,想收拾我,还是有点困难的。”
  
  花清远类似于挑衅的话,激怒了那三个人,在他们眼中,花清远这一把瘦骨头,根本不值一提,万没想到花清远还敢对他们如此说话,领头的那个一挥手,三个人齐齐冲着花清远扑了过来。
  
  花清远一把推开身后的程蝶衣,“蝶衣,你去看看那位姑娘,这几个人交给我。”
  
  花清远说完,在推开程蝶衣的同时,一脚踹向了领头的那个人。
  
  花清远与人动手,不管几个,都讲究个动作迅速,与人交锋之时,从不落被动之局。
  
  他前世是他亲生父亲的杀手训练营里出来的,要不就不动手,一旦动手,绝不留活口的。
  
  来到这一世,时逢乱世,他这两年闲暇之时,做的净是捡以前武功底子的活计,就怕突发遇到这种时候,受制于人。
  
  所以,当他不过两招之内,反手拧断领头那个男人的脖子时,另外两个立时被惊吓得脸色惨白,像被瞬间抽干了血液,恐惧得如同见了鬼。
  
  花清远拍拍并没有沾染半分血色的手,冲他们两个笑了笑,“还要来吗?”
  
  那两个人直觉就是摇头,有一个甚至已经尿了裤子,一股子腥臭味传了出来。
  
  一切只是电光火石之间,那边被花清远推出去的程蝶衣,还没来得及走到那位受侮的姑娘身边呢,花清远就已经放倒一条人命了。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早知道花清远下手狠,但万万没想到,花清远竟这般不留余地,出手就是人命,他现在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刚才拉着花清远来救人,到底是对还是错?
  
  程蝶衣尚且震惊到如此地步,何况那两个人,他们本能地吓傻,想撒丫子就跑,奈何双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木,根本抬不起来,只直勾勾地看着花清远。
  
  “不想打了,就抬人走啊,还等着爷送你们下山不成?”
  
  花清远戏谑地说完,那两个人如获大赫,一边一个抬起那个耷拉着脖子的领头死人,兔子似的跑开了。
  
  等那两个人抬着死尸跑远,花清远才回头,程蝶衣已经木然站在那里了,呆呆地看着他。
  
  程蝶衣的反应,花清远早就料到了。他杀人时这般凶狠的动作,从来都是不愿意被最亲的人看到的,比如他前一世的弟弟幺儿,他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出过手,就是怕给他留下阴影,换到程蝶衣这里,他觉得,这是早晚避免不了的。
  
  程蝶衣和幺儿不一样,幺儿是他的亲生弟弟,他不愿意幺儿看到时,他可以把幺儿送走,远远地送去别的平静地界,但程蝶衣是他的爱人,他们要时时在一起,程蝶衣必要享受他的优点时,包容他的缺点,他就是这么一个冷血的人,他从来不是好人。
  
  花清远苦笑着走过去,拉了拉程蝶衣冰凉的手,说:“蝶衣,你过去看看那姑娘,”说着,他脱下他身上那件白色的长袍,递给程蝶衣,那姑娘的衣服很难避体了,这半山腰处,哪有什么可以救急的衣物,不是他脱就是程蝶衣脱。自然,还是他脱要好些。
  
  程蝶衣愣愣地接过花清远递来的衣服,缓了好一会儿才说:“怪不得,怪不得……”
  
  连说了好几个‘怪不得’后,花清远无奈了,“怪不得什么啊?”该不会后半句是怪不得他像个妖怪吧。
  
  “怪不得,三癞子每次提起你,都像崇拜神仙一样,”程蝶衣讷讷地接口着,长叹一声,拿着花清远脱下来塞到他手中的长褂子,走到那个被吓了、还全身缩在杂草丛里的姑娘。
  
  程蝶衣垂着眼睛,并不看,把长褂子披到姑娘身上,然后转头过去,只催道:“快些吧,姑娘。”万一贼人们回来了,可就不好了。
  
  这后山确如花清远所说的清静,静是好事,但静到荒僻就不好了,就会出这污七八糟的事。
  
  他们两个大男人来这里,还有情可缘,一个姑娘家的,还敢跑来,真要是出了事,她自己得担着一半的责任。
  
  “神仙?”花清远跟着走到程蝶衣身边,拉着程蝶衣的衣袖蹭着,挑起的嘴角勾出温和的笑,与之前杀人的模样,判若两人,“哪个神仙?”
  
  这时的程蝶衣,也从刚才的震撼中,转缓了些,白了花清远一眼,没好气地说:“阎王爷!”
  
  花清远被气得哭笑不得,三癞子这是皮又痒了。好吧,阎王爷就阎王爷,大小也是个神仙不是。
  
  花清远安抚着程蝶衣时,那边的姑娘也披好了花清远递来的袍子,整个人瑟瑟抖着,如寒风中一片枯叶。
  
  她梳着荷叶齐刘海的头型,经刚才的摧残,蓬成杂乱无章,遮着她大半边的脸,看不清楚长相,只能从发隙间看出,这姑娘的肤色很白净,看她被撕扯坏的衣物,应是个女学生。
  
  “谢……谢谢,谢谢两位仙僧!”她含糊不清楚的吐字,不知是吓的,还是本身口齿有恙,先生都叫成了仙僧。
  
  “不,不用,”程蝶衣摆手,花清远没开口。他甚至没多看那姑娘一眼,只拉起程蝶衣的手,“咱们还去庙里吗?”
  
  经此一事,程蝶衣哪还有心情往山顶上爬,更别说去庙里了,“不了,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先把她送山下去吧,咱们也回吧。”
  
  庙当然还是要去的,等着哪天置备好了香火贡品,他一定要亲自去庙里,给花清远洗一洗这身血气,哪怕一步一个头的磕上去,他都愿意了,只求杀人损命的报应,别落到他家花清远头上。
  
  “好,”花清远点头,侧身对那位姑娘道:“姑娘的家人可在山下?”救人救到底吧。
  
  那姑娘好像没太听懂,缓一会儿,才摇头,“在……在北平……城……城里,四七……四七胡筒。”
  
  “四七胡筒?”北平的胡筒大小不下千个,但花清远还真没有听到过‘四七胡筒’这个名字,他正要继续问,程蝶衣反应过来,说:“是不是司棋胡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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