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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鑫爱诗)


  
  他说:“子不言父过,你父亲那般疼你,你更不能说他,好的坏的,都不说。”
  
  小家伙更委屈了,“我又没对别人说,”那意思,花清远也是他最亲近的人,“上次我说段伯伯,你又没有说我。”
  
  “那怎么能一样,你啊,外面听来的,好的坏的,总要告诉你爹,这是对的,但你要记住,之于你爹,你说了就不对,对任何人说都不对,”花清远轻轻地拍着小家伙的肩膀,“因为他是你的爹爹,只有他说你,没有你说他。”
  
  这个道理,小笙现在可以不懂,但必须记得深刻,成为一种习惯,印在脑海里,等他大了,他就明白了。
  
  花清远的话刚说完,那边倚门站着的程蝶衣已经快步走下来了,一把夺下花清远手里抱着的小笙,搂在怀里,连声安抚,“小笙,爹的乖孩子,是不是吓到了?都是你叔叔,小题大作的,晚上爹爹罚他,替你出气啊!”
  
  听到程蝶衣的温声软语,小笙的泪水又一次忍不住地留了出来,两只小手紧紧地扒在程蝶衣的肩头,蹭啊蹭的。
  
  刚刚,他叔叔说的,他还听不懂的话,这一下子,好像都明白了。
  
  这一晚,花清远被他家蝶衣一脚踹到卧室的偏榻处,他家蝶衣搂着小笙睡到床里。
  
  半夜时,程蝶衣被睡得不安稳的小笙吵醒,断续地听到小笙闭着眼睛,说梦话似的含糊着,“爹爹,对……对不起……,爹爹……,我下次再不说了。”
  
  程蝶衣眼睛一涩,把小家伙搂在自己怀里,紧紧的。
  
  一直没睡,等在床边的花清远,也趁此机会,如愿地挤到了这对父子的床上。
  
  拉灯和谐!
  
  
作者有话要说:节假日休完,第一天上班,亲们,累吗?嘻嘻……




☆、61章

  春天实是个好季节 段小楼迎来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也是喜事。他辛勤耕耘播种成功了,——菊仙有孕了。
  
  这个消息像颗炸弹一样,轰炸了小院的里外。
  
  男主角段小楼很不淡定,当场兴奋得昏过去,吓得程蝶衣连忙跑出去,叫住了刚走、还没有走到屋门口的大夫。
  
  花清远比较镇定,又不是他的孩子,程蝶衣跑外面叫大夫的时候,他俯□掐了段小楼的人中,很快这个准爹就醒了过来。
  
  人啊,果然不能太高兴,大喜与大悲伤身啊。
  
  随后好长一段时间,段小楼的气势指高气扬到令人发指的地方了,一个男人能让自己女人怀孕,这也算是大展雄风吧。
  
  这一日里,花清远空闲,亲自考察着小笙这阶段,在私塾所学。
  
  他前天刚谈妥了一桩大生意,赚了一笔不小的中介费用,最近一段时间,都不打算接手生意了,在家陪男人孩子。
  
  背完了一整本《三字经》,小笙爬到了花清远的膝头,抱着花清远的脖子,童声稚稚地说:“叔叔,菊仙婶婶说,要是生个小妹妹就给我当媳妇,要是生个小弟弟,……”
  
  小笙垂着头,有些迷茫不解,“叔叔,为什么生个小弟弟就不能做我的媳妇了呢?”
  
  这个,花清远也不好回答,他自己喜欢程蝶衣,不在乎程蝶衣是男是女,他只是喜欢程蝶衣这个人、这份性情而已。
  
  他努力组织一下,才说:“因为小弟弟是男孩子,你也是男孩子啊。”
  
  花清远解释完后,小笙更糊涂了,“为什么男孩子就不能在一起呢?叔叔你不是也做了爹爹的媳妇吗?”
  
  “噗!”
  
  花清远喝到嘴里的茶水,一气喷了出来,还差一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哈哈……”那厢里,散场刚回来的程蝶衣,恰巧听到这一句,笑得整个人都摇颤起来。
  
  要说这世上,还是自己儿子最贴心,越看越是可爱了,他冲着小笙招招手,“儿子,过来,爹带你去天桥,看胸口碎大石玩。”
  
  小笙高声欢呼着,也不在乎花清远喷了他一脸的茶水,从花清远的腿上跳下来,撒欢地向程蝶衣跑去了。还是爹爹最好了,叔叔嫁得好、嫁得好。
  
  程蝶衣拉着小笙的手出去时,回眸望了花清远一眼。微微上挑的眼睛,弯起一条弧线,抛来一个优雅华丽的眼神给花清远,绽出星光灿烂的欣喜来。
  
  花清远如触了电一样,打了一个颤,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媳妇就媳妇吧,只要那个人开心就好。
  
  清明一过,踏青的日子到来了,青草翠郁、野花绽放,连着风都柔和起来,不似初春那般如刀锋入骨了。
  
  远离人群的后山,小径崎岖,山路多石子,两旁总有些去年经历过冬风摧残的树枝横斜着,花清远细心地拔开,拉着程蝶衣,一路向山上摸去。
  
  “昨儿,在戏院见到袁四爷了,袁四爷说我和师兄的《霸王别姬》唱的不如刚出道的时候了,缺失了最初些的味道。”
  
  程蝶衣淡淡的惆怅着,抬头望了一眼,还很远的山路,以及耸在雾里、若隐若现的山头,有些难言的失落。终究是用过心的,现下却渐行渐远了。
  
  “怎么会,你们唱得久了,当然是越唱越好才是,”花清远心中不喜。袁四爷干嘛多这个嘴,好不好的,他还不是有时间就癞去戏院一遍遍地听,“四爷不过是听得多了,期待也就更高了,蝶衣,你用心唱就是了。”
  
  “不用四爷说,我也清楚的,哎,总是一颗心散了,不如那时一心一意学戏时好了,”
  
  有得就有失。他命幸,得了花清远,总是要随之失去一些东西,不用花清远帮着开解,他也懂的,但这份失,他觉得值,就好了,他之所以说,还是有点子落寞的。
  
  ——戏,毕竟是他忠爱的事业。他曾经小半辈子的执着。
  
  “四爷说,我的霸王在台下了,”
  
  程蝶衣幽幽说完,瞟了身边人一眼,花清远已经开心得像偷到嘴的大白猫似的了。
  
  这时的花清远也不怨袁四爷多嘴了,这嘴多得好多得妙,颇成人之美。下次还得建议四爷多来才是。
  
  “你是我心里的虞姬,不是台上的也不是台下的,”花清远抓住程蝶衣的手,放到心中,“永远都是这里的,永远就是我们都老了,我比你晚死一天。”那种没有期限的承诺,不是承诺,是谎话了。
  
  什么生生世世的,谁能记谁那么久远,三途河边一碗汤,谁又可能成为谁的执念呢。珍惜此生,珍惜现在,才是真的。
  
  “不,我不要,”程蝶衣摇头,温情脉脉地说:“我们要是死,也要在一天一起,你比我晚一天还是我比你晚一天,都会伤心的。”
  
  “好,”花清远并不多言,有他在,自然不会叫程蝶衣先死的,至于同生同死,那真是看缘份了。
  
  两个人边说边走,竟也走到了半山腰处,正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却听到距离山径不远的地方,一阵吵嚷叫骂之声。
  
  那流里流气的淫词荡语,声声字字地飘了过来,小树林里的场面,不用看,听到的人也能猜到是什么了。
  
  程蝶衣的手下意识地抓紧花清远,整个身体都绷紧起来,一双凤眼戒备地看向四周。
  
  花清远好像没有听见似的,拉着他继续往前走,还有心情说:“蝶衣你看,山顶好像有座小庙。”
  
  程蝶衣的眼神可没有顺着花清远的手指往上望,他还盯着不远处传出声音的小林子,那位被欺侮的人,已经大叫起来,听声音,是位年轻的姑娘。
  
  程蝶衣心有不忍,这样的欺侮,他也遇到过,感同身受,他清楚当事人,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拉了拉花清远,“要不……要不我们过去看看?”
  
  花清远抬起的脚顿住,他实不愿意做这个好人,又不想伤了程蝶衣的心,就说:“万一他们人多,我们两个过去,打不过他们呢?”
  
  “不会的,听着声音,那边至多不会超过三个人的,做这种事的人,都是欺负人,咱们忽然过去,或许就吓住他们了,”程蝶衣垂下眼帘,“一个姑娘家的,清白最重要了……”他到是懂这个。
  
  花清远承认程蝶衣说得有道理,但他是那种轻易都不管什么闲事的人,他没有宅心仁厚,陌生人的生死好坏,与他有什么关系,只是如今程蝶衣说了,他不想辜负了程蝶衣这一片善良。
  
  抬头又看到山顶上那座小庙,好吧,佛祖脚下,他就做了这桩好事,只当是积阴德了,为他和程蝶衣这桩良缘添点福气。万一能修个同生同死同转世的同命鸳鸯呢。
  
  花清远闪身一步,把程蝶衣护到身后,两个人的手还是拉在一起的,快步向那座小林子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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