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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之入戏 (神秘仁)


  一九三三年秋
  
  北伐胜利以来,局势却未像乐观者估计的那样明朗起来。日本像只鬣狗一般逡巡着中华大地,蛰伏着,蠢蠢欲动。
  
  宋濂还记得两年前东北三省一夜之间如大厦倾塌,军阀余留张学良竟然毫不抵抗,敞开门户。校长本以为再怎么样,张仍然还是有身为军人和国人的傲气的,不曾想临了还做出此等叛国之举。然而蒋校长顾忌颇多,虽说是准备抵抗,但其实还是憋屈着不敢太过作为。
  
  也就是隔了一年,宋濂率领四个营的亲兵部队,强渡蕴藻浜,攻敌侧背,予敌重创,使得一二八淞沪抗战局势转危为安,蒋亲授其陆军中将。那柄玉扇,因着时常被宋濂拿在手中把玩,早已棱角尽去。他在扇柄底下的两侧都刻了阴文,一面是“濂”,一面是“蝶”,也已经被磨得一点儿不咯手了。扇面还是一片金箔,等待着属于它的诗画,就像数年前他碰见的小豆子,璞玉之资,还等着蜕变和升华。
  
  这些年不是真的忙到没空赶趟北平看看故人。心里的滋味儿只有他自己知道,原以为离得远了,不再见面了,那份奢念就能慢慢淡去。却不想思念与日俱增,他时常一边在脑海里想象着小豆子如今的模样,一边纾解自己的欲|||望,完事儿之后又开始不停地自我厌弃,加之战火的淬炼,他周身的锋芒愈发冷冽起来。鼻梁之上,眉头之间添了一道不深不浅的皱纹,他的心情如同眉头在这五年里从未舒展过。
  
  间或难免碰到些龌龊事,但是在宋公馆的关照下,程蝶衣被保护的还算妥当。每个月一封从北平公馆送到自个儿这的信,事无巨细。信里屡次提到那坤带话,说是程老板惦记将军,让宋濂来看戏捧场。宋濂不置可否,挑了挑眉便将信撂在了一边。他心里明白,依着小豆子的性子,是决计不会主动要他去看戏捧场的,恐怕只是那坤些许个小心思罢了。但他心底里又有那么些暗暗的侥幸,说不定小豆子心里真是还念着他。
  
  歇夏结束,那坤自然是要赶着场的给段、程二位老板安排场次。如今的程蝶衣和段小楼早已今时不同往日,成了梨园名角儿,千人捧,万人追。二人从影楼出来,坐上回戏院的黄包车,戏迷早就一路候着了,段、程下了车,被簇拥着步入戏园。
  
  那坤今日收到了消息,说是宋将军升了陆军中将回北平公干,今日特特地来捧场,袁四爷袁世卿也来捧场听戏。一位是军政要员,一位是梨园大拿,有这么二位撑场子,还怕红不起来?
  
  “程老板,您可算是回来了。今儿个晚上您可有面子了,宋将军和袁四爷都来捧您的场。您呐,快些个准备着吧!”那坤笑眯着一双小眼睛说道。
  
  程蝶衣的脚步停了下来,惊喜地问道,“宋将军,您说的可是宋濂宋将军,他回北平了?”
  
  这些年,将军虽然不在北平,但对自己的关照未少分毫,好几次显赫们强要他去堂会、亦或是要行些“规矩”的时候,最后都能有惊无险的避过。师哥也许大大咧咧,不曾注意这些,但蝶衣自己却很明白,心里感激着。将军对他有知遇之恩、提携之义,但他对将军的感觉还有些似兄非兄,似父非父。当初,他竟是一点也不想宋濂走,却又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有宋濂在,袁世卿也只能将这最好的位子拱手相让。宋濂微微颔首谢过这位袁四爷,由得一旁的秋明解下橄榄绿色的披风,他带着皮手套的手把玩着那柄玉扇。不一会儿,台上便敲锣打鼓了起来。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说的正是宋濂现在心境。
  
  出将的帘子撩起,虞姬走上台来,便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仿佛梦回昔年张府,也是这个人,也是这出戏,惊鸿一瞥。看见程蝶衣的那一瞬,宋濂的瞳孔猛地一缩,心跳撞击着胸腔。五年里一切的纠结只一眼便烟消云散,宋濂知道,他怕是栽在“虞姬”之手了。
  
  当宋濂走到后台内室时的时候,正巧听见袁四爷说道“您的虞姬,快入纯青之境。”他微微皱起眉头,走到门口,瞥见袁四爷一双眼睛里仿佛闪着火花直直盯着程蝶衣,身边便更冷了几分。
  
  多年的军旅生涯使得宋濂存在感极强,程蝶衣本因着袁四爷大胆的眼神而有些尴尬,但神情却在看见门前那位戎装男子时欣喜起来,他上前几步道,“将军!”
  
  宋濂细细端详着眼前那张施了粉的脸,五年的时光,足以把一个青涩的少年蜕变成明丽婉约的眼前人,雌雄莫辨。宋濂冷冽的眉眼柔和了下来,轻轻捏了捏程蝶衣的脸蛋,调笑说道,“小豆子,如今可要叫你程老板了啊。”
  
  程蝶衣虽有些羞恼他在众人面前作弄于他,耳朵脖子一气都红透了,但嘴角却忍不住向上咧,“将军莫要戏弄我了。”又转头对段小楼说道,“师哥,可还记得宋将军?”
  
  段小楼虽然不满袁世卿对他指手画脚,却对宋濂有敬有怕。拱手道了个安。
  
  宋濂微笑回礼,复又对程蝶衣和段小楼说道:“宋某与二位多年不见,不知今夜可有兴致到宋公馆叙叙旧?”
  
  眼见着程蝶衣痛快地应下了,还央着他也去,段小楼心里一阵不痛快,裂开嘴角时倒有点像黄天霸了,“哎哟,今个儿真是不巧,我可要,喝杯花酒去。”
  
  见着程蝶衣耳后脖颈的红晕立马退成死白,宋濂眯起凤眼,眼神晦涩不明,暗道这情形倒有些棘手。
  
  “另有雅趣,好,好。”袁四爷是何等人物,本以为寻到了自己的虞姬,不曾想这虞姬已有霸王在侧。既然这霸王并非自己可以惹得起的,干脆就卖个人情,当下便揽了段小楼花满楼小酌。
  




☆、天涯歌女

  (抓虫)
  去宋公馆的路上,二人坐在车子后座没说一句话,车子里只听得见外边车胎倾轧砂石。宋濂心里有些燥,他虽然是军人作派直来直往,但是从小自宅子里长大,察颜观色,心眼怎会少。今日这情形,他倒像是晚了一步,留这五年的空当,真是愚蠢之极。
  
  “蝶衣,趁着今日,我还要把周璇周小姐介绍你认识。”宋濂接着说道,“她也是生得一副好嗓子,出演了部演电影,叫《特别快车》,现如今在我的公馆里小住着。”
  
  程蝶衣还没从师兄要去喝花酒这件事里出来,又听见宋濂除了他仿佛还“关照”着旁的人。此时倒像是忌讳听见任何有关女人的事儿似的,整张脸都板了起来,“怕是你的红颜知己吧。”
  
  宋濂一听乐了,这话倒有那么些酸溜溜的。他虽然心底对程蝶衣的酸话颇为受用,面上却不露分毫。只笑笑,拍了拍程蝶衣的手背,“想哪儿去了,不过是因着我父亲的友人黎锦晖先生相托,让我带着她来北平采采风罢了。你见了她就明白了,奇女子也。”
  
  程蝶衣的表情虽然缓和了些,心里却还是不太爽快,只轻轻“嗯”了一声。
  
  宋濂瞧见程蝶衣的小模样,当下就想把他扯进怀里狠狠搓揉一番,却又生生忍住了。程蝶衣对他似乎也不是全然无情,只不过蝶衣一向有些偏执,要想让一战而捷,还需得耐下心思,做足了准备才好。
  
  刚踏进公馆的正厅,楼上便下来了个身着明亮黄色格子旗袍的十五、六岁的女子来。她鹅蛋脸庞,蛾眉一双,大眼睛小嘴儿,身段高挑风流。只因着年轻,还略显有些稚气,不过也胜在青春无敌。不似程蝶衣一样有些拘谨,她倒是自来熟的很。
  
  她操着一口奶油普通话,吴语虽然听上去软糯糯的,但她语速极快,给伊平添一份潇洒利落。只见她伸出一只涂着丹蔻的手眼含笑意朝着程蝶衣说道:“个么这位先生想必是程蝶衣程老板了,当真是风流人物,难怪宋将军一直挂念着。”
  
  程蝶衣被她的热络惊了一下,又被她的“被挂念着”调笑地红了脸,心道这世道真是奇了,女人家居然要行男人的礼,复又踟蹰着看了看宋濂,不知如何是好。
  
  宋濂微微朝他点点头,替他解了围,“如今上海那儿都是如此的。”程蝶衣闻言才握了握那女子的手,挤出个微笑说:“周璇小姐,你好。”
  
  “程老板,晚餐过后你可要给我唱上一段,我小时候倒是学过一阵子锡剧,后来就演了电影。来来来,程老板,别站着了,咱们边吃边聊。”那周璇愣是扶着程蝶衣的肘子,热乎地引他去了餐厅,竟把宋濂撂在了一边儿。
  
  宋濂只得好笑地摇了摇头,周璇年方二八,本不叫周璇,因为梁先生看重她,提议给她换了个名,取自“周旋于沙场上”。她生在吴地,又是上海从那半个巴黎走出来的,自然是和程蝶衣一直接触的女子不同,更与戏文里温婉柔情的青衣不同。漫步走在后头进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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