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靠着沙发,虽然慵懒,拳头却捏出了声响:“真打?倒是忘了以前动手谁胜谁负,怕你要哭着回来喊我大哥。”
“我要输了跪着哭都行。”沈一岑挑着眉,锐着眼,皮笑肉不笑,道,“不过错认一回就够了,要是老天报应我,回来也是喊你叔啊。”
两人隔着茶几冷冷对视,谁也不让谁,沈一岑还咬着吸管在喝果汁,看起来挺有自信,其实他分了点神在思考有什么方法能够不动手就让自己全身而退。
他可从来没想过会再遇到万盛,以前旧苏城的黑社会老大,不堪回首的是,以前的沈一岑是他手下的小弟。
多年前种下的因,猝不及防它结了果。只是中二黑老大和中二小青年的江湖故事还能有后续发展?
孽缘。
第28章 第 28 章
万盛这个人以前是不念旧的,做事从不拖泥带水的人,掂量起爱恨情仇来心里都记着账,绝对不会为了一时意气冲动行事,哪里还有心思分给离开的人。沈一岑最是清楚这一点,却也知道他的性格里还有固执的一面,只要是上了心的,就特别执着,很难摆脱。
沈一岑和他互瞪,瞪得眼睛都发疼,万盛还是目光炯炯,一点儿也不退步。也不知道他在沿海发财的时候遭遇了什么意外,让他又回到旧苏,还表现得这么缺爱,非要找以前的小弟回来重操旧业。
“大老板当得不开心?非要回忆以前做混混的日子,我说你这人就是欠。”沈一岑也不惧他的威胁,明摆着告诉他不认以前的江湖兄弟,如今日子过得这么好,何必去风里雨里摸爬滚打?
只是万盛这眼神看起来怪怪的,让人心里发毛。
本着语不惊人死不休原则,沈一岑又道:“你别是个M吧,怪渗人的。”
万盛真是无比怀念这个爱损人的小话痨,可也不得不承认,他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沈一岑的中二病来的很晚,二十岁的时候,他天不怕地不怕,满脑子都是不信邪,收拾几件衣服捞上百八十块钱,就敢头也不回地闯进社会里,和一群凶神恶煞的小子们手底下见真章。人在那个时候对人生的理解总是中二而肤浅的,所谓勇气,在很多时候都是无处发泄的精力,不知道什么叫底线,只好一股脑儿奉献给了社会法制建设。
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实际上,年轻人听得更多的一句话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他们总要仗着年轻找一滩浑水摸爬滚打,时常为了一件小事斗的头破血流。回头再看,可以说是青春,然而真的无悔么?沈一岑恨不能时光倒流。
“真的不想回来?”万老大觉得有点心塞。
沈一岑给面子没对他翻白眼:“家中有老父,我可干不起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业,不然早就去卖保险了,呵呵。”
他那笑容太敷衍了,简直是“面目可憎”,万盛撩起酒杯隔空敬他:“如果你能过得好,当年会离家出走?”
沈一岑一愣,暗道麻烦。一个谎言要用很多谎言来圆,或许机缘巧合能够骗到所有人,最后变成现实,可是中二带来的不只是多年后的不堪回首。
“万老大难道真把小孩的话记了这么多年?童言无忌没听过,那还有此一时彼一时呢。当年离家出走是真,我现在回家过得好好的也不假。”他回敬万盛,把杯子里的果汁都喝完了,空杯子放回到茶几上,玻璃和玻璃的碰撞声很是清脆。
“不一样的。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叛逆都刻在骨子里了,绝对不是能安稳过日子的人。哪里有狼专门去把牙给磨平了呢?”
“有啊,就成狗了呗。”沈一岑笑笑,“年纪大了,叛逆不起来了,我好端端过我自己的,万老大也做一回路人,皆大欢喜不是么?”
万盛摇头道:“好人面具不是戴久了就能变成真脸皮的,不把它摘下来的唯一理由就是利益不冲突。想想你以前是什么样子,咖啡店小老板挺受欢迎,但难道你能一直装成这个模样过生活?”
“怎么不能呢?”
“不适合你。”
沈一岑失笑:“我那么平凡。”
“金子不发光,只是因为你懒。”
“你总喜欢逼人做漂亮的门面功夫,不知道漂亮的东西有毒么?”
“比如?”
“比如你。”
“既然知道我有毒了,落到我手里,还敢不听我的话?”
“听了才是傻好么?知道你有毒,我才不想接近啊。”
话到此处,又进行不下去了。沈一岑打量他的脸色,倒是有些怕他发飙,只能又添上一个砝码:“我家人朋友都盼着我能找一个伴过日子,这才刚撩到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简简单单的,再找不出一个让我能够离家出走的理由。”
这话对单身狗的打击超出预料——沈一岑其实也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一个人——万盛眼神一暗:“你果真是变了很多。”
“长残了么?”
“……还好。”
“那我,先回了?”见他突然低落的情绪,沈一岑话说的都有些不太确定,不知道这万老大会不会当场翻脸。他上车的时候把手机丢了,但愿文山敏锐一点,能够快些发现他遇上了情况。
虽然不知道再来一只小羊羔能够改变什么局面。
万盛突然向后一靠,虽然坐着使他的视线远远低于已经起身准备离开到底沈一岑,但是站着的沈一岑气势也明显不如他,那是一种舔过刀口流过血、不畏惧任何人威胁的锐勇和霸道,他光是坐在那处,什么话都不说,抬起的下巴却表达出让人过去跪舔的意思。
沈一岑叹气,觉得极其的累:“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的?”
“我依旧还记得当年你说的话,要把我身边当成家。”
“那是因为我无处可去,而你正好在招兵买马。”沈一岑说到这个,有些感概,毕竟过了许多年,与故旧的重逢总让人唏嘘。他浑身的小刺就收拢了起来,真诚道,“万老大,人脑子不清醒的时候,大家可以一起嗨一嗨,可是现在不糊涂,就别把以前的混账话当真。我们可以是朋友,却做不成兄弟。”
万盛却嗤笑一声,直直地望着沈一岑,视线由下往上在他身上扫了又扫,放肆而虔诚:“那算什么,老子不稀罕。”
沈一岑看他这眼神,心里一个咯噔,暗道:不会吧,不是我想的那么狗血吧?
他望着万盛,万盛盯着他,都没有急着说话。外面的路上不断有车辆行驶过去,车灯的光线照在窗户上,像是被慢悠悠旋转着的吊扇切割的顶灯,又像是时钟的刻度。气氛一时间凝滞,有很多话想说,但还不到时候。
沈一岑一贯拿别人殷切的目光没辙,他曾经一度游离在世界之外,回归正常生活之后不安感也依旧存在,所以一时间极度期待别人那种 “全世界我只认你”的盲目信仰着的目光。有段时间他已近病态,认知扭曲,而现在他也喜欢给多管闲事套上圣母心的外壳,最受不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这个弱点太明显了,可是面对万盛的目光,沈一岑心里却生不出一点软意。他想,我对着这张脸可一点儿也不想发扬什么鬼的圣母心。
一点儿也不想!这破习惯,今天就戒了!
沈一岑把手放在门上,随时准备夺门而出,也能借力反身踹万盛一脚狠的。他神经都绷紧了,盯着万盛,道:“别耍我了,你到底为什么找我?真要重操旧业?”
谁知他沉默一会儿,道:“你知不知道的,早年我心中有一道白月光。”
沈一岑倒吸一口凉气:“……我现在就想干死你你知不知道?”
事出反常必有妖,妖,妖孽伏息啊!
沈一岑听见他说出这么一句,真的好想学着魏林把白眼翻到天灵盖去!
万盛还“委委屈屈”地看过来:“你和他,很像。”
“哦嚯嚯,是么?祝福那位没变成你心口的朱砂痣。”沈一岑冷下脸来,“万老大也想学着城里人时兴的花样玩一玩,我却没有替身情结,逼急了,也不介意堕落成绿茶婊。”
他喵的,还不如正正经经来一回绑架呢,这年头绑匪不靠谱,怎么宣扬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市民也在脑子上开了个洞呢?
第29章 第 29 章
“我要走。你过来。我就不。”——盛光俱乐部四楼一出扭扭捏捏的狗血短剧僵持着,沈一岑绷着脸,不知道谢锦的气氛也凝滞。
文山看起来是个傻白甜,可本质上还是走南闯北过的成年人,别说他在万盛手底下做厨子的那些年都锻炼出来了,应该对什么事情敏锐、对什么事情警惕,几乎已经成了本能。
他刚来的时候估摸着大概还要在沈一岑家打扰很长时间,所以就费了点功夫把这一带摸了个清楚,比如路线和耗时,什么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记在了脑子里。在记忆方面他确实出色,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并肩,不然也不可能学会那么多门手艺,还敢自夸是样样精通。
沈一岑答应了晚上做大餐,提早“下班”去市场挑菜,本来文山是要跟着一起去的,买了菜就能直接回家,可是想想还是分头行动比较好,他收拾下店里再关了门,自己回家去,那时候沈一岑也差不多该回来了。所谓提高效率,不浪费生命嘛。